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離開的999天 第二章 遺忘一段童年的痕跡
    聽說,上帝若關上了人生一扇門,就會替你再打開一扇窗。

    於是,世人皆稱讚其仁厚,我深不以為然。畢竟,誰也不知道窗戶外面等著的究竟是一條光明大道,還是一個為看走光不惜一切的老色狼。又或者,那屋子正好有七樓高,走窗甚至可以摔死九命的貓。

    ——by郝仁日記

    回國後,我閉關了整整一個月,天天KFC+必勝客,愣是將兩家宅急便的員工都認了個遍,才把手頭雜亂的稿件圖片全部整理妥當。我修改了構思完的樣稿和大綱,順手P了旅行中拍的照片,還設計了幾款浪漫唯美兼而有之的插畫構圖。

    我的責任編輯婉婉對此很是滿意,並為我制定出了一個就我而言比較合理的工作計劃。她和我合作多年,從我出道開始就伴我左右,看著我從小粉紅墮落成了大透明,又慢慢地從單一發展的插畫手轉型成又寫又畫又拍照的多功能型,終於得到了如今這半紅不紫、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名聲。

    她對我的苦心栽培,恐怕不會輸於我那永遠忙碌的娘。為此,我很是感激。所以除了拖稿這項神聖本能外,我對她多半言聽計從。

    編輯和作畫手的關係本有些微妙,我和婉婉也不能例外。不過放平了心態,就沒有什麼不能的事。我們認識多年,雖然平時大家都忙,交往也多通過網絡,但因為所在同城,我們偶爾也會一起打打麻將喝喝咖啡看看電影吃吃飯,做過所有的死黨聚在一起會做的事。

    當然,我也會在旅遊時記得幫她帶些特殊的禮品,作為手信。

    不過這一次,我顯然只能心虛了:「婉婉啊,我和你說哈,我回國那天在家門口遇上易笙了。」

    「哦?」婉婉顯然沒什麼興趣,隨意地扔了幾個字打發我,「在半夜三點?他可夠忙的。」

    「嗯,當時還有個不太友好,但是很美很大胸的美女在他身邊。」我怯怯地繼續,苦思斟酌,真真比寫文還要專注。

    「然後?」她迅速傳來一個眼睛發亮的表情,我擦擦汗有些無語,沒想到桃花滿天下的易笙童鞋,魅力居然還不如一路人,何其悲哀啊,何其悲哀:「我老毛病犯了,忍不住刺了他們幾下……」

    「做得好!」

    「嘿嘿,我也這麼覺得!」我牙一咬,坦白從寬了,「不過,我用了點小道具……」

    「嗯?什麼道具?」

    「就是那個……我投資你的收藏品……」

    「……」

    「……」

    我等了半天都沒見QQ有回復,心裡正發毛,手機就砰然大作,正是婉婉石破天驚的大嗓門——「郝!郝!」

    一頓痛罵。

    其實,婉婉的脾氣並不很壞,只是特不待見易笙二一。在當今這男色天下的時代,真真是個奇跡。

    打從我有記憶以來,易笙上大學後,就逐漸顯露出他是外星人的事實,還恰好來自於不惹桃花會死星。完全沒被那廝迷惑的女性精英,除了婦保醫院裡的女性嬰孩,大約就只有班嘉和婉婉了。

    我因此膜拜了定力十足的班嘉同學四年之久,直到有一天,她含情脈脈地握住我的手,歉意又愛憐地對我說道:「郝郝,你是個好女孩,只可惜我們相遇太晚。你的厚愛我銘記於心,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約定來生吧!」

    那耳熟能詳狗血至極的台詞打擊得我頭暈目眩,信仰更是被摧毀得連渣都不剩,愣是失魂落魄了好幾天。

    當別人問起時,班嘉還很是惋惜地感歎代言:「別擔心,郝郝她只是遇人不淑,失戀失心罷了。」

    大家都對我十二分的同情,有事沒事往我抽屜裡塞零食,指著我能化悲憤為食慾。我一邊憤怒地啃著香蕉吃著蘋果,一邊在心中悲憤地仰天狼嚎:天啊,還我清白來!

    那時,我絕不會想到自己會在幾年後遇見神奇的婉婉,更難能可貴的是——她還不是個蕾絲邊!據我智慧的雙眼判定,她頂多是個雙性戀!

