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謨和克什米爾土邦的分裂
賈迪希?布朗說:「克什米爾問題自從提交聯合國之後,它就把具有各種政治逆流的世界團體捲入一場地方爭端,給雙方提供了一個陳列他們的控訴與反控訴的國際舞台,從而拖延了該爭端的解決,致使雙方損失了寶貴的名聲和珍貴的資源,這些都被耗費在國防軍工業而非急需它們的發展項目之中。」Brown,JudithM杄,Nehru,LondonandNewYork:Longman,1999,p杄76杄儘管聯合國是世界上最多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但在其中起支配作用的只是安理會裡的幾大常任理事國,在早期美國和蘇聯更是幾乎壟斷了聯合國。因此,本書將著重闡述它們的政策對克什米爾問題的影響。
1948年1月17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一項決議案,要求印巴兩國避免採取任何有可能惡化局勢的措施,以及在克什米爾成立一個中立行政機構。印度駐聯合國代表戈帕拉斯瓦米?阿揚加爾反對這兩項議案。他主張安理會的任務是驅逐進行侵襲的部落民,確保早日實現停止敵對的行動;並重申其原先的立場,認為克什米爾的前途不應成為爭吵的論點Kumar,Vijay,Anglo-AmericanPlotagainstKashmir,Bombay:People𠖥sPublishingHouse,1954,p杄80杄。他要求安理會休會,好讓他回國請示。安理會對克什米爾問題的處理方式在印度激起強烈反響,國民情緒激昂。據蒙巴頓的私人秘書坎貝爾記載:
對於聯合國遲遲不接受它對於克什米爾發生了侵略行為的基本控訴,印度感到大惑不解。遲遲不接受在這裡不僅僅看作是拘泥於形式,並且是他們憤憤不平的主要原因,因為本著匡扶正義而建立的聯合國對於克什米爾的和平受到威脅熟視無睹。因此,他們日漸懷疑聯合國正在變成助長國際強權的會場。美國代表瓦倫?奧斯丁和英國代表諾爾-貝克的公開言論便是證據。這兩人在印度受到狂熱的譴責,因為他們由於許多不可告人的理由而無恥地袒護巴基斯坦。
印度舉國上下真實地感受到幻想破滅,由此而自然產生的一個反應是,越來越多的人相信,印度最大的希望來自於蘇俄及其衛星國家,無論進行調解或是使用否決權。Campbell-Johnson,Alan,MissionwithMountbatten,NewYork:Atheneum,1985,pp杄286-297杄
1948年4月,印軍對克什米爾發動新的攻勢,在查謨以拉佐裡為目標,在克什米爾以穆扎法拉巴德為目標。4月21日,印軍攻佔了拉佐裡,同時籌劃分兩路進攻穆扎法拉巴德。同一日,安理會通過決議,既沒有理會印巴雙方的爭吵,也未觸及加入合法與否的複雜性,僅要求雙方停火,為舉行公決創造條件。決議要求巴基斯坦應首先利用影響使部落民武裝退出克什米爾,然後印度再把軍隊減少到能維持治安的最低限度。克什米爾的現任政府應擴大,以容納各黨派。為了進行公決,決議還建議由聯合國任命一個擁有實權而且負責的公民投票負責人。最後,決議還規定成立聯合國印巴委員會(由英國、美國、阿根廷、比利時、哥倫比亞和捷克斯洛伐克六國代表組成)來承擔主持和監督公民投票的使命。在這次表決過程中,蘇聯駐安理會代表葛羅米柯對所有表決都棄權,很明顯是為了便於未來自由行動Ahmad,Bashir,Ph.D.,ThePoliticsoftheMajorPowersTowardtheKashmirDispute:1947-1965,NebraskaUniversity,1972,p杄143杄。
印度政府接受了這項決議案。但這項決議案的通過對克什米爾的主權及其民族運動是一個打擊,因此遭到克什米爾政府的反對。尼赫魯對安理會派一名委員出使印度和巴基斯坦表示歡迎。1948年5月5日,他在給安理會主席的信中寫道:「印度政府很抱歉,它不能履行決議案的某些部分,印度代表團曾對那些部分的反對意見作了明白的申訴。與代表團商討後,印度政府完全贊同他們所申訴的反對意見。如果安理會決定仍將派遣委員……印度政府將樂於和他商談。」Kumar,Vijay,Anglo-AmericanPlotagainstKashmir,Bombay:People𠖥sPublishingHouse,1954,p杄90杄
外交斡旋進行的同時,印軍在克什米爾發動了一輪新的攻勢,已經逼近巴基斯坦的邊界。巴軍總司令格萊西將軍竭力主張派遣巴軍入克什米爾與印軍作戰,直截了當地宣稱:「巴基斯坦如果不想面對另一場275萬人被驅趕出家門的嚴重的難民問題,如果不能聽任印度坐在巴基斯坦的家門口恣意妄為,如果不想讓士氣渙散民心消沉到危險的程度,如果巴基斯坦內部的政治勢力不想得到鼓勵和縱容到被顛覆,那就必須不讓印軍越過烏裡-蓬奇-瑙歇拉線。」QuotedinUnitedNations,SecurityCouncil,VerdictonKashmir:beinganaccountoftheSecurityCouncildebatefrom21stFebruaryto2ndApril1951,NewYork:s杄n:1955杄p杄37杄1948年5月,巴基斯坦派遣正規軍開進查謨和克什米爾土邦,與那裡的印軍作戰。
為了制止印巴兩國的軍事行動,8月13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印巴委員會提出的停火決議,主要內容是:
(一)向印巴兩國統領下的一切武裝同時發佈立即停火的命令。(二)由於巴基斯坦軍隊出現在克什米爾構成了局勢的重大變化,巴基斯坦應該撤出它的軍隊。(三)不是正常居住在該土邦的部族民和巴基斯坦國民也應該撤出。(四)巴基斯坦軍隊退出的地方,暫由當局在印巴委員會的監督下進行管理,留待最後處理。(五)當部落民和巴基斯坦國民已經撤出以及巴基斯坦軍隊正在撤出之時,印度政府將開始撤出其軍隊的大部分。(六)印度政府得在停火實際控制線內保持最低限度的必要數量的軍隊,以協助地方當局維持法律和秩序。Hingorani,R杄C杄,Nehru𠖥sforeignpolicy,NewDelhi:Oxford&IBHPub杄,1989,p杄16杄
印度政府對於這些明顯有利於自己的決議表示歡迎,在接到這個決議案後,要求印巴委員會解釋其中的兩個主要問題:關於國民會議黨政府在停火線以外的主權,以及該土邦具有戰略重要性的北部和東北部的未來行政權。關於第一個問題,尼赫魯在8月20日給印巴預委會主席的信裡認為決議案不得解釋為或作為下列實施的根據:(一)引用到查謨和克什米爾政府對於巴軍所撤離的地區的主權問題,(二)對於所謂「自由克什米爾」政府的承認,(三)使得這個地區在停戰期間造成不利於該土邦的任何方式的兼併Kumar,Vijay,Anglo-AmericanPlotagainstKashmir,Bombay:People𠖥sPublishingHouse,1954,p杄96杄。
1948年9月29日,反映蘇聯官方立場的雜誌《新時代》該雜誌的舊名稱是《戰爭與工人階級》,二戰結束後由斯大林定名為《新時代》。(參見瓦列金?別列什科夫著,《斯大林私人翻譯回憶錄》,薛福岐譯,海南出版社,2004年,第368-369頁)發表了一篇題為「克什米爾戰爭」的署名O杄奧裡斯托弗的評論文章,裡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