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流浪記 第22章 哈尼追帽子 (1)
    你一眼就可以看出格蘭潔佛上校是個十足的紳士,他的家人也是如此。據說他出身望族,而一個人的出身背景就和馬匹的血統一樣重要,就如同道格拉斯夫人說過鎮上沒有一個人敢否認她出身貴族,而老爸也總是這麼說,雖然他自己連當只爛鯰魚都不夠格。格蘭潔佛上校長得又高又瘦,皮膚有點黑黑的,一點紅潤的感覺都沒有。他每天早上總是把他那消瘦的臉修整得十分整齊。他的嘴唇很薄,鼻子很小,有著高高的鼻樑,濃濃的眉毛,眼睛更是烏黑有神,深嵌在頭顱中。他的前額很高,頭髮又黑又直地披垂在肩膀上。他的手很長很瘦,每天他都會穿潔白的襯衫和外套,從頭到腳一身的雪白,那白皙的光芒亮得會刺傷你的雙眼。

    每逢星期天,他會換上一套有縫扣的藍色燕尾服,帶著一把銀頭桃木手杖。他的舉止絕對不會有半點不莊重——甚至連講話的聲音也低低的。他實在是好得沒話說——你可以感覺得到,而且會對他產生自然的信任感。有時候他會微笑,那笑容看起來真是令人心曠神怡,但是當他直挺挺地像根旗桿站立著,雙眼如電時,你準會先爬上樹梢,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甚至不需要四處告誡他人的舉止——只要有他在,大家準是規規矩矩的。大家也都很喜歡有他在身邊的感覺,他總是像和煦的陽光一般——我的意思是說,他使得一切事物都好像晴天一般美好。即使他偶爾晴轉多雲,也不會持續超過半分鐘,而且此後至少一個禮拜都可以保持好天氣。

    每天早上當他和老婦人下樓來時,全家人都會站起身來跟他們說早安,而且直到他們倆坐下來以後才回座。然後湯姆和鮑伯會在酒櫃旁調一杯苦艾酒給他。他會接過來,等著湯姆和鮑伯各自的酒也調好了以後,互相行個禮,聽他們說:「爸、媽,敬你!」然後他們會彼此微微鞠躬,接著一飲而盡。這時,鮑伯和湯姆會倒一匙水,加一點糖、一些威士忌和水果酒,遞給我和貝克,讓我們也向他們二老請安。

    鮑伯在家裡的排行最大,湯姆次之。他們兩個長得既高大又俊俏,有著寬厚的肩膀,兩個人都擁有棕色的臉龐、烏黑的長髮以及黑亮的雙眼。他們也和老人一樣,全身都穿著白麻布衫,頭上帶著巴哈馬式的寬邊帽。

    接下來是夏洛琳小姐。她今年25歲,看起來很高,帶點驕傲的神色,但是只要她沒有被惹惱的話,她還算是好相處的,可是如果一旦有人惹她生氣,她看人的樣子就像她老爸一般,令人退避三舍。不過她長得很美麗。

    她的妹妹蘇菲雅也很漂亮,可是個性卻和她不同。她溫順甜美,像只鴿子,而且只有20歲。

    他們全家每個人都有一個專屬的黑人侍者——貝克也不例外。侍候我的黑人很輕鬆,因為我不習慣事事都麻煩別人幫我做。可是貝克的黑奴可就忙得昏頭轉向的了。

    以上呢,就是他們家族成員的狀況。其實從前他們家裡的人還要更多——本來還有三個兒子,但是都被殺死了,而艾莫琳也已經去世了。

    這個老紳士擁有很多田產和超過100名的黑奴,有時候會有一群人從25英里外的地方騎馬來拜訪,待上個五六天。白天在樹林裡跳舞野餐,晚上則在屋裡舉行舞會。他們大部分都是這家人的親戚,每一個人都配著槍,個個都有著不凡的氣質。

    這附近還有另外一個貴族——有五六個家庭——大多都姓薛佛森。他們和格蘭潔佛家族一樣富有、強大,他們兩個家族以前是在距離這兒3英里外的地方乘著同一艘汽船登陸的,所以有時候當我和一些同伴去那兒的時候,常會看到許多薛佛森家的人也騎著馬在那兒活動。

    有一天貝克和我到林裡去打獵,聽到一匹馬朝我們過來,當時我們正要穿過小路。貝克說:

    「快點!快躲到樹林裡!」

    我們趕緊溜了進去,從樹縫中向外窺看,沒多久一位風度翩翩的年輕人騎著馬經過,他騎馬的樣子很熟練,像是一位士兵似的,胸前配著槍。我見過他,他是哈尼·薛佛森。我聽見貝克的槍聲在我耳邊響起,哈尼頭上的帽子就這樣飛了出去。他立刻拔出他的槍,往我們躲藏的地方衝來,然而我們一刻也不停留地拔腿狂奔出樹林。樹林並不十分茂密,因此我一邊轉頭往後看,一邊小心地閃躲著子彈。我兩次看見哈尼的子彈飛過貝克的頭頂。後來他就騎著馬回去了——我想應該是去撿他的帽子了吧。我們一刻也不停留地跑回家,那老人家的眼睛閃了一下——大概感到欣慰吧——然後他的臉色便和緩了下來,溫和地說:「我不喜歡你躲在樹林裡放冷槍。孩子,你為什麼不光明正大地在路上和他決鬥呢?」

