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靈雨 第25章 下編:俗世微塵 (19)
    (四)如意輪觀音(大梵深遠觀音)。普通都是二隻手臂的,少數也有六個手臂的。是在深思的樣子,頭有些向右轉,右手支腮,左手扶膝。如果有六隻手,則其餘四隻拿著希望石、輪子、念珠與蓮花。他滿足人類的需求。

    (五)准提觀音(天人丈夫觀音)。一個三眼十八臂的女性,代表光明與智慧。

    (六)千手觀音(大悲觀音)。面上有三隻眼睛,身上四十或三十八隻手臂,每個手心上有眼睛一隻。他拿著刀、劍、斧等物,是最受尊崇的菩薩之一。

    (七)不空■索觀音(與不空鉤觀音同體)。三面,八臂,手裡拿著繩子。

    在中國最受普遍崇拜的是聖觀音、白衣觀音、柳枝水瓶觀音。在印度,水瓶與柳枝是家家必用的東西。每天早晨,印度人折柳枝來刷牙,刷完就丟棄。牙刷印度人不喜歡用,厭它不潔。至於觀音的柳枝,是奇妙不過的,是普濟眾生的象徵。

    此外,還有魚籃觀音、送子觀音與青頸觀音。關於魚籃觀音有這樣的一個傳說:海龍王的女兒,化了一條魚在水中遊玩,不留神,被漁翁捉獲。觀音見了,發動慈心,從座而降,將她買過來放生。從此這龍王的女兒,因感激觀音的恩典而精修。

    送子觀音,在日本叫做子安觀音,是生命的賜予者。婦女最崇拜她,有將她供奉在臥室裡的。

    青頸觀音的來歷,也有一種說法。有個乳海,充滿了生命的奶。惡魔起惡意,想倒一碗極猛烈的毒藥下去。觀音為欲解救這苦難,親自將毒藥飲盡。毒發,頭頸就變藍了。

    宗教的婦女觀——以佛教的態度為主

    這個題目是這個講演會選給兄弟說的。自然,宗教是社會的產物。它裡面所有的理論和見解都離不了社會一般的見解。常常有人說,「男子建立了宗教而女子去迷信它」的話,從這個態度看來,宗教的立場顯然有男子與女子的兩樣。這也可以說男女的地位在社會上不同,在宗教上他們也就不能相同。並且宗教製造了許多規律來限制男女的行為。它對於男女態度既有不同的地方,對於男女的觀見因而不同,所立的規律也就不同。所以我們講宗教對於女子的哲學應該注意之點。

    第一點是男子的態度,尤其是對於這種問題,男女二種性情不同的現狀,是應該注意的。第二點是男女的職業不同。第三點是男女的體格不同。我們可以說第一點是心理上的不同,第二點是經濟上的不同,第三點是生理上的不同。所以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多半是由於這三點不同而生的許多花樣。這些,在以前幾個演講裡已經有經濟學家給我們說得很詳細,現在不必細說。

    (三)凡在宗教團體的人,必用自己的宗教理想,表現於實行上。(3)

    從宗教方面說起來,由這些不同的現象所產生的有三種對於女子的態度。第一是婚姻態度,第二是女子解放問題,第三是女子的職業問題。宗教就是要幫助社會和政府試行解決這些問題的一種理論和機關。但這三種問題在宗教上的解決法和理論不是我現在所要討論的,也不是今天所要說的問題。我只要把宗教對於女子的態度、宗教的婦女觀,略為說明一下。不過在說明的歷程上,我們應當把以上之點記住就是了。

    我們中國所謂「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論語·陽貨》),是孔夫子所說的。這話自然不是宗教的話,也不是後來曲解他這話的意思。孔夫子的話不能當做純粹的宗教教訓看。所以這話不能說是中國宗教對於女子的態度是這樣。實際上說,除非在哲學上儒家有一種不同的見解,在地位上男女是平等的。「男正位乎內,女正位乎外」,「夫扶,妻齊」,「男女居室,人之大倫。」種種說法,都可以看出中國的男女觀是對等的,不是差等的。不過這也不是我要討論的問題,現時暫且不去詳究它。

    我們現在且看看佛教對於女子的意見。在巴利典小品(Cullavagga)可以看出它對於女人的性格持著怎樣的態度。大概宗教對於女人的態度離不了這三樣:一樣是從女人的性情講,一樣是從女子對於宗教生活的影響講,一樣是從女人的本分講。我們要明白宗教對於女人的觀念,先要記住宗教是男子建立卻叫女子去崇拜的一種禮制,所以宗教的立場並不是從女子方面來看女子,是從男子方面說女子應當怎樣怎樣。

