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十二日有龔君子英、袁君觀瀾二人來館。自稱代表滬學會詰問本館近日論說,於抵約美貨事何故與輿論相違,是否受人賄賂云云。本館同人既已答覆,然二君既稱奉滬學會全體之命,則本館不得不竭誠為在會諸君一言。貴會因抵約美貨,屢開特別大會。邀集名流演說,勖勉同志不用美貨。義憤熱誠,實深欽仰。龔袁二君於此等結合團體、保全公益之舉最為盡力,故欽仰貴會,尤不能不欽仰二君。然貴會宗旨在於拯救華工,而本館宗旨則在於拯救華工而不損及華商。抱定六月十八日商會所議,不再向美國定貨之旨;有違約私購者,則與眾絕之,使美貨自此不再輸入吾國,而徐待美國之轉圜,此所謂拯救華工者也。六月十八日以前定購之貨,以商務言之,確即為華商之貨。所謂不用美貨者,指在美商之手之美貨。非指在華商之手之美貨,亟宜截清界限,不可因損人而反以自損。
近日商務總會廣告,實系六月十八日以前所定之貨,本埠照常銷售,並可轉運各口。一體行銷云云,與本館之意實相吻合,此所謂拯救華工而不損及華商者也。本館自思似於貴會渾言不用美貨之說更進一層,並非於此等義舉有所反對也;且以報館至尊無上之原理,所謂言論自由,言之即令反對(貴會嘗請侯官嚴幾道先生演說。諒亦聞先生之名論),而非欲其來相附和以壯聲勢也。先生嘗撰一論,投諸本館,極論此事前途之難,其言尤與貴會之意相歧。容於明日錄登,以供眾覽,貴會亦只能據理駁辨,不能派員到館詰問也。貴會久被文明之譽,諒在會諸君亦無不尊尚公理,講明權限,列國報律,有以個人或團體而禁遏報館言論之自由者乎?且以惡名而欲劫制之以從己者乎?英儒穆勒約翰有言,所謂輿論,大都有權力之一部分,非眾情靡定之時。意有所左右,必登其說於報章,篡通國之名以為公論。
聞者貴耳而賤目,則亦取其說而誦之口口相傳,其勢遂重;又曰,俗論既並為一談,孰持異同,即為群矢之的。正惟此時獨行可尚,如是之言。真吾專制國之對症之藥,吾業報館者固當崇拜;即凡欲改言吾國社會者,亦孰不當崇拜也。國家近悟專制之非宜,頗欲改行立憲政體。然立憲之國無不有保守進化兩黨,各執一是,以調劑其政界而即於是。諸君在今日為會員者,他日即為政黨,設亦以今之對待本館者起而施諸對峙之黨。無論何事議論不合,但得一二報館以為己助,即可以貪利忘義之名加諸其人,若權勢更甚。則非聖、無德、辯言、亂政之條,均將載入憲法矣。本欲變易專制,而反以扶植專制,夫非可笑之甚者乎?諸君今日銳氣方盛,必深憾本館之多言。他年親歷其境,追思及此,恐未必不自悟其非也。總之報館有天職,在於指導國民,為真理所在。雖蒙詒謗,終不當緘默不言。自非然者,則雖足以博無限之美名,張絕大之勢力,而終不敢圖此私利,以貽禍於社會,且騰笑於後人。區區之心如是而已,知我罪我,願俟公評。
襄子勒住了馬,道:「這一定又是豫讓了!」
叫人去問,果然不差。
襄子喚他過來,責問他道:「你從前不是做過范、中行的家臣麼?智伯滅了范、中行氏,你沒有出來替他報仇,反而投身到智伯家去。現在智伯也已經死了,你為什麼單單替他報仇,這樣沒有完結呢?」
豫讓道:「我在范、中行家,不論什麼事,都當我是個尋常的人,我所以也用尋常的人的身份,去報答他們。到智伯那裡,那就不同了,當我是一國的志士,我所以也用一國的志士的身份,去報答他。」
襄子聽罷,著實歎了幾口氣,還流了幾滴眼淚,道:「唉,豫先生!你的待智伯,已經得到很好的名譽了;我饒恕你,也很夠了。你自己好好的打算!我不能再放你了!」當下叫跟隨著的兵丁,團團把他圍住。
豫讓道:「世人有兩句話說:『明主看見別人的好處,總不願埋沒他的;忠臣仗著他的義氣,為了名節,就是死也不辭的。』上次閣下赦我的罪,大家都稱讚閣下寬宏。我一犯再犯,也自知罪無可逃;但是我有一樁心事,就是要求閣下一件衣服,來砍一下,盡盡我報仇的意思,我也死而無怨了!這種癡心妄想,我不過姑且說說罷了。」
襄子聽了這話,心中十分佩服,吩咐隨從的人,取一件衣服交給豫讓。
豫讓接過去,拔出身上帶著的劍,跳了三跳,把那衣服砍做幾段;大聲喊道:「這遭我可以到地下回復智伯了!」說完;就自刎而死。
他死那一天,趙國有些志氣的人,聽到這件事,都為他淌了不少同情的眼淚。
批評
豫讓在中國歷史上,是以報仇而最得名的一個人。
第一次他扮作罪犯,到茅廁裡去做工,受辱也不怕,受苦也不怕;第二次更深刻了,為避免眾人的耳目,身上塗了漆,又吃了許多炭,糟蹋到不像個人,可以見得他志氣的堅決!
