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Blake)也說:「一粒沙裡見世界,一朵花裡見天國;手掌裡盛住無限,一剎那便是永劫。」
我的年歲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兩年了。不解達觀的我,從這兩個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與影響。雖然明明覺得自己的體格與精力比二十九歲時全然沒有什麼差異,但「三十」這一個觀念籠在頭上,猶之張了一頂陽傘,使我的全身蒙了一個暗淡色的陰影,又彷彿在日曆上撕過了立秋的一頁以後,雖然太陽的炎威依然沒有減卻,寒暑表上的熱度依然沒有降低,然而只當得餘威與殘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驅,大地的節候已從今移交於秋了。
實際,我兩年來的心情與秋最容易調和而融合。這情形與從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歡喜楊柳與燕子。尤其歡喜初染鵝黃的嫩柳。我曾經名自己的寓居為「小楊柳屋」,曾經畫了許多楊柳燕子的畫,又曾經摘取秀長的柳葉,在厚紙上裱成各種風調的眉,想像這等眉的所有者的顏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與口。那時候我每逢早春時節,正月二月之交,看見楊柳枝的線條上掛了細珠,帶了隱隱的青色而「遙看近卻無」的時候,我心中便充滿了一種狂喜,這狂喜又立刻變成焦慮,似乎常常在說:「春來了!不要放過!趕快設法招待它,享樂它,永遠留住它。」我讀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經真心地感動。以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虛度,前車可鑒!到我手裡決不放它空過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總想有一種足以充分酬償這佳節的舉行。我準擬作詩,作畫,或痛飲,漫遊。雖然大多不被實行;或實行而全無效果,反而中了酒,鬧了事,換得了不快的回憶,但我總不灰心,總覺得春的可戀。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別的三季在我都當作春的預備,或待春的休息時間,全然不曾注意到它們的存在與意義。而對於秋,尤無感覺:因為夏連續在春的後面,在我可當作春的過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當作春的準備;獨有與春全無關聯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沒有它的位置。
自從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兩年來的心境完全轉了一個方向,也變成秋天了。然而情形與前不同:並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與焦灼。我只覺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調和。非但沒有那種狂喜與焦灼,且常常被秋風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暫時失卻了自己的所在。而對於春,又並非像昔日對於秋的無感覺。我現在對於春非常厭惡。每當萬象回春的時候,看到群花的鬥艷,蜂蝶的擾攘,以及草木昆蟲等到處爭先恐後地滋生蕃殖的狀態,我覺得天地間的凡庸,貪婪,無恥,與愚癡,無過於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時候,看到柳條上掛了隱隱的綠珠,桃枝上著了點點的紅斑,最使我覺得可笑又可憐。我想喚醒一個花蕊來對它說:「啊!你也來反覆這老調了!我眼看見你的無數的祖先,個個同你一樣地出世,個個努力發展,爭榮競秀;不久沒有一個不憔憐而化泥塵。你何苦也來反覆這老調呢?如今你已長了這孽根,將來看你弄嬌弄艷,裝笑裝顰,招致了蹂躪,摧殘,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們的後塵!」
實際,迎送了三十幾次的春來春去的人,對於花事早已看得厭倦,感覺已經麻木,熱情已經冷卻,決不會再像初見世面的青年少女地為花的幻姿所誘惑而贊之,歎之,憐之,惜之了。況且天地萬物,沒有一件逃得出榮枯,盛衰,生滅,有無之理。過去的歷史昭然地證明著這一點,無須我們再說。古來無數的詩人千篇一律地為傷春惜花費詞,這種效顰也覺得可厭。假如要我對於世間的生榮死滅費一點詞,我覺得生榮不足道,而寧願歡喜讚歎一切的死滅。對於前者的貪婪,愚昧,與怯弱,後者的態度何等謙遜,悟達,而偉大!我對於春與秋的捨取,也是為了這一點。
夏目漱石三十歲的時候,曾經這樣說:「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處必有暗;至於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處暗亦多,歡濃之時愁亦重。」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有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徵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猶之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們閱歷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體感它們的滋味。
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郎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入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又以為人生的意義只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鑒照,死的靈氣鍾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覆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擱筆,忽然西窗外黑雲瀰漫,天際閃出一道電光,發出隱隱的雷聲,驟然灑下一陣夾著冰雹的秋雨。啊!原來立秋過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練,不免還有這種不調和的現象,可怕哉!
