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離開的999天 第一章 守候一個奇跡的時間
    塔斯馬尼亞是座奇跡之島,它躺在南極身邊,卻長著遠古時期赤道附近的植物。

    因此,很多學者認為它曾屬於赤道版圖。

    我認同這個理論,並毫無理智地認為自己和它很像,彷彿只有這樣才能讓我更理智氣壯地生活在大洋彼岸——逃避並非懦弱,有時只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

    我們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種東西叫做時間,它的威力無比巨大,即便面對逃避,也能產生驚人的效果。而我一直飄洋渡海昂首期待著的,就是這樣的作用。

    ——by郝仁日記

    塔斯馬尼亞的天空很純海也很藍,是那種很淺很清的顏色,浪花和雲朵都白得毫無瑕疵,可看上去卻比我畫得還假,就好像凸起貼紙,無法與那清澈相融合。

    我拖著行李箱步出機場,一眼就望見了那天,和記憶中的分毫不差,包括不遠處那位宛如一粒圓土豆的男人——我的導遊Wang。

    我上前用力地擁抱了一下試圖擺酷的他,然後在Wang熱情洋溢的問候聲中,濕了眼眶。

    我聽見自己清脆的聲音落在耳邊,帶著些笑意,又有點兒懷念。

    我聽見我說:「我回來了。」

    那一瞬間,我才知道自己竟是如此懷念。

    這些年,我幾乎走遍了世界每一個角落。我到過浪漫的巴黎,走過美麗的愛情海,穿過擁擠的東京都,在倫敦教堂邊看霧又看雨,還在慕尼黑喝了各種各樣的啤酒,甚至千里迢迢跑到加拿大滑雪。

    我笑過,摔過,恣意的,縱情的,做了很多曾經想都不敢想的事,親眼見證了那些美得近乎神話的地方。沉澱了千年的文化,抖散著醉人的誘惑。

    可是,我卻還是如此地想念這個南極邊上的小島——塔斯馬尼亞。

    我想念它的天空它的海,它的寧靜它的人,但我想自己最想念的,還是和那個人一起留下的足跡。

    我最終沒能騙過自己,時間也沒能戰勝記憶。

    我的逃避徹底失敗了,然而我似乎不那麼沮喪。

    我看到Wang的眼睛裡倒映著我的臉,正載著淡淡的笑。

    我自戀的覺得,那笑容很美。

    因為,它很純粹。

    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

    我坐著Wang的旅行巴士,重複著當年的線路:酒杯灣,亞瑟港、皇家植物園、裡奇蒙德、啤酒廠、葡萄酒莊、生蠔養殖廠、以及可以遠眺南極大陸的威靈頓山。

    我還是住在那棟雪白的小洋樓裡,每晚都會故作姿態地舉著杯紅酒,看著被夜色覆蓋的濃郁色澤,順著搖動的手腕,慢慢漾出圈圈漣漪。

    我總是屈膝臥在躺椅上,凝望著漫天的星辰,聽海浪混著夜風,低沉地吟唱遠古的詩歌,一曲又一曲。

    在無需奔波於景點的日子裡,Wang常常來看我,陪我釣魚,陪我看海,陪我幼稚地在沙灘上踩一個又一個腳印,畫很多很醜很傻得圖,甚至陪我無聊地欣賞無數黑天鵝振翅卻不飛的慵懶。每日,每日。

    我笑著問他:「Wang,你是不是愛上我了?」

    他捧著胸,從一粒圓土豆躬成一粒滾圓的土豆,百般感慨:「郝郝啊,你終於發現了我的心!我還以為終其一生,你都要把我當成默默無聞的小土豆~」

    聞言,我差點兒跌倒在地,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在他面前居然如此透明,連背後偷取的綽號都被他知道了……

    Wang卻絲毫不以為意地繼續耍寶:「我和真主發誓,只要郝郝你不嫌我年老色衰,一禮拜上不了兩回床,我定和你一生一世,做對連柏拉圖他老人家都嫉恨的地下情人……」

    他贏了!我噴血倒地,閉著眼睛努力裝死,不想妄自揣測他那身被我那口紅酒噴得盡毀的行頭價值幾何。為表真實,我還有模有樣地抽搐幾下,才攤平了四肢,一動不動。

    不管Wang如何咒罵噴笑,我都堅定地躺著不起。

    倘若斯皮爾伯葛此時路過,相信也會為我的演技驚艷一把!

    我無限驕傲。

    那天傍晚,雪白的沙灘刻下了我的四肢大張的偉岸身形,任憑洶湧的海浪連續沖了好幾回,都沒能徹底填平我的躺痕。

    我戀戀不捨地一再回頭,雙目含淚,內心悲憤:這浪頭軟的!爺爺的,果然還是……該減肥了TOT!

