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文論講疏 第6章 先秦社會與文化 (1)
    講文論或者文學思想為什麼要講社會與文化?因為土壤不一樣,開的花、結的果就不一樣,中國先秦的文學思想是在中國先秦社會與文化這個土壤中長出來的,所以必須瞭解它的社會特點與文化特質。

    一、先秦的涵義

    先秦有狹義的與廣義的之分。廣義的指秦代以前所有時段,至於能夠追溯到哪個時段不管,狹義的先秦指有文字記載以來到秦代以前的歷史。這段歷史距現在最遠,因此研究起來最複雜。學漢語的話,該段就叫上古漢語。上古時期不僅語言研究麻煩,歷史研究也比較麻煩,因為很多東西都不存在了。上古材料太少,除非從地裡挖起來,否則很多方面的研究只好付諸闕如。另外,還有一個斷代問題,最近歷史學界在做一個三代斷代工程。即夏商周的斷代,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結果。我想也很難有結果,把夏斷出來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基本上找不到過硬的證據。目前,我們一般指先秦基本上是指從商代開始,從有文字以來到秦代以前的歷史,所以秦代以前雖然有夏商周的說法,但是狹義而言,這個先秦在目前是無法把夏代包含進去的。

    另外,先秦這個概念又涉及"秦"的處理問題,一涉及"秦"又有問題,把秦放在哪個時段也是個問題,一些人稱周秦,一些人又稱秦漢。一些重要歷史學家認為秦代雖力求變革,但還是周代文化的延續,它與漢代有明顯的區別,故而周秦連稱。但與此同時,秦漢連稱也非常盛行。所以,目前流行的先秦概念是不包括"秦"的。我個人認同周、秦更有一致性而秦與漢是判然有別的看法,那麼該如何處理先秦這個概念呢?歷史上流行一個"秦無文"的看法,認為秦代基本上執行的是法家的一套,"以吏為師,以法為教",焚書坑儒。因為秦無文,所以乾脆我們就把它忽略掉,當然這是在我們主要是論"文"的情況下的處理,不是其他情況都可以這樣處理的,所以我在理念上是認同周、秦連稱但又使用"先秦"這個概念的。這是我對於先秦概念的理解,以及我對它的一個處理。

    二、先秦的社會特點

    我們過去的歷史教科書一般稱這個時段為奴隸社會,但現在的歷史學界基本上不贊成,當然也不能稱之為西方意義上的封建社會。那到底這個時段是什麼社會呢?馬克思說他也不知道,只給了個模糊的概念,叫亞細亞生產方式。在馬克思那裡,亞細亞生產方式後面才是奴隸社會,然後才是封建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馬克思把中國、印度及兩河流域叫做亞細亞生產方式,這個說法是很模糊的,馬克思也不能給它一個準確的中國式的定位。關於對先秦的定位,我個人是比較同意先秦社會是個宗法社會與禮樂社會的看法。

    (一)先秦社會是宗法社會

    所謂宗法社會,用我們現在觀念來理解,就是靠血緣聯繫起來的,一群人連接成一個小的血緣共同體,若干個小的血緣共同體又組成大的血緣共同體,再大的話就組成全天下了,這樣就構成了中國古代的家天下的模式。以血緣關係為紐帶這個特點不僅是古代的,也是現代的,甚至是未來中國還存在時段的特點。血緣關係體現在民間,構成宗族,形成的社會就是宗法社會,在官方就構成血緣關係的政治上的分封系統,也同樣具有濃厚的宗法意味。宗族這個體制從先秦一直延續到現代,只是當代以後在體制與機制上遭到了肢解。這一方面可以理解為現代化了,一方面也可以理解為破壞了幾千年以來的民間自治體系。

