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情那欲那上帝 第51章 棉花地裡的狼 (1)
    五月底,李天豫回來接威威去中國過暑假,他一下飛機就告訴我:「那事總算沒事了。」

    「什麼事沒事了?」我一下沒整明白。

    「就是你最惱火的那件事,她根本沒懷孕。只因急著想見我,搞出這套無聊的把戲來。」

    「好一個大膽的妖精,她連這種事情都敢騙,你還講她不是騙子。」我氣得七竅生煙。

    他父子倆離開後,我接手公司裡一項目,工作忙得一塌糊塗。原指著喬治挑大樑,不巧他剛剛發生一段新戀情,隔三差五跑去外州約會,心思全不放在工作上。連頂頭上司也看出來了:「喬治這回動了真感情。」

    女朋友住在密西西比州,比他年長七歲,離過一次婚,有一兒子。人世間有百媚千嬌,喬治獨愛她這一種。他們是在一次跳傘活動中認識的。據說那個跳傘營地很是險峻,去的都是各路的英雄好漢。不妨設想一下,如果有女人膽敢前去跳傘,那會咋樣?她成了喬治的女朋友。

    跳傘回來,喬治渾身上下喜氣洋洋,拿出照片給滿世界的人欣賞:

    「你們看,這是我女朋友,她真的很漂亮喲。」

    私下裡說,那女人頂多堪稱風情,漂亮不漂亮,仍值得商榷。或許在男人眼裡,風情就是一種無與倫比的美麗。這不,喬治被她整得神魂顛倒,每個週末往密西西比跑。從亞城去那兒,開車七小時,開得玩命六小時,喬治每回都總玩命地開。他週五中午開車上路,週一清早再往回趕,看他路上跑得那麼累,沒人忍心派他的重活。

    喬治對我有知遇之恩。當初在紐約長島那個巴掌大的公司討營生,錢賺得少不說,小命兒還拈在那些個八卦仙姑手裡。申請這份工作時,頂頭上司指派喬治考核我,這等於說,我的成敗就在於他的一句話。那天他提的問題,沒一個我答得利索。難得他慧眼識我,透過結結巴巴,看出我是一個人才。我一直想報他的恩,苦於沒機會,這下正好分擔他的活,儘管自己累點。

    星期一中午,喬治匆匆走進辦公室,滿臉的大難不死:

    「今天真危險,我開車時睡著了,差點撞上一輛大貨車。」

    聽得我膽戰心驚,一再提醒他注意安全,莫拿生命開玩笑:

    「你這麼在高速上跑,終歸不是長久之計,你們何不索性搬到一個城市住?」

    「她住的那個小鎮不靠大城市,四周都是棉花地,連稍微像樣點的工作都難找,更別說我們這種高科技工作。」

    「我來美國最苦的日子,就數那會兒在密西西比。那個窮地方去不得,還是叫她搬過來吧。」

    「要能來,她早就搬過來了。」他百般無奈的口氣。

    喬治的女朋友與前夫早已感情破裂,只因怕兒子受傷害,遲遲未辦離婚。直到去年,他們才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兒子的監護權由他們共同擁有,原來的房子歸女方,男方再在附近買房子住。「這樣一來,她兒子不用搬家,學校和朋友都沒變,又可隨時見父母,對孩子傷害最小。現在他輪流在父母家住,每週換一次,所以她不能搬來亞城,除非她前夫以及其後妻也一起搬來,那又怎麼可能?」

    「離婚後這麼安排孩子,我還頭回聽說,真是用心良苦。看來只有辛苦你跑路了。」

    六月學校一放假,西蒙就嚷著要來亞城,我讓他等我做完手頭的項目再說。七月中的一天,他突然電話通知我,要去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參加一個鄉村音樂節,力邀我一同前往:「我星期五飛抵亞城,你不會反對跟我一起開車去孟菲斯吧?」

    從亞城駕車去孟菲斯,四百英里還不止,少說要開七個小時。他捨近求遠,不從紐約直飛孟菲斯,明擺著衝我而來。這一手的確厲害,逼得我說不得「不」。

    我趕緊找上司告假:「有親友從外地來看我,我想星期五請假。我手頭做的項目正緊張,關鍵時候請假真不好意思。」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不在乎這一天。」上司豁達地一笑,「家庭親情第一,工作事業第二,這是我的座右銘。」

    那晚輾轉難眠,腦海裡儘是西蒙鮮活的笑容,整宿都在搞倒計時。天一亮就往機場跑,苦苦等候三小時,才熬到他的飛機到。我緊緊盯住出口,生怕漏掉一個西蒙,卻不見他的蹤影。最後走出幾個穿制服的人,機組人員的模樣,我逮著一個男制服問:「裡面還有人沒下飛機嗎?」

