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錫文在交通運輸條件和生態環境兩個方面給出的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方案,無疑是有著長遠考慮的。在那個以經濟發展為主要目標的年代,提出了生態保護的可持續發展思想,更顯得難能可貴。在解決我國農業自1985年以後出現的發展緩慢的問題上,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可以說,陳錫文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建議是站在一個對日後農村經濟發展有著深遠意義的角度提出的。「要想富,先修路」的口號在上個世紀末的農村頗為流行,就是回到現在來講,這個思想也是有著重要意義的。解決一個地區的貧困問題,首先要從這個地區的交通入手,這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不爭的事實。
不僅在餘糧利用方面,陳錫文還深入分析了農村經濟發展出現緩慢勢頭的原因。農村經濟在改革初期高速增長以後為什麼會出現放慢的態勢?學界有許多不同的觀點,有些學者認為是改革初期那種由於「飢餓」而產生的激情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制度改革的爆發力已經耗盡,必須尋找新的出路。這其實也正說明了我國農村改革本身的複雜性和系統性,在一個以農民為主的大國,農業問題其實關係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
陳錫文認為,放緩是因為體制的創新在完成了「包干到戶」的改革以後就停滯不前了。在一定時期內,這種改革確實極大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也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然而以家庭為單位的傳統農村經營模式不僅在對市場的適應上顯得力不從心,其風險抵禦能力也是比較低的。
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辦法是通過發展農民合作組織進行更為專業的農業分工。這種合作與傳統的計劃經濟時代的「大鍋飯」是截然不同的,這是以市場為導向的一種組織規模的最優選擇,而政社合一的村委會體制抑制了農民自願發展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的客觀需求,同時也給農村經濟和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造成了障礙。
另外,農村經濟的發展長期缺少必要的公共財政支持也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影響因素。
對於如何突破這些發展瓶頸,陳錫文認為一方面應該有針對性地進行農村公共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另外還要加大對農村建設的財政投入,幫助農村發展。這些主張由於種種原因和各方面的考慮,實施力度和效果都遠遠不夠,我國農村自第一波的承包改革之後,依然處於發展停滯的狀態。不過,隨著整體經濟的發展,農村出現了部分富裕勞動力,鄉鎮企業的發展成為了特定歷史階段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對這些鄉鎮企業,陳錫文也作了詳細的考察。
4.關心鄉鎮企業發展
1984年,中央肯定了鄉鎮企業的地位,表示鄉鎮企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一支重要力量。對鄉鎮企業要和國營企業一樣,一視同仁,給予必要的扶持。這一政策上的支持對鄉鎮企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躍躍欲試的鄉鎮企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這片富有生機和活力的土地上。
在農村與城市二元格局的體制約束下,鄉鎮企業的發展無疑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隨著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直接從事農業勞作的人數需求量在不斷減少,這樣就產生了富餘的農村勞動人口,而這部分人口的去向就成為了一個社會問題。鄉鎮企業的發展,對轉移這部分人口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陳錫文把這個問題放在國家工業化這樣一個背景下進行了研究。
陳錫文認為,由於我們長期對蘇聯工業發展模式的崇拜,導致了一種定型的思維方式,那就是在國家工業化過程當中,對城市工業化吸納勞動力的水平估計過高,從而忽視了農村工業化對勞動力轉移的巨大促進作用。
我國鄉鎮企業的自發形成以及發展,符合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也讓我國走出了一條不同於其他國家發展的降低農業勞動人口比重的特殊道路。從這個角度講,鄉鎮企業的發展不僅促進了農村的發展,同時對於整個國民經濟發展都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
由於我國鄉鎮企業中工業比重很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與我國城市的工業化產生了衝突和矛盾。對於這種狀況,陳錫文建議要盡快確定鄉鎮企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否則就有可能使鄉鎮企業逐步邊緣化,從而造成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失衡。
工業發展需要技術和資金支撐,這些對於處於劣勢地位的鄉鎮企業來講,是兩個不小的發展瓶頸。所以陳錫文主張這些企業不能盲目模仿大型工業企業,而是要結合實際情況,與那些優勢明顯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做好產業分工,找準自己的定位,先從一些低技術和小規模的工業做起,尋求一條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同時,這樣的分工也有利於整個國民工業體系的良性發展,避免了過度競爭,在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整合上也是非常有益的。
針對當時鄉鎮企業經營的盲目性,陳錫文也提出了進行調節和管理的建議。他認為鄉鎮企業首先要解決的是產品質量低下、產銷不對路和財務混亂等方面的問題。另外,還要完善管理體制,避免投機倒把的機會主義分子出現和貪污行為發生。在那個政府干預處於主導地位的年代,陳錫文提出的措施為日後的市場化企業發展提供了管理基礎。同時,通過鄉鎮企業的過渡式的練兵,也為我國發展市場經濟的企業體制提供了很好的經驗和借鑒。
陳錫文在對鄉鎮企業的調查中還發現,制約這類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是資金的短缺。在我國對信貸管理非常嚴格的現實環境中,如何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他提出企業要自力更生,通過自身的發展去達到財富積累和擴大再生產的目的。另一方面,他也建議改革鄉鎮企業的信貸資金管理,讓這一部分從銀行中分離出來獨立運行,建立成為一套專門針對於鄉鎮企業和廣大中小企業的銀行體制,為鄉鎮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幫助其發展成為國民經濟體系中的一股重要力量。