    「爸爸,薛佛森家也不光明正大啊!他們老是佔我們的便宜。」

    貝克在講這件事的時候,夏洛琳小姐像個皇后般地昂著頭嗤鼻經過。那兩個年輕人臉色凝重,但是什麼話也不敢說。蘇菲雅小姐嚇得臉色發白,可是當她知道那年輕人沒有受傷的時候,她的臉色才又轉好。

    後來我拖著貝克到樹下的谷槽旁問他:「貝克,你剛剛是不是真的想要殺他?」

    「沒錯,我就是要他死。」

    「他對你做過什麼嗎?」

    「他?他什麼也沒做啊。」

    「那你為什麼要殺他?」

    「沒有為什麼——這不過是家族恩怨罷了。」

    「什麼叫家族恩怨啊?」

    「唉,你在哪兒長大啊?」你不知道家族恩怨是什麼嗎?」

    「從來沒聽過——跟我說嘛。」

    「好。」貝克說,「家族恩怨就是有個人和另外一個人吵架,然後殺了他,那死者的兄弟為了報仇也反過來殺了他,然後雙方的兄弟就這樣殺來殺去,最後連堂兄表親也進來攙和一腳。到最後大家都死光了,那家庭恩怨也就結束啦。」可是這中間要花很久的時間呢,有的等啦。」

    「那貝克,你們兩家的恩怨已經很久了吧?」

    「嗯,我想應該是吧!大概是30年前開始,或許更早也說不定呢,好像是為了某件事鬧上了法庭,後來輸的那一方就站起來一槍把贏的那一方打死了——當然他這麼做是很自然的,換成任何人都會一樣。」

    「貝克,到底是為了什麼事呢?——田地嗎?」

    「我想應該是吧,我不知道。」

    「那是誰先開槍的呢?是格蘭潔佛還是薛佛森呢?」

    「那是法律的問題,我怎麼會知道?而且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難道沒有人知道嗎?」

    「噢,有啊,我想老爸知道,還有一些其他的人也知道吧。但是他們現在也記不清當初是為了什麼而吵起來的。」

    「貝克,那時候死很多人嗎?」

    「對啊——舉行過很多喪禮呢。但是他們並沒有總是殺人,爸爸身體裡面還有兩三顆大子彈沒拿出來呢。可是他說沒關係,反正多了這幾顆子彈也不會變得太重。鮑伯身上被砍過幾刀,湯姆也曾經被傷了一兩次。」

    「貝克,今年有沒有人被殺呢?」

    「有啊,雙方各死了一個。大概在3個月以前吧,我10歲的堂弟巴德在河的對岸穿過林子的時候,這可憐的傢伙,身上竟然什麼武器都沒帶。在一處偏僻的角落,他聽見後面有人騎馬追來,原來是老包爾迪·薛佛森拿著槍在後面追著,巴德還想他可以逃得開,所以就沒有跳入樹叢中躲起來。後來他們追了大概8英里左右吧,可是那老頭仍然窮追不捨。後來巴德心想反正逃不了了,就停了下來,想跟他正面對決,結果被那老頭當場射死。可是那老頭也沒走運多久,因為不到一個禮拜,他就被我們幹掉了。」

    「貝克,我覺得那老頭是一個懦夫。」

    「我覺得他不是懦夫,你這樣說不太對。他們薛佛森家族裡面是沒有懦夫的,一個也沒有。當然在格蘭潔佛家族裡同樣也沒有。你知道為什麼嗎?有一次那老頭單挑了三個格蘭潔佛家的人,結果最後竟然贏了。他們都騎著馬,可是他卻跳下來躲在柴堆後面,讓他的馬在前面擋子彈,而我們的人騎在馬上,圍著攻擊他,當然那老頭也回擊。最後他和他的馬受了傷,一跛一跛地走回去,可是我們的人卻要我們去接回來,其中一個人死了,另外一個人隔天也過世了。我告訴你,如果有一個人想要找懦夫打架,他絕對不會找薛佛森家的人,因為他們天生就不是那種人。」

    下一個禮拜天,我們騎馬到距這裡有4英里路遠的教堂去,大家都帶著槍,貝克也不例外。他們把槍夾在膝蓋中間,或者是靠在牆邊,薛佛森家的人也是一樣。講道的內容千篇一律——都是無聊的東西。可是大家都覺得牧師講得實在是太棒了,在回家的路上還興致高昂地說著什麼誠信美德、末世和宿命等等我聽都聽不懂的東西。對我來說,這個星期天算是我所度過的最痛苦的了。

    午飯後一個小時,大家都在睡覺,有人睡在椅子上,有人睡在屋子裡,真是無聊透了。貝克和他的狗躺在灑滿陽光的草地上,睡得很沉。我跑進我們的房間,也想要小睡片刻。我看見了蘇菲雅小姐站在她們房門口。她的房間就在我們隔壁。她帶我到她的房裡,輕輕關上門,問我喜不喜歡她,我說喜歡啊,然後她又問我願不願意為她做一些事情,可是千萬不能告訴別人,我說好。她說她把她的聖經放在教堂的座位上,夾在兩本書之間,忘了拿回來,不知道我肯不肯溜出去幫她拿回來,而且要我替她保守秘密。我回答說沒有問題,於是便溜了出去。到了教堂,裡面一個人也沒有,除了一兩隻豬會因為教堂門沒鎖而闖進來之外。夏天的時候,豬喜歡在磚地上睡著,因為比較涼爽。如果你留心的話,你會發現大部分的人都只有在非必要時才會去教堂,但豬可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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