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流浪記 第29章 阿肯色的難關 (2)
    每一條街道巷弄都非常泥濘,因為它們其實就是泥巴地——這些爛泥黑得像瀝青一樣,有些地方幾乎有30厘米深,總體來說也至少有6厘米深。豬到處閒蕩著,你不時會看見一隻滿身泥漿的母豬帶著一群小豬懶洋洋地在街上晃著,有的還擋在路中央嗷嗷亂叫,人們都得繞過它們而行。大母豬卻攤著四肢,閉上眼睛,搖搖耳朵,餵著小豬崽子,那舒坦的神態,彷彿它也是領薪水過活的。不用多久,你就會聽到一個游手好閒之徒在叫:「叱,過去,咬它,小虎。」老母豬便一邊發出可怕的尖叫聲,一邊逃走,因為它左右兩旁都有一兩隻狗咬著它的耳朵打鞦韆。這時還可見到那些無賴一個個站了起來,樂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母豬跑得不見蹤影才算了事。他們那個模樣彷彿在說,虧得有了這場熱鬧。然後他們又恢復了原狀,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才重新興奮起來。再也沒有什麼事情,能像一場狗打架那樣能叫他們精神陡然振作,叫他們渾身暢快——除非是在一條野狗身上澆些松節油,點上一把火,或是把一隻白鐵鍋拴在狗尾巴上,眼看著這條狗不停地奔跑,到死為止。

    在河邊,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裡去了。住家的都已經遷了出來。沿河房子的某些角落,下邊的土已經塌了,房子還懸在那裡,住家的人也沒有搬出,要多危險有多危險。因為有時候會有一大塊土,足有一所房子那麼大,突然塌了下來。有時候,整整一片足有200多米深的土方,會一天天往下塌,最後在某個夏天,便整個兒塌到水裡去了。像這樣一個鎮子,得經常往後縮、縮、縮,因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那天將近中午的時候,街上的馬車和人越來越多,有從鄉下來的人帶著東西在馬車上吃著,還有不少人喝著威士忌。我還看見三場因為酒醉而引起的打鬥。後來有人喊著:

    「老布吉斯來啦!——他每個月都會從鄉下來喝個爛醉——各位,他來了!」

    所有的痞子看起來都很高興——我猜他們一定常常捉弄老布吉斯。他們其中的一個說:

    「真不知道他這次準備威脅要咬誰。如果他真的把過去20年裡威脅過的人都咬死的話,他現在一定出大名啦。」

    另外一個人說:「真希望老布吉斯來威脅我,因為這樣我就知道我可能再過1000年也不會死了。」

    布吉斯騎著馬,像個印第安人似的大聲地喊著:

    「讓開,大爺我來了!我經過的地方,棺材的價格可是都在上漲呢。」他喝得醉醺醺的,在馬鞍上搖搖晃晃。他已經五十多歲了,滿臉漲得通紅。大家對他又吼又叫,嘲弄著、咒罵著他。他也不甘示弱地回罵過來,說要好好地修理他們,讓他們吃不完兜著走,可是他現在沒空,因為他要趕到城裡去殺老雪本上校。他的名言是:「先吃肉,最後再喝口湯。」

    他看見了我,便騎著馬朝我走來,說:

    「孩子,你從哪兒來的啊?想要找死嗎?」

    然後他就騎著馬走了。我怕得要死,可是有一個人說,他沒什麼惡意的,他每次喝多了都是這樣,其實他是阿肯色州個性最好的老傻瓜——不管是喝醉酒或者是清醒時,他都不會傷害任何人。

    布吉斯騎到了鎮上最大的一間店舖前,低頭看看棚子裡的狀況,然後大喊:

    「出來,雪本!快出來看看被你騙得最慘的人。我會緊緊地盯著你,而且一定會抓到你的。」

    然後他便騎馬走了,同時用各種花樣翻新的字眼咒罵著雪本。整條街都擠滿了看熱鬧的人們,大家不停地嬉笑著。後來,有一個看起來很神氣的傢伙——他似乎是鎮上穿著最體面的一個——從那店裡走了出來,人們都從他身旁退開,讓出一條路來讓他通過。他很鎮靜,傲慢地對布吉斯說:

    「我對你的行徑已經厭煩透了,可是我會再忍耐你到一點鐘為止。記住,到一點而已,不會再多了。如果到時候你膽敢再罵我一聲的話,別怪我不客氣。」

    說完,他便轉身進去了。人們一副緊張兮兮的樣子,沒有人鼓噪,也沒有笑聲傳出。布吉斯騎在馬上,沿街大聲地咒罵。沒多久,他又兜了回來,停在店門口,依舊咒罵個不停。有些人圍在他身旁勸他閉嘴,可是他不肯,他們跟他說只剩下15分鐘就到一點了,他還是回家的好——他必須立刻回去。可是一點用也沒有。他發狠似的破口大罵,還把帽子扔在爛泥裡讓馬兒踐踏。不久,他又發狂似地騎回街上,灰白的頭髮在空中飛舞。大家一有機會就想把他從馬上拉下來,讓他靜一靜,可是根本沒有用——他又衝回到街上,死命地大罵雪本。後來有人說:

    「快去叫他女兒來,快!叫他女兒來。有時候他會聽她的話的。如果有人能勸他的話,那一定是他女兒了。」

    於是有人跑去找他的女兒。我順著街走了一會兒,然後停住。大概15分鐘之後,布吉斯又來了——但是這次他沒有騎馬。他從街的那頭迎著我走過來,頭上沒有戴帽子,左右有兩個朋友攙住他,匆忙地將他帶開。他臉色很難看,也不像剛才發狂的樣子,可是顯得很匆忙。有人喊:「布吉斯!」

    我轉過頭想看看到底是誰在喊他,原來是雪本上校。他直定定地站在街上,右手舉著一支槍,但並沒有瞄準任何人,只是把槍口對著天空。就在這個時候,我看見一個年輕的女孩一路跑過來,旁邊跟著兩個人。布吉斯和他的朋友們轉身看是誰在叫他,當他們一看見那手槍時,扶著他的那兩個朋友立刻就跳到一旁去。那把槍慢慢地移了下來——兩支槍管都已經上了扳機。布吉斯高舉雙手,喊著:「天啊,別殺我,別開槍!」砰!第一槍射了過來,他向後仰,雙手在空中胡亂抓著。砰!第二槍又來了,他立刻重重地跌坐在地上,雙手攤開。那年輕女孩大聲喊叫著,衝了過來,撲在她爸爸身上哭泣,嘴裡喊著:「噢,他殺了他!他殺了他!」圍觀的人走了過來,擠得水洩不通。大家伸長脖子想要看個究竟,但是裡面的人卻把他們往後推,嘴裡喊著:「退後,退後!給他點空氣,讓他呼口氣!」

    雪本上校把他的手槍丟在地上,腳跟一轉就走了。

    他們把布吉斯帶到一家小藥局,人們還是擠了過去,整鎮的人都跟來了。我衝過去在窗戶旁佔了一個好位置,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他們讓他躺在地上,拿本厚厚的聖經枕在他的頭部,另外再拿一本攤開放在他的胸口——他們接著把他的襯衫撕開,我看見他胸口有一個彈孔,他一聲接一聲長長地喘息著,當他吸氣的時候,胸口上的聖經就隨之升起,一呼氣又低了下去——之後便靜靜地死去了。他們把他哭喊不停的女兒拉開。她大概16歲,看起來很溫柔甜美,可是現在卻因受驚而顯得蒼白嚇人。

    沒有多久,全鎮的人都趕來了,大夥兒推推搡搡扭著身子往前邊擠,想擠到窗下,看個清楚。不過,已經佔了好位置的人不肯讓,後邊的人便不停地說,「喂,好啦,你們各位也算看得夠了嘛,你們老佔著地方,不給別人一個機會,那就不仗義、不公道了嘛。別的人跟你們一樣有那個權利嘛。」

    前邊的人就紛紛還嘴,我就溜了出來,生怕鬧出亂子來。凡是看到了怎樣開槍的人,一個個都在跟別的人講述當初事情的經過。在這樣的人四周,就各自圍著一批人,伸長了脖子,認真聽著。一個長頭髮的瘦高個子,一頂白毛皮煙筒帽子推向腦門後邊,正用一根彎柄手杖在地上畫出布吉斯站在哪個位置上,雪本又站在哪個位置上。大夥兒就跟著他從這一處轉到另一處,看著他的一舉一動,一邊點點頭,表示他們聽明白了,還稍稍彎下身子,手撐著大腿,看著他用手杖在地上標出有關的位置。接著,他在雪本站的位置上,挺直了自己的身子,瞪起眼睛,把帽簷拉到齊眼的地方,喊一聲「布吉斯!」然後把手杖舉了起來,慢慢放平;接著喊一聲「砰!」踉踉蹌蹌往後退,又喊一聲「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凡是目擊過了的人都說,他表演得十分完滿,當初全部經過,就正是這個樣子。接著有十來個人拿出酒瓶來,招待了他一番。

    隔了一會兒,就有人說,雪本這個傢伙,該用私刑殺了他。沒有多久,人人都在這麼說了。他們也就出發了。一路上像瘋了似的,大聲吼叫著,還把路上見到的晾衣服的繩子扯了下來,好用來絞死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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