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組2 第十章 集體幻覺
    在等待夜會水泥女妖的過程中,我讓偉哥在網絡上搜索有關日報大廈的資料,得知其現在的物管公司與建造大廈的建築公司為同一上市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而在物管公司的職員名單中,竟然發現了「黃傑」這個名字,難道他就是當年活埋妻子的負心漢?為了深入瞭解水泥女妖及當年所發生的事情,我馬上和蓁蓁到該物管公司找他談話。

    我們要找的這位「黃傑」是該公司的人事主任,我們沒花多少時間就在他的辦公室裡找到他了。

    「你認識一個叫陳艷的女人嗎?」我表明身份後就開門見山直奔主題。

    他的臉頰微微抽搐了一下,露出一個不太自然的笑容:「她是我已故的前妻。」

    「她怎麼死的?」雖然這是個明知故問的問題,但我必須問,因為從他口中也許會得到另一個答案。

    他的臉頰又抽搐了一下,表情變更不自然:「她是在工地上失足掉下剛灌注了水泥的地樁裡,被埋在裡面的……」

    「是嗎?可是據我所知,她掉進地樁時還活著,是隨後被人加灌水泥活埋的!」我以嚴厲的眼神盯著他。

    他的身體突然哆嗦一下,不自覺地低下頭,聲音也變得顫抖:「那,那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發生……」

    「開始時的確是意外,但後來演變成一宗兇殺案,而兇手就是你!是你親手活埋自己妻子的!。」我厲聲道。

    「不是,不是這樣!我也是被逼的,當時根本沒有別的辦法……」他忽然抬起頭,激動的雙眼中湧現出晶瑩的淚光,徐徐訴說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時候,我只是個在工地上干苦力活的民工,一家三口全靠我這雙手養活。而且我兒子的身體不太好,經常生病,光是為了替他治病就花了不少錢。所以不管有多累,我都必須繼續工作。

    我記得那天,我跟大伙往地樁裡灌注水泥後,就一起去吃飯。回來的時候,聽見地樁裡有人在叫救命,而且那聲音很熟悉,很像我女人。我立刻跑過去,發現小艷竟然掉進地樁裡了,全身都陷進水泥下面,只有腦殼露出來。

    當時她還清醒著,我問她幹嘛會掉進去,她說兒子發高燒了,她身上又沒有錢,所以就跑過來找我要點錢帶兒子去看醫生。可是來到卻沒看見我,一不小心就掉下來了。她說本來想自己爬出來,但越爬就陷得越快,最後就整個身子都陷進去了。

    我那時心裡焦急得要死,想下去把她拉上來,但被其他人攔住了,因為水泥還沒完全凝固,這時候下去連我也會一起陷進去。後來大伙找來繩子木棒之類的東西,想把小艷拉出來,但是當時水泥已經開始凝固,她又只有腦殼露出來,要拉她出來只能用繩子套住她的脖子。可是那樣的話,人還沒拉出來就已經吊死了。

    我們這夥人都是干苦力的,都沒什麼文化,想來想去也想不出有什麼辦法能救她,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水泥漸漸凝固瞎焦急。後來建築公司的人來了,我就跟他們商量該怎樣才能把小艷救出來。那時候水泥基本上已經凝固了,要把小艷救出來,惟一的辦法就是把地樁毀了。可是地樁毀了,整個地基就得重做,他們當然不肯答應,因為那樣他們公司的損失可大了,而且還會拖延大廈的封頂日期。

    就在我和他們為了救不救小艷而吵起來的時候,有個記者跑來了,還拍起照來。他們怕會把這件事鬧大,就搶了記者的照相機,還打了他一頓。接著他們就向我提出條件,說給我二十萬讓我親手往地樁加灌水泥把小艷活埋。

    當時我可真是心慌意亂,小艷不住地哭著叫我救她,而且家裡還有正發著高燒的兒子,建築公司的人又不肯讓步。我那時想,小艷肯定是救不了的,他們絕對不會答應把地樁毀掉,再這樣拖下去,兒子怕也會出事……所以我就狠心答應他們的提議,親手往地樁加灌水泥,把小艷活埋……

    之後,我就馬上趕回家帶兒子去看醫生。當我把兒子帶到醫院時,他已經有點神智不清了,住了三天院才能把燒退下來。期間建築公司的人來過,給了我兩萬塊,讓我千萬別亂說話。我當時什麼也沒想,就只是想著把兒子的病好,其它的事都沒心思去想了。

