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好多人都受了言情小說的毒害,一上飛機就開始左右瞎看,可惜身邊大多是連平頭整臉都算不上的豬頭男或恐龍女。還有那些跑到麗江放著酒店不住非要擠客棧的,都憋著一口氣想撞上個異性弄點兒故事出來,結果看著最順眼的那個是導遊。
艷遇這事兒跟買彩票有得一拼,基本上您做好準備行李裡都塞上套了那就絕對沒什麼戲了。那種幾率基本上跟過馬路的時候讓車給撞了差不多,賭的就是您回頭走神兒的那工夫。被車撞了怎麼辦,必須穩准狠抓住肇事者,第一時間叫救護車,然後談好了醫藥費和賠償,轉身走人再不認識。車主要是不撞您,一輩子也沒什麼交集。艷遇也一樣,偶然中看對了眼,「交」一下集,然後拍拍屁股走人吧。
這個「艷」字兒說的可不是您遇見了一大美女大帥男,也不是就在您的平淡人生中塗抹個驚艷一筆。其實那是香艷的艷,必然要發生點兒肉體關係,所以沒膽子就別琢磨了。您可千萬以為別邂逅了一長相俊美情趣相投品位高雅的異性就當是遇見艷遇了。那簡直就是談戀愛的標準來嚴格挑選一夜情對象,退後一步,花錢找「公關」都難挑到這麼可心的,真遇見了,您捨得鬆手嗎?看我口形:那叫談—戀—愛—發—花—癡。用那短信段子裡的話,瞧把您給美的。
所以,遇見一個還算靠譜順眼的,又正好有情緒,就不妨以香艷場面遇丫一下。雖然咱家有牛排,路上偷著吃根火腿腸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是千萬別把路上買的加多了澱粉的火腿腸帶回家去。「遇」這個字眼,本身就充滿了偶然,未經大腦策劃,完了以後當然要從此分開永不再見。誰會懷念路上那條火腿腸呢?所以根本就不要惦記下面還有什麼情節發展。要是真就成了《廊橋遺夢》裡的那老兩口,搞了一下兒還要高唱鄭智化的《用我一輩子去忘記》,那也活得太實誠了吧?我就認識一姐們兒,好不容易背包旅行一回,路遇一看著還算利落的哥們,沒忍住艷了一回,結果又沒忍住互留了一地址電話,結果發現是彎彎繞的熟張兒。瞧這事兒鬧的,不是成心自己添堵嘛。不知道地址就還有可能老死不相往來,既然知道了,那那那姐們兒真的不是送外賣的?向老天爺保證這是真事兒,總之那姑娘頹得看見陌生人都不怎麼敢打招呼了。
艷遇一點兒都不美好。正經點兒說是生命軌跡中偶然發生的脈衝短路,用來消解和發洩的;說白了就是要偷著幹點兒壞事兒來獎勵自己。所以只要機緣巧合,情緒對頭,又撞見那麼一個可以吃肉的傢伙。那就遇一下也算是第三隻眼看世界。別嫌人家噁心,您要是個美女當然可能有點挑剔,不過人家要是特帥,您是滿意了,保不齊人家還捏著鼻子忍噁心呢。但是箭在弦上,賤在弦上,不得不發啊。艷遇是人生猛藥用來治療空虛孤獨擰巴,您何必非得吃了以後仔細研究藥渣子和小便顏色?而且,這種事兒的發生,那一瞬間心靈必然有獨特感悟,只不過不可對人言,一說出口,那不就是亂搞嘛,那不就是偷著吃肉嘛,那不就是一夜情N夜情嘛……那就是醜聞啊。所以,我瞧這事兒也得叫「咽遇」,打死都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