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去KTV唱歌,閒得無聊翻看歌曲分類目錄,然後就笑得打跌。有一欄叫做「釋懷歌曲」,裡面孤零零掛著兩首歌:《分手快樂》和《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站在一男一女的角度,把分手這事兒看得又嚴重又輕鬆的。我估計,分手對很多人來說,除了生生撕裂的痛以外,一定還有一種不為人道的隱秘快感。
分手是一種人生態度。愛來愛去愛不下去了怎麼辦?昔日甜蜜已經成為眼中釘肉中刺,難道就能站起來拍拍屁股就走?總要有一個交待吧。但是長久以來咱們被灌輸了某些教育,就認為先提出分手的那人一定是不肯好好過日子的浮躁之徒,尤其是對方在沒有重大品格缺陷的情況下。基本上,先提出分手那人就跟打架的時候先動手那人一樣理虧,總要想辦法給自己找出一個合理借口,那借口往往是建立在對方過錯的基礎上。就沒人肯承認是厭倦或激情不再,那會顯得自己人品有問題的。
男人女人鬧分手,方式方法也大有區別。女人往往因為微不足道的小事,聯想起前後若干年積怨,得出君非良人的判斷;要麼就是借題發揮,將種種不滿不再掩蓋,這通常跟達不到目的有關,還會使用以退為進的手段。假如那男人遲遲不肯承諾,那女人就要經常哀怨地要求離開。通常戲劇化的方式經常出現在女人身上,無論是短信、電話,還是突然要求特別一本正經地見面嚴肅的提出。她們需要儀式感來割裂與過去的聯繫。如果你毫無反應地離開,她就會抓狂,於是便變成了要說法的秋菊:就這麼完啦?就這麼結束啦?這叫什麼事兒啊!
男人想分手,原因很簡單,不愛了就是不愛了。那麼一切就無法勉強。如師太所說,若不再愛,則那個女人靜默是錯,苦鬧也是錯。活著是錯,死了也是錯。男人比女人軟弱的地方在於,他們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哪怕是兩個人共同經營的一段感情。一句不合適可以遮過胸中所有的驚濤駭浪。他們才不要儀式,他們寧可選擇突然消失,或以舊換新,用新歡的形式直接絕了女人的後路。所以,有時看起來他們是殘酷的。很多女人對那男人的恨意有時並非來自相處時的摩擦磕碰,往往是因為了斷時對方的決絕。
形式其實有多重要。反正是分手,無非就是不愛了兩個人不要在一起了,何必再去計較那麼多擰巴形式。所以女人大可不必在夜裡苦苦流淚追問為了什麼。可是這道理到現在也不被人承認,無論男女,他們就覺得,如果能笑嘻嘻地和平分手,那一定是當初就愛得不夠深。所以我等無聊人士就有幸經常在街頭、寫字樓、商場裡看見全武行上演。罪過罪過。
好吧,經常有困惑男女有分手的念頭,他們覺得最難搞得問題是兩個人看似風平浪靜的你儂我儂,實在是不知道怎麼找一個平靜的時機說出這樣高震撼度的事件。所以,最後就又擰上了,大家都像錦衣衛一樣,暗暗偵查著對方,抓住一個過錯,然後無限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