    他深思熟慮地搖頭。

    「真的沒人了嗎?」我又追問一句。

    他很負責任地搖頭。

    我轉身走向牆角,想躲在背靜處暗自悲傷。突然有人從背後攬住我。這個懷抱太熟悉了,我背靠懷抱百感交集,險些淌出淚來。

    「親愛的,抱歉抱歉,我出來晚了點。」他邊說,邊吻我的後頸。

    我扭過臉來,嘴唇被他活活捉住,吻得我沒商量。大庭廣眾之下,讓激情如此放任自流,我臉乍地紅了。其實臉紅什麼?人生難得幾回至情至性。倘若我生命中沒出現這個厚臉皮的西蒙,即使我想當眾激情一把,恐怕也找不到對手的男人。

    在機場抓了點吃的,西蒙說要去租車公司取車,我不得不納悶上:「我這兒有現成的車,何必還花錢租車呢?」

    「我租了一輛旅行車,開長途還是大車安全舒服些。」

    辦好租車手續,開車上路時,已經十點半了。

    「我們得抓緊走,晚了怕擠不進去。」西蒙用勁踩一腳油門。

    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城,我從前路過過。那是剛來美國的時候,我坐灰狗巴士從西海岸的舊金山出發,向東橫穿好幾個州,趕去密西西比大學報到。記得那個初春二月的早晨我在孟菲斯轉車,拖著兩個沉重的箱子,為著十五美元心痛不已。

    「你丟了十五美元嗎?」他問。

    「倒不是真的丟了錢,但與丟了沒什麼兩樣。」

    從孟菲斯往南八十英里,也就是說,再坐十五美元的灰狗,才到得了密西西比大學的所在地牛津鎮。在舊金山買票時,我看途經站孟菲斯離學校最近,就想當然把票買到孟菲斯。後來那位黑人司機好意告訴我:「從舊金山買到牛津鎮,票價與買到孟菲斯相同。可惜你沒買聯票,不然可以節省十五美元。」

    「那天灰狗很早就到了孟菲斯,剛過六點,當時下好大的霧,到處灰濛濛的看不清楚,加上我心情又不好,越發對它沒一個好印象。後來聽說美國有一個貓王,他是搖滾樂的第一高人,而孟菲斯正是他的音樂發祥地以及最後歸宿之處,這才知道孟菲斯還是一個赫赫有名的城市。」

    「不僅由於貓王,孟菲斯還是二十世紀早期藍調音樂的發源地。」西蒙說。

    「什麼是藍調音樂?」我不懂就問。

    「簡單地說,藍調音樂是一種表達原始情感的美國黑人民歌,它注重自我情感的宣洩。貓王的不朽之處在於:把古典鄉村音樂的正統性和藍調音樂火一般的情感融進到山地搖滾樂之中。」

    作為美國最著名的音樂製作中心,全世界流行音樂的鼻祖之地,孟菲斯決不徒有虛名。城內有一條著名的音樂街:街邊的歌廳以及餐館酒吧彙集了天南海北的歌手,只等夜幕一降臨,他們就敞開各自的歌喉,唱得風格形形色色。鄉村音樂節期間,更是高手雲集的時刻。

    「有得我們好聽的。」西蒙滿臉嚮往。

    看他那架勢,怕是打算敞開耳朵聽一通宵。

    「那要聽到什麼時候,我們還有覺睡嗎?」我問。

    「這全由你決定,想聽就聽,聽累了就休息,反正我訂了旅館。這家旅館是以貓王的同名歌曲命名的,許多人來到孟菲斯,不為別的,就為了下榻這家旅館,以表達他們對貓王的特殊情感。房間一年四季都難訂,好不容易訂上了,我們還是盡量去待待吧。」

    說來慚愧,在這兒混十幾年了,對美國文化還知之甚少。說句不要臉的話,我與美國文化最密切的接觸,就是和西蒙在床上的時候。今天咱也跟著他去文化一把,頓生激動,一沒想好,蹭到他耳邊嘖嘖吻了一口:「開車辛苦了,慰勞你一下。」

    「好極了,請再來一個。」他騰出一隻手想鉗住我。

    被我飛快閃開:「別貪得無厭,小心把車開翻了。」

    他衝我鼓眼努嘴。我笑不可抑,嘿嘿,你惱羞成怒又如何?

