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遠去的堅實身影:民國著名文人性情檔案 第25章 林語堂:「對我自己而言,順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2)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發,林語堂和群眾一起,拿著棍子、石頭等簡單防禦工具,與警察展開了肉搏戰。林早年苦練的棒球技術發揮了威力,他投起石頭來,又準又狠。圍觀的群眾不斷叫好,源源不斷地給他補充「彈藥」。搏鬥中,林的眉頭被擊中,鮮血直往外冒,周圍的人勸他回家休息,林堅決不肯。廖翠鳳看見林語堂滿身是血地回來了,很是心疼,她不許林再上街。可她剛懷上了第二胎,行動不便,一不留神,林又偷偷地帶了一袋石頭出門了。以後,只要一提起「用旗竿和磚石與警察相鬥」的經歷,林語堂就會眉飛色舞地講起來,言詞之間,滿是驕傲和自豪。

    「五卅」慘案後,林語堂上了軍方的黑名單。廖翠鳳生完次女回到家中,居然發現林還在案桌上寫文章。接著,她又在閣樓上發現了一個自製的繩梯,奮筆疾書的林頭都沒抬地說,那是必要時用來跳牆逃走的。廖翠鳳急了:「要走大家走!我一手抱一個(孩子),一手拖一個(孩子),怎麼跳牆!」

    1927年,林語堂被陳友仁所感動,到漢口的革命政府擔任外交部秘書長,地位僅次於部長陳友仁,但半年後林即離開了武漢。這六個月,是林語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場生涯。他說:世界上只有兩種動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屬於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後者屬於肉食者,如鷹虎及行動的人是。林自認為是「吃植物的」,於是決定再不做政治家。他曾言:「對我自己而言,順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林語堂在美國留學期間受過胡適的資助。後來胡適任民權同盟北平分會的會長,撰文反對「釋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張。林語堂認為他違背了民權同盟的章程,不顧與胡適的私人交情,堅決贊成將他開除出會。

    寬厚林語堂的女兒說:「父親心目中無惡人,信賴任何人。」在上海時,林語堂雇了一個小癟三在家裡當差,他僱傭那個小癟三的理由僅僅是因為此人聰明。此人會修理電鈴、接保險絲、懸掛鏡框、補抽水馬桶的浮球,甚至還會修理打字機。林很喜歡他,甚至愛屋及烏地將小癟三用英語、國語、上海話、廈門話罵人的本領看成語言天賦,並願意為他出學費,讓他去讀英語夜校。幸好,此人不成器,沒有去讀。後來,林家裡又雇了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傭。此人與女傭相好後,同睡在林氏夫婦床上,林語堂說服夫人原諒了他們。最後二人串通好偷林家的銀器到外面去賣,林依然對二人深信不疑,直到二人在外面因偷東西被捕入獄,自己招供之後,林語堂才醒悟過來。

    又一次,林語堂夫婦帶著孩子們到無錫遊玩,本打算第二天回來,但臨時改變了行程,當晚就回了上海。到家後,他們發現,廚子和家中的洗衣婦睡在他們床上。林夫人廖翠鳳氣壞了,執意要趕走二人,林語堂又大發慈悲,他替廚師求情,理由是「他燒的八寶鴨實在好吃」。洗衣婦卻沒有臉面再留下來,離開了。林語堂還提議,將廚子在鄉下的妻子接到上海,頂替了洗衣婦的職務。

    林語堂的女兒們學鋼琴,老師是一位老小姐。她戴著一頂假髮,眼睛有點突出,林的女兒們背後便叫她突目金魚。據說她一次坐黃包車經過白渡橋,一陣大風把她的假髮吹掉了,林的女兒們聽了哈哈大笑。林語堂說:「不要笑她,老小姐最可憐,現在男女談自由戀愛,不肯讓父母親為他們做媒,所以才有老小姐。從前,不管一個女人長得怎樣,都嫁得出去。」

    1938年,林語堂到法國旅行,向法國一家事務所捐款4220法郎,認養了6名中國孤兒。

    1943年,林語堂到西安孤兒院看孤兒們的歌舞表演,其中一位會跳舞又會彈鋼琴的12歲女童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當即認養了這個叫金玉華的小女孩,並於抗戰勝利後,幾經周折將她帶到美國。但因為金玉華哥哥及廖翠鳳的反對,他未能收養金,只能任她回國。為此,林語堂傷心不已。