    在小品裡對於女子的性情說,「女人的本性像魚在水裡頭所走的道路一樣不可測度,她們是取巧多智的賊,和她們同在一塊兒真理就很難找得著。」它的態度是很明白的,跟女人在一塊兒,就沒有方法可以得著真理。我們再看《智度論》(十四)「風可捉,蛇可觸,女心難得實」這句的意思。它說風你可以捉住它,蛇你可以觸著它,但是女人的性情你就不能夠摸得著的。所以宗教對於女人的性情有一種神秘的見解。實際地說起來這就是沒有能透徹瞭解女人的性情的男子,所以覺得女子的性情很難捉摸。我們中國的俗語也說女人的心像黃蜂尾後的針刺一樣陰毒。在《毗奈耶雜事》(七)裡頭說女人有「五過」像大黑蛇一樣。五樣過失便是:瞋、恨、作惡、無恩和刻毒。

    《增一阿含》(二七)也說女人的本性含有「五想欲」,就是,不淨行、瞋恙、妄語、嫉妒和心不正。《正法唸經》(二五)也說女人有三種放逸就是:自恃身色、自恃丈夫和驕慢。《增一阿含》(一二)說佛出世為的是救度女人和救度男子脫離女人的羈絆。女人應被救度,因為她有「五難」,所謂穢惡、兩舌、嫉妒、瞋恙和無返復(見《增一阿含》二七)。所以說「佛不出世時,女人入地獄如春雨雹,著貪慾、睡眠、調戲故。女人朝嫉妒,日中眠,暮貪慾。」又男女的分別便在欲多和欲少上頭,故《增一阿含》(三四)說:劫初光音天,欲意多者成女人。《智度論》(七五)說女人著欲故,雖行福,不能得男身。這話的意思是女人要變男人必得先把貪慾棄掉,不然雖積福修好也沒用處。佛教以為女人要享受來世的福樂必得先變男身才能達到。

    從宗教方面講,因為女子的性情既然那麼壞,她對於宗教生活一定發出許多妨礙。宗教家要找出女人所以能夠妨礙男子的宗教生活的根源,除了性情以外,還有天賦給她的美色美聲和美的行動。所以在生理方面,宗教家常持著「女人是不乾淨的」和女人擅於用她的姿色來迷惑人的態度。《佛所行贊》(四)記佛見庵摩羅女來到,恐怕徒弟們壞了戒行,便對他們說:

    「此女極端正,能留行者情。汝等當正念,以慧鎮其心。寧在暴虎口,狂夫利劍下,不於女人所,而起愛慾情。女人顯姿態,若行、住、坐、臥、乃至畫像形,悉表妖冶容,劫奪人善心,如何自不妨?見啼、笑、喜、怒,縱體而垂肩,或散髮髻傾,猶尚亂人心。況復飾容儀,以顯妙姿顏,莊嚴隱陋形,誘誑於愚夫。迷亂生惡想,不覺丑穢形,當觀無常苦,不淨無我所,諦見其真實,滅除貪慾想。」

    我們再看《涅槃經》,也是這種態度。它說女色好像妙花幹上有毒蛇纏著它。如果有人貪得這個花就被那蛇咬了。「女色者,如妙華莖,毒蛇纏之。貪五欲華,如受蛇螫,墮三惡道」。(《南涅槃經》一二)

    在《寶積經》裡面也是這種意思。它說女色就好像一個被人打怕了的豬,它不怕死,它看見了糞還要吃,人貪女色也是像豬一樣。又好像不要戴金花而戴熱鐵冠,那是一定要把他的頭燒壞了。「女色者,如被怖豬,見糞貪復生;加捨金花鬘,戴熱鐵」。(《寶積經》九七)這個意思是說女子是迷惑男子的人。還有講得很明白的,是在佛經裡,有一部《大愛道經》(下)說女色就好像錦囊盛著臭屎一樣,外邊看很好看,裡面是要不得的。眾生沉在女色好像在糞中的蟲一樣,整天在糞裡生活。佛教最注意的《普賢行·願品》也有這樣態度說:「眾生愚癡迷惑,依女色香醉其心,如糞中蟲,樂著糞處。(一七)」所以《智度論》(一四)說:「寧以刀劍殺身,也不貪著女色。」又《增一阿含》(四八)也說:「寧以火燒鐵錐烙眼,不以視色與亂想。」這話是說特別不要親近女色,女子是能夠迷惑人的。這是男子的心理作用。

    在《瑜伽論》(五七)裡面說女子有八種事情她可以把男子綁起來,第一種是跳舞,第二是唱歌,第三是笑,第四是送一個好看的媚眼給人,第五是美顏或好看的樣子,第六是妙觸就是搽粉把身體弄得很滑教人摸著很細滑,第七是奉承,第八是成禮就是結婚。這八種事情就是女子使男子受捆綁的重要的現象。

