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情那欲那上帝 第42章 離開紐約 (2)
    建了幾十年的老房子,要找出一大堆小毛小病,那是易如反掌。不過小毛病再多,對推翻合同無濟於事。對方想要的是惡性腫瘤,比方說,房子的地基有坍塌的危險。幸好專家有專家的職業操守,新的驗房報告出來,房子同樣沒啥問題。我的律師趕緊照會對方律師,商定過戶日子,那邊仍支吾其詞。

    「他們明明不想買了,還要騙人!」我又急又氣。

    「或許他們是有推翻合同的企圖,但只要沒明確說,我們除了等待沒有別的好辦法,因為合同仍在有效期內。」律師仍舊不慍不火。

    一星期後,買主終於沉不住氣了,他們要求與我的律師面談。照說他們就是有天大的問題,也只能通過他們的律師來談。我的律師儘管沒有丘吉爾的智慧,卻有上帝的慈悲,他居然同意與買主直接對話。

    一進門,那對老妻少夫單刀直入:「這房子什麼都好,就是側面有一排高壓電線通過。我們決定不買了,你看押金方面,還有商量餘地嗎?」

    「你們要是在簽合同前注意到這個問題就好了。」律師滿臉惋惜。

    說句良心話,貼近聳立的那排高壓線,確實是這房子的一個致命傷。現在想來,前房主賣了三年仍脫不了手,一再降價求售,就因為這該死的高壓線。不過那都是過去的故事了,這位買主撕毀合同的代價將十分慘重:買房押金全部歸賣方所有。

    「你們若同意退還一半押金,我們願意立即終止合同關係。」老妻少夫提出。

    與他們的合同還剩個把月的有效期,這其間我的房子不能推向市場另找買主。提前終止合同,對盡快賣掉房子至關重要。要不要接受買主提出的條件,我心裡完全沒有底。不想我的律師一口回絕:「合同是有尊嚴的,簽了合同就必須履行,否則就得付出代價。在這一點上,我們的態度非常明確,不會接受你們任何的討價還價。」

    第二天上午,買方律師送來一份文件,上面有買主的簽名,同意無條件地提前終止合同。我簡直不敢相信,追著我的律師問:「他們怎麼又同意了?」

    他聳了聳肩膀:「為什麼不呢?損人不利己的事還是不做為好,不然上帝那裡怎麼交代?誰都想死後升天堂而不是下地獄。」

    看情形房子一時半會兒賣不掉,我留在這裡也是白搭。我和律師簽了一份委託書,授權他賣房時替我簽字畫押辦過戶。星期五從律師樓一到家,我馬上給航空公司打電話,希望當天飛亞城。但飛機全滿,座位星期六才有。

    天空烏雲密佈,暴雨招之即來的樣子,空氣既沉悶又清新。我正琢磨著怎麼打發時光,一陣電話鈴驟然響起。背景鬧哄哄的很是嘈雜,什麼也聽不清,直到對方放開嗓子,我才聽出原來是鄧大圍在喊話:「聽見沒有?我是鄧大圍,我是鄧大圍啊。今天下午四點十分左右我路過曼哈頓,你能來灰狗站跟我見面嗎?」

    「是你!你這傢伙,要麼很久不見,要麼突然現身!躲哪裡去了?」

    「你來不來吧?」

    「不來,我敢嗎?那還不被你罵死。」

    上次見他是在香港,一晃七年過去。來美國後,我們遠隔東西海岸,只能靠電話往來。這兩三個月我又換工作又賣房子,忙得焦頭爛額,沒顧上與他聯絡。忽聞他跑來紐約,很是興奮。我算了一下時間,哪兒都不耽誤的話,應該能趕到曼哈頓吃午飯。既然坐火車跑一趟,不如多見一個人,我給莫妮卡打電話,約她共進午餐。