    親情在上海居住時,林語堂常帶著三個女兒在花園中散步;夏天陣雨過後,他和孩子們到屋後的溪水中去捕小魚;他為孩子們在花園中開闢了一個小菜園,讓她們自己種西紅柿、豆子、南瓜等;夏天,林家的花園裡開著荷花,秋天則種滿了菊花;冬天,他和全家人一起到公園打雪仗,直到公園關門才回家。週末,他會帶著全家去看電影,或到附近的城市旅遊。

    幼女林相如七歲生日那天,林語堂一早起來就跑到廚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寫上女兒的名字,高興地像個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樂」時,他為女兒們甜美的歌聲感動不已,流下淚來,他不停地親著相如,並送給她一元錢。

    林語堂一家常年在國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個女兒學習中文,親自為她們講解中國的歷史、文化、哲學等。一次,林為女兒們講授唐詩,講到崔護的「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時,他聲情並茂地講述著詩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橫流,將書都打濕了。和女兒們一起讀《紅樓夢》,有時他也哭得眼淚汪汪的。

    林語堂夫婦到倫敦探望女兒林太乙一家,看到外孫女黎至文也來接機,林高興地大聲呼喊:「妞妞!」這時機場的人都扭過頭來看,七八歲的黎至文覺得很難為情。林語堂喜歡和黎至文、黎至怡姐弟一起做花生糖、玩捉迷藏,快樂得像個孩子,稱他們三人是「三個小孩」。他將自己小時候的照片和黎家姐弟的照片拼在一起,拼出一張「三個小孩」的照片。廖翠鳳出門買菜時,三個人將鞋子放在飯桌上,躲進藏衣室,等廖回來叫他們,他們不答應,只是躲在藏衣室咯咯地笑,到最後忍不住了,才出來撲到廖身上大笑。

    一次,林語堂、林太乙以及兩個小外孫去逛菜市場,摸獎得了一隻活的大白鵝。回家的時候,林語堂開著車,後座上的大白鵝雖雙腳被綁住了,卻拚命叫喚,並伸長了脖子要咬他,兩個小孩嚇得大哭起來。林太乙沒法拉住鵝,只能讓兩個孩子不要哭。林語堂頓時失去了冷靜,開車時臉都漲紅了,回家他對廖翠鳳鬱悶地說:「帶著一隻鵝和兩個哭啼的孩子開車,下次我不來了!」

    黎至怡回憶,兒時,他和外公林語堂躺在公園的草地上,觀察一個螞蟻丘,看著熙熙攘攘的螞蟻來來往往,林語堂說:「這些螞蟻在忙什麼呢?它們怎麼知道應該做什麼?他們看起來多麼強壯!」黎至怡覺得外公的話正好道出了他心中的疑問,二人一起提出了許多問題,但找不到答案。

    一次,林語堂和黎至怡去香港海邊玩,兩人大吃冰激凌,在沙灘上找小蟹,在海裡游泳,玩得不亦樂乎。後來肚子餓了,林提議去淺水灣大飯店吃飯。小黎至怡覺得兩人滿身是沙子,便對林說,恐怕人家不會讓他們進那樣的豪華飯店。林語堂笑著說:「外表不重要,像我們倆這麼體面的人怎麼不能踏進那個大飯店?」於是兩人大大方方進了餐廳,要了張靠窗子的桌子,果然無人拒絕。黎望著二人留下的沙跡,覺得很驚奇。

    林語堂的二姐林美宮聰明美麗,成績優秀,她很想上大學。但林家的經濟能力有限,林父供養兒子們上大學已經很困難,再無力負擔女兒的學費。二姐出嫁前一天的早晨,掏出四毛錢給林語堂,說:「你要去上大學了。不要糟蹋了這個好機會,要做個好人,做個有用的人,做個有名氣的人。這是姐姐對你的願望。」第二年林語堂回鄉時,二姐已因鼠疫去世,死時懷有八個月的身孕。林語堂總有一種感覺,彷彿自己在替二姐上大學。他說:「我青年時代所流的眼淚,多是為二姐而流的。」晚年,他對外孫們談及二姐,依舊淚下。

    大嫂在院子裡洗衣服,小林語堂準備捉弄一下她,便趁她起身去拿衣服時偷偷撤去凳子,大嫂毫無提防,結果坐了個空。當時大嫂已經懷孕,全家人嚇壞了,馬上把她送到醫院搶救,才母女平安。日後林語堂對大嫂和侄女格外關心,將《宇宙風》的版權贈給大嫂,侄女家中遭劫,他知道後,從美國寄錢給她。