    中午途經阿拉巴馬州時,高速公路上空空蕩蕩,太陽很是碩大曬人。

    「你肚子餓嗎?我們該吃午飯了吧?」我問。

    他沒答我的話,將車子從左道換至右道,要下路的樣子。

    「路牌上沒標這個出口有餐館,乾脆等下個出口再……」我話還沒說完,他一腳踩響油門,車子朝出口飛去。

    這個出口很是荒涼,一條柏油路寂寞地橫在眼前,要麼左拐要麼右拐,西蒙想也沒想,逕直往右拐。往右開了幾英里,沒見一個加油站,更別說賣吃的地方。

    我沉不住氣,尖著嗓子喊:「我們走錯方向了,快掉頭吧。」

    他不掉頭,又走了一段路,終於出現一個破敗的加油站:招牌歪歪斜斜地在風中搖晃,只有一台孤零零的加油機,還�袑騑陷部A油價用粉筆寫在門上。

    西蒙沒停車,我好心提醒他:「加油站裡通常有零食賣。」

    他不理睬我,悶聲悶氣繼續往前開。路邊相繼出現大片大片的棉花地,由此不難斷定:前方只會更加荒涼。再鬥氣下去,怕耽誤去孟菲斯,好不容易有一個文化一把的機會,我不想錯過。識時務者不誤事,我決定向敵人屈膝投降,湊到他額頭上響亮地親一口。他立即笑逐顏開,拐進路邊一塊空地,一擰鑰匙熄了火,霍地將臉傾向我。

    「我餓了!」他一掌捧住我的後腦勺,「我要吃你!」他低頭覆蓋我的嘴唇,「現在!」

    吃我?在這光天化日之下!

    此時此刻,天上是萬種風情的白雲,地上是一望無際的棉花田。我是一隻手無寸鐵的羊,他是一頭飢腸轆轆的狼。既然無處可逃,我老實閉上眼睛,他手嘴並用,從上至下由表及裡,結結實實好一頓求索。我立馬變成一隻俯首帖耳的羊,一隻嬌喘吁吁的羊。我全身癱倒在副駕駛位上,用盡殘存力氣睜開眼睛,向他投去渙散的目光。

    西蒙事後告訴我,他原打算將我搬到後座去,只是當時的情況很是刻不容緩。

    離開棉花地後,從一家漢堡王解決完肚子糾紛,我們雷急火急往孟菲斯趕。一路上,不斷回顧剛才在棉花地裡的那份精彩,兩個人的臉上很是流光溢彩。

    在車上做愛,我絕對是娘肚子出世頭一回,對西蒙而言,或許不是第一次:

    「十六歲那年,我和安妮在車裡……」

    雖然他話沒講完,仍聽得我心下一驚。以往在一起時,我們心裡早有默契:他不提他妻子,我不提我丈夫。已經愛得罪惡滔天,總希望暫時忘卻罪惡,盡情享受我們二人的美好世界。所以能不提他們就不提他們,儘管不提並不說明他們不存在。

    我的婚姻稱心嗎?他無從知曉。他的婚姻如意嗎?我一概不知。我總覺得他的婚姻不會差到哪裡去。安妮是他青梅竹馬的初戀,西蒙是一個念舊的男人,沒理由不看重與她的感情,更沒理由不把與妻子的日子過得恩恩愛愛。

    後來才知,西蒙心裡埋著一個天大的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天他提到妻子,絕非一時疏忽,而是起了傾訴的衝動。他差點告訴我那個秘密,想了想,到底把話壓了下去。「我的痛苦沒有解藥,何苦把你扯進去,陪我唏噓一生?把你挺好的日子攪亂,那我不是太自私了嗎?」

    到達孟菲斯後,我們直奔音樂街。那場面比火爆還要火爆,滿街美麗動人的音樂,滿街如癡如醉的男女老少。

    「我們再去船上聽音樂好嗎?」整條街聽下來,西蒙仍意猶未盡。

    那條音樂船午夜從孟菲斯碼頭出發,在密西西比河上激情遊蕩一夜,早上返回碼頭。

    趕到碼頭時,汽笛已經嗚嗚拉響。我們撒腿拚命地往船上跑,好險啊!剛一踏上甲板,船就開動了。跑得太急,一身大汗不說,還搞得驚魂不定。我賴在西蒙懷裡喘氣。他從背後溫柔地環住我的腰,吻我的頭髮,一隻手輕輕揉搓我的心口:「寶貝,抱歉抱歉,讓你跑急了。」

    船剛開動又停下來,因為岸邊有人喊著要上船。沒想到還有比我們晚到的,更沒想到來的竟是極熟的熟人。喬治背上馱著一個小男孩,攜同一金髮女人踏進船艙,將我與西蒙親密無間的景像一覽無遺。那真叫一個狹路相逢啊!我很是無地自容,恨不得縱身跳進滔滔的密西西比河。西蒙仍不知死活,貼在我脖子上,正啃得起勁呢。

    我輕輕推他一把,揚手跟喬治打招呼:「嗨,喬治,你也來了。」

    「詩雲,你也在這裡!見到你真愉快。」喬治連忙迎上來。

    喬治的女朋友眼睛水汪,鼻子小巧,嘴巴寬大,顧盼一笑,嬌媚動人風情畢露。驚歎她人比照片好看多了,難怪喬治為了一個她,跟高速公路玩上命了。

    給他們兩個男人作介紹時,我故意含糊其辭,沒把西蒙的名姓說全。偏偏西蒙缺心眼,一邊與喬治熱情握手,一邊通報自己的尊姓大名。我真恨不得咬他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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