    她驚喜不已:「詩雲,你還在長島?改主意不去南方了?」

    「賣房子出了點麻煩,我明天一早飛亞城。」我長話短說。

    「真不巧,中午要和老闆開會,我怕沒時間出來。一起吃晚飯好嗎?要不再多叫幾個朋友,正好勞拉上星期從歐洲回來了。」

    這樣也好。剛放下話筒,她又追一個電話過來:「剛才忘了說,你把行李帶過來,今晚就住這邊,明早我們送你去機場。」

    她說的「我們」也包括西蒙嗎?我心頭劇烈跳動,慌裡慌張裝行李。

    我在灰狗站找了一個四通八達的地方站著,希望鄧大圍出來一眼瞧見我。四點早過了,仍不見他的影子。越等越心慌,生怕我站的地方不對,兩人走岔了,死勁怨自己沒問清車次。又一想莫妮卡還在辦公室裡等我,趕緊打電話跟她說明情況。

    「沒關係,不如我先回去準備,你見完朋友,直接來我家吧。」她說。

    剛放下公用電話,有人在我背後用湖南話一聲喊:「不准動!」

    我轉過身,看見鄧大圍那張尖下巴的臉。

    「嘿,兒子都生了,還是從前老樣子。」他這話很討人喜歡。

    他的灰狗只停半小時。我問他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他說從洛杉磯來要到洛杉磯去。我狠狠瞪眼瞅他,完全聽不明白。

    「我這是離開美國前,坐灰狗進行環繞美國的旅行。」

    「離開美國!?」我驚得眼珠突出。

    原來他已辭職,跳槽到一家英國投資銀行,被派往香港開創盈資市場。鄧大圍念完博士,在聯邦政府的某部門搞經濟研究。「政府工作無聊透頂,我想去香港闖一闖。」

    「重返香港,你老婆肯定高興壞了,她總是對香港讚不絕口。」

    他乍地神色黯然:「她決定留在美國,不跟我去香港。」

    「美國人不是不搞夫妻分居嗎?你小子翅膀一硬,想過河拆橋?這可不地道啊。」

    「你莫冤枉好人。這幾年她特別瘋狂宗教活動,她信的哪門子教問世不久又比較另類,香港還沒地盤。想到去了那兒沒法參加組織活動,她死心塌地要留下來,根本不聽我的勸。」

    這聽似不可思議,不過經過與西蒙姐弟以及五先生的接觸,我相信這樣癡迷的人在美國確實大有人在。什麼樣的愛情經得起離散?我很是為他們的婚姻擔憂,卻又無能為力。

    臨上車前,他摟摟我的肩膀說:「詩雲,我得走了,多謝你來看我。」

    「你一路上多保重,到香港後來個信。」我叮囑他。

    我緊緊跟隨灰狗向他招手,直到車子消失在蒼茫暮色中。若干年後,回顧起這次在灰狗站的短暫會面,鄧大圍仍憤憤不平:「你也太不夠朋友了,連餐飯都不留,竟讓我走得那麼淒涼。」

    「你不是急著趕路嗎?」

    「沒看出你想留我,我不說趕路,面子往哪裡放?」

    我確實沒挽留鄧大圍。不是我不願盡地主之誼,只是莫妮卡那邊的誘惑太大。坐地鐵趕往她家的路上,我死勁兒幻想:「今晚她肯定搞出點地久天長的事情來。」事實卻證明:她無非想讓我走得轟轟烈烈,沒別的意思。

    到她家一看,形勢很是喜人:房間打扮一新,那堵裸牆披紅戴綠,男人們玉樹臨風地在客廳裡穿梭。莫妮卡朝那兒泛泛一指:「他們都是朋友。」

    我仔細搜索,只有威廉我認得。實在不甘心,再掃瞄一遍,還是只認得一個威廉。我不相信西蒙會不在,又不好意思直接問,只得想方設法尋遍任何一個被愛情遺忘的角落。希望是無所謂有和無所謂無的:有一扇房門始終緊閉,那正是西蒙以前的臥室。

    我期望西蒙從那個緊閉的房間裡,出其不意地走出。只要門沒有打開,一切就都有可能。為了這一刻的輝煌,就算花整整一個世紀的時間來等待,也完全值得。然而,這時從門外進來一位與眾不同的同胞。我們都是按門鈴進來的,而她是自己開的鎖,她竟然有鑰匙!果不其然,莫妮卡向大家介紹:「這是我的室友文華。」又特意拉她到我跟前,「文華也是中國人,她從香港來。」

