在我國的歷史典籍中,曾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當殷商政權傳至成湯的嫡長孫太甲時,實際上的國家權力掌握在最高執政官伊尹手中。太甲繼位後,「顛覆湯之典刑」,胡作非為,於是伊尹把他放逐到桐(今山西萬榮縣境),自己則代行天子職務,此間伊尹為太甲作了《伊訓》、《肆命》、《徂後》等訓詞,講述天子應如何為政。太甲在桐宮中,把伊尹的訓誡整整學習了3年,終成正果,願意「悔過返善」。伊尹將太甲接出復做天子,殷商的政治又出現了清明的局面。《尚書·商書·伊訓》曾記載了訓詞中的「三風十愆」說,伊尹道:「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邦君有一於身,國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如此厲害的「王風」系指:「巫風」、「淫風」、「亂風」,其中「亂風」內含「四愆」,第一愆便是「比頑童」。一些朝代的史學註疏家們都把「三風十愆」中的「比頑童」說法,視為是我國「孌童癖」發生的最初實例。劉達臨先生認為,儘管有「孌童始於黃帝說」,但因黃帝存在的本身就緣於幾分神話,使人疑之為歷人偽托,故把《尚書》中的記載,視為「孌童癖」之初始,還是比較有把握的。
這說明其實在殷商時期就已經有了同性戀和對同性戀的限制了。不過,藝術往往是對當時道德的反抗,也是對當時民風的記載。我們在《詩經》中就可以讀到對同性戀的讚頌:
《詩經·邶風·泉水》載:「孌比諸姬,聊與之謀。」
這裡的「孌」,指貌美的童子,那時道家有「孌童奼女」說,認為與少男少女發生性行為可以從中得到補益。這大概是「孌童」興起的原因之一。
據記載,在周朝就有同性戀者了。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了崇尚男風的記載。「龍陽之好」的故事便是一例,《戰國策·魏策》載:
魏王與龍陽君共船而釣,龍陽君得十餘魚而涕下。王曰:「有所不安乎?如是,何不相告也?」對曰:「臣無敢不安也。」王曰:「然則何為涕出?」曰:「臣為王之所得魚也。」王曰:「何謂也?」對曰:「臣之始得魚也,臣甚喜,後得又益大,今臣直欲棄臣前之所得矣。今以臣兇惡,而得為王拂枕席。今臣爵至人君,走人於庭,辟人於途。四海之內,美人亦甚多矣,聞臣之得幸於王也,必褰裳而趨王。臣亦猶曩臣之前所得魚也,臣亦將棄矣,臣安能無涕出乎?」魏王曰:「誤!有是心也,何不相告也?」於是布令於四境之內曰:「有敢言美人者誅。」
翻譯過來就是: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寵龍陽君一起釣魚。龍陽君釣了十多條魚時,突然放聲大哭。魏王問他為什麼,龍陽君說,當我釣到第一條魚時,我高興極了,可是當我釣到第二條魚時,卻將第一條魚放之於海了,於是我想到了自己,你想想看,現在我受寵於你,位極人臣,人們都怕我,可是四海之內漂亮的人那麼多,人們會千方百計地討好於你,有朝一日我也會像第一條魚一樣被你棄之於海的,想到這裡,我怎麼能不傷心呢?魏王說,你有這種想法,為什麼不早點說呢?於是頒布一條命令:如果有人敢在王的面前提出另一個美貌者,就要滿門抄斬。這個故事裡的人物多少有點像《白雪公主》裡的皇后。
《說苑卷十三·權謀》云:
