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裡禪外悟人生 第23章 君子之交 (1)
    1.人生之最後

    歲次壬申十二月,廈門妙釋寺念佛會請余講演,錄寫此稿。於時了識律師臥病不起,日夜愁苦。見此講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棄醫藥,努力念佛。並扶病起,禮大悲懺,吭聲唱誦,長跽經時,勇猛精進,超勝常人。見者聞者,靡不為之驚喜讚歎,謂感動之力有如是劇且大耶。余因念此稿雖僅數紙,而皆撮錄古今嘉言及自所經驗,樂簡略者或有所取。及為治定,付刊流布焉。弘一演音記。

    緒言

    古詩云:「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人生最後一段大事,豈可須臾忘耶!令為講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病重時

    當病重時,應將一切家事及自己身體悉皆放下。專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壽已盡,決定往生。如壽未盡,雖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專誠,故能滅除宿世惡業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專意念佛者,如壽已盡,決定不能往生,因自己專求病癒不求往生,無由往生故。如壽未盡,因其一心希望病癒,妄生憂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時,亦可服藥,但仍須精進念佛,勿作服藥愈病之想。病既重時,可以不服藥也。余昔臥病石室,有勸延醫服藥者,說偈謝云:「阿彌陀佛,無上醫王,捨此不求,是謂癡狂。一句彌陀,阿伽陀藥,捨此不服,是謂大錯。」因平日既信淨土法門,諄諄為人講說。今自患病,何反捨此而求醫藥,可不謂為癡狂大錯耶!

    若病重時,痛苦甚劇者,切勿驚惶。因此病苦,乃宿世業障。或亦是轉未來三途惡道之苦,於今生輕受,以速了償也。

    自己所有衣服諸物,宜於病重之時,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如來讚歎品所言供養經像等,則彌善矣。

    若病重時,神識猶清,應請善知識為之說法,盡力安慰。舉病者今生所修善業,一一詳言而讚歎之,令病者心生歡喜,無有疑慮。自知命終之後,承斯善業,決定生西。

    臨終時

    臨終之際,切勿詢問遺囑,亦勿閒談雜話。恐彼牽動愛情,貪戀世間,有礙往生耳。若欲留遺囑者,應於康健時書寫,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則可順其所欲而試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須強為。因常人命終之前,身體不免痛苦。倘強為移動沐浴更衣,則痛苦將更加劇。世有發願升西之人,臨終為眷屬等移動擾亂,破壞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又有臨終可升善道,乃為他人誤觸,遂起嗔心,而牽入惡道者,如經所載阿耆達王死墮蛇身,豈不可畏。

    臨終時,或坐或臥,皆隨其意,未宜勉強。若自覺氣力衰弱者,盡可臥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臥時,本應面西右脅側臥。若因身體痛苦,改為仰臥,或面東左脅側臥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強制。

    大眾助念佛時,應請阿彌陀佛接引像,供於病人臥室,令彼矚視。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輪班念,相續不斷。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須預問病人,隨其平日習慣及好樂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隨默念。今見助念者皆隨己意,不問病人,既已違其平日習慣及好樂,何能相隨默念。余願自今以後,凡任助念者,於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尋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魚。以余經驗言之,神經衰弱者,病時甚畏引磬及小木魚聲,因其聲尖銳,刺激神經,反令心神不寧。若依余意,應免除引磬小木魚,僅用音聲助念,最為妥當。或改為大鐘大磬大木魚,其聲宏壯,聞者能起肅敬之念,實勝於引磬小木魚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須預先向病人詳細問明,隨其所好而試行之。或有未宜,盡可隨時改變,萬勿固執。

    命終後一日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於亡者有實益耳。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

    頂門溫暖之說,雖有所據,然亦不可固執。但能平日信願真切,臨終正念分明者,即可證其往生。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深防他人入內,誤觸亡者。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諄囑,切記切記。)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八小時後著衣,若手足關節硬,不能轉動者,應以熱水淋洗。用布攪熱水,圍於臂肘膝彎。不久即可活動,有如生人。

    殮衣宜用舊物,不用新者。其新衣應佈施他人,能令亡者獲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墳。此等奢侈事,皆不利於亡人。

    薦亡等事

    七七日內,欲延僧眾薦亡,以念佛為主。若誦經拜懺焰口水陸等事,雖有不可思議功德,然現今僧眾視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實益。印光法師文鈔中屢斥誡之,謂其惟屬場面,徒作虛套。若專念佛,則人人能念,最為切實,能獲莫大之利矣。