    不過,她對易笙的評價當真是分外嚴苛,總是很不禮貌地叫他:「人面獸心,虛有其表的東西~」

    我還是很相信她的,所以那陣每每看到易笙,都覺得他是一頭野獸,連帶著他身邊的那些個美女們也都是剝人皮食人肉的妖精。

    我很害怕,自然想疏遠他,但終是沒能狠下心來真跟他斷了關係。特別是當他踢著我的門說要請我出去吃大餐的時候,我瞬間就把婉婉拋到了九霄雲外,毫不猶豫地拎起包包就衝出門去,屁顛屁顛地還跟得很緊。

    那個時候,我只是本能地認同易笙,覺得他就算人面獸心,也不會真的傷我。

    我到底天真。

    年少無知時,我一直覺得自己和易笙有著過命的交情。

    我的人生從有記憶開始,除了爸媽,就是他。

    我厚厚的童年相冊裡大多是和他的合影,想來他要有留著,基本也是一樣。

    我從小就跟在他屁股後頭,他從小就是我的保護神。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甚至連吃飯睡覺都在一起,真正的形影不離。

    他似乎很喜歡我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就只跟隨他的憨傻性格,因此對我總是特別有耐心。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在外頭名聲有多差,脾氣暴烈,個性倔強,還愛鑽牛角尖,打架鬧事兒總是少不得他的。只是那些跟我基本沒啥干係,我大多不願理會。

    我從小就很盲目,並維持著這種個性多年不改。

    我和易笙相差了幾乎一歲,但因為月份的關係,我們還是上了同一個年級,並進了同一個班。

    易笙小時候沒現在那麼好看,長得甚至有些奇怪,個頭矮小,還滿臉煞氣。再加上他一貫不合群的特色及差得離譜的成績,老師們都不待見他,同學們也都很怕他。女孩子只要被他看上一眼,膽子稍微小點的就開始抽泣了。

    那時候,大家都不願跟他坐在一起。每次抽籤碰上了,不是可勁兒地哭嚎,就是托爸媽使命地給老師送東西,只想早點兒換個位置好安心。

    一來二去,老師們都被磨得沒了脾氣,只好將他作為特例,雷打不動地放在我身邊。我們全班對此都很滿意,包括我和易笙。

    我挺喜歡他坐在我邊上,我甚至覺得他上課時睡得稀里糊塗的樣子特別可愛。易笙在我身邊時也非常的乖,除了有事沒事隨便瞪瞪路過的同學,或偶爾逃課出去打個架外,基本都很安分。

    老師們為此鬆了口氣,我想這也多半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易笙的筆記都是我代抄的,作業也是我代寫的,甚至他考卷上僅有的那幾個答案,也都來自於同桌的我。他們還以為這孩子雖然頑劣,但至少聰明。我卻是知道的,易笙連九九乘法表都背不順,時不時就會出現一個「八八二十六」,或者「七九四十三」。

    不過,易笙的確很聰明。聽說混血的孩子不是非常聰明就是非常漂亮,那時我以為他是前者,後來才知道他是兼而有之。

    易笙還很走運,上帝非但沒有關他的門,還順手給他開了窗。

    我想上帝若有心臟,一定不是長在中央。

    他挺偏心。

    升初中那年,我們正好碰上制度改革,變升學考試為劃區分配。

    於是,易笙捲著一片血色的成績單,和我進了同一所重點中學。只是重點中學到底重視升學率,我們一進去就進行了分班考,不過好在結果並非按照成績的優劣來分,而是為了維持各班平均分持平。

    結果考了正數第五的我,和考了年級倒數第七的他,又分到了同一個班。易笙看到那張排名大榜時非常的震撼:「天啊,世界上怎麼會有比我還差的笨蛋啊!」

    我心有慼慼然地連連點頭,比九九乘法表都背不熟的人還不如的人,那該是怎生的強悍啊!

    看來九年義務教育讓不少需要在小學留級的孩子,及時地看到了初中校園裡明媚的陽光。世界之大真是讓人瞠目結舌,然而最讓我瞠目結舌的,還是易笙的名氣。

    新上任的班主任在分配拼桌子的人時,居然毫不猶豫地率先安排了我們這對。甚至為了制約這個麻煩精,讓我成了班裡的學習委員,好起到督促作用。

    我對此非常不安。

    易笙看我一臉惶惶的表情,倒是很有義氣,拍著胸脯和我許下了承諾:「不怕,既然這裡傻瓜遍地,哥怎麼說也給你衝破倒數第十的難關!」

    我頓時感動得熱淚盈眶。

    為證明其用心不假,易笙變從不聽課為三天聽一堂課,變從不做作業為親自抄作業,至於平時的考試,多半還是隨便抄我一點兒,不求及格,有個分數就成,想來是因為他從小就不喜歡吃鴨蛋。

    易笙作弊有六年經驗,饒是老師們個個火眼金睛,也沒能抓到魔高一丈的他。他落落大方地坦然作著弊,並持續拿著仍然不及格的分數,更是頗有策略地讓自己的分數一次次小規模地前移。比如上次十二分,這次就十四分,無視考試難度,只看最後結果。反正這對他來說,不過就是自己少做一題,在我這兒多抄一題的區別罷了。