    文華的出現,把我最後一點希望擊得粉碎,那個緊閉的房間是文華的臥室,再也別想從那兒走出一個西蒙來。我臉色霎時極難看。其實這不是文華的錯,她卻忙著解釋:「我老家也是大陸的,我出生在廣西桂林,九歲才隨父母移民到香港。」

    過會兒,風情萬種的勞拉叩門而入:「對不起,我遲到了。」她穿一襲低領玫瑰紅的金絲絨連衣長裙,慵懶地朝我們一笑。明星到底不一樣,頓時吸引住在場所有人的目光。

    威廉搶先恭維:「親愛的勞拉,今晚你美得無以復加。」

    勞拉心花怒放,回報他一個熱烈的擁抱。

    我在一旁看著,他們二人的相擁不僅完美,還自然和嫻熟。無論如何想不出來,這樣般配和諧的一對,為什麼也要分手?他們的確分了手,而且理由充分:「我們之間已經沒感覺了。」

    「聽說你剛從歐洲回來,是去拍戲嗎?都走了哪些國家?」我問勞拉。

    「心裡不舒坦,我這次是去歐洲散心的,沒跑什麼地方,主要待在法國南部的鄉下,那裡有最純粹的田園風光。」她垂下眼睛,睫毛纖長。

    我偷偷覷一眼威廉,他雙目失神面色沉重。莫妮卡趕緊發動大家切蛋糕,營造氣氛。

    我原計劃在莫妮卡處留宿,卻被勞拉橫刀奪愛:「今晚把詩雲讓給我吧。」

    「也好,明早我們機場見。」莫妮卡一貫為人溫婉。

    走出公寓大門,勞拉迫不及待地問:「知道我今天為什麼晚到了嗎?」

    我搖頭,茫然不知。

    「來時我看見西蒙一個人坐在街心花園裡,我從車裡向他招手……」

    「你怎麼不拽他去莫妮卡那兒?」我很是沉不住氣。

    「他不肯。見他心事重重,我只好下車陪他坐坐。」

    我嘴角上下扯了扯,心潮起伏跌宕。

    「你和西蒙彼此相愛,是麼?」她有些遲疑地問。

    「你知道,我剛來美國最困難的時候,西蒙曾經幫助過我。因為這層關係,我跟他們一家人都走得很近。」我故意多扯點人進來轉移視線。

    「別介意,我只是隨便問問而已。」她淺淺一笑。

    她也是一個鐵桿教徒,我只能矢口否認。但勞拉是職業演員,在舞台和銀幕上演義人生的愛恨情仇,什麼樣的故事沒見過?我和西蒙的情感糾纏,怕她早已識破。

    我跟著淺淺一笑,不敢多說什麼。

    我們沉默了一段路,走到一個不起眼的十字路口,她突然抒起情來:「我走進他的心,他走進我的夢,人生最美好的境界啊!」

    這情抒得那叫一個熱烈,誰叫今夜月色輝煌呢?我以為她話裡的那個「他」只是泛指,並沒有具體對象,就算有,也應該是她的前男友威廉。她卻吐露心聲:「我暗戀西蒙多年,他常常走進我的夢,可惜我走不進他的心。」

    我愕然失措。她一個絕色美女,西蒙就一個無財無勢的小學老師,她為哪般想走進他的心?

    她輕輕舒一口氣,閃爍著眼睛說:

    「初次認識西蒙,是八八年在洛杉磯,我被一個朋友拉去教會聽他講演。當時我正在好萊塢過著亂七八糟的生活,什麼上帝也不信。那天我卻被他的演講和他本人征服了,從此開始信上帝,與過去的日子徹底告別。西蒙骨子裡的那種淡泊,正是他的人格魅力所在。為了追隨他,我特地從洛杉磯搬來紐約,可惜他對我毫無感覺。我留意過西蒙,發現他的眼睛只對你放電。」

    我不能再瞞下去了:「明明知道不應該,我和西蒙卻愛上了。不過那都是昨天的故事。在錯誤的時刻,遇見再相投的人,除了一聲歎息,我們誰都無能為力啊。」

    「相信我,真愛永遠放棄不了,這與對錯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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