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與境界 第53章 國學辨微 (5)
    漢代史學家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中說:「士節不可不勵也。」所謂士節即是知識分子的節操。這是自古以來知識分子所共同重視的。這一觀念,來源很早。《周易·蠱卦》「上九,不事王侯,商尚其事」。這不事王侯的人表現了崇高的氣節。孔子弟子曾子說:「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論語·泰伯》)臨大節而不可奪,即具有堅定的志節。孟子引述曾子的處世態度說:「曾子曰: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孟子·公孫丑下》)這表現一個思想家以道義自持不屈服於權勢的態度。孟子論士人的節操說:「士窮不失義,達不離道。窮不失義,故士得己焉。達不離道,故民不失望焉。」(同書《盡心上》)所謂「得己」,就是保持個人的主體性,不隨環境的改變而動搖。

    《禮記·儒行篇》論士人的節操云:「儒有可親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殺而不可辱也。」在這之後,可殺不可辱成為歷代知識分子所遵循的主要操守。在消極方面,可殺不可辱;在積極方面,便是「以天下為己任」。《世說新語·德行篇》:「陳仲舉(陳蕃)言為士則,行為世范,登車攬轡,有澄清天下之志。」「李元禮(李膺)風格秀整,高自標持,欲以天下名教是非為己任。」這種以天下為己任的態度影響深遠。范仲淹宣揚「先天下之憂而優,後天下之樂而樂」,即自任以天下之重。這是具有高度社會責任心與歷史使命感的積極態度。

    在今天看來,所謂士節即堅持自己的主體意識。主體意識包括人格獨立意識與社會責任心,乃是人格獨立意識與社會責任心的統一。一方面要堅持獨立人格,不隨風搖擺,不屈服於權勢;另一方面更有社會責任心,不忘記自己對於社會應盡的義務。社會責任心的最重要的內容即愛國意識。所謂氣節的最主要的內容即是民族氣節。民族獨立是個人的人格獨立的重要條件。亡國之民是不可能具有獨立人格的。中國自古以來,眾多的志士仁人為了保衛民族主權而從事艱苦卓絕的鬥爭,其崇高精神是值得讚揚的。

    中國自秦漢至明清,歷代都實行專制制度。專制制度的特點就是奴役人民,「使人不成其為人」。但是廣大人民包括知識分子並不甘受奴役,經常從事各種方式的鬥爭。儒學雖然受到專制帝王的尊崇,但是儒學作為教育家的哲學卻是力求「使人成其為人」。歷代都有剛直不屈、正直不阿的人,不畏權勢,而敢於堅持一定的原則。這也是士節的高度發揚。

    士節是地主階級知識分子提出的觀念,自然有其時代的局限性,但是在歷史上也起過一定的積極作用,在今天依然具有一定的重要意義。

    評「三不足」

    北宋中期,王安石主持變法,當時有「三不足」之說,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事實上,這不是王安石所說的,而是當時的反對派對於王安石思想言論的概括。王安石變法,確實是很有膽量的,他當時力主革新,表現了無畏的精神。1975年左右,所謂「批儒評法」運動,宣揚儒法鬥爭,吹捧王安石是大法家,對於所謂「三不足也大加鼓吹。事實上,對於所謂「三不足」,還應加以比較具體的分析。

    「天變不足畏」,表現了唯物主義的態度,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荀子《天論》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又說:「星墜木鳴,國人皆恐。曰:是何也?曰:無何也,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這是典型的「天變不足畏」的論斷。漢代董仲舒宣揚「天人感應」,比荀子後退了。王充對於天人感應進行了有力的批駁。唐代柳宗元倡言「天人不相預」。王安石可能受到柳宗元的影響。

    「祖宗不足法」,是明顯的法家觀點。商鞅曾說:「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法制應隨時改變,不宜守舊。這是正確的。孟子曾說:「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生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孟子·離婁上》)這表現了儒家的嚴重偏蔽。但是,對於所謂「舊章」,也應具體分析,既不能斷言「舊章」全不可改,也不能說「舊章」應全部否定。孔子提倡「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照他所說,三年之後還是可以改的。事實上,應改則必改,是不必等待三年之久的。