    不過真正難為的是期末考,學校為了徹底杜絕作弊問題,特地打亂了全年級考號的順序。按照他們入學考試的成績,年級前五十名在同一個考場,以此類推,最後數上來的五十名也在一個考場裡。易笙自然不敢隨便抄,怕一不小心就碰到了比他還不如的,抄出一個新奇跡。

    期末考那天,我在考場坐得很不安心,解決完自己的試卷後一直心神不寧,根本無心檢查,乾脆交卷走人,跑去看易笙的情況。他們考場果然不同尋常,離考試結束還余半個小時,居然走得整個教室只剩易笙一個。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易笙那樣專注地坐在書桌前,認真地寫著什麼。我從未看到過他那樣專注的表情,即便是打架遇到高手的時候,他也是不羈而輕佻的,非常不倫不類地模仿著古裝劇裡的流氓大俠。

    可是現在他卻認真得看著卷子,執筆思考,彷彿他是全世界最優秀的學生,而整個世界此刻就只剩下他和那張卷子。

    我心裡詭異得有些發熱,好像被他的視線灼燒了一般,非常莫名。我捂著胸口偷偷溜到了邊上的小花園裡,坐著反思自己的異常,最後得出了結論——當人遇見奇跡的時候,竟會是那般的驚心動魄。

    那時,我甚至決定自己長大以後要當一個偉大的考古學家,努力發掘出各種令人驚艷的失落文明,好好地品味一下這種既驚惶又幸福的感覺。

    當然,吃不了苦的我最終沒有走上這一行,或許是因為在高中時,我已經覺悟了這種微妙的感情——其實,它叫做心動。

    易笙是我的初戀,儘管那時候的我,並不懂自己的感情。

    在那些情感朦朧的歲月裡,我只知道那個連背九九乘法表都要帶小抄的男孩,為了不讓我為難,憑毅力考出了史無前例的好成績,第一次突破倒數五十的名次,並得到了人生中第一個不作弊的六十一分。

    健忘的我記不住自己中考的成績,也早忘了高考的分數,可我卻牢牢地記著易笙這次考試的每一門成績,並放在心裡珍藏多年。

    當我拿著他的成績單痛哭流涕的時候,大家都以為我是因為獎學金而興奮過度。只有易笙不好意思地揍著我的腦袋,漲著張關公似的臉,小聲喝著:「靠,你至於麼!別在這兒丟人了!萬一下次我要是考出個倒數一百名,難不成你丫的還要跑去跳黃浦江麼!」

    我用力地點了點頭,他要能考到倒數一百名,別說近在咫尺的黃浦江了,就算要我跑去跳黃河,跳珠江,我也都能答應!

    易笙看著我認真的模樣,頗為無奈,憋了半天才吐出一句很煞風景的話:「你……忘了你是旱鴨子麼?」

    我當場頓悟,於是扭捏了老半天,才小小聲地問道:「那,那你看,咱改跳學校的游泳池行不?」

    他一臉黑線。

    不知道是因為嘗到了獎賞的甜頭,還是真從學習中摸到了趣味和門道,總之,那次考試後,易笙是真的開始勤奮了。尤其是他原本很看不上眼的數學,現在卻玩得頗為順心,分數甚至一再勝過了同桌的我。

    數學老師最初還忍不住地懷疑,後來卻是驚艷異常,甚至當著我的面說出了讓我很為其不齒的話:「數學這東西,到底還是男孩子行。」

    若非一向以乖巧形象示人,我大概會把整疊作業都扔到那個老師頭上。我想他一定已選擇性地忘記了這次數學考試的前十名裡有七個女生!

    易笙可不管那麼多,他近來常常被老師表揚,面上總是自得的笑容。現下自然也不例外,他得意的眉開眼笑,笑容還頗為燦爛。

    我為此足足生了他三天的氣,但更讓我氣悶的是,完全鑽進數學中的他,居然根本不知道我在生悶氣==||||

    有時候,我真覺得自己的心是墨黑、墨黑的,因為我在輾轉難免時,竟希望能回到從前那些他成績很不好的日子裡。那樣他在靜下心來的時候,至少會全心全意地看著我,而不像現在這樣,有空沒空都只看著他的書。

    我很怕別人發現那樣看書的他,因為這個時候的他是那麼帥氣,帥氣得讓我幾乎移不開眼。

    自信的人最美,放在易笙身上還真有幾分道理。

    事實上,進入青春期的易笙確實俊朗了不少,高挑清瘦,五官深邃,目光炯炯。打球的時候,偶爾也有女生會在場邊幫他加油。

    那時候,我萬分慶幸易笙最好的兄弟是個無比帥氣的男孩,俊朗的外表和出眾的球技足以掩蓋全場仁兄的光芒;

    那時候,我亦萬分憎恨他最好的兄弟是個過度熱情的豬哥,招來MM一大堆,居然還想讓兄弟分享!

