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傷心地 第4章 「黑色星期五」把我推到生死邊緣 (2)
    我大為不解,她明明是修改我的劇本,不但不跟我溝通,反而提出要獨立編劇,現在又給我下達這種通牒!更加不可思議的是,劇本封面上寫著「二十集電視連續劇《蓋世太保槍口下的中國女人》,編劇張雅文,改編趙XX」,內文片名卻是《愛如大地》,十六集!

    看到這一切,我忽然有一種預感,急忙連夜看劇本,越看越坐不住,越看心越抖,最後是躺在床上把它看完的。卻發現,改編本中隱藏著一種潛在的、不可理喻的東西。雖然從故事結構、時間、地點、人物等許多情節都沿用了原劇本內容,但卻給人一種處處沒用原劇本的感覺。這不能不使我想到周先生提出趙女士要獨立編劇的問題。

    我怕感情妨礙我對劇本的判斷,急忙讓先生再看一遍。之後,又請一位曾看過我原劇本的編輯朋友幫我再看一遍。結果,我們三人的看法完全一致,改編者不是在原劇本的基礎上進行修改或改編,而是採取一種排斥原著、與原著相悖的思維方式——對原劇本中的許多情節和細節,一律不直接使用,而是千方百計地改變它。原劇本寫金玲丟船票,改編者則改成金玲退船票;原劇本寫金玲巧遇維克多,改編者則改成西蒙介紹金玲去找維克多……這樣的情節在劇本中比比皆是。而且,改編者把我劇本中一些好的情節全部刪掉,把霍夫曼妻子改成一個與原劇本完全相反的人物。她不僅鼓勵兒子上戰場,而且向希特勒告密,出賣自己的丈夫。得知兒子戰死,她居然興高采烈地喊道:「他死了,他是為元首獻身的,我真高興,我高興極了!」改編者砍掉了原劇本中比利時人民反抗法西斯這條主線,加上大量叛徒、婊子、強姦犯等媚俗的戲,把金玲寫成了「高大全」式的人物。

    我也曾多次審視自己的內心,是不是狹隘心理在作祟?不,我是編劇,劇本的好壞不僅牽扯到我的名譽和責任,而且關係到這部劇的成敗問題!

    「她修改你的劇本,應該尊重你的原著。她好像處處在跟你唱反調,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她究竟要達到什麼目的?」幫我看稿的編輯朋友問我。

    是的,這正是我百思不解的問題。我與趙女士素昧平生,連面都沒見過,本來就像兩顆毫不相干的沙粒,各自按照各自的人生軌跡走著自己的人生道路,只因為這部電視劇才「走」到一起。按理說,她被央視請來,兩位同行應該齊心協力推出一個好劇本,可現在,不管我們承不承認,不管我們委不委屈,兩個文人的良心與道德都將在這場名利場上經受一番無法迴避的考驗——這場考驗最後不得不在法庭上相見。

    兩年後,在長沙中院的法庭上,我見到趙女士與瀟湘電影製片廠簽訂的兩份合同,而且還見到了某製片方向法院出示的一份證據,這才使我恍然大悟。

    趙女士與劇組簽訂第一份合同的時間,是2001年3月29日,也就是小C找我談話的當天上午(傳真件標明是上午十點三十分)。這份合同明確約定趙女士是修改《蓋》劇本,主要條款是:

    「第一條,根據甲方(瀟湘電影製片廠)所提供的二十集電視劇《蓋世太保槍口下的中國女人》文學劇本之基本內容,甲方約乙方(趙女士)負責劇本的修改和創作。」

    「第三,乙方享有該電視劇改編署名權,排名為原作者(應是張雅文):編劇;乙方:改編。」

    第二份《補充協議》的簽訂時間是2001年7月16日,主要條款是:「甲方同意採用乙方創作的文學劇本《愛如大地》為投拍劇本。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電視劇中署名為編劇。

    「二、乙方同意劇本名改為《蓋世太保槍口下的中國女人》,劇中主要人物姓名,按甲方要求改變。」

    《蓋世太保槍口下的中國女人》片名,是彭珮雲題的字,不可能改變了。

    第一份合同趙女士是「改編」,第二份《補充協議》卻變成了「編劇」。而我這位著作權人對這份《合同》及《補充協議》卻一無所知。製片方之一的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都不知道。

    我的律師在法庭上指出:「這份《合同》及《補充協議》是瀟湘電影製片廠與趙女士共同侵犯張雅文著作權的確鑿證據。第二份《補充協議》比第一份《合同》更進一步侵權!」

    趙女士與瀟湘電影製片廠在2001年3月29日、7月16日分別簽訂了兩份合同,某製片方居然在2002年11月13日向法院出示「證明」公開說假話:「趙女士對署名、稿酬隻字未提。創作時趙女士不願看張雅文的原稿,在我部某編輯的堅持下,才勉強閱讀……(趙的劇本)與張雅文的原稿相比已面目全非,除劇中部分人物名字與張雅文原稿相同外,其他方面沒有一點兒保留痕跡。」

