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不夜酒吧
鴨舌帽黑長髮,白罩衫牛仔褲,再加上一把猩紅的電吉他,就是宛宛的標誌。宛宛十五歲就組了一個叫做「血友病」的樂隊,在「不夜」和「魂斗羅」兩個酒吧駐唱。
當夜幕降臨,這個纖瘦的女子會點燃不夜的音樂狂潮,一群年輕人帶著酒氣將「血友病」這個「人見怕,鬼見愁」的詞嚷得沸沸揚揚,好像是延年益壽強身健體的口號,大有山呼萬歲的氣勢。
其實我們早就不想讓宛宛去唱歌,但她只答應離開魂斗羅,專駐不夜。最後一次去魂斗羅唱歌,宛宛下台後仍有一大幫人在嚷著安可,於是我們只好從後門出去。可到停車場,卻發現車子旁邊站著七八個造型比較繽紛、色彩比較斑斕的姑娘。
「車宛宛你沒聽見我們叫安可嗎?」聽到這把聲音,我暗叫不妙,因為我知道那是喬曉曉,魂斗羅的霸王花。她走過來陰陽怪氣地對宛宛說:「你以為我真想你唱?你能在魂斗羅混,還不是沾了卓子牧的光!怎麼他現在不要你了?」
宛宛火爆的脾氣和卓子牧如出一轍,所以當她很響亮地給了喬曉曉兩個耳光時,我一點兒都不驚訝。但對方人多勢眾,我眼見不妙只好拉著宛宛開始往外跑。出了停車場,我將宛宛推進男廁,扯過她的鴨舌帽就跑了出去。
跑出很遠,我被喬曉曉她們堵在魂斗羅後面那個廢棄的網球場裡。只能說我真的很會選地點,那確實是殺人越貨的理想場所。
喬曉曉走過來,左手扯起我的頭髮,右手狠狠地扇了我一個嘴巴,接著她們踹了我幾下就不打了,卻兜頭倒下來一鐵皮桶水,刺冷難忍弄得我倒抽幾口冷氣。Kao!估計是很有年代的積水。
「你要做替死鬼是吧?剪了她的衣服,拍幾張照片,看她還能囂張到幾時!」說到折磨人,喬曉曉真的很有招。我生平第一次對著好幾個閃光燈,卻是在衣衫不整,狀若女鬼的時候。等她們拍夠了,喬曉曉還戳了一下我的腦門才走。
其實我不應該跑得那麼遠的,但事實證明我確實跑遠了。作為英雄救美的男主角,卓子牧只比2009年的第一場雪來得早一點兒!
接下來幾天,卓子牧和宛宛就只是在醫院陪我,沒有任何動作。
「你怎麼還在這晃,不用去替我們報仇嗎?」我很明顯地提醒他們,光內疚是沒用的。但卓子牧卻說:「報仇事小,你沒事就好。」
報仇事小!這個世道真的是變了,連卓子牧都說得出這種話來。但我後來知道,卓子牧是有去報仇的。
卓子牧出事後,卓爸爸將車子開給我,說是卓子牧叫我代為保管的。這一保管,就是一年。
全國的中小學生都開學的那天,我起得很早,將車開去洗得乾乾淨淨,然後一路以最安分的車速開向郊區,去到青橋看守所。
2009年9月1日上午,我終於在青橋等到卓子牧,那些年少時說過「我在青橋等你放監」的玩笑話,終於成了真。
「桌子大叔!」我的鼻子有點兒發酸,但還是狀似瀟灑朝他揮揮手。迎面走來的男子似乎沒什麼變化,身形更高,輪廓更深,只是頭髮略顯長了,卓子牧像是去熱帶國家度假回來,畫面和諧得幾乎可以重拍《監獄風雲》。
我們的第一站,是去福多多酒樓。
本來吃得好好的,但卓子牧猛然想起什麼似的,問:「青峰呢?」
這個夏天到底是怎麼了,怎麼誰都要在我面前提起霍青峰。
還記得,「天台事件」的警告處分貼出來的那天,我一直打給霍青峰他都沒接。於是,一切似乎就那麼無疾而終了。我不知道,青春是否真的如宛宛說的那樣,寂寞大於喧囂。又或許是因為我們太年輕,不那麼懂愛情。
想到這裡,我再也吃不下,站起來就要走,卓子牧卻拉住我,說:「你要吃霸王餐?我剛從鐵房子出來,暫時還不想回去。」他悠閒地看著我,看著我摸口袋翻背包,看著我找了很久還是找不到錢包。
「該死,一定是昨晚忘在李福隆家了。」我咒罵一句然後趕緊打給李柏森,讓他滾過來。掛上電話,卓子牧卻佷陰氣地看著我,問:「李福隆是誰?」
李福隆是——是——
「李福隆是我收的小弟!福隆啊,叫牧哥……」二十分鐘後,我重重地拍著李柏森的肩膀虛張聲勢,卻抵擋不住卓子牧「我信你才有鬼」的眼神。
「我去取車。」解釋不了,只好開溜,留下他們自己解決。當我將車開來,兩個人居然已經談妥,相安無事地上車。
2009年9月2日,凌晨三點半,當宛宛唱完最後一首歌走進了不夜酒吧的後台,我將一把玫瑰花塞在卓子牧手裡,從背後捅捅他說,上。然後,我識相地留下車鑰匙,拖著不知死活還想拍照紀念的李柏森走出去。
凌晨的街道人很少,李柏森拿著相機到處拍。九月的天色還是亮得很早,走過三環路口,晨光已經照在歌劇院那個巨幅廣告牌上了。我停下來看那幅廣告,三角鋼琴旁坐著模樣清秀的年輕男女。
李柏森問:「你認識?」
「不認識。」廣告上的人我真的不認識。之所以停留,是因為我想起了當年,某某在這裡跟我說,有一天,他要在這裡舉辦演奏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