    對此,我一直惶惶不安。可是,我終究沒有與他說。

    我知道,自己和他在不知不覺中,都慢慢變了.

    我知道,自己和他在不知不覺中,都慢慢變了。

    我們不再無話不談,不再在一個鋪上睡覺,也不在手牽著手回家。

    我有了許多不能告訴他的小秘密,比如每個月會有那麼幾天特別的日子,我肚子很痛還很可憐地不能吃冰。

    我想他一定也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因為那樣懶惰的易笙居然也會自己洗床單和內褲,甚至在我問起他的時候,會紅著臉凶我說:「多管閒事!」

    我被他罵得莫名其妙,只好摸著鼻子不去管所謂的閒事,心想反正他再怎麼勤快,也不會過來幫我洗碗。

    現實殘酷得讓我很鬱悶,就如同我們越來越遠的距離。

    那是一種不管你怎麼努力地握著手中的風箏線,甚至竭盡全力地跟著跑,也無法拴住已習慣了在天空翱翔的鷹的感覺。

    萬分失落。

    很多年後,我愛上了一首歌,叫做《不想長大》。

    我總是在回憶易笙的日子裡,輕輕哼著那首似乎不見悲傷,還頗具氣勢的歌——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長大,長大後世界就沒有花;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長大,我寧願永遠都笨又傻;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長大,長大後我就會失去他;

    我深愛的他,深愛我的他,已經變的不像他。

    怎麼會愛上別個他?

    為什麼水晶球裡面看不出他在變?為什麼結局沒歡笑而是淚流滿面?

    我願意在他回來前繼續安靜沉睡,但他已去到別座城堡吻另一雙嘴;

    為什麼對流星許願卻從來沒實現?為什麼英勇的騎士會比龍還危險?

    我當然知道這世界不會完美無暇,我只求愛情能夠不要那麼樣複雜!

    讓我們回去從前好不好?天真愚蠢快樂美好。」

    無論是天真愚蠢還是快樂美好,在我和易笙共同度過的少年時期裡,早已把箇中滋味嘗了個遍。

    儘管那個時候,SHE還不知道在哪個角落;儘管那個時候,我們誰也無法用一首歌將生活吟唱。

    最初的裂痕發生在我和易笙剛上初三的那年。

    逐漸融入普通學生生活的易笙,再不是老師們眼裡的釘子戶。他的成績雖談不上有多優秀,至少也能在中游徘徊。他也不再打架滋事,加入校籃球隊後,他有足夠的運動量發洩負面情緒,根本提不起精神再折騰那些有的沒的。

    我不是不歡喜的,只是稍稍有些失落。我依然風雨無阻地在教室溫書複習,幫他整理課堂筆記,甚至幫他做他不喜歡的美術作業,等他結束籃球隊的活動再一起回家。但是他卻常常會在活動結束後,和隊友一起出去打P買零食,甚至直在回到家後,才想起將我落在了學校。

    待他匆匆忙忙地趕回教室,天早已黑了大半,而我還坐在那裡等他。

    完成所有的作業後,我總是靜靜地坐在教室門口的階梯上,一語不發地望著夕陽浸染的天空。

    看到他急匆匆地跑來的時候,我並沒有委屈地抱怨些什麼,只是忍不住怔怔地望著他,像看著一個特熟悉又特陌生的人。

    我們認識十一年,他從未丟下過我。然而現在,這卻快成為一種慣例,一次兩次,反反覆覆。

    我不知道他是被我看得惱羞成怒了,還是其他什麼原因。總之,易笙從不會安慰等得心驚肉跳無比擔心他出事的我。他總是一臉不悅地衝我發火:「你傻啊?都這麼晚了都不知道回家?你多大的人了,難道還不認識回家的路麼?」

    我不曾替自己辯解,只是默默起身跟著他,書包很重,壓得心都沉甸甸。

    我低頭看著彼此被夕陽拉長的影子,靠的很近、很近。

    可是,我發現自己竟丟了回頭看一看它們是否像過去那樣融合在一起的勇氣。

    我開始在記事本上畫正字,他每丟下我一次,我就加上一筆,如此反覆到第五個正字寫完。我便不再等他。

    放學後,我還是會習慣性地多留一會兒,可是在夕陽西下前,我一定會離開。

    我會不緊不慢地踱步穿出校門必經的籃球場時,不經意地看一看總很嘈雜的場內。有時會看到正打得很盡興的他,有時連他的影子都瞄不見。然而不管如何,我都不會再望第二眼。

    心臟似乎已經逐漸習慣被書包壓迫,常常都是沉甸甸的。

    天空好像拉不開幕布的舞台,怎麼看都顯得陰鬱。

    如此,竟也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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