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起16歲少女殺母案的再思考
今天早上,在看網易郵箱時,一則消息震驚了我(消息附在文章後)。從題目一看便知內容是什麼,但促使我看完這則消息的是作者的文筆。幾段場景的描寫、亮亮數錢的細節以及新聞中字裡行間流露出來的同情、無奈的心理使我動容,幾乎要流淚。
但是看完這則消息後,我的心裡卻泛起了與當下人們不同的很多念頭。我首先要給大家講兩個故事:
一個是古希臘劇作家埃斯庫羅斯的《奧列斯特》三部曲裡的一個讓人震驚的故事。在古希臘,克麗達妮斯特拉為了她的情人亞格斯都士殺死了自己的丈夫阿伽門儂,而她和阿伽門儂所生的兒子奧列斯特又殺死了自己的母親,為父報仇。這個案子被告到了神那裡,引起了很大爭論。代表母權制的依理逆斯神認為夫妻間沒有血緣關系,因此殺夫是可贖之罪;兒子和母親的血緣關系極其親密,所以殺母是非判死刑不可的。但是,代表新興的父權制的阿波羅神和雅典娜神卻認為,殺夫是十惡不赦的死罪;而因為母親殺死了父親,所以把母親殺死,只不過是報了父仇,為神執行了法律而已。他們強調,奧列斯特殺死的是母親,卻並不是自己的血親,因為一個人的血緣只同父親有聯系。他們認為自己並不是母親所生,而是父親所生,“父親沒有母親也能生育”,母親只不過是把父親的種子在自己的身體裡儲存了一段時間而已,真正決定人生命的是父親,而不是母親。最後,帕拉斯神以仲裁者的身份裁決奧列斯特無罪。
這個故事說明了人類的從母權制向父權制過渡時人類生命哲學的轉變,它構成了那個時期最重要的道德。在今天的人們看來,那是極其荒唐的,但在人類的童年則是一件極其重要且“進步”的事件,它構成人類向新的父權文化(也即當下的文明)過渡的必經階段。這也是一樁弒母案,奧列斯特最終以無罪釋放。
另一個故事是19世紀法國著名小說家梅裡美的短篇小說《馬鐵奧·法爾哥尼》,它曾使我異常震驚。馬鐵奧·法爾哥尼是法國科西嘉附近著名的神槍手,在當地擁有無上的光榮。強盜齊亞尼托·桑比埃洛逃到馬鐵奧家門口時,馬鐵奧的兒子小福爾圖納托索要了他的五法郎藏起了他。然而巡邏隊准尉出的價錢是一只銀質掛表,小福爾圖納托出賣了他。正在這時,馬鐵奧出現了,當他了解了真相,等巡邏隊走遠後,帶著兒子來到了一處松軟地,他讓兒子祈禱,念完了所有能念的經文,一槍將兒子打死。妻子被槍聲驚嚇而奔跑過來喊道:“你干什麼?”他則說:“伸張正義。”
我當時讀完這個故事時,仿佛真的聽到了那一聲槍響,而且覺得打死的不是馬鐵奧的兒子,而是我心中的某一個地方。梅裡美生活的時代正值法國社會道德喪亂的時代,他想用這一槍打響人們重建道德的序幕。
這兩個故事都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詞匯:道德。道德是人類社會獨有的法律。據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研究,很多動物群也有自己的道德。達爾文曾在100多年前就在《人類的起源》一書中論述過這個問題,但他同時說,道德和信仰是人類真正區別於動物群體的內容。也就是說,唯有有道德的人才是人,無道德的人還只是一個動物而已。事實上,這也正是人類數千年文明史中最核心的內容。所有的善都是正面的道德,所有的惡則又是道德所懲罰的。所有的宗教都自認為代表了真正的善,所有的哲學也在尋找人世間真正的善。
這個化名為莎莎的女孩為什麼會殺她的母親?從那則新聞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出,人們認為她是因為休學和溺愛這兩個原因造成其不健康心理而萌生出殺母之意。這的確是促使她殺母的重要心理背景,但不是真正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道德。莎莎亮出了這一真正殺母的利刃。“從8歲時我就認為她已經不是我的媽媽了,因為她對不起我爸爸。”我相信是這一道德上的譴責慢慢地變成了一把寒光閃閃的利刃。
那麼,這一道德到底代表著什麼呢?