    如請僧眾念佛時,家族亦應隨念。但女眾宜在自室或布帳之內,免生譏議。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眾生,則其功德乃能廣大,而亡者所獲利益亦更因之增長。

    開吊時,宜用素齋,萬勿用葷,致殺害生命,大不利於亡人。

    出喪儀文,切勿鋪張。毋圖生者好看,應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後,亦應常行追薦以盡孝思。蓮池大師謂年中常須追薦先亡。不得謂已得解脫,遂不舉行耳。

    勸請發起臨終助念會

    此事最為切要。應於城鄉各地,多多設立。飭終津梁中有詳細章程,宜檢閱之。

    結語

    殘年將盡,不久即是臘月三十日,為一年最後。若未將錢財預備穩妥,則債主紛來,如何抵擋。吾人臨命終時,乃是一生之臘月三十日,為人生最後。若未將往生資糧預備穩妥,必致手忙腳亂呼爺叫娘,多生惡業一齊現前,如何擺脫。臨終雖恃他人助念,諸事如法。但自己亦須平日修持,乃可臨終自在。奉勸諸仁者,總要及早預備才好。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一月在廈門妙釋寺所講。

    2.蕅益大師年譜

    依大師自撰八不道人傳,及成時續傳錄寫。復檢宗論中諸文增改,並參考別行諸疏序跋補訂焉。己未,居錢塘,初稿。辛酉,掩室永嘉,改纂。

    乙亥,住溫陵月台再治。老病纏綿,精力頹弊,未能詳密校理,殊自恧也。

    年譜諸文,雖有撮略,或加潤飾,但悉有所據。若述私意,則寫雙行小字,上冠案字,以區別也。

    明萬曆二十七年己亥,一歲。

    是年五月三日亥時,大師生。

    俗姓鍾,名際明。又名聲,字振之。先世汴梁人,始祖南渡,居古吳木瀆。

    父名之鳳,字岐仲。母金氏,名大蓮。以父持白衣大悲咒十年,夢大士送子而生。時父母皆年四十。

    庚子,二歲。

    辛丑,三歲。

    壬寅,四歲。

    癸卯,五歲。

    甲辰,六歲。

    乙巳,七歲。

    始茹素。己巳,大師禮大悲銅殿偈,有云:「我幼持齋甚嚴肅,夢想大士曾相召。」

    丙午,八歲。

    丁未,九歲。

    戊申,十歲。

    己酉,十一歲。

    庚戍,十二歲。

    就外傅,聞聖學,即以千古道脈為任,囂囂自得。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於居敬慎獨之功,致知格物之要,深究之。開葷酒,作論數十篇,辟異端,夢與孔顏晤言。

    辛亥,十三歲。

    壬子,十四歲。

    癸丑,十五歲。

    甲寅,十六歲。

    乙卯,十七歲。

    閱自知錄序,及竹窗隨筆,乃不謗佛。取所著闢佛論焚之。

    丙辰,十八歲。

    丁巳,十九歲。

    戊午,二十歲。

    詮論語顏淵問仁章,竊疑天下歸仁語。苦參力討,廢寢忘餐者三晝夜,忽然大悟,頓見孔顏心學。

    冬十一月初五日喪父,享年五十九。聞地藏本願,發出世心。

    (錄者注)大師聞地藏本願,發心出世,故其一生盡力宏揚讚歎地藏菩薩。

    弘一法師曾輯靈峰贊地藏菩薩別集一卷,收入地藏菩薩聖德大觀內。庚午,大師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有云:「七歲斷肉,未知出世正因。十二學儒,乃造謗法重業。賴善根未絕,每潛轉默移。一觸念於自知之序,次旋意於寂感之譚。禮樂師妙典,知佛與神殊。聞地藏昔因,知道從孝積。既懷喪父之哀,復切延慈之想。書慈悲懺法,矢志屍羅,聽大佛頂經,決思離俗。」

    己未,二十一歲。

    至星家問母壽,言六十二三必有節限。遂於佛前立深誓。唯願減我算,薄我功名,必冀母臻上壽。

    庚申,二十二歲。

    專志念佛,盡焚窗稿二千餘篇。

    天啟元年,辛酉,二十三歲。

    聽大佛頂經,謂「世界在空,空生大覺」。遂疑何故有此大覺,致為空界張本,悶絕無措。但昏散最重,功夫不能成片。因決意出家,體究大事。七月三十日,撰四十八願願文。時名大朗優婆塞。

