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情那欲那上帝 第16章 劉紅旗的羊肉泡饃 (3)
    那個小個子男人二話不說,伸出一隻手抬我的箱子。人流熙熙攘攘,我們穿過五六條街,入得一幢大樓內,他指著電梯對我說:「你從這兒上九樓,左手進門就是。我還得往前走三四個街口。我們回頭見。」他擺擺手,匆忙離去。

    九樓上開著一個婚紗作坊,一不留神走進了一個雍容華貴的世界,滿屋神采各異的婚紗,晃得眼花繚亂。我結過婚,卻沒穿過婚紗。不知穿上走進教堂或擺姿勢照相,是一種什麼感覺。

    「新娘哪有不穿婚紗的?」西蒙凡事都喜歡大驚小怪。

    「反正我做新娘時,沒有婚紗穿。」要跟一個頭腦簡單的美國人把這事講清楚,我自知難度不小,所以從不去費那個勁。

    「你!你是來給我送外賣的?」老太太摘下眼鏡,上下打量我一番,於是大發感歎,「我在這裡做了四十年的婚紗,叫了四十年的外賣,你說什麼事沒見過?要講女孩子送外賣,我敢打賭你是曼哈頓第一人。」

    我站在萬種風情的婚紗叢中,風情萬種地微笑。還好,她沒有辜負我的笑容,掏出一張十美元給我,並且豪邁地一揮手:「不用找了。」

    這,這簡直酷呆了!

    兩點過後,送外賣進入尾聲,有人在那兒吆喝起來:「吃飯去嘍。」

    「吃飯要交錢嗎?」我悄聲問旁人。

    「不用交錢,你儘管放心吃,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一夥人擁進店堂,大張旗鼓地吃起來。那小個子男人,坐在老闆身邊,正手忙腳亂地對付一整只烤雞。我端一盤草莓從旁走過,他滿嘴油膩地跟我打招呼:「你就吃這點東西?別不好意思,老闆吃不窮的。」他高聲大嗓,壓根兒不怕老闆聽見。

    我立即壯起膽子,扭頭回去裝了三大塊三文魚。

    一轉眼,小個子男人已解決掉那隻雞,又整來半邊奶油蛋糕。怕我新來乍到不知道,他特意走過來,滿手奶油地提醒我:「我們的薪水都是當天結,記得吃完飯去前面櫃檯領錢。」

    「我沒的錢領。怕老闆不收我,我事先講好不要底薪。」

    「還有這種事?我幫你去問問。」他舔乾淨手上的奶油,直奔收銀處。

    稍後,他招手叫我過去。收銀小姐遞給我八美元,笑瞇瞇地說:

    「這是你今天的底薪,明天中午再來。」

    「這裡晚餐要人送外賣嗎?」我問她。

    「晚上辦公樓的人都回家了,我們這兒沒什麼生意,不要人。時代廣場那邊有幾家餐館晚上生意很好,經常招人,你不妨去那兒看看。」

    一中午賺了三十幾大洋,又敞開肚子吃了個飽,心情格外好,腳下生風,我很快就走到了時代廣場。廣場四周西餐館林立,個個氣度不凡,從外表很難判斷誰家願意雇我這種生手。門口有消防龍頭的那家餐館,門臉不大不小,我決定先拿它碰運氣。走進去一看,裡面裝飾得古香古色,有一股濃烈的懷舊氣氛。

    老闆中年人,稍許發福,眉眼端端正正,臉上也刮得乾乾淨淨。

    「目前我們不缺人手,你去隔壁問問吧。」他很和顏悅色。

    隔壁那家氣派堂皇,門口站一個穿黑色燕尾服的大帥哥。我向他說明來意。

    「對不起,老闆現在不在,你不介意等他一會兒吧?請進。」他挺和氣的。

    「謝謝你。我還是在外面等好,可以邊等邊看街上的熱鬧。」我也挺和氣的。

    「你這麼做很有道理。」他啟齒一笑,帥呆了。

    人行道上,鼓聲緊密,一位頭髮蓬垢的流浪藝人正在擊鼓演奏。他跟前只有一面真正的鼓,其餘都是一個個大小不等的垃圾桶,他把它們集合在一起,高高低低敲打著,節奏十分抑揚頓挫。聽著聽著,竟有一股高山流水的意味。我往他腳邊的草帽裡放進一美元,他抬頭衝我一笑,那是一張鬍子拉碴的臉。

