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情那欲那上帝 第22章 紅頭髮的新郎 (3)
    我當時深信不疑,她只不過是一時頭腦發熱而已。事實卻是,她跟隨傳教士去俄羅斯傳播上帝的福音,一走就是十幾年。

    動物醫生原想把婚禮辦得轟轟烈烈,傳教士不願花兄長的錢,反對婚事大辦,而玲玲也對夫君言聽計從。只在教堂裡念了幾段經文,唱了幾首聖歌,蘭心蕙質的玲玲,便把自己草草嫁了。婚禮完畢,我和西蒙從教堂步行回家。晚風清涼如水,天邊懸著幾顆寒星,趁著街頭夜深人靜,我長長歎息一聲。

    「你歎什麼?」西蒙問我。

    「我為玲玲惋惜,她真不該放棄學業。」我又歎一聲。

    「一個人可以沒有學業,但不能沒有愛情,與真愛相比,放棄學業算什麼?」

    「你不懂,你們美國人從小養尊處優,無法理解生活的含辛茹苦。像今夜這樣在曼哈頓的街頭漫步,在你是再簡單不過的一件事,而對於一個從沒離開過山村的中國農民來說,這或許是他做夢也不敢想像的奢望。要是不發憤讀書,我們怎麼可能走出窮困,擺脫世世代代重複的命運?玲玲放棄了學業,如何掌握自己的未來?」

    「未來的一切都掌握在上帝手中。她信了上帝,何愁未來?天上的飛鳥,路邊的野花,無一不被仁慈的上帝所眷顧,何況我們人呢?」

    我仰天一笑,臉上不無嘲弄:「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要掌握未來,全靠我們自己。」

    他停下來凝視我,目光深情畢露:「詩雲,你聽我說,上帝這樣愛我們,請別拒絕信仰。愛誕生於信仰,一個美麗的人生也誕生於信仰。」

    「我壓根兒就不相信上帝的存在……」

    他一聽急了,搶著說服我:「上帝的存在是不言而喻的,他離得如此之近,我們無時無刻不感到他的存在。不信?你禱告試試看,你求上帝到你心間來,我保證你將如願以償。」

    在我看來,熱衷宗教是心智不全的表現。美國人生活富足,飽食終日無所用心,所以抬出一個荒誕的上帝來解悶。不過這話我講不得,它不但否定了美國人民,還全盤否定了上帝。西蒙對上帝那是何等的熱愛,我再較真下去,必然傷害他的感情。於是,我跟他虛與委蛇:「把一個無神論者改造成上帝的信徒,非一朝一夕之功。我這人思想很是頑固,你得準備八年抗戰喲。」

    「八年抗戰?」他搞不清此話的出處。

    「二戰時期,日本入侵中國,為抗擊侵略者,中國人民打了八年仗,時間漫長而又艱苦。」

    他用勁做一個挺胸直背,口氣堅定:「我有信心,打贏這場戰爭。」

    然而,十幾年過去了,無奈我對上帝毫無悟性,始終走不進那扇門。不信上帝的人,據說安妮也算一個。想想真替西蒙不平,他這麼一個虔誠的人,偏偏遇上兩個頑固不化的女人。不過,安妮後來在日本京都削髮為尼,信仰的雖不是西方的上帝,但畢竟脫離了滾滾紅塵。只有我,至今仍找不到自己的慧根。

    那天上午玲玲來電話,說是已辦好退學手續,過幾天飛莫斯科。

    「這麼快呀?這樣吧,明天我請你們吃頓飯。」

    「詩雲,你的心意我領下,只是別破費了,你也才剛剛脫貧。」

    「我也請不起餐館,就在西蒙的公寓裡做幾個家鄉菜吧。」

    我請西蒙和威廉作陪,他們二人都做出大喜過望狀。

    「太好了!我早就想吃正宗的中國飯菜。」西蒙拍手躍雀,「我姐姐過兩天從開羅回來,她也喜歡吃中國菜,你可以改在星期四嗎?」

    「好啊,正好為她接風,那就星期四晚上吧。」

    「晚上怕不行,她得趕下午的火車,去紐約上州見男朋友。你看中午好嗎?」

    我點頭,心想這樣更好,不耽誤我晚上打工。

    星期四那天,我起了一個大早,直奔中國城,因為要正宗,非在那兒備菜配料不可。等我買菜回來,趕上西蒙正要去機場,他忙接過我手中的大包小包:「難怪不見你的人,原來採購去了。準備給我們做什麼好吃的?」