趙襄子是他的仇人,第一次放他走,第二次又對他哭;豫讓的義烈,真能夠感動人!
最可以佩服的,是豫讓的朋友勸他去投身趙氏,相機行事,他堅決的拒絕,寧可捨易就難;更可以顯出他的正直的精神!
談綁票有感
(1937年6月)
不久京杭國道上發生了綁票一案,被綁中的許寶驊是我的內侄。他十幾歲初進中學時就做了孤兒,後來在約翰大學畢業。踏進了社會,做事很勤慎,現在在金城銀行南京分行充當副行長,資格很淺,薪水有限,家中還有嫡母生母,都靠著他一個人。被綁以後綁匪屢次來信勒索巨款,他家那裡有錢贖身,只好聽天由命,急得他閤家要死。幸而地方官嚴密追捕,綁匪自顧不暇,他乘機僥倖逃了出來。
我得信後到杭州去看他,聽他說匪中情形,我覺得於國家的前途有很大的危險,我現在寫出來使大家知道知道。
他說綁匪並不怎麼凶狠,也還有些人道,衣服飲食都當自己人看待,有時比待自己還好些。有一次兩天沒有得吃,後來在一個小鎮上買到三條年糕,分給他和徐君一人一條,幾個綁匪合吃了一條。
他又說十八天裡所到的鄉下人家也不少,沒有吃過幾頓飯,吃的都是包米磨了粉做成的乾糧,沖些水拿來當飯。米飯是隔幾天才能吃一頓,是很貴重的食品。拿曬乾的菜切幾條,在鍋上煮熟了,鹽是買不起的,澆些滷汁,拿來做下飯的菜。
他又說他和綁匪漸漸熟了,有時談到深處。綁匪都說:我們並不是喜歡幹這種歹事,因為沒有生路,賭著性命來博幾個錢,白天沒得好吃,夜裡沒得好睡,有時得不到錢還要送了性命。
寶驊說完,我回想到十年以前我在上海被綁一次:綁我的都是在上海失業的人。我被綁之後,仍舊住在城市附近,沒有看見鄉民困苦的情形。但我和綁匪相處尚算不錯,他們也說為生計所迫,完全和綁寶驊的所說的一樣。有幾個家裡還有父母妻子,他們告訴我說,做這些事情見不得人,回到家裡爹娘妻兒面前都不敢直說,只說是在外面做做小生意。其中有一個據說是在商店裡做過櫃檯上的夥計,失了業好幾年才入伙的。我問他們做這些沒本錢的買賣大概總可以發財,他們回答我:哪裡有這樣好的事,入了伙每個月得些薪俸,勉強夠吃。入伙的人多。運氣好的每年不過輪著兩三次,每次也不過分到一兩百塊錢。我勸他們能夠得到些錢趕緊罷手改行,免受危險,內中只有一個人說我是無望的了,從小討飯,一無所能,只好做一天算一天了。其餘的都對我說,你的好話我們都願意聽的,說完了大家都淌了好些眼淚。
寶驊又說,這回官廳追捕很緊,聽說真正綁匪已經拿獲不少,還有鄉下人家,我們在那裡住一夜吃一餐的,也都受了嫌疑,被拿到案。這些鄉下人家說也可憐,綁匪到來,拿著手槍,他們敢違拗一句麼?希望地方官調查明白,依法處置,鄉下人們不致受著不白之冤。這班綁匪犯了刑法,將來拿他槍斃或是定個有期無期的徒刑,說是懲一可以做百,這也不過是個治標罷了。至於治本,還是要講些民生主義。
我們自古以來綁票不許贖,說是可以斷絕根株,《後漢書·橋玄傳》、《三國誌·魏書·夏侯焞傳》,都很稱讚這個辦法。我記得好些年前,我們政府也定過同樣的法律,規定出錢贖命的也是犯罪。論法理或是當然,論事實恐未必做得到,就算做到,真能夠斷絕綁票麼?這種理論仍是委過於人,不是真正政治家根本的見識。
國家管著教育,為什麼使他們得不到一些知能;國家管著工商、路礦、農林,為什麼使他們找不到一些職業?螻蟻尚且貪生,狗急自然跳牆,人們饑寒到要死,鋌而走險,法律固不可恕,其情卻也可憐。
我們中國是個窮國,人口又多,出產又少(吃的穿的都要靠外國進口),大家的生產力又薄弱,那裡能比得上歐美人們的享用,是應該有些限制的。政府幾次明令提倡節儉,我還盼望在位諸公常常牢記這兩個字,最好以身作則,不但私人的享用,就是國家的大政也要估計估計自己的力量,分個緩急,定個先後,不要拿國民有限的汗血來作無限的揮霍;或者可以多留下幾個錢給這些鄉下的窮民。多吃一兩頓米飯,買些鹽來蒸些菜,這也就是無量的功德了。