    後來兒子的病終於治好了,可是留下了後遺症,經常都會打瞌睡。這時我才想起建築公司答應給我的二十萬隻給了兩萬,於是就到他們公司要錢。他們的頭兒大概心疼這筆錢,不想給我,就跟我談,說給我安排一份好工作。

    小艷已經死了,我要是繼續在工地上幹活,就很難照顧兒子,加上給他們多哄了幾遍,就稀里糊塗地答應了。他們當時安排我在現在這間物管公司裡做保安主任,以我的水平來說,的確是份不錯的工作,可是這份工是用小艷的性命換來的,我兒子還因此得了個打瞌睡的後遺症,所以我越想越覺得不服氣。再加上後來兒子知道,是我親自把他娘害死,經常都對我不理不睬,我就更加來氣了。

    日報大廈建成之後,是由我們這家公司負責管理的,我覺得是出一口惡氣的時候了。閒來跟大廈的保安侃大山時,我故意提起小艷的事,還繪聲繪色地說在建築過程中發生很多可怕的事情。當然我並沒告訴他們小艷是我老婆,只是拿這件事嚇唬他們,還說小艷死前發誓要報復所有人。其實,我這樣做只是想解解氣,但沒想到後來這事越傳越懸,所有人都說大廈裡有女鬼出沒,鬧得人心惶惶。

    之後事情鬧大了,公司的頭兒大概猜到是我暗中搞鬼,就找我談了一下。他們為了封住我的嘴巴,還給我升了職當上人事主任……

    聽完黃傑的敘述後,我心中不由生出多個疑問。按照他的說法,所謂的日報大廈鬧鬼事件,只不過是以訛傳訛及疑心生暗鬼的產物,而並非什麼鬼魁妖怪作祟。而他提及兒子有經常打瞌睡的症狀,更讓我想起保安黃禹,於是便問他:「日報大廈的保安黃禹是你兒子?」

    他露出無奈的神色輕輕點頭:「是,他是我的大兒子。他一直都覺得是我害死他娘,所以這些年來他也不肯叫我一聲爸。我跟現在的妻子結婚後,他對我就更冷淡了。本來我是可以給他安排到更好的工作,可是他老是跟我作對,做什麼都馬馬虎虎,為了替他保住現在的工作,我也不記得替他背了多少黑鍋。」

    「他脖子上的紅絲是什麼回事,天生就是這樣的嗎?」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

    「是那次發高燒的後遺症,醫生也說不清楚為什麼會這樣。」他話語間流露出對兒子的擔憂。

    日報大廈的鬧鬼事件並非真有其事,而只不過是一個謊言?更讓我意想不到的是,黃禹竟然是陳艷的兒子,他會不會跟這宗案子有關係呢?仔細回想也不是全無可能,首先何夕看見女妖時,正是與他一同值班,但他卻賴在保安室沒有一同上樓查看。隨後的情況也是差不多,每次他都賴在保安室不願離開,也許他就是借此暗中搞鬼。然而,這只不過是我的推測,而要驗證我的推測,或許有一個人能幫我。

    我讓蓁蓁先回詭案組跟老大交代今晚的「降魔伏妖」行動,毛主席說人多力量大,要揭開女妖的真面目,當然不能讓我一個人去送死了。所以我打算讓全組總動員,除了蓁蓁和雪晴這兩大主力之外,偉哥和喵喵這兩個拖油瓶也不能放過。

    把蓁蓁趕走後,我就獨自到小娜上班的醫院找她,到步時她已經快要下班了,於是我就請她吃飯並準備向她咨詢一下。在餐廳裡,我把日報大廈鬧鬼的事情告訴她,詢問她一個謊言有沒有可能產生這麼大的威力,弄得如此人心惶惶。

    「你還記得『集體癔症』嗎?」她微笑著問我。

    「當然記得了,我們還在一起的時候,你跟我說過的。不過,當時你沒有說清楚,只說是集體幻覺的學名。」記得那時候,我正為了寫一宗靈異案子的報告而搔破頭皮,幸好她告訴我這玩意,我把它寫進報告裡,稀里糊塗地混過去了。

    「你的記憶力還是那麼好。」她對我笑了笑,徐徐解釋道:「我先告訴你什麼叫癔症吧!癔症即為『心意病也』,也稱為歇斯底里,是一種較常見的神經症。其實每一個人都可能是潛在的癔症患者,因為癔症的形成,能簡單到會因別人的一句話而起。譬如說,某人剛喝下了一杯水,他身邊的朋友就告訴他,水裡有條蟲子。他立刻就會覺得噁心,並出現嘔吐的現象。然而,實際上這杯水是乾淨的,並沒有朋友所以說的蟲子。這就是癔症的一種具體表現。