    晚上,Wang陪我喝了整整兩瓶當地產的上好紅酒,用他釣的那條比人還重的吞拿魚,親自做了一桌燒煎燉煮的吞拿全席。

    夜景無限美,Wang就在這樣的良辰美景下,問出了那句他憋了好些時日的話:「郝郝,我家易笙兄弟呢?」

    我一怔,待反應過來時,已流了一臉的淚。

    Wang驚慌失措地又是道歉又遞紙巾,模樣很是有趣。

    可是,我卻笑不出來。

    他那聲似近又遠的歎息,久得就像那綿長起伏的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我認識了又髒又土,眼睛很亮的易笙。那時候,我們都還很小,幼稚可笑,又天真可愛。

    我遙望著海的那一邊,恍恍惚惚中,彷彿聽見了自己的聲音,正反反覆覆地說著:「Wang,知道麼?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離開,已有999天,兩年又269日。

    如此漫長的時間裡,他一次都沒有找過我。

    我用類似永恆的美麗數字苦苦守候著的奇跡,在青春的末梢化為了泡影。

    999日,我終究沒有等到他。

    兩天後,我登上飛機,返回中國。

    我霸佔了經濟艙一向緊張的盥洗室足有二十分鐘之久,這才滿意地在鏡中看到了精神抖擻的自己,雖然距離精明幹練尚有差距,但要說秀氣可愛,勉強還能夠得上邊。

    最重要的是我的臉上沒有一點兒憔悴的痕跡。那雙標準得很有熊貓形象的眼袋,被手中的名牌遮瑕膏蓋得嚴嚴實實。

    面對鏡中的自己,我笑得很是得意。

    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

    我想,一切都會好的。

    然而我卻不小心忘了,老天是個惡劣的虐待狂。天降大任於斯人之前,總是喜歡磨折再磨折。

    我剛回到久別的小窩,就在自家門口遇到了易笙。這本無可非議,我們是在樓梯兩邊的友好鄰居。可低頭看了看表,現在已是凌晨三點。

    我挑眉看著對門的他,西裝筆挺,一貫的斯文形象,右手還挽著位美麗的女士。那美女有著我所沒有的精明幹練,還有讓我羨慕不已的D罩杯。當然,她還纖腰長腿,皮膚白皙,眼睛圓又大,顯然是極品中的極品。

    看來我在外奔波的日子,易笙也沒有自我放鬆,不斷提升女伴水準,致力於創造新高永不懈怠。

    對此,我很是佩服,佩服得無言以對,便只能這樣無聲地看著他們。

    他們也看著我,不知道是因為我的模樣分外狼狽,還是因為我本身就長得頗很有參觀價值。

    空氣,有一瞬間的凝滯。

    我正腰酸背痛,全身上下都因為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而頗感不順,卻還是本著不服輸的可貴精神回看他們,直看得兩眼發酸。

    那美女示威般地摟上了易笙的手臂,身體柔軟,分外妖嬈。她的眼神很特別,說不出是什麼味道,看得我有些害怕。我雖然有了很多看似可貴的才能,但好像還是缺了點兒看人的眼力。我連自己的青梅竹馬應該知己知彼的傢伙都搞不懂,對完全不瞭解的陌生人自然只能投降。

    不過,美女很挺厚道,主動打破了這份壓力沉重的氣氛:「阿笙?」

    我看著易笙猛然一抽的嘴角,差點兒噴笑出聲,好容易才壓下滿腹笑意,挑釁地看著他,好似在問:為毛?為毛你帶回家的美眉,居然連你最大的忌諱都不知道?

    易笙沒有搭理我,許是美女總有很多特權,他竟完全沒有發作,很是淡定地為我們介紹:「郝郝,這位就是滕老的孫女兒。滕小姐,這是我的鄰居,郝仁。」

    遠近親疏,倒是清明得很。

    那位「疼」小姐眼神一黯,出口的話也多了幾分尖銳:「郝仁?郝小姐的名字頗有趣味,倒是好記的很。」

    我點點頭,憨笑:「滕小姐說得是。畢竟人如其名,我確實佔了許多便宜。」

    滕美人臉色一僵,我卻不再理會她,逕自打開行李,挖出一大包花花綠綠諸多品牌並具備各種功效的情趣安全套,萬分熱情地塞到易笙手裡:「春宵苦短,多有不便,我就不叨擾了。一點薄禮不成敬意,請兩位好生享用。」

    復又像想起什麼一般,我仰起臉燦然一笑,對他們做了個握拳努力的姿勢,鬼哭狼嚎頗具中氣地喊道:「易笙哥,Fighting!Fighting!Fighting!」

    語罷,我逃命似的鑽進了自己屋。

    屋外一片寂靜,許久,才聽到「砰」得一聲巨響。

    我貼著門背,想像著易笙發青的臉,恣意地大笑起來。笑著、笑著,竟笑出了一腔熱淚,很是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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