    稚樸一次,林語堂和家人在意大利可磨湖的小漁船上釣魚,林語堂忽然站起來,高聲唱意大利歌曲《噢!我的太陽》,惹得附近的漁民大笑不止。

    林語堂在對待不速之客方面,如同歌德般不近人情。家中舉辦宴會,他會很高興地接待朋友,與朋友閒談,平常則不喜與朋友隨便來往聊天。在美國時,都是胡適去林家中拜訪,他從不探訪胡適,二人也從來不會無事相約在外面吃個便飯聊聊天。

    林語堂生活上不拘小節,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鄰人的酒杯,經常喝錯。有一次,他和夫人應邀去一個美國朋友家中吃飯,結果弄錯了日子,提前一個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錯後還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廳裡,朋友的夫人只好馬上準備飯食,胡亂給他們做了點吃的。林語堂到上海時,不再著西服,而是穿中式長袍馬褂,足登青布鞋子。他說中式服裝穿著最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服像被綁捆了那樣,動彈不得,尤其領帶一系,扣住喉嚨,氣都透不過來,他將系領帶稱作「狗領」。

    林語堂胃口好,食量大,愛吃愛喝,就是生病的時候,他也可以吃雙倍的東西。他自詡有驚人的消化力:「我的肚子裡,除了橡皮以外,什麼都能消化的。」又說:「我會醫自己的病,就是多吃東西,那樣我的病就會好了。」

    林語堂最愛在半夜裡吃東西。一天夜裡,他覺得肚子餓了,起來一口氣吃了五隻雞蛋和兩片脆餅。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餅乾還覺得不夠。為此,他幽默地對家人說:「昨天夜裡我覺得很餓,不知道是起來的好,還是不起來的好。我又覺得很慚愧,僅僅為了吃東西,睡了還要起來。不過我若不吃些東西,讓肚子空空的,那麼,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掙扎半天,他還是起來到廚房找了些東西填肚子,結果被夫人瞧見,在一旁忍俊不禁。

    在美國時,一次林語堂捧了本《模範紳士約翰·哈里法克斯》向廖翠鳳求愛;第二次,他忘了,又捧了這本書向她求愛。

    婚戀林語堂的初戀是一個叫「橄欖」的女孩。「橄欖」是山裡的女子,其母是林語堂母親的教女。

    在《八十自述》中,林語堂回憶:「我記得她蹲在小溪裡等著蝴蝶落在她的頭髮上,然後輕輕地走開,居然不會把蝴蝶驚走。」

    兒時他們常在山間一起玩,林語堂曾用《聖經》上的一句話形容過橄欖赤足的樣子:「她的腳在群山間,是多麼美麗!」

    由於林語堂想出國留學,而橄欖要照顧雙目失明的祖父,不能離開家鄉,所以他們分手了。但他從未忘記橄欖,而橄欖赤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永不能割捨的「情結」,他曾專門寫《論赤足之美》,他說:「要是問我赤足好,革履好,我無疑地說,在熱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賦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與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靈便,童年時快樂自由,大家忘記了吧!步伐輕快,跳動自如,怎樣好的輕軟皮鞋都辦不到,比不上。至於無聲無臭,更不必說。」

    在聖約翰大學上學時,林語堂和廈門的陳希佐、陳希慶兄弟交好。也由此認識了他心儀的第二位女子,陳氏兄弟的妹妹陳錦端。陳錦端的父親陳天恩早年追隨孫中山,是廈門數一數二的巨富。林語堂對陳錦端一見鍾情,而陳錦端也心儀林語堂,二人很快墜入愛河。放暑假時,二人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語堂思念心上人,幾次跑到廈門,借口探望陳氏兄弟。林語堂在《八十自述》中說:「我從聖約翰回廈門,總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為我熱愛我好友的妹妹。」

    林語堂經常造訪陳家,陳天恩早看出來林的來意是為其長女。陳天恩是虔誠的基督教徒,他認為林雖然聰明,但對基督教不夠虔誠,家庭出身也不好,愛女不能托付給他。陳天恩對陳錦端表明態度,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見林語堂。於是每次林來訪,陳錦端都躲在房間裡,不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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