    壬戍,二十四歲。

    夢禮憨山大師,哭恨緣慳,相見太晚。師云:「此是苦果,應知苦因」。語未竟,遽請曰:「弟子志求上乘,不願聞四諦法。」師云:「且喜居士有向上志,雖然不能如黃檗臨濟,但可如巖頭德山。」心又未足。擬再問,觸聲而醒。因思古人安有高下,夢想妄分別耳。

    一月中,三夢憨師。師往曹溪,不能遠從。乃從雪嶺峻師剃度,命名智旭。雪師憨翁門人也。

    〔案〕大師字蕅益,又字素華,當時諸緇素撰述中,多稱素華也。將出家,先發三願,一、未證無生法忍,不收徒眾。二、不登高座。三、寧凍餓死,不誦經禮懺及化緣,以資身口。又發三拌:拌得餓死,拌得凍死,拌與人欺死。

    將出家,與叔言別詩云:「世變不可測,此心千古然,無限他山意,丁寧不在言。」

    大師出家時,母舅謂曰:「法師世諦流布,吾甥決不屑為,將必為善知識乎。」大師曰:「佛且不為,況其他也。」舅曰:「既爾,何用出家?」大師曰:「只要復我本來面目。」舅乃歎善。

    夏、秋作務雲棲,聞古德法師講唯識論,一聽了了,疑與彿頂宗旨矛盾。請問。師云:「性相二宗,不許和會。」甚怪之,佛法豈有二歧耶?一日,問古師云:「不怕念起,只怕覺遲,且如中陰入胎,念起受生,縱令速覺,如何得脫?」師云:「汝今入胎也未?」大師微笑。師云:「入胎了也。」大師無語。師云:「汝謂只今此身果從受胎時得來者耶?」大師流汗浹背,不能分曉。竟往徑山坐禪。始受一食法。

    此時即與新伊法主相識,爾後為忘年交,幾三十年,自庚午歲始,每一聚首,輒曉夜盤桓佛法弗置。學人從大師游者,皆令稟沙彌戒於法主。初出家時,剃度師令作務三年,其時急要工夫成片,不曾依訓。始意工夫成片,仍可作務,後以聲譽日隆,竟無處討得務單。

    癸亥,二十五歲。

    是春拜見幽溪尊者,時正墮禪病,未領片益。

    大師坐禪徑山。至夏,逼拶功極,身心世界忽皆消殞。因知此身從無始來,當處出生,隨處滅盡,但是堅固妄想所現之影。剎那剎那,唸唸不住,的確非從父母生也。從此性相二宗,一齊透徹。知其本無矛盾,但是交光邪說大誤人耳。是時一切經論,一切公案無不現前。旋自覺悟,解發非為聖證,故絕不語一人。久之,則胸次空空,不復留一字腳矣。秋,住靜天台。臘月初八日,從天台躡冰冒雪,至杭州雲棲。苦到懇古德賢法師為阿闍梨,向蓮池和尚像前,頂受四分戒本。

    甲子,二十六歲。

    正月三日,於三寶前,然香刺血,寄母書。勸母勿事勞心,惟努力念佛,求出輪迴。

    十二月廿一日,重到雲棲,受菩薩戒。後一日,撰受菩薩戒誓文。

    大師甫受菩薩戒,發心看律藏。闍梨古德師試曰:「汝已受大,何更習小?」對曰:「重樓四級,上級既造,下級可廢耶?」師曰:「身既到上層,目豈緣下級?」對曰:「雖升他化,佛元不離寂場。」

    乙丑,二十七歲。

    是春,就古吳閱律藏一遍,方知舉世積偽。四旬餘,錄出毗尼事義要略一本。僅百餘紙。此後仍一心究宗乘。

    同二三法友結夏。

    寄剃度師雪嶺及闍梨古德師書。痛陳像季正法衰替,戒律不明。詞至懇切。

    乙丑、丙寅兩夏,為二三友人逼演大佛頂要義二遍。實多會心,願事闡發,以志在宗乘,未暇筆述。

    丙寅,二十八歲。

    母病篤。四刲肱不救。痛切肺仟。

    六月初一日,母亡。享年六十七。大師賦四念處以寫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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