    「天機不可洩露。」我故弄玄虛。

    「看來今天中午我們要大飽口福了。」他咂咂嘴很饞的樣子。

    西蒙出門前,我忍不住問他:「你姐姐曉得我麼?」

    「你的名字,在我們家如雷貫耳,連我父母都知道,何況我姐姐。你排除萬難隻身一人來美國求學,我們都被你的勇氣所感動。我相信你會與我姐姐一見如故,你倆年齡相同價值觀念相同,肯定談得來。」

    我聽了也就一笑,並不拿這話當真。除了年齡,我與他姐姐哪有什麼共同之處?她生在美國,從小周遊世界,見多識廣;而我十七歲考上大學去省城前,只坐過縣城裡的小火車。

    西蒙接姐姐到家時,我正在破一條活魚,她不顧魚腥水花,朝我張開雙臂:

    「親愛的詩雲,認識你真高興,常聽西蒙提起你。」

    我慌忙扔下手中垂死掙扎的魚,迎接她那個親切的擁抱:

    「親愛的莫妮卡,我早就盼望與你見面。終於等來這一天,太高興了。」

    她身材高挑,栗色披肩長髮,臉比西蒙瘦,不過這並不妨礙她給人留下隨和親切的印象。

    西蒙卻立在水池邊,眉頭緊鎖,替那條瀕死的魚很是發愁:

    「可憐的魚!它將被我們吃掉嗎?」

    他平時酷愛吃魚,吃起來從不嘴軟,此刻為什麼悲天憐魚呢?據潘東海說,這種現象在老美中普遍存在。「老美的超市通常只賣魚排,無頭無尾無骨,這樣不容易聯想到一個鮮活的生命,吃起來心安理得。你讓他親眼見一條活魚被宰得鮮血淋漓,他當然接受不了。」

    魚還沒同情完,西蒙又在那兒大驚小怪:「水池裡什麼東西?」

    「烏賊呀。」

    「怎麼到處都是眼睛?」他口氣很是驚慌。

    「難道烏賊不該長眼睛嗎?」我倒是納悶了。

    可想而知,這頓飯結局慘敗。除玲玲開懷大快朵頤,其餘人嘴上說得好聽,卻不大動刀叉。當我把那盤滷菜端上桌時,那一張張虛假的笑容頓時僵住,連好聽的話也說不出來了。我求助地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只有莫妮卡於心不忍,遲疑地叉起一小塊鹵豬肚,艱難地吞嚥了下去。我別開眼光,生怕她堅持不住,嘔吐出來。西蒙的表現最不紳士,東問西問,拿著刀叉舉棋不定,到頭來幾乎一口也沒吃。

    後來遇上西蒙心急火燎時,他急我不急,一邊重兵把守,一邊我大聲喝道,「本女士有令:不吞下豬口條者,一律禁止入內,如有違抗,格殺勿論。」逼得他跪在床上作揖求饒。我仰天狂笑,算是報了當年的一箭之仇。

    飯後閒聊,威廉問莫妮卡:「上次聽你說,學校完事後,打算沿尼羅河跑幾個地方,九月底才返回美國,幹嗎取消這麼好的旅行計劃?」

    「還不是安妮的請柬,我提早回來參加她的婚禮。」她笑了笑,「我跟她一直交情不錯。」

    聞言,西蒙低下頭黯然神傷。

    莫妮卡走上前,搖了搖他的肩膀:「男子漢得挺住,一切都會過去的。」

    西蒙聽從姐姐的建議,決定添置一套上好的西裝,在婚禮上驚艷四方。莫妮卡陪他跑了一下午的西裝店,拖到天黑才坐火車去紐約上州。

    夜裡我打工回來,見西蒙穿一身新衣,規規矩矩坐在沙發上。

    「怎麼樣,我穿著精神嗎?」他起身在燈下學模特兒,來回走貓步。

    「嗯,不錯,果然風度翩翩。」我點頭稱讚,「這套西裝不便宜吧?」

    「趕上我一個月的工資了。」

    「你把薪水都買了西裝,這個月的日子怎麼過?」他的經濟狀況,我也略知一二,銀行裡幾乎沒存款,月月花得精光。

    「別擔心,我付的不是現金,是信用卡。」

    「什麼是信用卡?」我頭回聽說這玩意兒。

    他想了想,解說道:「信用卡就是……」

    突然響起一陣咚咚的敲門聲,以為是威廉忘記帶鑰匙,開門一看,卻是莫妮卡。她踉踉蹌蹌跌進門來,西蒙慌忙上前接住,扶她坐到沙發上。

    「你不是,……怎麼又回來了?文森不在嗎?」

    她默不作聲,臉色黯若死灰,雙手捫在胸前發抖。我和西蒙在一旁呆呆的,很是不知所措,幸好電話鈴響了,西蒙接起聽兩聲,遞給莫妮卡:「是文森,他人在樓下。」

    只聽得文森在電話那頭喋喋不休,莫妮卡緊咬下嘴唇,一聲不吭。末了才開口:「文森,什麼也別說了。愛離不開誠信與自律,出了這種事,很抱歉,我實在不得不與你分手。感謝你曾經那麼愛我,為我認真付出,與你相愛的時光十分美好,我永遠……」她再也說不下去了,電話一撂,一頭栽進沙發放聲痛哭。

