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 第56章 懷四十歲的志摩 (7)
    慢慢地走到了山後,山下的那個真覺寺的鐘鼓聲音,早就從春空裡傳送到了我們的耳邊,並且一條青煙,也剛從寺後的廚房裡透出了屋頂。向寺裡看了一眼,阿千就放下了那捆柴,對我說:

    「他們在燒中飯了,大約離吃飯的時候也不很遠,我還是先送你到寺裡去吧!」

    我們到了寺裡,祖母和許多同伴者的念佛婆婆,都張大了眼睛,驚異了起來。阿千走後,她們就開始問我這一次冒險的經過,我也感到了一種得意,將如何出城,如何和阿千上山採集野果的情形,說得格外的詳細。後來坐上桌去吃飯的時候,有一位老婆婆問我:「你大了,打算去做些什麼?」我就毫不遲疑地回答她說:「我願意去砍柴!」

    故鄉的茶店酒館,到現在還在風行熱鬧,而這一位茶店酒館裡的小英雄,初次帶我上山去冒險的阿千,卻在一年漲大水的時候,喝醉了酒,淹死了。他們的家族,也一個個地死的死,散的散,現在沒有生存者了;他們的那一座牛欄似的房屋,已經換過了兩三個主人。時間是不饒人的,盛衰起滅也絕對地無常的:阿千之死,同時也帶去了我的夢,我的青春!

    書塾與學堂——自傳之三

    從前我們學英文的時候,中國自己還沒有教科書,用的是一冊英國人編了預備給印度人讀的同納氏文法是一路的讀本。這讀本裡,有一篇說中國人讀書的故事。插畫中畫著一位年老背曲拿煙管帶眼鏡拖辮子的老先生坐在那裡聽學生背書,立在這先生前面背書的,也是一位拖著長辮的小後生。不曉為什麼原因,這一課的故事,對我印象特別的深,到現在我還約略諳誦得出來。裡面曾說到中國人讀書的奇習,說:「他們無論讀書背書時,總要把身體東搖西掃,搖動得像一個自鳴鐘的擺。」這一種讀書背書時搖擺身體的作用與快樂,大約是沒有在從前的中國書塾裡讀過書的人所永不能瞭解的。

    我的初上書塾去唸書的年齡,卻說不清楚了,大約總在七八歲的樣子;只記得有一年冬天的深夜,在燒年紙的時候,我已經有點朦朧想睡了,盡在擦眼睛,打呵欠,忽而門外來了一位提著燈籠的老先生,說是來替我開筆的。我跟著他上了香,對孔子的神位行了三跪九叩之禮;立起來就在香案前面的一張桌上寫了一張上大人的紅字,念了四句「人之初,性本善」的《三字經》。第二年的春天,我就夾著綠布書包,拖著紅絲小辮,搖擺著身體,成了那冊英文讀本裡的小學生的樣子了。

    經過了三十餘年的歲月,把當時的苦痛,一層層地摩擦乾淨,現在回想起來,這書塾裡的生活,實在是快活得很。因為要早晨坐起一直坐到晚的緣故,可以助消化,健身體的運動,自然只有身體的死勁搖擺與放大喉嚨的高叫了。大小便,是學生們監禁中暫時的解放,故而廁所就變作了樂園。我們同學中間的一位最淘氣的,是學宮陳老師的兒子,名叫陳方;書塾就系附設在學宮裡面的。陳方每天早晨,總要大小便十二三次。後來弄得先生沒法,就設下了一支令簽,凡須出塾上廁所的人,一定要持簽而出;於是兩人同去,在廁所裡搗鬼的弊端革去了,但這令簽的爭奪,又成了一般學生們的唯一的娛樂。

    陳方比我大四歲,是書塾裡的頭腦;像春香鬧學似的把戲,總是由他發起,由許多蝦兵蟹將來演出的,因而先生的撻伐,也以落在他一個人的頭上者居多。不過同學中間的有幾位狡猾的人,委過於他,使他冤枉被打的事情也著實不少;他明知道辯不清的,每次替人受過之後,總只張大了兩眼,滴落幾滴大淚點,摸摸頭上的痛處就了事。我後來進了當時由書院改建的新式的學堂,而陳方也因他父親的去職而他遷,一直到現在,還不曾和他有第二次見面的機會;這機會大約是永也不會再來了,因為國共分家的當日,在香港彷彿曾聽見人說起過他,說他的那一種慘死的樣子,簡直和杜格納夫所描寫的盧亭,完全是一樣。

