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座復本座。第一五德復至第三上座前立。
第二五德於第二上座前互跪合掌,第二上座
亦互跪合掌對說。如是展轉乃至下座。其兩
五德自恣,各至本座處應行之。不得待僧竟。
說訖告眾眾僧既自恣已,兩五德至上座前,互跪合掌
告云:僧一心自恣竟。兩五德後座。
靈芝云:五德歸位已,咒願何向。然後梵唄,
說自慶偈,三歸禮散。
祝贊回向及梵唄維那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
白云:上來行法所有功德,奉祝梵釋
四王、天龍八部、伽藍真宰、土地靈
聰,各軫威神,安神護法。今XXX
聖化無窮。文武官僚,長居祿位。師
僧父母、善惡知識、十方信施、法界
眾生,承此善根,俱登彼岸。打靜二
下退座。梵唄者唱云:
處世界如虛空,如蓮花不著水,心清
淨超於彼,稽首禮無上尊。
自慶禮散大眾皆互跪合掌,同聲說自慶偈云:
諸佛出世第一快,聞法奉行安隱快。
大眾和合寂滅快,眾生離苦安樂快。
次大眾至佛前作禮,說三歸偈云:
自歸於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意。
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大眾退散。
以上所集略例數種,匆促屬稿,未暇詳審。又以老病纏綿,精神昏饋,其中文義,不免訛誤脫略。俟後再為精密研審而修改也。
編寫竟並記弘一
丁丑二月初九日
註釋:
本文輯自《隨機羯磨隨講別錄》。自恣:梵文音譯。意為佛教儀式:佛教徒每年安居期滿之日舉行檢舉懺悔集會,請別人盡情揭發自己的過失,由自己進行懺悔;同時也隨別人的意願,盡情檢舉揭發。
說戒法略例
行法次第——
預白於說戒日小食時,維那打靜二下白言:
大德僧聽:今X月XX日眾僧和合,某時某處說戒布薩。打靜二下。
眾具堂中莊嚴,應先期為之。說戒日晨,應具淨水香湯鮮花手巾及籌。並應預敷座席或床。
籌:梵言捨羅。極短五寸,極長尺八。極粗不過小指,極細不得減箸,多以竹木為之。
鳴鐘集僧應長打百二十下。眾集堂外,同說聞鍾偈云:降伏魔怨力,除結盡無餘,露地擊鍵槌,比丘聞當集。諸欲聞法人,度流生死海,聞此妙響音,盡當雲集此。
若大小同行法,沙彌應與大僧同集一處。若別行法,應二處集。今例約大小同行法。
入堂恭攝說偈已,入堂燒香。禮佛己,互跪合掌。同說偈云:
持戒清淨如滿月,身口皎潔無瑕穢。大眾和合無違錚,爾乃可得同布薩。
說已,各依位隨次而坐。
盥掌浴籌維那行事時,令年少比丘數人助之。維那先取淨水及香湯洗手已,取籌浴之。亦浴打靜槌柄。浴已,合眾同說偈云:
羅漢聖僧集,凡夫眾和合.香湯浴淨籌,布薩度眾生。維那復座。
行眾湯水次令年少比丘二人,持淨水器及手巾,自上座起,次第行之。各以水盥掌,取巾拭淨。各說偈云:
八功德水淨諸塵,盥掌去垢心無染。
執持禁戒無缺犯,一切眾生亦如是。
次行香湯如前。各說偈曰:
香水熏沐澡諸垢,法身具足五分充。
般若圓照解脫滿,群生同會法界融。
打靜唱告維那取籌,至打靜處互跪。左手捉籌,右手打靜二下。告云:
大德僧聽,眾中誰小?小者收護【三說】。
又打靜一下。告云:大德僧聽,外有清淨大沙門入【三說】。
又打靜一下。告云:大德僧聽,此眾小者已收護,外清淨大沙門已入。內外寂靜,無諸難事,堪可行籌,廣作布薩。我比丘某甲為僧行籌作布薩事,僧當一心念作布薩,願上中下座各次第如法受籌。【三說又復雲】並受囑授人籌【打靜一下立起】。
行籌白數維那行籌時,令一年少比丘助之。復令一人佐助收籌【令年少持籌,一一授與維那】。行籌時自上座起,維那取籌一枝,互跪授之。上座互跪合掌說偈云:
金剛無礙解脫籌,難得難遇如今果。
我今頂戴歡喜受,一切眾生亦如是。說時受取,兩手擎而頂戴之。
次收籌者亦自上座起,同前威儀。說偈云:
具足清淨受此籌,具足清淨還此籌。令年少隨維那後執籌。維那互跪,上座說偈:
堅固喜捨無缺犯,一切眾生亦如是。說已,即還籌。收籌已,互跪授與上座,便數知之。上座不言,即交還維那置几上。
維那又打靜一下云:次行沙彌籌【三說】。打靜一下。
行籌、收籌、付數,皆同前。
次維那至上座前,互跪取數時,上座當告云:
僧有若干,沙彌若干,都合若干。
維那即起,至打靜處互跪。打靜一下,白云:
大德僧聽,此一住處一布薩,大僧若干,沙彌若干,都合若干人。各於佛法中清淨出家,和合布薩。上順佛教,中報四恩。下為含識,各誦經中清淨妙偈。打靜二下,大眾同聲說偈云:
清淨如滿月,清淨得布薩,身口業清淨,爾乃應布薩。維那立起。
請說戒師應先請上座說戒,縱已別差,仍須請之。維那至上座前互跪合掌。白言:
大德慈悲,為僧說戒。若上座堪說,即答云:
此說戒事,正當我作。即便說之。若不堪者。
答云:今此說戒,任當某甲。但為老病,言詞濁鈍,恐惱眾僧,令次座說。
維那即至次座前,如上請之。若辭不說者,維那即還至上座前云:次座亦辭不堪。
上座先預知有誦利者,應語維那至某甲所云:
僧差說戒。維那即往被所互跪合掌白云:僧差說戒。維那即還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白言:大德僧聽,僧差律師某甲為僧誦律,梵音某甲。律師升高座。打靜二下復座。
說戒人出。眾禮僧已,互跪合掌白言:小比丘某甲稽首和南,敬白眾僧。僧差誦律,恐有錯誤,願同誦者指授。白已一禮升座。
散灑供養年少比丘持淨水,僧前左右灑之。次灑香湯及散花。後以水花合著一盤,總從一頭卻行布散,使及兩邊。初散花時,同說偈云:
散華莊嚴淨光明,莊嚴寶華以為帳。
散眾寶華遍十方,供養一切諸如來。
散花已。維那即從座起,打靜二下。梵唄者唱云:稽首禮諸佛,及法比丘僧。今演毗尼法,令正法久住.優波離為首,及余身證者。
今說戒要義,諸賢鹹共聽。
梵唄時,卻行散花水。唄竟,年少比丘互跪佛前,燒香爐中。年少復座,維那打靜一下白云:行香說偈。大眾同說偈云:
戒香定香解脫香,光明雲台遍十方。
供養十方無量佛,見聞普熏證寂滅。維那打靜二下復座。
座上問答說戒師打靜二下,秉拂誦戒【已下隨宜打靜】。
誦至未受具戒者出,諸沙彌等各從座起,禮僧互跪合掌。上座告云:此眾僧布薩說戒。汝未受具足,不預聞之,各隨本業誦習,謹慎莫放逸。至鳴槌時,同赴堂來。告已,沙彌應答云:頂戴持。諸沙彌隨次而出。維那在本位前互跪合掌云:未受具戒者已出。又誦: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若有說欲者,應出眾,互跪合掌云: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我受彼欲清淨,彼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
維那互跪合掌云:說欲及清淨已。又誦:誰遣比丘尼來請教誡。維那互跪合掌云:此眾無尼來請教誡。又誦: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維那互跪合掌云:說戒羯磨。
說竟偈唄誦略教已,當更鳴鐘,令沙彌集。然後誦明人能護戒等。維那至打靜處,打靜二下。梵唄者唱云:神仙五通人,造設於咒術,為彼慚愧者,攝諸不慚愧。如來立禁戒,半月半月說。已說戒利益,稽首禮諸佛。
說戒人於梵唄時,自高座下。禮僧已,互跪合掌。白云:小比丘某甲,致敬眾僧足下,敬謝眾僧。僧差誦律,三業不勤,多有忘失。願僧慈悲,施與歡喜。復本座。
祝贊回向維那復打靜二下。互跪合掌,白云:
上來行法所有功德,奉祝梵釋四王、天龍八部、伽藍真宰,土地靈聰,各軫威神,安神護法。今XXX聖化無窮。文武官僚,長居祿位。師僧父母、善惡知識、十方信施、法界眾生,承此善根,俱登彼岸。打靜二下復座。
自慶禮散大眾皆於本座前互跪合掌,同聲說自慶偈云:
諸佛出世第一快,聞法奉行安隱快。
大眾和合寂滅快,眾生離苦安樂快。
次大眾至佛前作禮,說三歸偈云:
自歸於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意。
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輕藏,智慧如海。
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大眾退席。
弘一
丁丑四月二十日第二次草稿時居青島湛山寺
安居法略例
對首安居法應對一人具議,互跪合掌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伽藍前三月夏安居【三說】。
所對者云:知,莫放逸。
答云:受持。
所對者又問云:依誰持律者?