「閒」在過去時代是一個可愛的字眼;在現代變成了一個可惡的字眼。例如失業者的「賦閒」,不勞而食者的「有閒」,都被視為現代社會的病態。有閒被視為奢侈的,頹廢的。但也有非奢侈,非頹廢的有閒階級,如兒童便是。
兒童,尤其是十歲以前的兒童,不論貧富,大都是有閒階級者。他們不必自己謀生,自有大人供養他們。在入學,進店,看牛,或捉草以前,除了忙睡覺,忙吃食以外,他們所有的都是閒工夫。到了入學,進店,看牛,或捉草的時候,雖然名為讀書,學商或做工,其實工作極少而閒暇極多。試看幼稚園,小學校中的兒童,一日中埋頭用功的時間有幾何?試看商店的學徒,一日中忙著生意的時間有幾何?試看田野中的牧童,一日中為牛羊而勞苦工作的時間有幾何?除了讀幾遍書,做幾件事,牽兩次牛,捉幾根草以外,他們在學校中,店舖裡,田野間,都只是閒玩而已。
在飽嘗了塵世的辛苦的中年以上的人,「閒」是最可盼的樂事。假如盼得到,即使要他們終身高臥空山上,或者獨坐幽篁裡,他們也極願意。在有福的癡人,「閒」也是最可盼的樂事。假如盼得到,即使要他們吃飯便睡,睡醒便吃,終生同豬玀一樣,在他們正是得其所哉。但在兒童,「閒」是一件最苦痛的事。因為「閒」就是「沒事」。沒事便靜止,靜止便沒有興味;而兒童是興味最旺盛的一種人。
在長途的火車中,可以看見兒童與成人的態度的大異。成人大都安定地忍耐地坐著,靜候目的地的到達,兒童便不肯安定,不能忍耐。他們不絕地要向窗外探望,要買東西吃;看厭吃飽之後,要嚷「為什麼還不到」,甚至哭著喊「我要回家去了」,於是領著他們的成人便罵他們,打他們。講老實話,成人們何嘗歡喜坐長途火車?他們的感情中或許也在嚷著「為什麼還不到?」也在哭著喊「我要回家去了!」只因重重的世智包裹著他們的感情,使這感情無從爆發出來。這彷彿一瓶未開蓋的汽水,看似靜靜的,安定的;其實裝著滿肚皮的氣,無從發洩!感情的長久的抑制,漸漸使成人失卻熱烈的興味,變成「頹廢」的狀態。成人和兒童比較起來,個個多少是「頹廢」的。
只有頹廢者盼羨著「閒」,不頹廢的人——兒童——見了「閒」都害怕。他們稱這心情為「沒心相」。在興味最旺盛的兒童,「沒心相」似乎比「沒飯吃」更加苦痛。為了「沒心相」而啼哭,為了「沒心相」而作種種的惡戲;因了啼哭和惡戲而受大人的罵和打,是兒童生活上常見的事。他們為欲避免「沒心相」,不絕地活動,除了睡眠,及生病以外,孩子們極少有繼續靜止至半小時以上者。假如把一個不絕地追求生活興味的活潑的孩子用繩子綁縛了,關閉在牢屋裡,我想這孩子在「餓」死以前一定先已「沒心相」死了。假如強迫這種孩子學習因是子靜坐法,所得的效果一定相反。在兒童們看來,靜坐法和禪定等,是成人們的自作之刑。而在有許多成人們看來,各種辛苦的遊戲也是兒童們的犯賤的行為。有的老人躺在安樂椅中觀看孩子們辛辛苦苦地奔走叫喊而遊戲,會譏笑似地對他們說:「看你們何苦!靜靜兒坐一下子有什麼不好?」倘有孩子在遊戲中跌痛了,受傷了,這種老人便振振有詞:「教你覅,你板要,難(現在)你好!」其實兒童並不因此而懊悔遊戲,同成人事業磨折並不懊悔做事業一樣。兒童與成人分居著兩個世界,而兩方互相不理解的狀態,到處可見。
兒童的遊戲,猶之成人的事業。現世的成人與兒童,大家多苦痛:許多的成人為了失業而苦痛,許多的兒童為了遊戲不滿足而苦痛。住在都會裡的孩子可以享用兒童公園;有錢人家的孩子可以購買種種的玩具。但這些是少數的幸運的孩子。多數的住在鄉村裡的窮人家的孩子,都有遊戲不滿足的苦痛。他們的保護人要供給他們衣食,非常吃力;能養活他們幾條小性命,已是盡責了。講到玩具,遊戲設備,在現今的鄉村間真是過分的奢求了。孩子們像豬玀一般地被豢養在看慣的破屋裡。大人們每天餵了他們三頓之外,什麼都不管。春天,夏天,白晝特別長;兒童的百無聊賴的生活狀態,看了真是可憐。無衣無食的苦是有形的,人皆知道其可憐;「沒心相」的苦是無形的,沒人知道,因此更覺可憐。人的生活,飽食暖衣而無事,遠不如為衣為食而奔走的有興味。人的生活大半是由興味維持的;兒童的生活則完全以興味為原動力。熱中於賭博的成人,輸了還是要賭。熱中於遊戲的兒童,常常忘餐廢寢。於此可見人類對於興味的要求,有時比衣食更加熱烈。
在種種簡單的遊戲法中,更可窺見人對於「閒」何等不耐,對於「興味」何等渴慕。這種遊戲法,大都不須設備,只要一隻手一張嘴,隨時隨地都可開始遊戲,而遊戲的興味並不簡單。這顯然是人為了興味的要求,而費了許多苦心發明出來的。就吾鄉所見,最普通的遊戲是猜拳。只要一舉手便可遊戲,而且其遊戲頗有興味。這本來是侑酒的一種方法,但近來風行愈廣,已變成一種賭博,或一種消閒遊戲。工人們休息的時候,各人袋裡摸出幾個銅板來擺在地上,便在其上面開始拇戰,勝的拿進銅板。年紀稍長的兒童們也會弄這玩意;他們摘三根草放在地上,便開始猜拳。贏一拳拿進一根,輸一拳吐出一根。到了三根草歸入了一人手中,這人得勝,便可拉過對方的手來打他十記手心。用自己的手來打別人的手,兩人大家有些兒痛;但伴著興味,痛也情願了。
年幼的兒童也有一種猜拳的遊戲法,叫做「呱呱啄蛀蟲」。這方法更加簡單,只要每人拿一根指頭來一比,便見勝負。例如一人出大指,一人出食指。這局面叫做「老土地殺呱呱(即雞)吃」。因為大指是代表老土地,食指是代表呱呱的。又如一人出中指,一人出無名指,這局面叫做「扁擔打殺黃鼠狼」。因為中指是代表扁擔,無名指是代表黃鼠狼的,又如一人出食指,一人出小指,這局面叫做「呱呱啄蛀蟲」。因為小指是代表蛀蟲的。這遊戲法的名稱即根據於此。其規則,每一指必有所克制的二指,同時又必有被克制的二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