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半分鐘,有人從窗裡喊了一聲:「別叫了!是誰啊?」
我回答:「是我。」
「你是誰?」
「喬治·傑克森,先生。」
「你要幹嗎?」
「先生,我沒有要幹嗎,我只是要經過這兒,可是狗擋住了我的路。」
「這麼晚了在這兒鬼鬼祟祟的幹什麼——啊?」
「先生,我沒有鬼鬼祟祟的啊,我是從汽船上跌下來的。,』
「噢,真的嗎?來人啊,把那裡的火點起來。你說你的名字叫什麼啊?」
「喬治·傑克森,先生。我只是個小孩而已。」
「喂,聽好,如果你說的是實話的話,那就犯不著害怕——沒有人會傷害你的。但是可別耍花樣,站在那兒不要動。你們誰去把鮑伯和湯姆叫起來,順便把槍拿來。喬治·傑克森,你旁邊還有沒有別人啊?」
「沒有,先生,沒有人跟我在一起。」
我聽見房裡有人走動的聲音,燈火也亮了起來。那個人又喊:「把這盞燈拿走,貝西,你這老糊塗——你有沒有頭腦啊?把它放在前門的後面。鮑伯,如果你跟湯姆都準備好了的話,快各就各位。」
「都好了!」
「好,喬治·傑克森,你認識薛佛森一家人嗎?」
「先生,我不認識,我從來都沒聽過他們。」
「好吧,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好,現在大家準備好。喬治·傑克森,你向前走過來,注意,不要急急忙忙地——要慢慢地走過來。如果你旁邊有人,叫他往後退——他一露臉就會被射殺。好,慢慢走過來,慢慢地,自己把門打開——夠你一個人進來就夠了,聽見沒?」
我沒有走得很快,因為就算我想也沒辦法。我一步一步地慢慢走,沒發出半點兒聲音,大概只聽得見我的心跳聲在怦怦地響著。那些狗兒也像人一樣安靜,緊跟在我的後頭。當我跨上門前的木階時,聽見他們正開著鎖,拿起門栓。我把我的手放在門上,慢慢地往前推,直到有人說:「好啦,夠啦。把你的頭伸進來。」我照做了,心裡想著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把我的頭砍下來。
地板上點了一根蠟燭,他們每個人全都盯著我看,我也望著他們,大約有l5分鐘之久。三個壯漢拿著槍瞄準我,我嚇得倒退一步。他們中年紀最大的那個人滿頭黑髮,大約60歲,其他兩個大概三十幾歲吧——他們全都長得很不錯——還有一個很慈祥的灰髮老婦人,她後面站了兩個年輕的女子,可是我看不太清楚她們的長相。
那個老年人說:
「嗯,我想應該沒事了,進來吧!」
我一進門,那老人立刻把門鎖了起來,放下門栓,告訴其他年輕人帶著槍走進鋪著新地毯的大客廳,聚在一個離前窗很遠的角落——房子的兩側並沒有窗戶。他們拿著蠟燭,從頭到腳仔細打量我,然後異口同聲地說「他並不是薛佛森家的人嘛——不,他看起來一點都沒有薛佛森家的樣子。」然後那個老人希望我別介意被搜身,因為他並沒有傷害我的意思——只是想要確定罷了,因此他並沒有搜我的口袋,只是用手大概摸了一下,然後就說沒事了。他叫我放輕鬆點,並且談談關於自己的事,然而這時那老婦人說:
「索爾,這可憐的小東西全身都濕透了,你不覺得他應該也餓壞了嗎?」
「你說得對,瑞秋——我倒忘了。」
於是那個老婦人又接著說:
「貝西(這是女黑奴的名字),你去弄點東西給這可憐的孩子吃,要快一點,你們當中去一個人把貝克叫醒,然後跟他說——哦,你已經在這兒了。貝克,帶這個小客人去把濕衣服換掉,再拿你乾淨的衣服給他穿。」