    我的律師指出:

    「這份被一審法院採信的證據,從內容到形式都是不合法的。首先,某製片方是本案的利害關係人,不是國家的審稿機構,不具備出示該證明的資格。再者,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七條之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由有關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由單位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印章。這份證明只有單位公章,沒有負責人簽字。其虛假內容有十幾處之多,瀟湘電影製片廠與趙女士早已簽訂兩份合同,而該證明卻不尊重起碼的事實,稱『趙女士對署名、稿酬隻字未提』。趙女士是修改張雅文的劇本,可證明卻稱『趙女士不願看張雅文的原稿』,『與張雅文的原稿相比已面目全非,除劇中部分人物名字與張雅文原稿相同外,其他方面沒有一點兒保留痕跡』。這一切都證明趙女士從一開始就存在著侵權的故意。這份他們出示的證明恰恰是他們侵權的證據!」

    此刻,我並不知道有人已經取代了我的編劇。

    我急忙給A先生和周先生打電話,打不通,又給小潘打,小潘說:「張大姐,對劇本的意見你不要再找我了,找我已經沒用了。你找央視影視部吧!」後來得知,小潘因為對改編本提出質疑而遭到批評,最後連編輯署名都被拿掉了。

    無奈,我只好對改編本存在的諸多問題提出十幾條書面意見,就改編者對我劇本的態度,正式向製片方提出書面質疑:「改編者採取全盤否定原著,甚至採取與原著相悖表現形式的做法,既不符合道義,又不符合法律,更不利於劇本的修改……」

    7月20日,我將對改編本的意見用特快專遞寄給瀟湘電影製片廠廠長康建民先生。當天晚上,我帶著我修改後的劇本連夜趕往北京。第二天上午,下了火車直奔中央電視台,A先生不在,只好邀見央視影視部一位主任,中午在央視餐廳見面。

    面對飯菜,我一口沒動,儘管我連早飯都沒吃。

    這位主任說劇本已經交給導演了。你對劇本有什麼意見,可以跟導演直接談,並且撥通了導演的電話。

    我握著話筒,就像握著最後一線希望:「導演,我覺得劇本有些問題……」

    「什麼問題?」

    「首先,我覺得立意有點兒淺……」我的話沒等說完卻被打斷了。

    「張雅文,你這麼說我很不高興!我非常不高興!我告訴你,我是很尊重你的,我希望你要看到別人的長處!如果你這種態度,我可以向央視打報告,我不接這部戲了!」

    我頓時呆了。我不明白一個編劇難道連對自己的劇本提意見的權利都沒有嗎?更不明白,我剛說一句話,導演為什麼衝我發這麼大的火?後來得知,在研討會上,第一個高度讚揚趙女士劇本的正是這位導演。我不知這位資深導演是看不出劇本存在的問題,還是其他原因影響著他的藝術判斷力?

    最後一線希望破滅了,就在眾目睽睽的餐廳裡,我再也止不住淚水。

    主任說:「你哭什麼你?有話你就說嘛!」

    「我希望你們能認真地看看我這稿劇本……」並將我的劇本及對改編本的意見都留給了他。

    走出餐廳,外面電閃雷鳴,下著瓢潑大雨。我淚雨交加地走在長安街上。

    其實在改編本研討會上,有關專家早就提出《蓋》劇是一部嚴肅的正劇,不應該有大量表現強姦、叛徒等媚俗的戲,應大力表現比利時人民反抗德國法西斯的一面,不應過多展示比利時民眾低劣的人性。一位領導竟然說:「你們不要排斥張雅文,一定要把她劇本中好的部分拿過來!」

    我不理解,我是編劇,為什麼要排斥我?為什麼專家的意見都不能引起改編者的重視?為什麼就沒人聽聽我這編劇的呼聲?就連錢秀玲的侄子錢憲人、錢為強先生,也對改編本提出了看法:「我們認為這部作品沒有寫出個性鮮明的人物,沒有震撼觀眾心靈的人和事。很多事物、人物的行動和語言,是以中國現代社會的思維來表現的,甚至不少『文革』時期人物行動語言的影子……」

    我找到導演助理跟她苦口婆心地談了一上午,並通過她給導演捎去一封長信,懇請導演一定要把好劇本關。我在信中說:「我們誰的名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向觀眾推出一部好作品。否則,我們有愧於這個題材,也有愧於錢秀玲老人……」