    比較複雜的是如何看待「人言」的問題。荀子的《正名篇》說:「禮儀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這是引「逸詩」的文句,意謂自己既未違反禮義,就不必顧慮別人的閒話了。「禮義之不愆」是「何恤人之言」的必要條件。如果違反了禮義,還是應該顧恤人之言的。在一般情況下,雖然「禮義不愆」,仍應博采眾議。《荀予·堯問篇》中記載了周公的一段故事:「伯禽將歸於魯,周公謂伯禽之博曰:……吾所抉贄而見者十人,還贄而相見者三十人。貌執之士者百有餘人,欲言而請畢事者千有餘人。於是吾僅得三士焉以正吾身,以定天下。吾所以得三士者,亡於十人與三十人中,乃在百人與千人人之中。

    故上士吾薄為之貌,下士吾厚為之貌,人人皆以我為越逾好士,然故士至。士至而後見物,見物然後知其是非之所在。戒之哉!」這敘述了周公禮賢下士的謙虛態度,未必是周公的真實故事,但表現了儒家的思想觀點。最值得注意的是,周公所得的三士,不是在上層人士之中,而是在一般群眾之中,所以對於地位較低的士更應加以尊重。對於上士,可「薄為之貌」;對於下士,應則「厚為之貌」,必須接待多士,「然後知其是非之所在」。這都表示廣詢人言的必要。這具有非常深刻的含義。總而言之,對於人言,應加以分析。違反事實的虛妄之言,是可以不予顧恤的;對於反映事實的真誠之言,還應加以重視。

    在中國歷史上,傾聽人言的政治家不乏其人。最著名的是春秋時鄭子產不毀鄉校的故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鄭人游於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予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晉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可毀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實不才,若果行此,其鄭國實賴之,豈唯二三臣?仲尼聞是語也,曰:以是觀之,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子產願聽人民對於執政的評論,以人民的議論為師,這可以說表現了一種民主作風。孔子因此稱讚子產為仁者,可見孔子也是重視人言的。後者諸葛亮提出「集眾思、廣忠益」的名言,都是重視人民言論的表現。這可謂中國古代的一項優良傳統。

    漫談正名

    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張,公孫龍的《名實篇》亦講正名。荀子著《正名篇》,詳論名實的問題。孔子所謂正名,後人有不同解釋。馬融釋為「正百事之名」,近人多解為正名分。我認為,正名分固然是孔子正名的要義,但孔子所謂正名亦不限於正名分,馬融之說仍有其一定的理由。荀子的《正名篇》對於「所為有名」、「所緣以同異」、「制名之樞要」,作了較詳的說明,提出了關於名實問題的詳細理論。正名的主要意思就是確定名實關係,使名符於實,名實相應。

    事物是不斷變化的,「實」變了,「名」也應隨之而變。時移世易,古今異俗。有些古代流行的名詞在今日已不切實行了。所以,今日也還有正名的問題。

    從父系社會開始以來,男尊女卑成為陳規。近代以來,男女平等之說興起,這是人類的新覺悟,是一項大進步。有些關於婚姻的名詞就有改革的必要了。男女結婚,古稱男婚女嫁。男子娶婦,女子嫁人,女子要到男家生活。這種習俗,在今日已經逐漸打破了,男子也可以到女家了。我認為,「嫁」字應當廢除了,無論女到男家或男到女家,俱無不可,只能稱之為結婚,不應稱之為嫁娶,要廢除娶女的說法。

    古代男到女家,稱之為贅,號為贅婿。時至今日,贅字的這個用法更應停止了,不應該稱到女家結婚的男子為入贅了。

    與此相關的有英雄一詞,英雄屬於男性。其實古來婦女也有傑出人物,過去有女英雄之稱,不免自相矛盾。我建議今後英雄應稱為英傑,不分男女,凡做出傑出成績的,都可稱為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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