首先是背叛。如果沒有莎莎母親對莎莎父親的背叛,莎莎就不會背叛母親。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妻子背叛丈夫,新聞中只字未提,也許有多種原因,但這種背叛是事實。劉強(莎莎的父親)似乎也知道一些其中的情況,新聞中也沒有過多報道。但夫妻間的相互忠誠已然不存在。這於人類恆常的倫理來講,是最大的背叛。雖然數千年以來,這種倫理始終就被人類自己背叛、踐踏(它在一建立起就意味著對人類性情的束縛),但它畢竟是人類唯一能夠梳理社會的尺度,所以人類很難放棄它。所以,在人類數千年的生活裡,父權制極其殘酷,女人的背叛往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在那個時代,只有男人對女人的背叛,當然,社會對這種背叛認為是極其正當的。自兩性平等價值被提倡以來,特別是愛情被崇為兩性間最高的價值時,女人得到了無比的解放。女人對男人的背叛已經被社會寬容。在這種寬容中,背叛已經成為這個社會司空見慣的事實。社會急需要建立一種新的道德價值觀。
在上半年,全世界的華人性學家對“貞操”一詞進行了一次大的討論。出於對女性的尊重,也出於對處女情結的革命,學者都認為男女間不再需要貞操觀念。我卻認為,處女情結固然是要打破,但兩性間的貞操情結依然是非常重要的道德情操,只不過,我們需要建立一種新的貞操觀。因為即使是兩個男人間,也需要操守,這就是義與忠誠。因為即使是與陌生人之間,也仍然需要一種操守,如同梅裡美小說裡寫的一樣。假若人類沒有操守,人類的所有關系都將變成一種欲望關系,也就慢慢地變成一種動物間的關系。
接下來要談的是這種背叛的具體內容。奧列斯特殺母,原因來自於他認為母親背叛了新的價值和道德,即父權道德。馬鐵奧殺自己的兒子,是因為兒子背叛了人類之間的一個恆常倫理,即忠誠。那麼,莎莎殺母,她認為是什麼呢?一是夫妻間的忠誠,二是男權倫理。這兩者是交織在一起的。道德本身就是如此,它往往是交織在人性之間,否則,道德就沒有生命力。
從人與人的忠誠的角度來看,莎莎的母親的確是要受到懲罰的。假如生活在奧列斯特的時代,莎莎顯然是在替天行道,但莎莎生活在了一個不能以個人的方式替天行道的時代。這個時代有了法律這一國家公器。也就是國家代表了個人。當然,是否要處死則另當別論。要處死的觀念來自於人類早期,這更多地來自於一種處女情結。毛澤東時代對第三者有時要處以死刑的做法就是這種極端的處女情結所致。我們目前生活在一個寬容的時代,但這只是對我們成人世界而言的,在孩子的自發的道德中,也許仍然是極端的。這正是她有殺人心理的一個生理階段的原因。這個年齡的孩子也往往會自殺,也是這種心理造成的。
從男權倫理(特別是處女情結)這一個角度來看,這個時代已經來到了一個兩性平等的時代,男女雙方可以因為愛情或性的一些原因而離婚,這是這個時代能夠寬容的。這也是新的道德價值。從這一角度來看,莎莎是不應該去殺自己的母親的。當然,人們往往會說,這是兩個成人間的事,孩子不必去參與,但是,人們往往忘了,正是父母間的倫理關系影響著下一代的情愛生活。若父母間的倫理關系是混亂的,其後代也必然是混亂的,至少是不健康的。也就是說,從人類倫理的傳承高度來看,莎莎的父母應該對這一起案件負有一半的責任。他們給予莎莎的是一種“罪惡”的生活模板。
至此,我不願意為莎莎的法律問題再作進一步的結論,但是,我要說的是,莎莎的事件應該引起整個社會的關注。她的駭人案件說明這個社會的倫理觀念有著嚴重的問題。婚姻倫理、家庭倫理和更廣泛的社會兩性倫理在社會轉型中急需新的建設,否則,會有更多的背叛和殺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