    伴隨鼓聲的節奏,我在人行道上走來走去,打發等待的時光。結果卻是:我要等的老闆,從頭到尾沒出現;不要等的老闆,則端端正正從店裡走出來。他隔著消防龍頭問:「有一個打雜的工人今天沒來,你要不介意,可以頂替他干一天活嗎?」

    有錢賺,我當然不介意。

    從下午四點直到午夜,我干了整八小時男人的粗活,沒停下來歇一口氣。

    「她幹活真賣力,連飯也沒吃。」一同打雜的那個孟加拉國人,臨下班前向老闆舉報。

    老闆聽了一愣:「光幹活不吃飯怎麼行?只怪我太大意,忘記叫你休息。」

    我不吃飯,其實另有隱情。這地方規矩特殊,員工吃飯時,舒舒服服坐下來,拿菜單點菜,還有侍者為你服務。看他們享受顧客般的禮遇,我以為是他們自己掏腰包,哪敢問津。

    「反正飯錢老闆已從薪水中扣了,一天一美元,不吃白不吃。」攤子都收了,那個孟加拉國人才告訴我實情。

    白白餓了一頓飯,我後悔不迭,但後悔晚矣。過會兒,卻見老闆從廚房出來,在一張餐桌上擺下飯菜,招手叫我過去:「詩雲,我叫廚師給你做的揚州炒飯,但願合你的口味。」這算哪門子揚州炒飯?湯湯水水黏黏糊糊的,飯裡的海鮮倒是真多,管他揚州不揚州,只要吃起來過癮。

    吃飽飯,我找老闆結工錢。他卻問我:「我想請你做收銀員,你願意嗎?」

    「我行麼?我可從沒摸過收銀機呀。」我口氣特不自信。這話一出口,我就後悔得要死,心想肯定沒戲了。

    「你的無知是表面的,而你的智慧是內心的。」他口氣特深奧。就憑他這句話,我跟他朋友做到如今,難得他當年獨具慧眼,看中我內心的智慧。

    為省地鐵錢,收工後我步行回家,一分鐘走一個街口,半小時就走到了十四街。只見西蒙正站在街心花園引頸張望。我隔馬路喊他一聲,他冒著車水馬龍飛奔過來。

    「感謝上帝,你終於回來了。不知上哪兒找你,快把我急死了。」

    在這個舉目無親的地方,竟然有人惦記我,感動如潮水蕩滌我的心房。

    「西蒙,很對不起,讓你擔心了。我找到工了,頭天上工不敢打電話。」

    月亮在雲中穿梭,灑露的月光分外曖昧柔和。西蒙瞅一個空子,將手伸向我,那一刻驚覺月朦朧鳥朦朧,生怕自己的手被他牽住。然而,然而他確實牽住了我的手。

    日子漸漸美好起來。我住在西蒙的公寓裡,打兩份餐館工,每天有進款,心裡日益踏實。只要我從餐館收工回來,無論夜多深,西蒙總在燈下等我。每晚從樓前看見窗口那盞燈,內心巨感動又巨不安,我著手翻報紙找房子,想搬出去住。曼哈頓的房子太貴,我租不起,住別的區,西蒙又不讓:「你下班那麼晚,路上太遠不安全,住皇后區絕對不行。除非你把晚上的工辭了。」工當然辭不得,搬家的事就暫時擱下來了。

    日子處久了,才知道西蒙的生活處處受上帝左右。基本上可概括成三句話:讀上帝的書,聽上帝的話,照上帝的指示辦事。這使我大為驚訝。我經歷過強加在心中的神主宰的時代,而今祖國人民笙歌曼舞,什麼都不信。倒是貌似民主自由的美國,由上帝在這裡統管精神生活,規範道德行為,把人管得不敢亂說亂動。相比之下,革命年代經歷的那些狂熱,根本算不了什麼。

    對於自己的信仰,西蒙無比自豪:

    「我家祖先從歐洲移民過來時,首先把這門宗教傳進美國,對它在北美的發展貢獻卓著。可以說,這是我與生俱來的信仰,上帝在我心中堅如磐石。」

    這種原本堅如磐石的事情,後來卻在情慾面前潰不成軍。當初何曾想到,有朝一日他會成為一個通姦的男人。

    六月下旬,紐約的學校開始放暑假,西蒙說他即日前往開羅看望他姐姐。

    「是埃及首都開羅嗎?你姐姐怎麼在那兒?你要去多久?」我問他。

    「她受一個基金會的派遣,到埃及義務教一年英語。我打算在那兒待整個暑假,幫當地教會做些事情,再跟她一道回來。威廉也要走,他先同我在開羅待一星期,再去印度傳教。非常抱歉,暑假我們都走了,留下你一個人。這事早在認識你之前就決定了,一時實在難以改變計劃。」

