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畫傳 第12章 此情可待成追憶 (1)
    一個年輕的靈魂長眠於地下了,但他地下有靈,可以安息了。林徽因的高貴真摯,正是她光芒萬丈的原因,這光芒,不僅是使徐志摩,甚至也使所有熱愛林徽因的人充滿敬意,感到溫暖。或許惟有這樣徐志摩還能得到最終的寧靜,這一段經歷也慢慢地沉入了林徽因最私密的記憶裡。

    在追悼徐志摩之前,胡適和林徽因等人已經商定,設立徐志摩文學獎,建立徐志摩圖書館以及徐志摩紀念館,以作為對徐志摩的永久紀念。此外,他們還打算搜集徐志摩的遺文,以出版徐志摩的文集。可是,在搜集徐志摩的文字時,林徽因和凌淑華發生了「康橋日記」的糾紛。

    1925年3月,徐志摩辭去北京大學的教職,準備到歐洲旅行,行前,他將一個小提箱交給凌淑華保管,並對她說:「要是我不能回來的話,你得給我寫傳。這箱子裡面有你需要的材料。」據說,箱子裡有部分文稿,徐志摩的兩三冊英文日記,還有陸小曼的兩本日記。這個小提箱一直放在凌淑華那兒,徐志摩遇難前一直沒有去取。徐志摩飛機失事後,他在康橋的英文日記保管在凌淑華處,因而林徽因知道徐志摩的日記的下落。

    林徽因想向凌淑華討要徐志摩的「康橋日記」,想看看那時徐志摩究竟都寫了些什麼。但她知道討要時一定會很尷尬,因而顧慮、遲疑。畢竟,物是人非,到最後林徽因並不想掩飾她對此的好奇和渴望,非常想看看那些日記,那裡面應該詳細地記錄了徐志摩當時的所思所感,是瞭解徐志摩的重要資科,而且,裡面肯定有大量是關於她自己的。

    她分析自己說:「我不會以詩人的美諛為榮,也不會以被人愛戀為辱。我永遠是我,被詩人恭維了也不會增美增能。有過一段不幸的曲折的舊歷史也沒有什麼可羞慚,我只是要讀讀那日記,給我的是種滿足,好奇心的滿足,回味這古怪的世事,紀念老朋友而已。」(1932年農曆正月初一給胡適的信)

    如她所願,林徽因托胡適向凌淑華要徐志摩的日記。在胡適的要求下,凌淑華把日記交給了胡適。索來後,她拿到的徐志摩的《康橋日記》,少了幾頁,顯然,凌淑華把它抽掉了。沒過幾天,凌淑華到林徽因家裡向她要徐志摩的書信,算編成一本「志摩信札」。林徽因說信都在天津,一時沒法給她。接著林徽因便問凌淑華:「聽說志摩的《康橋日記》在你那兒,能否借給我看看?」凌淑華聽了之後,很勉強地說可以。林徽因又說到她家裡去取,凌淑華說她下午不在家,改天吧。12月9日,林徽因到凌淑華家裡去拿信,但是沒見著凌淑華,只看見她留下的一封信:

    昨歸遍找志摩日記不得,後撿自己當年日記。乃知志摩交我三本:兩小,一大,小者即在君處箱內,閱完放入的。大的一本(滿寫的)未閱完,想來在字畫箱內(因友人物多,加意保全)。因三四年中四方奔走,家中書物皆堆疊成山,甚少機緣重為整理,日間得閒休當細撿一下,必可找出來閱。此兩日內,人事煩擾,大約此星期底才有空翻尋也。

    林徽因看完信之後非常不滿,「氣得通宵沒有睡著」。直到12月14日,凌淑華才將半本「康橋日記」拿給林徽因。林徽因看了之後,更是氣不打一處來,搞不明白凌淑華究竟怎麼想的。她接連寫了幾封信給胡適,告訴他這一連串的事。而且還鄭重指出:「現在無論日記是誰裁去的,當中一段缺了是事實,她沒有坦白他說明了以前,對那幾句瞎話沒有相當解釋以前,她永有嫌疑的(志摩自己不會撕的,小曼尚在可問)。」

    胡適得知這一情況之後,12月28日寫信給凌淑華,要她把剩下的日記交給林徽因。他說:

    昨始知你送徽因處的志摩日記只有半冊,我想你一定是把那一冊半留下作傳記或小說的材料了。

    但我細想,這個辦法不很好,其中流弊正多,第一,材料分散,不便研究。第二,一人所藏成為私有秘寶,則餘人所藏也有各成為私有秘寶的危險。第三,朋友之中會因此發生意見,實為最大不幸,絕非死友所樂意。第四,你藏有此兩冊日記,一般朋友都知道。我是知道的。公超與孟和夫婦皆知道,徽因是你親自告訴她的,所以我上星期編的遺著略目,就註明你處存兩冊日記。昨天有人問我,我就說:「叔華送來了一大包,大概小曼和志摩的日記都在那裡,我還沒有打開看,所以我今天寫這信給你,請你把那兩冊日記交給我,我把這幾冊英文日記全付打字人打成三個副本,將來我可以把一份全的留給你做傳記材料。