    由書塾而到學堂!這一個轉變,在當時的我的心裡,比從天上飛到地上,還要來得大而且奇。其中的最奇之處,是我一個人,在全校的學生當中,身體年齡,都屬最小的一點。

    當時的學堂,是一般人的崇拜和驚異的目標。將書院的舊考棚撤去了幾排,一間像鳥籠似的中國式洋房造成功的時候,甚至離城有五六十里路遠的鄉下人,都成群結隊,帶了飯包雨傘,走進城來擠看新鮮。在校舍改造成功的半年之中,「洋學堂」的三個字,成了茶店酒館,鄉村城市裡的談話的中心;而穿著奇形怪狀的黑斜紋布制服的學堂生,似乎都是萬能的張天師,人家也在側目而視,自家也在暗鳴得意。

    一縣裡唯一的這縣立高等小學堂的堂長,更是了不得的一位大人物,進進出出,用的是藍呢小轎;知縣請客,總少不了他。每月第四個禮拜六下午作文課的時候,縣官若來監課,學生們特別有兩個肉饅頭好吃;有些住在離城十餘里的鄉下的學生,於文課作完後回家的包裹裡,往往將這兩個肉饅頭包得好好,帶回鄉下去送給鄰里尊長,並非想學穎考叔的純孝,卻因為這肉饅頭是學堂裡的東西,而又出於知縣官之所賜,吃了是可以驅邪啟智的。

    實際上我的那一班學堂裡的同學,確有幾位是進過學的秀才,年齡都在三十左右;他們穿起制服來,因為背形微駝,樣子有點不大雅觀,但穿了袍子馬褂,搖搖擺擺走回鄉下去的態度,如另有著一種堂皇嚴肅的威儀。

    初進縣立高等小學堂那一年年底,因為我的平均成績,超出了八十分以上,突然受了堂長和知縣的提拔,令我和四位其他的同學跳過了一班,升入了高兩年的級裡;這一件極平常的事情,在縣城裡居然也聳動了視聽,而在我們的家庭裡,卻引起了一場很不小的風波。

    是第二年春天開學的時候了,我們的那位寡母,辛辛苦苦,調集了幾塊大洋的學費書籍費繳進學堂去後,我向她又提出了一個無理的要求,硬要她去為我買一雙皮鞋來穿。在當時的我的無邪的眼裡,覺得在制服下穿上一雙皮鞋,挺胸伸腳,得得得得地在石板路上走去,就是世界上最光榮的事情;跳過了一班,升進了一級的我,非要如此打扮,才能夠壓服許多比我大一半年齡的同學的心。為湊集學費之類,已經羅掘得精光的我那位母親,自然是再也沒有兩塊大洋的餘錢替我去買皮鞋了,不得已就只好老了面皮,帶著了我,上大街上的洋廣貨店裡去賒去;當時的皮鞋,是由上海運來,在洋廣貨店裡寄售的。

    一家,兩家,三家,我跟了母親,從下街走起,一直走到了上街盡處的那一家隆興字號。店裡的人,看我們進去,先都非常客氣,摸摸我的頭,一雙一雙的皮鞋拿出來替我試腳;但一聽到了要賒欠的時候,卻同樣地都白了眼,作一臉苦笑,說要去問賬房先生的。而各個賬房先生,又都一樣地板起了臉,放大了喉嚨,說是賒欠不來。到了最後那一家隆興裡,慘遭拒絕賒欠的一瞬間,母親非但漲紅了臉,我看見她的眼睛,也有點紅起來了。不得已只好默默地旋轉了身,走出了店;我也並無言語,跟在她的後面走回家來。到了家裡,她先掀著鼻涕,上樓去了半天;後來終於帶了一大包衣服,走下樓來了,我曉得她是將從後門走出,上當鋪去以衣服抵押現錢的;這時候,我心酸極了,哭著喊著,趕上了後門邊把她拖住,就絕命的叫說:

    「娘,娘!您別去吧!我不要了,我不要皮鞋穿了!那些店家!那些可惡的店家!」

    我拖住了她跪向了地下,她也嗚嗚地放聲哭了起來。兩人的對泣,驚動了四鄰,大家都以為是我得罪了母親,走攏來相勸。我愈聽愈覺得悲哀,母親也愈哭愈是利害,結果還是我重賠了不是,由間壁的大伯伯帶走,走上了他們的家裡。

    自從這一次的風波以後,我非但皮鞋不著,就是衣服用具,都不想用新的了。拚命的讀書,拚命的和同學中的貧苦者相往來,對有錢的人,經商的人仇視等,也是從這時候而起的。當時雖還只有十一二歲的我,經了這一番波折,居然有起老成人的樣子來了,直到現在,覺得這一種怪癖的性格,還是改不轉來。

    到了我十三歲的那一年冬天,是光緒三十四年,皇帝死了;小小的這富陽縣裡,也來了哀詔,發生了許多議論。熊成基的安徽起義,無知幼弱的溥儀的入嗣,帝室的荒淫,種族的歧異等等,都從幾位看報的教員的口裡,傳入了我們的耳朵。而對於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國文教員拿給我們看的報紙上的一張青年軍官的半身肖像。他說,這一位革命義士,在哈爾濱被捕,在吉林被滿清的大員及漢族的賣國奴等生生地殺掉了;我們要復仇,我們要努力用功。所謂種族,所謂革命,所謂國家等等的概念,到這時候,才隱約地在我腦裡生了一點兒根。

    水樣的春愁——自傳之四

    洋學堂裡的特殊科目之一,自然是伊利哇拉的英文。現在回想起來,雖不免有點覺得好笑,但在當時,雜在各年長的同學當中,和他們一樣地曲著背,聳著肩,搖擺著身體,用了讀《古文辭類纂》的腔調,高聲朗誦著皮衣啤,皮哀排的精神,卻真是一點兒含糊苟且之處都沒有的。初學會寫字母之後。大家所急於想一試的,是自己的名字的外國寫法;於是教英文的先生,在課餘之暇就又多了一門專為學生拼英文名字的工作。有幾位想走捷徑的同學,並且還去問過先生,外國《百家姓》和外國《三字經》有沒有得買的?先生笑著回答說,外國《百家姓》和《三字經》,就只有你們在讀的那一本潑刺瑪的時候,同學們於失望之餘,反更是皮哀排,皮衣啤地叫得起勁。當然是不用說的,學英文還沒有到一個禮拜,幾本當教科書用的《十三經註疏》,《御批通鑒輯覽》的黃封面上,大家都各自用墨水筆題上了英文拼的歪斜的名字。又進一步;便是用了異樣的發音,操英文說著「你是一隻狗」,「我是你的父親」之類的話,大家互討便宜的混戰;而實際上,有幾位鄉下的同學,卻已經真的是兩三個小孩子的父親了。

    因為一班之中,我的年齡算最小,所以自修室裡,當監課的先生走後,另外的同學們在密語著哄笑著的關於男女的問題,我簡直一點兒也感不到興趣。從性知識發育落後的一點上說,我確不得不承認自己是一個最低能的人。又因自小就習於孤獨,困於家境的結果,怕羞的心,畏縮的性,更使我的膽量,變得異常的小。在課堂上,坐在我左邊的一位同學,年紀只比我大了一歲,他家裡有幾位相貌長得和他一樣美的姊妹,並且住得也和學堂很近很近。因此,在校裡,他就是被同學們苦纏得最厲害的一個;而禮拜天或假日,他的家裡,就成了同學們的聚集的地方。當課餘之暇,或放假期裡,他原也懇切地邀過我幾次,邀我上他家裡去玩去;但形穢之感,終於把我的嚮往之心壓住,曾有好幾次想決心跟了他上他家去,可是到了他們的門口,卻又同罪犯似的逃了。他以他的美貌,以他的財富和姊妹,不但在學堂裡博得了絕大的聲勢,就是在我們那小小的縣城裡,也贏得了一般的好譽。而尤其使我羨慕的,是他的那一種對同我們是同年輩的異性們的周旋才略,當時我們縣城裡的幾位相貌比較艷麗一點的女性,個個是和他要好的,但他也實在真膽大,真會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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