論粵漢鐵路事
查粵漢鐵路,中國與美國合興公司訂立合同,由該公司承築。合同續約第十七款載明建築一切須由美國人執權,如有轉售他國等情,一經查出,合同作廢。又合同載明該路估價約需金元四千萬元,由合興公司發售借票,以該路作押,由中國政府擔保等語。合興公司創辦者均屬美人,有布賴士者占股最多,公司中人以布為最富,在議院中亦最有權力。合興公司之設,其意專在中國承辦路礦與振興中國他項事業。而粵漢鐵路其一也,鐵路合同甫成,而布君物,故其子年未及歲,不能自理家事,有人為之主持。其人陰,將布君所佔合興公司股分售之於比。於是比人占該公司股分三分之二;而美人僅佔其三分之一。比人亦知此路事權宜由美人主持,故開辦時,不得不任美國柏生士在紐約總司各事,並派美人葛雷來華總司工程。
柏葛二君頗能秉公辦事,比人心懷不服,於開辦後以為己占股分三分之二,亟欲設法奪回事權。遂舉比人及美人,而比黨者為公司董事。董事凡七人,竟有四人為其所用。尚幸美人柏生士為之主席,不至遽失事權。葛雷來華之始,與盛大臣頗稱浹洽,繼因小故,稍有微嫌。有威弟亞者,合興公司中之副主席,美人而比黨者也,適以是時來華遊歷,知葛與盛有所齷齪,乃乘機進饞。復有美人福開森為盛參謀,去葛而己為之代,故助威甚力。威回美後,以有福在盛左右為之營干,遂明目張膽與柏爭權,勢將決裂。事聞於盛,盛以比人用權與約全背,大礙中國,堅執不允。而西二月二十二號公司董事會議於紐約,與會者美黨二人、比黨四人。會議之後,柏以勢孤難與爭衡,先自告退,而威遂繼為主席矣。於時,總公司寄來帳冊,支款內有比都辦事處月費頗巨;又各辦事人來華費用金錢五十萬元,查此款僅有二十餘萬元。
柏任主席時,力顧大局,不許浮開,故直至其退職時,始行造報。盛雖駁回,而比人之徇私圖利已可概見。查比人充該公司董事者,有第哇爾德及泰司二人。泰為比王財政顧問官,而開平礦局之潰敗決裂,實由是人暗中把持。前車之覆,可為寒心。上海西三月十九日捷報,載有比王派此二人前往美國接辦此路等語,可以為證。此路之為美為比,在我均失主權。而比袒俄法,以俄法與美相較。究竟美為和平,擇禍務輕原約云云。未始,無見盛亦知比人弄權,有礙大局,已派人赴美詳查,而不謂即以福開森為之,是何異為虎傅翼也?猶幸合同有廢約之條,今宜執定事權在比之說,先將合同作廢,而另招專屬美人之公司接辦其事。以南北干路,不至偏重一隅,猶可借彼族均勢之力,稍緩瓜分之禍。惟聞比人極力營謀,處處以重利相啗,非有公正清廉之人,決不能查出比人攬權實據。不能查出實據,斷不能請廢合同。而俄法勢力南北貫通,恐路成而後,大事不可問矣。
古文苑為朱菊生作
是書淳熙時所刻,為無注本,至紹定時章樵為之訓注,析為二十一卷,刊成於康熙丙申。今淳祐重修刊本尚存。二十年前余輯四部叢刊,曾假諸鐵琴銅劍樓景印行世。瞿氏又有影寫宋刻無注本,志稱原刊本,為趙凡夫舊藏,紙墨鮮明,宇畫端措,其子靈均鉤摹一本。葉林宗見而異之,錄成一冊;其後陸敕先又假諸林宗,命諸童子歷三日夜而畢,僅存其款式而已。此本有靈均手跋,並鈐名號印章,蓋即最初鉤摹之本。全書用硃筆校訂,補闕正訛至極。審其筆跡頗與靈均卷末所記宋諱相肖,疑亦靈均所為。末葉何義門手跋,謂為毛斧季所贈,蓋已由小宛書而入於汲古閣矣。惟凡夫所藏宋刻,其後即不復見,今恐未必尚在人間;然則能窺見是書宋本真面者,僅此而已,可不寶諸。丙申初春識。
農村破產中之畜牧問題
(193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