    「好了,我們既然知道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患上癔症,那麼要解釋集體癔症就容易多了。簡單來說,集體癔症就是多人同時患上癔症。或者我舉個例子你會比較容易明白,比較常見的例子是學校食堂裡的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我們先假設食堂裡有100個學生,其中一個學生的食物出了問題,他用膳後出現了嘔吐等症狀。其他99名學生的食物都沒有問題,但是這99名學生當中有10人看見這名學生嘔吐後,相繼出現了同樣的症狀。同理,其餘的89名學生在看見陸續有人出現症狀後,也以為自己的食物出了問題,於是就有更多人嘔吐了。那麼在這件事件中,除真正食物中毒的那名學生外,其他所有嘔吐的學生都是患上了集體癔症。」

    「你的意思是,黃傑的話把保安嚇倒了,使他們變得草木皆兵,以為日報大廈有鬼。而大廈裡的其他人在聽到保安所謂的遇鬼經歷後,也同樣變得神經虧虧,以為大廈裡有鬼,自己把自己嚇倒。」我想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嗯,這也是集體癔症的一種表現。最開始的時候可能只有少部分人相信,但隨後越來越多人聲稱自己遇鬼,那麼患上癔症的人就會呈倍數增長。最終原本不相信的人也會變得半信半疑,對一些細微的異常之處也會變得很敏感。譬如物件移位,也許只是自己記錯了,或許別人無意間移動了。要是平時根本沒有人會在意,但是大家都說是鬼魅作祟,那麼大多數人都會懷疑是否真有其事,把自己給嚇倒了。」

    如果所謂的鬧鬼事件只是集體癔症,那麼水泥女妖就是不存在的。如此,我不禁懷疑會不會是黃禹在暗中搞鬼,他也許因為母親枉死,而遷怒於林主編一家。以目前的證據看來,他至少有作案動機及時間,至於作能力也有值得懷疑的地方。首先是他的身高,以他的身高只要在腳下綁上小碼鞋就能踏出洗手間的鞋印。其次,他在發高燒後留下嗜睡及脖子出現紅絲的後遺症,這與傳說中的飛頭蠻有類似之處。倘若假設他是飛頭蠻,那麼這案子就更加懸了。

    不過,倘若黃禹就是水泥女妖,那麼仍然有不少疑點解釋不了,最大的疑問就寧宇易遇害後,兇手如何逃離反鎖的暗房。假如兇手是黃禹,並且他是飛頭蠻,那麼他頂多只能讓頭及頸部穿過空調管道,而兇案現場有鞋印,死者後腦又有兇手留下指壓痕跡。倘若兇手的身體在暗房裡,那麼他就算頭部能穿過空調管道也不可能逃離現場。而假設兇手的身體在暗房以外,只有頭和脖子通過管道進入暗房,那又不可能留下鞋印及指痕。這還真是一道邏輯難題啊,也許我猜錯了。

    「在想工作上的事情嗎?想得這麼入神。」小娜溫柔的聲線打斷了我的思路。

    「嗯,不好意思,讓你見笑了。」我尷尬笑道。剛才忙著分析案情,忘記了自己正與小娜吃飯。

    「沒關係,我挺喜歡你認真思考的樣子,蠻帥氣的。」她這麼說不知道是否想暗示些什麼,不過我沒來得及認真去想,因為她接下來所說的話引起了我的注意:「認真工作是好事,但也不能給自己太大壓力。作為一位心理治療師,我建議你像我這樣,有空就去學一下瑜伽減壓。」

    「瑜伽……」我突然得到一點頭緒,便問道:「練習瑜伽能讓人鑽進狹窄的管道裡嗎?」

    「這個可不好說哦,我就做不到了。不過,我聽說前段時間有個瑜伽大師到本地表演,他可厲害了,竟然能讓身體完全鑽進一個小罐子裡,那罐子比這個還要小一點。」她指著放在牆角的飲水機上,那個五加侖裝的飲用水瓶。

    我看著那飲用水瓶呆了一會兒,空調管道的直徑跟它差不了多少,瑜伽大師既然能整個人鑽進去,肯定也能鑽進空調管道裡。難道兇手是個瑜伽高手,利用瑜伽術於空調管道中來去自由如?

    「你知道那個瑜伽大師的名字嗎?他是否還還本地?」我問。

    「聽說他已經離開本地了,至於他的名字,我可能幫你打聽一下。」她的回答真讓我失望。

    看來要解釋這宗案子,只能期待今晚了,不過我想今夜將會是一場惡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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