貝克看起來和我一樣大,大約十三四歲左右吧,但是他長得比我高一點,只穿著一件襯衣,頭髮很亂。他邊打哈欠邊揉著眼睛走過來,手裡還拖著一把槍。他說:「薛佛森家的人來了嗎?」
他們回答說不過是虛驚一場。
「好。」他說,「如果他們來的話,我想我現在已經抓到一個了。」
他們都大笑,然後鮑伯說:
「像你動作這麼慢啊,他們早就把我們都殺光啦,貝克。」
「好,大家不同意也沒關係。哼,我每次都只能在後面守著,完全沒有機會露臉。」
「別在意啊,貝克,我的好孩子。」那個老人說,「以後會讓你露個夠的。別生氣嘛。去吧,現在照你媽所說的去做吧!」
於是我們一塊兒上樓到他房間裡,他給我一件他自己的粗布衫、外套和長褲。我趕忙把它們穿上。當我在穿衣服的時候,他問起我的名字,但我還沒回話時,他就開始說著他前天在森林中抓到的藍極鳥和小兔子的事。然後他又問我蠟燭熄滅的時候摩西在哪裡,我說我不知道,我從來沒聽過這件事,當然也回答不出來。
「那猜猜看嘛!」他說。
「我要怎麼猜啊?」我說,「我從來沒聽過。」
「但還是可以猜啊,很簡單啦。」
「哪支蠟燭啊?」我問。
「啊?隨便哪支。」
「我不知道,它到底在哪兒?」
「它在黑暗裡啊,它就是在那兒!」
「唉,如果你知道它在哪兒的話,那你問我幹嗎?」
「噢,拜託,這是猜謎而已嘛!喂,你要在這裡留多久啊?你一定要住下來啊。我們可以每天打獵——現在這裡已經沒有學校了。你養狗嗎?我有一隻狗——它會跳到河裡去把你丟的木片叼回來。你喜歡每個禮拜天都穿得整整齊齊地去教堂做禮拜嗎?我可是一點都不喜歡,可是媽媽偏偏要我這樣做。這條舊褲子真討人厭,我可不想穿,熱死人了,但還是穿上的好。你好了嗎?好吧——走啦!」
他們在樓下替我準備好了冷的玉米麵包、醃牛肉、奶油和牛奶。自從我跳船之後,我再也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食物了。除了已經走開的黑人女傭和另外兩個年輕女人之外,貝克和他的媽媽以及其他的人都抽著煙斗。他們一邊吸煙一邊聊天,而我則一邊吃著一邊回話。年輕的女人身邊都圍著毯子,頭髮披在背上。他們對我問東問西的,我告訴他們爸爸和我們全家人住在阿肯色州南端的一個小農場上,我姊姊瑪莉安和人傢俬奔結婚去了,從此再也沒聽過她的消息,而比爾跑去找他們,後來也音訊全無,湯姆和摩特死了。全家就只剩下我跟爸爸了。後來因為發生了一些問題,爸爸變得一無所有。而爸爸死了之後,我拿了剩下的東西在河上航行,因為農場並不是屬於我們的,後來我就從船上跌下去了,這就是我來到這裡的原因。於是他們說只要我願意把這裡當做自己家的話,隨便我要住多久都行。這時天已經快亮了,大家都去睡覺了,而我也和貝克一起上床去。當我早上醒來的時候,想起了昨晚的一切,竟然忘記我的名字叫什麼了。我在那裡躺了一個小時,想要把名字記起來。這時貝克醒了,於是我問:「貝克,你會拼字嗎?」
「會。」他說。
「我打賭你一定不會拼我的名字。」我說。
「我打賭你會拼的話,我一定也會拼。」他說。
「好吧。」我說,「你拼拼看。」
「G—o—r—g—eJ—a—x—o—n,沒錯吧?」他說。
「好,」我說,「你真得拼出來了,我還以為你不會拼呢。這名字可不好拼——尤其對一個沒讀過書的人來說。」
我偷偷地把它記下來,因為也許有人會要我把它拼出來。除此之外,我想要把它記得更熟,到時候如果有人問起的話,我就能夠毫不思索地把它拼出來,就好像是我的真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