    在基督教《聖經》裡頭也有這種意思。頭一個死罪的就是夏娃。這樣看起來,女人是容易趨於受誘惑或誘惑人的境地。如以在《寶積經》裡給女人的定義說女人是眾苦之本,是障礙之本,是殺害之本,是繫縛之本,是愛惡之本,是怨懟之本,是生育之本。女人為生育的根本,故能使眾生受苦,因而造成世界上種種不安的事情。自然,佛教是不贊成生育的,言話以後再替他辯護。如果男子親近了女人,照《寶積經》(九七)說,就有四種不好處。女子如果被男子所愛,那男子一定是倒霉了,第一因為他很容易親近惡道,第二就是造成了地獄之本,女人也要入地獄,第三是成就了作惡趣,第四是完滿了惡趣的業。

    從心理方面看,女人對於宗教生活的妨礙,就是在她的慾望過多,不但她自己難以修行,她並且能夠妨害男子。《增一阿含》(二七)說女人有「五欲想」,所謂生豪貴家,嫁富貴家,使夫從語,多有兒息,和在家獨得由己。還有屢見於佛經的,有女人「八欲」的說法。因為她有八欲,所以不如男子。什麼八欲呢?她第一有色慾,她喜歡各種的顏色比男子更甚。第二是形貌之欲。第三是威儀之欲。第四是她有姿態之欲,她喜歡裝模作樣。第五她喜歡說話有言語欲。第六她有音聲欲,愛唱歌作樂。第七她有細滑欲,愛細滑的東西。第八是人相之欲,喜歡強壯和莊嚴的身相。看來女人對於世界的慾念慾望比男子多而容易。像英國的俗語說:「男子需要的很少,並且不難使他滿足,但女人——是可愛的——要她所見一切的東西。(Manwantsbutlittleherebelow,andisnothardtoplease.Butwoman—blessherlittleheart—Wantseverythingshesees.)這也含有女子慾望比男子多的意思。

    上頭所講都是關於女子心理和生理方面在佛教上的見解。別的宗教差不多也有相同的見解,不過沒有像佛教說得這樣透徹。佛教對於女子多持鄙薄的態度,但是它並非看輕女人。因為女人的生理與心理在宗教看來是與男子不一樣的。男子能夠守宗教的規律,如果與女人親近,他就有把一切的戒律都丟掉的危險。總而言之,在修行上,宗教家不得不呵斥女人。但佛教的呵斥是先斥女人,然後約束自己,這和耶穌所說:「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了姦淫了」(《馬太》五:二八)的態度完全不一樣。

    在經濟方面,宗教對於婚姻和婦女解放問題有什麼見解和主持什麼態度呢?論到這一點我便要看宗教對於女人的本分的態度。也可以說這是宗教對女子經濟生活的態度。女子經濟獨立不過是近世紀的新運動,故並沒注意到這一點,以古人的見解為神怪的宗教當然沒想到要主張什麼,它不過照著流俗所要求的女人本分加入一種神聖的規律而已。現在先拿印度婆羅門教來說說。婆羅門教對於個人過結婚的生活男女都是應該的,在《曼奴法典》(印度古來的法典,到現在英國還採用這個法典來作根本的法律)裡頭說丈夫是妻的主人,等於我們中國所說丈夫是妻子的「所天」的態度一樣。

    妻子不能怠慢丈夫,就是丈夫把他的愛移給別人,她也不能夠不愛他。在宗教的聖典裡,也這樣說,丈夫如果死了,妻子也不能再嫁,最好是跟他一塊死,如果她再嫁,她就不能夠死後同她前丈夫活在同一個天堂裡。所以女人再嫁,將來就不能見她以前的丈夫了。女人不能獨立。在印度的法律上,女子沒有承繼權,丈夫死了她就跟她的最大的兒子過活,與中國「夫死從子」的意思一樣。但是我們不能怨《曼奴法典》所講的,因為它裡頭也有講敬重女人的事情。它說,「丈夫如果待他的妻子不好,教妻子不高興,那聖火一定會滅掉。聖火就是供神的火。假如妻子有時候不喜歡家庭,那麼所有的東西都滅亡了。」所以丈夫妻子必要相愛才能成就宗教的本性。佛教的《成具光明定意經》也舉出賢女居家二十事所謂:

    (1)持戒不毀;

    (2)捐妒心;

    (3)減鐶釧之好;

    (4)除脂粉之飾;

    (5)無姿態;

    (6)衣服真純不奢;

    (7)育養室內以慈;

    (8)奴婢不加楚痛;

    (9)攝護孤獨,衣食平等;

    (10)孝事上,仁接下;

    (11)下聲下意自責;

    (12)謙卑知慚愧;

    (13)清淨香潔施姑父母,供養三尊師友;

    (14)親疏善惡,無差別相;

    (15)一人在私室不念欲;

    (16)精一心常在法;

    (17)所欲報所尊,然後乃行;

    (18)無專心誡身會如正法;

    (19)不垣窺有邪念;

    (20)坐起言語終不調戲常應法律而無輕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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