    過去傳統時代社會裡面,皇權是不下縣的,縣下面就是宗族自治,宗族中的領袖是由鄉紳、賢達等組成的。一些原來在京城或者州府縣衙門做官,後來辭官回家的人,因為有學問,遊歷過大江南北,見識多,於是就被大家推舉為宗族的輿論領袖與調解者,這就形成宗族傳統。這種宗族當然是管理自身的一個強有力的機構,但宗族也有個問題,就是有時候也會出錯,比如執行家法,即宗族的習慣法。這個習慣法如果逾越了成文法的底線,那就成了犯罪行為,但這種情況並不多見。以宗族為基礎構成的大家族就是近現代以來人們力求破壞的東西,文學作品裡面反映這個問題的不少,例如巴金先生寫的《家》、《春》、《秋》,主要抨擊的對象就是體現宗族力量的大家族。大家族被認為是藏污納垢之所。但實際上這種認知是不全面的,也有人用自身經歷證明大家族裡的生活其實非常愉快。

    宗族社會體系從若干方面來自治。第一個方面是經濟,若父母雙亡,孩子則由宗族撫養,傳統時期不少人少時成為孤兒,就是靠宗族的力量培養,後來成為大學者的。所以巴金的看法只是巴金或者一部分人的看法,因為其文學作品傳播甚廣,故而宗族的負面價值被誇大了。近代以來,主流是要反傳統或者按現代流行的習慣說法叫做反封建,所以很多人也就在這個主流風氣下面接受了這個流行看法而已。第二個方面是以習慣法自治,所謂以家規補充國法。習慣法與國法之間就是一個互相補充的關係,它能夠補充國法管轄不到的範圍與層面,也正因為如此,中國古代才有一個比較完整的民間自治體系。

    而天下可以理解為一個最大的宗族,這是超越民間之上的公共系統了,就是管理這個社會的公共系統。它就涉及分封系統。分封當然是靠血緣來分封,但是血緣分封不完的情況下就要補充,就要分封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去做諸侯,這大多是時勢所迫而不得不然。漢代初年能夠見到不少的異姓王,漢高祖當然希望分封的都是有血緣關係的同姓王去拱衛漢家天下,但礙於楚漢之爭的局面又不得不分封了不少異姓王以取天下,比如韓信等人就被分封為王。分封之後問題就來了,又有了春秋戰國的時候的情形,於是漢王朝在分封之後就著手消除這種情形,首先收拾異姓王,然後收拾同姓王。但是,分封這個體繫在先秦時表現得最為典型,漢代以後逐漸削弱,最初靠血緣分封,最後就靠考試封官,後者就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制度了,在漢代是察舉制和征辟制,魏晉南北朝是九品中正制,隋朝開始了科舉制,一直到晚清。

    先秦就是靠這種分封諸侯,分封同姓王去拱衛王室。但分封有個問題,一代親,二代表,三代四代認不了。這就意味著諸侯不再認王室。周王開始是個"實君",但若干代之後周王就成了"虛君",成了一個符號,沒有實權,權利就全部移交到了諸侯身上。這一疏遠既是諸侯與周王室之間的疏遠,同時也是諸侯之間的疏遠,諸侯之間的疏遠就引起了諸侯之間的戰爭,春秋五霸、戰國七雄就應運而生。血緣這個東西在公共領域,無論在哪個社會,都會逐漸解體,但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建立的民間的體系卻不一定解體,至少在中國是這樣。

    分封裡面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中國之封建是封土建國,和西方的封建表面看略有相似,但是在經濟、法權等方面與西方的封建差之甚遠。所以嚴格意義上,西周、東周也不能算是西方意義上的封建社會。西方意義上的封建是能夠開創出個人主義的自治傳統,中世紀的所謂獨立市,都是西方封建體制下建立起來的,而中國沒有建立起這樣一個傳統。

    (二)先秦社會是禮樂社會

    先秦除了是個宗族社會外,還是個禮樂社會,宗族是它基本的構成,禮樂是共同的文化和價值觀。禮樂是先秦時期人們所信奉的基本的價值觀和構成這個社會的文化準則。為什麼要禮樂?荀子在談到禮樂時說過一句話——"禮別異,樂和同",即有差別的同一。這個差別是由禮來規定的,你回到家見到你父親叫父親,這就是禮。西方可以見到父親叫傑姆斯,叫比爾,你就不能叫你父親的大名,你只能叫父親,這是禮規定的。你只要叫父親就對應的給了你一個規定,叫兒子,或者叫女兒,這就是"別"。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