    威廉在旁插言:「有什麼事,你儘管找勞拉幫忙。」勞拉是他女朋友,曾在好萊塢演電影,兩年前搬來紐約,正在拍一部上百集的電視連續劇。

    越戰時期,勞拉的父親是美聯社的戰地攝影記者。一天他正在渡口等渡船,突然一架飛機俯衝下來,扔了幾個凝固汽油彈。河中被擊中的船上,男女老少哭喊著紛紛往河裡跳,他抓拍了那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瞬間。後來這張照片登在《紐約時報》的頭版頭條,它揭露戰爭的殘酷性,強烈地震撼了人們的心弦。據說越戰因而提早結束。照片中有位紅衣少女入水前站在船頭萬分恐懼,她那雙明亮的眼睛深深打動了勞拉的父親。他花了兩年時間打聽她的下落,終於在湄公河畔與她邂逅,接著墜入愛河,接著喜結良緣。

    作為混血兒,勞拉東西兼容,美麗得不可方物。與美人站在一起,我歷來膽戰心驚,更何況找她幫忙?風華絕代的勞拉卻待我哥們兒得很:「我公寓的鑰匙你拿著,方便隨時來我家住。」

    「她的鑰匙,連我也不給,可見她只拿你當朋友。」威廉在旁瞎起哄。

    「她家沒我們這兒交通方便,你還是住這兒好。」西蒙低聲對我說。

    這話被勞拉聽了去,滿臉嬌紅很是不服氣:

    「我家下地鐵八分鐘就到,你這兒下車還得走十幾分鐘,你說到底哪兒更方便?」

    那天下午走時,西蒙不讓我送去機場。夜裡收工回來,遠看窗口有燈,近看窗口還是有燈,我不禁心頭一熱,以為他因故沒走成。打開門來,只見燈在那兒孤零零地閃著,燈下少了一個深情微笑的西蒙。沙發上瀰漫著他睡過的氣息,我抱住枕頭聞不夠,當時自己絲毫不覺,這個男人的氣味其實已經開始挑戰我的貞操。

    我正與枕頭纏綿來著,勞拉來電話:

    「剛回來吧?之前打電話一直沒人接,今晚去我那兒好嗎?」

    「這麼晚了……」

    「我就在這附近應酬,馬上過來接你。」她不容我遲疑。

    不會兒,勞拉飄然而至,欣笑得令人目眩。她進門就表揚開了:「我所有的朋友當中,就數西蒙最有學問,瞧他這滿屋子的書,包羅萬象,無所不有……」

    她嘴裡左一個西蒙,右一個西蒙,誇得沒完沒了,一直持續到她家。她住東六十九街,離中央公園不遠。門一打開,金碧輝煌撲面而來,我有些舉投無措。而勞拉正一鼓作氣,把對西蒙的吹捧推向一個新高潮:「西蒙是我生命中的貴人,他讓我脫胎換骨重新做人。」

    我緊跟她走進家門:「你沒開玩笑吧?」

    她認真地點頭,索性一吐為快:

    「我從前在好萊塢討生活,經歷過幾次不成功的愛情後,我變得自暴自棄,與形形色色的男人鬼混。兩年前趕上西蒙來洛杉磯,我聽了他的講演,頓時感悟人生……」她追隨西蒙搬來紐約,入了這個教。自從心中有了上帝,做人就嚴肅起來,不僅揮別了過去的性夥伴,就是跟現在的男友威廉也過得清心寡慾。

    臨睡前,勞拉驟然神色黯淡下來,連聲歎息:「可是有人有眼不識真金,她竟然移情別戀,拋棄西蒙這種天下難得的好男人。」

    「她!她是誰?」我失聲問道。

    「安妮呀,她和西蒙中學時就墜入情網,相愛十幾年了,原定今年五月結婚……可想而知,這場情變對西蒙是多麼致命的打擊。」

    難怪,難怪西蒙眼裡隱約噙著一抹清愁,儘管他努力笑得明媚俊朗。

    那個令他心碎的女人究竟何等模樣?到底何方神聖也?我久久琢磨著,以致電梯坐過樓層。我趕緊回升電梯,門即將關上時,一個男人擠進來,見我大吃一驚:「詩雲,怎麼是你?」來人是餐館老闆,我收銀的那家。

    「我昨晚歇在朋友家,她住在頂樓。」我手向上指了指。

    他也向上一指:「我住在七樓。」

    儘管他沒多問,沒準心裡嘀咕上了:你還有住在這種富貴地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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