上世紀90年代,隨著國家對私有經濟地位的確認,許多鄉鎮企業經過整改變成了私有企業,繼續承擔著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任。還有一部分沒有改制的鄉鎮企業在農村經濟的發展促進方面仍然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而當前鄉鎮企業以及中小型私有企業發展所遇到的重要瓶頸之一仍然是融資困難,這可能在一個較長時間內都會成為制約其發展壯大的重要羈絆。
陳錫文當年對於鄉鎮企業融資方面的提議,對形勢越來越明朗的市場條件下中小企業的發展仍然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自力更生應該成為一個永遠不變的主題。同時,這也對我們的政府決策提供了參考。如何為這部分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牽涉我國的金融體制改革問題,這對我們來講,又是一個牽一髮而動全身的複雜的系統工程。
5.完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
新中國成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農業都是支援工業化進程的重要資源渠道。改革開放以後,隨著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逐步產生了基於農村的私有經濟,但國家並沒有給予太多實質性援助,尤其是金融方面的支持更是少得可憐。
農村金融體制的建立可以說是一個至今都沒有根本解決的問題。上世紀末,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以及農村經濟的發展,許多農民在原來鄉鎮企業模式的啟發之下,搞起了根植於農村的私有企業,而這類企業雖然發展勢頭很好,但每個企業都問題重重,難以成長。這當然和農民本身的知識局限、家族經營模式的羈絆等因素有關,但國家金融體制長期以來側重支持城市發展的政策失重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到了本世紀初,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國有企業經營模式的弊端逐步顯現出來,私有經濟的優勢也為社會所普遍接受,而農村私有經濟的發展問題就被提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來考慮,這個時候,業界以及社會對金融政策向農村傾斜的呼聲也不斷高漲。
但是,要解決這一問題,並不是一紙文件就可以起到作用的。金融信貸之所以長期以來都沒有向農村大規模傾斜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私有經濟,尤其是農村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當中的政治邊緣地位。
新中國成立後,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處於絕對優勢地位的國有企業在融資方面更是如魚得水。而處於農村的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則是另一番融資景象。由於沒有國家信用的擔保,銀行貸款對這些企業來說是非常難走的融資之路。有些企業只好通過向親戚朋友借款進行融資,但是這種融資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助長了「地下錢莊」[地下錢莊是一種特殊的非法金融組織。地下錢莊游離於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機構的資金結算網絡,從事非法買賣外匯、跨國(境)資金轉移或資金存儲、借貸等非法金融業務。地下錢莊的非法經營活動較為隱蔽,所以其數量和資金吞吐量難以準確統計。
]和「高利貸」的滋生,給社會發展的穩定性造成了一定的隱患。
近幾年來,金融改革與發展不斷深入,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這種金融體制下的劣勢在私營經濟,尤其是農民經營的企業中並未得到根本性的改觀。對於這一問題,不少學者都有過研究,並且提出了建議。有些學者認為應該開放中國的金融市場,修改准入制度,讓原來的一些「地下錢莊」和「高利貸」合法化,讓市場去解決這一問題。因為在我國目前的金融管制之下,是不允許私人成立銀行組織進行存貸業務的,這一行政性的金融壟斷為眾多市場派經濟學者所詬病。
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提出要完善農村金融體制的陳錫文認為,發揮市場的主體地位這種思路是對的,但是過分市場化的後果也是相當嚴重的。如果沒有了政府的干預和責任,任何地方的農村金融都搞不好,還可能因此引發更大的社會問題。
陳錫文認為,當前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舉步維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一是銀行已經進行了股份制改革,是要追求利潤的,政府不能再像從前那樣強制分派任務,如果想讓其在信貸方面側重於農村經濟的發展,就必須給銀行相應的優惠政策,引導其對農村進行資金方面的支持;另外一個是要加強銀行自身的改革進程,因為目前的銀行業在很大程度上並不適應農業和農村的實際需求,所以應該在人員、機構以及制度等方面進行相應的調整;最後,就是銀行貸款中所涉及的「抵押」問題,有些學者主張用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權作為抵押,陳錫文認為這個做法需謹慎,因為在政策上這兩樣東西是不允許進行抵押的——農村土地在法律上還是集體所有——即使用做了抵押,一旦出現還貸危機,銀行對於這種抵押品也沒有最終的處置權。
綜合這三個原因,陳錫文建議我們要結合國情,逐步建立一個適用於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模式的金融系統。
可見,農村的金融改革在我們這樣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並不是一個能一錘定音的問題,而必須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進程,逐步解決。而這一過程又必然會伴隨大量農業人口的非農化。上世紀80年代的鄉鎮企業為富餘的農村勞動力找到了出口,而改革開放發展到了今天,市場主體地位已經基本確立,如何進一步轉移出農村富餘的勞動力就成了一個比較熱門的社會經濟話題。
6.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中共十六大提出「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命題,統籌發展就是要打破原有的城鄉經濟二元結構,但是中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農民問題不僅關係到農業本身,更關係到我們國家的整個經濟發展大局。
為了實現這一偉大的農村發展構想,中央又進一步提出,要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列為一個重要的歷史任務。
這一目標一經提出,各地就積極響應。但是陳錫文發現,各地在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時候,並不是全部都理解什麼是新農村建設,怎樣才能搞好新農村建設,少數地方甚至片面理解成了新農村建設就是新村莊建設,大量拆除農民原有的住房進行統一規劃,讓農民集中搬入樓房。
陳錫文對這種做法提出了質疑:我們所謂的新農村建設,要求的是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農村經濟的改革進行更深一層次的推進,而絕對不是簡單的村容村貌的整治。
具體來講,新農村建設應該從發展農村生產力和完善農村社會管理體制兩個軟指標上入手,而不是片面地強調硬件的改善。如果軟件跟不上,就是修了再多的路,蓋了再多的樓房,也不能稱之為新農村建設。對於這一點,他還特別對農民住樓房這一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