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們護送客人們時,不應該一直是沉默不語,甚至於當對方是陌生人時也不應該如此。偶爾低聲地與自己護送的客人聊上幾句——譬如說氣候或佈置裝飾等等——但是又要竊竊私語和表情嚴肅。招待們的風度應當自然,可是也要莊重與平和,畢竟因為他們身在教堂。再者他們不可在走廊上下馬不停蹄地來來去去;然而他們卻要動作敏捷和勝任其事,盡快的引導每位客人就座。
沒有(預留)座位卡的客人們應早點到場去找好位置就座。而那些雙方的家屬們和少數有權坐於貴賓席的客人們則可以稍為來晚一點。
安排已離婚的雙親就座
雖然當見到自己離婚的雙親能不記舊恨而仍能友善對待,是為人子者感到較為快樂的事。如果他們間果真還能維持這種友善關係,那麼不僅新娘(瑪麗)的父親母親,就是她的繼父母,也都可以一齊出席她在教堂的婚禮或到家裡去。然而唯一不可破的禁令是——由這兩位已離婚的父母——共同署名,印發婚禮請帖。
在教堂裡,新娘的母親和繼父坐在前排的座位上,而她母親的近親家屬則坐在他倆的後排。她的父親(在新教儀式裡,已將自己的女兒交託給新郎之後),和她的繼母以及他們的家屬則坐在下一排座位上。
當他倆並不友善時
在這種整個項目下,也許沒有一種境遇比新娘的雙親已經離了婚,而他們兩家又互相怨恨、疏遠那樣的情形更能帶來不可避免的不幸了。尤其是新娘仍愛她的生父和他的家屬們像愛她的生母與她的家人們一樣,有時愛前者甚至後者,自然更感到不愉快了。然而依照習俗的要求,新娘的婚禮必須由其生母負責主持。
自然,新娘是和她的父親(生父)一道坐轎車前往教堂,而且和他一齊步上教堂走道,甚至於使他一齊參加結婚典禮。在典禮上,當他把他的女兒——新娘——交給新郎後,他就坐在女兒生母的近親後面席位上。如果新娘願意的話,他還可以和他的第二位夫人坐在一起;如果其中牽涉到極深的怨恨;這位新夫人,根本就不出席參加。在典禮之後,因為他不去參加由其前妻及她現任丈夫(十分可能)所主持的接待會,他就不可能再多見他的女兒了。
他的家人們——像新娘的祖父母、姑嬸、和伯叔們,也很可能因為沒被邀請去教堂觀禮,而使得他們無法目睹他們自己孫女或侄女在婚禮上的風采。
由新娘的父親主持舉行的婚禮,
縱然他們倆依然友善往來,而讓這對已離婚的夫婦在一起就座,可能非常的不成體統。於是新郎的母親,和一位她喜歡的與之就座的任何人,一起在教堂裡男方席的第一排座位上就座。而新郎的父親和他的其他家屬則就座於後面第三排座位。在一個盛大的接待會上,他倆的出席最好不要太惹人注意,也不要使任何人感到不愉快。
最後幾分鐘
新郎候駕
同時,大約於婚禮要舉行時間的前十五分鐘,新郎與男儐相就到達教堂,從側門進入。他們可先坐在聖物間或牧師的書房,一直待教堂執事或一位招待來通知說新娘已到達了。於是他們就一道等待而且跟隨牧師到他們的位置(見第四十五章中[數字改變]所附結婚行列圖解)。
最後五分鐘
新郎的雙親在教堂側廊等候著。當新娘母親的座車已到達,而新娘和他的父親也將緊跟在其後到達時,應該由一位招待把這個消息盡快告訴新郎。此時新娘或新郎的兄弟或姐妹們,由於他們未加入婚禮行列,因此當他們搭乘他們(她們)母親的座車到達後,由招待們接待下引導他們到前排的席位就座。而待全部參加婚禮的人都已進.入教堂後,在側廊和教堂之間的一些門都得關閉起來。此時除了這對青年夫婦的雙親們能坐著外,其餘的人都得起立。
新郎的母親由總招待攙扶著走向教堂走道,就座於右邊第一排席位:新郎的父親則單獨地跟隨著而在她的身邊坐下,並由此同一招待或新娘約兄弟抑或表兄弟中任何一人,將新娘的母親,護送到左邊第一排座位就座。(如果新娘有一位繼父,尤其當他倆感情很好,但在典禮上他無權將新娘交給新郎,那未他可以跟著新娘的母親和招待一道走,如同新郎父親入席就座般的方式就座即可)。