    請你給我一個回信。倘能把日記叫來人帶回,那就更好了。

    我知道你能諒解我的直言的用意,所以不會怪我。

    祝你好。

    胡適說得很委婉,但又很嚴厲,凌淑華收到信後,不得不於1932年1月22日托人把徐志摩《康橋日記》的另外半部交給胡適,並附一封信:

    適之:

    外本璧還,包紙及繩仍舊樣,望查收。此事以後希望能如一朵烏雲飛過清溪,彼此不留影子才好。否則怎樣對得住那個愛和諧的長眠人!

    你說我記憶不好,我也承認,不過不是這一次。這一次明明是一個像平常毫不用準備的人,說出話,行出事,也如平常一樣,卻不知旁人是有心立意地觀察指摘。這有備與無備分別大得很呢。算了,只當我今年流年不利罷了。我永遠未想到北京的風是這樣刺臉,土是這樣迷眼。你不留神,就許害一場病。這樣也好,省得總依戀北京。問你們大家好。

    即日

    凌淑華在信中表達了對林徽因和胡適的不滿。可是,之所以有這場「官司」,原因還在凌淑華自己不爽快地交出日記,一拖再拖,讓大家都不高興。但是,即便是這次交給胡適的半本,仍然有4頁被裁掉。胡適看了之後很是不滿,認為凌淑華一錯再錯,不知悔改。他只好把這仍然殘缺的日記交給林徽因。林徽因的心情可想而知。

    半個世紀之後,凌淑華在1982年10月15日和1983年5月7日致陳從周的信中舊事重提,她還是滿腹怨言:

    不意在他飛行喪生的後幾日,在胡適家有一些他的朋友,鬧著要求把他的箱子取出來公開,我說可以交給小曼保管,但胡幫著林徽因一群人要求我交出來(大約是林和他的友人怕志摩戀愛日記公開了,對她不便,故格外逼胡適向我要求交出來)。我說我應交小曼,但胡適說不必。他們人多勢眾,我沒法拒絕。只好原封交與胡適。可惜裡面不少稿子及日記,世人沒見過面的,都埋沒或遺失了。

    至於志摩墜機後。由適之出面要我把志摩箱子交出,他說要為志摩整理出書紀念。我因想到箱內有小曼私人日記兩本,也有志摩英文日記兩三本。他既然說過不要隨便給人看,他信託我,所以交我代存,並且重托過我為他寫「傳記」。為了這些原因。同時我知道如我交胡適,他那邊天天有朋友去談志摩的事,這些日記恐將滋事生非了。因為小曼日記內(兩本)也常記一些是是非非,且對人無一點包含。想到這一點(彼時小曼對我十分親熱,她常說人家淑華就不那樣想,裡面當然也有褒貶徽因的日記),我回信給胡適,說我只能把八寶箱交給他,要求他送給陸小曼。以後他真的拿走了。

    信中,凌淑華除了表達對林徽因等人的不滿外,並沒有交持那裁去的4頁的下落。據卞之琳稱,林徽因將徐志摩的兩本日記一直保存到她生命的最後一刻,後來,日記焚於「文革」中。

    這件事在北平鬧得滿城風雨。胡適在日記中說:「為了志摩的半冊日記,北京鬧得滿城風雨,鬧得我在南方也不能安寧。」(胡適寫日記時在上海)而在這糾紛中,受到刺激和傷害最大的是林徽因。因為當時盛傳林徽因要《康橋日記》的原因是裡面有不利於她的記錄,怕日記曝光後對她造成不良影響,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林徽因在給胡適的信中說:

    「我的教育是舊的,我變不出什麼新的人來,我只要『對得起』人——爹娘、丈夫(一個愛我的人,待我極好的人)、兒子、家族等等。後來更要對得起另一個愛我的人,我自己有時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為難。前幾年不管對得起他不,倒容易——現在結果,也許我誰都沒有對得起,您看多冤!

    我自己也到了相當年紀,也沒有什麼成就,眼看得機會愈少——我是個興奮typeaccomplishthingsbysuddenimspirationandmasterstroke(我是個興奮型的人,靠突然的靈感和神來之筆做事——注),不是能用功慢慢修煉的人。現在身體也不好,家常的負擔也繁重。真是怕從此平庸處世,做妻生子的過一世!我禁不住傷心起來。想到志摩今夏的inspiringfriendshipand1ove(富於啟迪性的友誼和愛——注)對於我,我難過極了。

    這幾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著,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事實上是太不可能。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志摩也承認過這話。」

    但此後這兩冊日記便消失無蹤……看來林徐兩人的情感也將永遠留藏在歷史深處了。在一連串的刺激下,加上工作家務的勞累,林徽因的肺病復發,她又倒下了。在給胡適的信中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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