安陵纏以顏色美壯,得幸於楚共王。江乙往見安陵纏,曰:「子之先人豈有矢石之功於王乎?」曰:「無有。」江乙曰:「子之身豈亦有乎?」曰:「無有。」江乙曰:「子之貴何以至於此乎?」曰:「僕不知所以。」江乙曰:「吾聞之,以財事人者,財盡而交疏;以色事人者,華落而愛衰。今子之華,有時而落,子何以長幸無解於王乎?」安陵纏曰:「臣年少愚陋,願委智于先生。」江乙曰:「獨從為殉可耳。」安陵纏曰:「敬聞命矣!」江乙去。居期年,逢安陵纏,謂曰:「前日所諭子者,通於王乎?」曰:「未可也。」居期年。江乙復見安陵纏曰:「子豈諭王乎?」安陵纏曰:「臣未得王之間也。」江乙曰:「子出與王同車,入與王同坐。居三年,言未得王之間,子以吾之說未可耳。」不悅而去。其年,共王獵江渚之野,野火之起若雲蜺,虎狼之嗥若雷霆。有狂兕從南方來,正觸王左驂,王舉旌旄,而使善射者射之,一發,兕死車下,王大喜,拊手而笑,顧謂安陵纏曰:「吾萬歲之後,子將誰與斯樂乎?」安陵纏乃逡巡而卻,泣下沾衿,抱王曰:「萬歲之後,臣將從為殉,安知樂此者誰?」於是共王乃封安陵纏於車下三百戶。故曰:「江乙善謀,安陵纏知時。」
這段話的意思是:安陵君也是楚共王的男寵,有人提醒他,色衰會愛弛,應該向王表態,連死也跟隨他,就能長期得到君王的信任與寵愛。他找了一個機會向楚王講了,楚王深為感動,封他為安陵君。
後世阮籍作《詠懷詩》,盛讚安陵與龍陽:
昔日繁華子,安陵與龍陽。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輝光。悅懌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發姿媚,言笑吐芬芳。攜手等歡愛,宿昔同衣裳。願為雙飛鳥,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漢書·佞幸傳》還載一「余桃斷袖」的故事:
「董賢,字聖卿,雲陽人也。為人美麗自喜。哀帝望見,悅其儀貌,寵愛日甚,出則參乘,入御左右,常與上臥起。嘗晝寢,上欲起,賢未覺,不欲動賢,乃斷袖而起,其恩愛至此。」
這些故事都說明在我國古代就有同性戀的風氣,而且被藝術家還傳為美談。
到了漢代,每個皇帝幾乎都有一個至幾個美男作為性愛對象,並且記入正史,史家殊不為羞。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這種風氣就傳至民間,一般富家都以蓄養孌童樂伎作為「財富」的象徵。唐朝時,男風的盛行可以在唐小說裡看出來。到了明朝後期,同性戀在社會上已經很普遍了。那些俊美的書僮,實際上,多半就是主人的性伴侶。
清代有專為同性戀者設立的相公堂子。據說,相公其實叫「像姑」,意思是像姑娘吧。《弁而釵》裡的李又仙,為救父賣身到像姑堂子,後又為報答恩客男扮女裝做了恩人的妾,最後以娘的身份撫養恩客的後代。
不過,大約從宋明開始甚至更早,同性戀顯然還是受到社會的制約。西門慶多淫之人,既有六房妻子,還要迷戀煙花,這還不算,在當了武官後,專門養了一個書僮,為其性伴侶。這事被潘金蓮得知,多少有些不願意與西門慶做愛,將西門慶數落了一番,西門慶也總是矢口否認。
為何如此呢?這與中國的傳統文化有關。《易經》云:一陰一陽為之道。天地也生於陰陽之合。也就是說,陰陽之合是生命的常道,相反,違背陰陽之道者便非道。非道即有背天理。
此外,這與人們對性的認識有關。在古代,人們以為,性是生命的母親。在道家還有一種修煉觀,性與健康有關。這是性的兩大功能,而性的第三個功能快樂是不能提及的。快樂與淫往往成了同義詞。
在男性為中心的文化社會裡,對女性同性戀往往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中國古代對於女同性戀的記載甚寡。漢武帝時的陳阿嬌大概算一個,她被打入冷宮後與一個跳大神的女人「同寢如夫婦」,後被漢武帝驚覺,大怒,從此對一切與跳大神有關的事深惡痛絕。試想想,漢武帝自己不但後宮三千,還要同性戀者陪伴左右,卻不能容忍女子同性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