答云:依某甲律師。
所對者云:有疑常往問。
受戒法略例
戒場圖【如別紙】——
旁桌上應加拂及靜,此是羯磨師問難及說隨相四依等處。又於戒場外【距作羯磨處眼見耳不聞處】設一座一幾,加拂及靜,擬屏問難用。
行法次第——
敷座席
打犍槌
集僧僧坐已,十師燒香禮佛,互跪合掌。同聲說偈云:
戒香定香解脫香,
光明雲台遍法界。
供養十方無量佛,
見聞普熏證寂滅。
說已入座。
白告眾僧坐已。維那立起,禮僧足。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僧應互跪,
而亦通長跪。若尼則唯長跪】。
白云:
諸大德僧等,莫怪此集。今有受具足戒事,須僧同秉,各願齊心,共成遂也【打靜二下,復座】。
諸師引請人引受者持三衣及缽入。先禮佛,次禮眾僧足。復至和尚前,致禮已。互跪合掌。引請人云:
所以請和尚者,此是得戒根本所歸投處。若無此人,承習莫由,闕於示導,不相生長。必須請之,計汝自陳.不解故教也。教如是請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
【三說】
和尚答云:可爾。教授汝,清淨莫放逸。
受者答云:頂戴持。
夏至羯磨師前,致禮已,互跪合掌。引請人云:羯磨阿闍梨者,受戒正緣。若無此人秉於聖法,則法界善法無由得生。故須增上重心請者,方發無作【請言中,應改雲請大德為羯磨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羯磨阿闍梨。答詞同上】。
教授師前云:教授阿闍梨者,為汝教授引導開解。
令至僧中發汝具戒。緣起方便,並因此師。重心請者,方乃發戒。請言同上,應改稱教授阿闍梨。
七證師【唐時名曰尊人或尊師,宋時名曰尊證】前云:尊師者,以羯磨法非是獨秉,必須此人證無錯謬。若論發戒功與三師齊德,故須請之【應總請七師,請言同上,應改稱落師】。
案准《行事鈔》,請師後,由師說法開導。教發戒緣,應在事先,故今略之。《鈔》云:必受前時智者提授,不得臨時方言發心。若約臨時師授,法相尚自虛浮,豈能令受者得上品耶?!
安受者所在受者持三衣及缽,至眼見耳不聞處,以衣缽等安置一邊,遙向眾僧禮已,一心合掌,虔誠而立。引請人復座。
差人問緣羯磨師即從座起,禮僧已。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問言:
眾中誰能與某甲作教授師?彼受請者互跪合掌。
答云:
我某甲能。復座。
羯磨師打靜二下。問言:僧集否等?和合否等?
未受具戒者出等。並同前問答。
羯磨師打靜一下。又問言: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若無者答云:此無說欲及清淨者。同前:僧今和合何所作為?
答云:受戒羯磨【此願答也,別答有四】。
羯磨師打靜一下,次又二下,乃唱白詞。次大德僧聽乃至白如是。打靜二下,復座。
出眾問法教授師應下座,禮僧已,至和尚前,彼此互跪合掌。問云:
度此人否?
答云:已度。
又問:作和尚否?
答云:已請。
又問:衣缽具否?
答云:已具。
教授師至受者所入座。受者互跪合掌。教授師把拂打靜二下,安慰言:汝莫恐懼,須臾持汝著高勝處。
《鈔》云:教授師至受者所,正敷坐具,坐已。今依他本,別設幾座。教授師應取其衣等示之。先執五條衣,語言:此是安陀會。復指七條衣,語言:此是郁多羅僧。執大衣已,語言:此是僧伽梨。復言《薩婆多》論云:此三衣名,九十六種外道所無,唯佛法中有,故今示汝。又執缽已,語言:此是缽多羅。《十誦律》云:缽是恆沙諸佛標誌。問言:此衣缽是汝有否?答言是。打靜二下。
《鈔》云:又指身所著者此名郁多羅僧,似受者先已著七條衣。今稍變易,謂受者先唯著縵衣,至屏問後始著五、七條衣。
次受者,應持三衣及缽而加受法,今略不載。次屏問遮難。受者互跪合掌,教授師把拂打靜二下,應語言:善男子諦聽乃至若實言實。問遮難文,《鈔》中稍有增改,今依《羯磨》。又問言:汝不犯邊罪耶乃至汝不有耶?答言無。又言:汝不污比丘尼耶乃至正乖道器?皆答言無。應贊言:善男子,已問難事,十三既無,戒可得受。
准《業疏》畜生二形應轉語問。問畜牲者應語云:世有群龍及余精魅能變化者,趣攝畜牲,戒法無預,汝非此等耶?問二形者依《記》應語云:世有形挾兩境者,志致懦弱,善惡不成,殊非道器,汝非此等耶?!
又言:更問諸遮,汝今字誰?答言某甲。
和尚字准?答言:我因事至,說和尚名,和尚名某甲。
年歲滿二十否?答言滿。
三衣缽具足否?答言具。
父母有否?答言有。復問父母聽汝否?答言聽。
汝非負人債否?答言無。
汝非奴否?答言無。
汝非官人否?答言無。
汝是丈夫否?答言是。
丈夫有如是病乃至汝無如此諸病否?答言無。
應贊言:汝無遮難,定得受也。打靜一下。
又言:如我乃至如是答。打靜二下。
應教受者立起。為著五條衣,上著七條衣,令威儀齊整,余衣揲袱。缽置囊中,袱囊執手中立。
語言:待至僧中,召命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