如果要鋪地氈,此刻就該由兩位招待,迅速地把預先已折疊好擱著的地氈,拉出來鋪在整個走道上。在最後的一刻,將教堂中央走道每側,由教堂後面到預留席位的最近座位兩端處鋪掛一條白色綢帶。這一切佈置妥當後,招待們就該回到教堂側廊上,加入婚禮行列。正好在他們回到走道的盡頭時,婚禮進行曲便馬上奏起。
再說一遍,在新娘的母親進入教堂之後,所有的人都不應當坐著而該站立起來。當她被引導著步入教堂中央走道時,任何人都不准從側邊走道進入。遲到的客人必須站在側廊中或到教堂樓座裡去,而不能在新郎的母親正在走道上行走的當兒,在她身後疾走地趕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使得她的入場受到打擾。
新娘到達時
在安排得十分周詳的婚禮中,新娘不早不晚在典禮要舉行的時間晚一分鐘到達,以便讓最後一位到來的客人有時間去找一個位子。此時一位女僕或其他志願服務者,在教堂側廊裡等候著,以便幫助新娘和伴娘們,在她們到達後替她們接下披肩面紗等物,同時在典禮結束之後再為她們服務。
結婚典禮
音樂一奏起,便是給主持婚禮的牧師一個暗示,表示他要進聖壇了,新郎與男儐相則跟在他身後進入。
新郎站在教堂走道端的右首;然而如果門是朝著聖壇開著的。則他有時可站立在梯階的頂端。為了便利新郎給新娘帶戒指時方便起見,新郎並沒有戴上手套。男儐相總是緊跟在新郎的右後方站著,手套也不脫掉。
新娘駕到
最後婚禮行列開始前進了。首先招待們一對一對,相互間隔四步的向前走;接著是伴娘們。也是保持同樣的距離;再接著是女儐相,單獨一個人走;之後(如果有的話)是女花童們;再後(如果有的話)是拿戒指的人;最後大約隔開雙倍距離(八步),新娘由她的父親以手臂攙扶著她走出來。
當新娘漸漸走近時,新郎便在梯階的下端等候著她。不然,他就走下梯階來迎接她。新娘就放下她父親攙扶的手,把右臂持的花束,轉換到左臂去,再把她的右手伸給新郎,新郎則用他的右手握著新娘的手,將它挽在自己的左臂上——新娘的手指尖剛好停頓在他手肘彎附近——之後轉身面對著聖壇。此時他倆在聖壇下方牧師的面前。不管她是否扶著他的手臂站著,或是手拉手地站著,抑或是僅僅並肩站著,都無關緊要。
在新教儀式中,新娘的父親還是停留在他和女兒分手之處,他的位置是
在新娘左側後面一兩步的地方。牧師站立在他們前方約隔一兩步的地方,誦
讀婚約。當他問及:「是誰讓這女子結婚的?」這時做父親的即刻走向前去
但他仍站住女兒左邊,只是位置移到女兒與牧師之間的中途,但不是站在
他們任何一位的前面。新娘就輕輕轉過來朝向她的父親,把她的右手伸始他。然後做父親的就把她的手放在牧師手中,而且很清楚地回答著:「我願意。」不過,早近有一項新的改革,已經得到許多非常良好的評價,那便是新郎的父親應該回答道:「她的母親和我都願意。」,說完之後,他就回到左邊第一排座的末端,在他妻子鄰座坐下。牧師就用他自己的右手握住新娘的手,再用左手拿起新郎的手,然後再審慎地把新娘的手放在新郎手中。
如果萬一新娘沒有父親,也沒有比較近的男親戚或監護人,她就可以單獨地步上走道。而在典禮上,當牧師問及「是誰讓這女子結婚的?」時候,原先坐在左邊的第一排席位末端座位上的新娘母親,就站身來並點頭清楚地表示「我願意」。不過,如果她要走上去,照新娘的父親那般方式去作,倒也無何不可,然而這種情形究竟是罕見的事。
當牧師慢慢地向婚禮在它前面完成的聖壇移動時,風琴手可柔和地奏樂再不然唱詩班也唱起讚美的聖歌來。此時新娘用右手手指握住新郎的右臂,和新郎一道慢慢地跟隨著牧師過去。
然後女儐相從隊伍行列中走出來,一直在左手邊跟隨著新人前進,直到她緊跟在新娘後面站定為止。男儐相也將採取同樣的位置,正好是站立在新郎右方。此時在唱詩班唱的聖歌終了時,新娘就將手中的花束遞給女儐相(或是把她的祈禱書交給牧師。不過。假設她希望在婚題上用她自己的祈禱書時,她就拿這祈禱書而不必拿花束。)隨即新娘與新郎就一同誓訂婚約。