    我並不知道,趙女士與製片方已簽訂了第二份《補充協議》,我已經不是編劇了,我還在這不自量力地自作多情呢。

    2001年8月25日晚10點,我接到一個神秘的電話,是一位先生打來的。

    他說:「張雅文,在《蓋》劇新聞發佈會上,你應該以編劇的身份出現在媒體面前。否則,你的編劇署名肯定保不住了。」

    「不可能,我跟瀟湘電影製片廠簽有合同!」我急忙問了一句,「請問你是誰?」

    「你太天真了。他們已經簽了合同……」

    「什麼合同?你說誰簽了合同?」

    他猶豫了片刻,說一句「你自己考慮吧!」就把電話掛了。

    這人到底是誰?為什麼給我打這個電話?是想挑撥我和製片人的關係,還是他知道什麼內幕?我急忙打電話跟先生商量怎麼辦。

    先生說:「這人肯定知道內幕,你應該按照他說的辦……」

    第二天,我向製片人提出我以編劇身份向來參加《蓋》劇新聞發佈會的艾克興市長杜特裡約先生贈送鮮花和禮品,他們同意了。在新聞發佈會上,卻發現整個新聞稿沒提到一句編劇。而且,當我獻完鮮花記者找我採訪時,某位製片人竟然出面制止。

    9月7日晚11點,我接到朋友范導演打來的電話,問我:「張大姐怎麼回事?《蓋》劇編劇怎麼不是你?你快看央視一套!」

    我急忙打開電視,央視正播放「電視你我他」的節目,趙女士正以《蓋》劇編劇身份侃侃而談呢。字幕打出趙女士是《蓋》劇編劇,而我連個影兒都沒有。

    李占恆也打來電話,問我怎麼回事,為什麼編劇不是我,而是那個姓趙的?他說:「會不會又發生上一部兒童電影的事?」

    「……」我一時無法回答。

    他說:「雅文,對這種侵權的事,你絕不能任其發展,否則……」他談到他們瀋陽軍區專業作家、著名電影《黑三角》的編劇李英傑,因一部電視劇被他人暗中置換編劇,又討不回公道,氣得鬱悶成疾,突發腦溢血從此癱瘓在床。

    我的心抖成了一團,手腳冰涼,渾身一點兒力氣都沒有。我急忙給在哈爾濱的先生打電話。

    先生說:「看來他們是有預謀的。覺得這個題材好,有人就一心想取代你的編劇!他們從劇本、合同、媒體宣傳等幾個方面來否定你,等到電視劇播出後,造成既定事實,你再有理也沒用了!所以,你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

    於是,就在這天夜裡,我做出了一個大膽而強硬的決定!這一夜,也因此成了我人生的轉折點。我無法斷定這個決定是對是錯,更無法斷定它對我的人生會有什麼樣的影響,我只知道我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我的個性不允許我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苦苦孕育三年的孩子,活活地被他人奪走。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我喝了點兒水,潤了潤冒火般的嗓子,然後坐到了電腦前……

    第二天早晨七點,我拿著打印好的五封信,走出家門。五封特快,分別寄給中央電視台台長趙化勇、副台長胡恩,瀟湘電影製片廠廠長康健民以及另外兩位製片方的領導,向他們發出「以死以法抗爭我編劇的權利」的吶喊!我在信中闡述了兩次被侵權的經過,希望能給我起碼的公道,否則我將召開中外記者招待會!

    在此之前,儘管我心裡憋屈得要死,可我仍然強裝笑臉怕得罪人家。現在已經被逼到了絕路,我這個屢經坎坷、屢遭不公的小人物,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而豁出去了。

    三天後,A先生打來電話,說要跟我談談,我把電話摔了。有生以來第一次這樣無理地對待他人。

    拉伯雷說:「人與人之間,最可痛心的事,莫過於在你認為理應獲得善意和友誼的地方,卻遭受了煩擾和損害。」

    不一會兒,我先生從哈爾濱打來電話,說A先生給他去電話談了很長時間,A先生說趙化勇台長找他了,讓他處理好這件事,還說好多事情並不是他的主意,是上邊定的……中國婦聯領導也打來電話,讓我跟A先生見面談談。

    9月18日下午3點,在中國婦聯秘書長的主持下,我和A先生見面了。

    A先生說:「編劇還是你,『電視你我他』節目搞錯了。我也不知道是誰搞的。其實我也很難辦,趙女士是我請來的,你又是我的朋友,我得一手托兩家。你覺得委屈,趙女士還覺得委屈呢。她被我請來四十天拿出劇本,近視眼都快累瞎了。可她只能署名改編,而你卻以編劇的名義上台去給市長獻花,她手都氣得冰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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