    她和文森是大學校園裡締造的情侶,相戀十載,毀於一旦。後來我常用此事告誡周圍的女性朋友:哪隻貓兒不偷腥?別沒事找事玩什麼突然襲擊。你只想給對方一個意外的驚喜,其結果往往是驚喜沒有,卻意外將他與另一個女人堵在床上。這樣一來,大家都沒有退路了。

    莫妮卡篤信上帝。上帝怎麼說,她就怎麼做。上帝反對婚前從事性行為,她就對文森實行身體封鎖。轟轟烈烈一場熱戀,十個春秋過去,寬衣解帶的事竟然一次也沒發生。想那文森,好歹也是一個血肉的男人,他又不信莫妮卡這個教,背後沒上帝撐腰,十年光陰如何忍得?

    稍後,文森又來電話,莫妮卡不肯接,只好由西蒙代勞。那個走投無路的男人向上帝發誓,向全世界人民保證,他是頭回幹這種壞事:「我深知罪該萬死,但請她念我初犯,給我一次悔過自新的機會。我非常愛她,我決不能失去她,我要與她共度一生,求你千萬幫我勸勸你姐姐。」

    文森和那個豐乳肥臀的女人在床上勾當的樣子,十有八九極端的醜陋不堪,致使莫妮卡深受刺激和傷害。儘管文森一再聲稱自己是初犯,她仍然拒絕重歸於好:「愛情需要尊嚴,那種場面哪怕只出現一次,也會把我們的尊嚴戕殺殆盡。」

    莫妮卡是上帝用水做成的女人,對於不正當的床事,一貫深惡痛絕。不過那年看在一個小生命的分上,她對我和西蒙網開一面。妥協是由於排山倒海的愛,面對美麗蔚藍的加勒比大海,我們彼此深深感動,不禁抱在一起淚流成河。

    西蒙姐弟二人同時「痛失吾愛」,對於他們來說,那是一個糟糕透頂的秋天。

    事發之後,威廉關切地問西蒙:「你姐姐今後怎麼打算?」

    「她原想在紐約上州找份工作,離文森近,現在沒必要再去那兒了。我勸她索性留在紐約城。她打算先去華盛頓,在我父母那兒過渡一陣子,等我幫她租好房子再過來。」

    「我看不如我搬去學校住,省得你勞神找房子。」

    「要是這樣,那再好不過。威廉,你如此幫忙,真叫我感激不盡。」

    接下來的週末,太陽照常從東邊升起,卻是一個不尋常的日子,安妮那天大婚。早上西蒙穿著那身價值一個月工資的嶄新西裝,面帶微笑,搭火車前往波士頓參加婚禮。去時神情還算鎮定,晚上回來就不行了,窩在沙發裡發怔,一臉的悲悲切切。

    我挨他坐下:「莫妮卡呢,沒跟你一起回來?」

    他惘然老半天,才想起答我的話:「她有事在波士頓再待一天。」

    「天不早了,洗洗睡吧。」

    「去他媽的紅頭髮男人!」他倏然一聲怒吼,揮起拳頭朝空中痛擊。

    紐約這地方彙集了地球上各種民族各色人種,人們的頭髮當然也色彩各異,把這個大都市裝點得景象紛呈。不過,紅頭髮倒也並不多見。

    「紅頭髮?哪個紅頭髮?」我嚴重不解。

    婚禮上那個頭髮通紅的新郎,西蒙總覺得面熟。直到新娘新郎交換戒指時才想起來,在第凡內珠寶店見過他。那天下午,西蒙攜安妮到那兒挑選結婚戒指,與紅頭髮男人及其未婚妻不期而遇。都是來買結婚戒指的,有些共同語言,於是四個人攀談起來,還順道一起喝了杯咖啡。

    「談的都是與戒指相關的話題,時間不長,就十幾分鐘吧。」

    短短的交談,竟讓安妮移情別戀,毅然斬斷十幾年的情絲。這一切究竟怎麼發生的?西蒙很是不明白,思前想後,只能歸結出一條:「無非他頭髮通紅。」

    他們意外夭折的愛情令我百感交集,聯想自己亦覺得悲哀。所謂海誓山盟,所謂地久天長,竟然如此不堪一擊。這天地間,難道真沒有一份值得信賴的情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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