在典禮上要帶戒子的時候,男儐相就該從他自己的口袋中把戒子取出來,待牧師把它祈禱一番後,新郎就把它帶在新娘的手指上。
結婚戒子一定不能帶在訂婚戒子的上面。在結婚那天,當新娘要去教堂時,她就該把訂婚戒子脫下擱在家裡或把它帶在右手上。待典禮結束之後,她才把它帶在結婚戒子上面。
在一個「雙指環」婚禮上的時候,女儐相就該在男儐相把新娘的戒子遞交給新郎的同時,把新郎的戒子遞交給新娘。同時新郎就該先把手中(新娘的)戒子先給新娘帶上,隨後新娘也即刻把手中的戒子給新郎帶上。於是典禮繼續進行。
在典禮之後
牧師在典禮結束約時候。向這對新人道賀。而這時如果這對新人決定要做的話,他們就接吻,風琴便奏起退場典禮結束的音樂,典禮隨即結束。此時新娘就從女儐相那裡把自己的花束接過來,(如果她帶了面紗,就由女儐相將它取下)新娘右手拿著花束,朝向新郎走去,而且用左手挽著新郎的右臂,一同步下台階。
首席女儐相在安排及拉直拖在額娘禮服後的裝飾物和佩帶面紗時,她
就把手上的花束遞交給次一位伴娘。而新娘和新郎。由陪從人員跟隨著,用著預習過的方式,一同步下走道。
車輛此時依來時相反的方向排著。首先離開的是新娘的轎車,接著駛走的是伴娘們的座車,再接著是新娘雙親的車,之後才是新郎雙親的車。再後是雙方親屬們的車,最後才輪到所有其他的客人,先找到車子便先走。
再回到教堂一下:典禮結束的音樂一告終,招待們就趕忙回來,依照先後次序,護送所有坐在第一排席上的女士們到教堂門口去。自然,此時首先護送新娘的母親,接著護送其他就座於每邊第一排席上的人,再接著護送第二與第三兩排席上的客人,一直到雙方的近親全部離開教堂為止。同時其他的客人若要離開他們的位子,則是一種失禮的事,一旦第一排席上的人已全部離開,和沿著一排排座位兩端的綢帶取下之後,其他的客人始能各自離去。此時招待們即刻趕往新娘家裡去,以便在招待會上再度服務。
男儐相此時再回到教堂去,把應付的費用交給牧師,但拿好自己的衣服,隨即前住招待會舉行的地點。
付予牧師的費用
典禮結束後,付給牧師的費用數目,得視新郎的收入和典禮的隆重性來決定,由十元到一兩百元不等。不管所付數目是多少,一定得把它封在信封套裡,在典禮結束後,即刻由男儐相負責到牧師的聖物間或辦公室,把它交給牧師。
如果這牧師是男方家人的親戚或好友,此次特從遠方來主持這項婚禮,自然他的旅行費又旅館膳宿費,都由新郎或他的家人負擔。
「正統的」及「改革的」猶太教婚禮
「正統」的結婚典禮,與「改革」的猶太人婚禮多少有所不同。在「正統」的婚禮中,新娘罩上了面紗,由她父母親護送到用四根柱子架的天蓬下面去(架子通常用手握住)。新郎則由其雙親護送前往。參加典禮的人,都得戴上帽子。而在最近幾年裡,這被稱為「Chupah」的天蓬都穩固的架在平台上。新娘的雙親只要把新娘護送到往那兒的走道上便成了。此天蓬有時是用花而不是用布鋪蓋成的,其用意乃是務必在這對要結婚的新人頭上放一個遮蓋物。參加婚禮的首要人物們則必須站立在「Chupah」下「約櫃」的前面。
祝禱文系用希伯來文誦讀。新郎把戒子帶在新娘的手指上,並重複念著下面的信條:「依照摩西和雅各布(Israel)的制度,帶上這戒子,即表明你已委身於我。」然後主持儀式的猶太牧師(rabbie)在酒上作一番祝禱後,即將大型酒杯遞給新娘與新郎讓他們飲祝禱過的酒。他隨即用阿拉姆語誦讀結婚證書,其內容是詳述新郎對新娘誓守忠實,及予以保護,而且還要指出新娘對這新家庭的貢獻。在典禮結束時,務必要打破一個酒杯,象徵著一樁事實:一個人即使在快樂的峰顛,永遠不應當忽略可能有所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