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兒流浪記 正文 第四節
    來福第三次回到了故地,他不知道這是起點還是終點。田野裡的廟宇已打好了地基,重建的小鎮似乎也有了笑聲。不過這一切對他並沒有實際意義。沒有人在意他和鬈毛,在人們眼中他們甚至還不如街上竄過的兩隻鼴鼠。接二連三的重返讓來福感到很荒誕。在荒誕中他也感到了一些焦慮。他不想一輩子被困死在這週而復始的怪圈中。他不知道如何才能結束這種地理上的循環。他不想再回來了,他對這個地方既迷戀又陌生,既親切又傷心。他對鬈毛說,把你的褲衩拉拉好,千萬別讓人看見你的尾巴。

    他說這句話是不想招惹麻煩,因為大地震雖然已過去了好幾年,但是它給人們遺留下來的創痛並未隨風而逝。自從他收養了鬈毛之後,他就清楚這個長尾巴的女嬰在當地人心中是災禍的化身。雖然她的相貌未必婦孺皆知,但只要她一不小心使尾巴露了餡,驅逐辱罵乃至毆打便會緊跟而來。那些人的嘴臉與凶神惡煞沒有區別,先是驚愕,隨即就是揉皺了的棉布一般的憎惡表情,似乎面前並不是行乞的小叫花子,而是威脅自己性命的鬼魂。這個時候,來福唯一的對策就是抓住鬈毛的手逃之夭夭。而事實上,能夠順利離去已是好運。有時還會引來追兵,或者頭上掠過一塊石頭。最可怕的一次,是被一個眼珠突出的老頭趕上了,差點把舉到頭頂的鬈毛摔死,如果不是來福及時擊中他的膝蓋讓他跌倒的話。

    這樣的危機發生多了,來福慢慢悟出了一個現實,他和鬈毛已經很難在當地以乞討謀生了。所以,來福把生活的來源轉移到偷盜上來,鬈毛也逐漸成了來福的幫手。她的悟性很好,出手如夢,讓來福都自愧弗如。或許應該這樣說,他們已不再是單純的小要飯花子,而是以行乞作掩護的兩個小賊。

    鬈毛跟在來福身後,把褲衩往腰上提了提。他們離開鎮中心,沿著河往遠處走。前兩次他們走的都是大路,現在來福決定跟著河水走,河水流到哪兒,他們就走到哪兒,總之大路是走不到終點的,它只能把你像郵包一樣地寄回來。

    傍晚時分,他們已行進了大約二十里路,來到了徹頭徹尾的曠野。他們累了,準備找個陰涼的地方休息。河邊樹很多,這是典型的鄉村的黃昏。半明半暗的地平線,稀疏的農舍和此起彼伏的蟬聲與蛙鳴。河水尚算清澈,不遠處有橋,下面有可供站立的石板。兩個小孩朝那兒奔過去了,站在石板上踢水。玩了片刻,就小心翼翼地下了河。站在水淺的地方他們用手拍打著水面,他們好久沒有洗澡了,身上有難以想像的臭味。靜靜流淌的河水把他們皮膚上的污垢帶走了,他們待了很長時間才上岸,把濕漉漉的衣服掛在灌木上。

    鬈毛說,哥哥,你朝那看。她一直這樣稱呼來福。來福把頭一回,他看見一個巨大的墳非常醒目地聳立在田野之中,附近繁茂的樹遮住了視野使他們方才沒有發現它,來福說,這是第六個了。鬈毛說,第七個,你忘了把碉堡邊上的那個算上。

    來福說,七個了嗎?他光著屁股在田埂上坐下,扳起了指頭。你說得不錯,它是第七個。

    鬈毛的屁股也是裸著的,她的尾巴隨著她的奔跑而微微顫動,她回頭問,數清楚了吧,是不是七個?

    來福說,你瞎轉什麼呢?

    鬈毛在田間一跳一跳,大聲對來福說,哥哥,你說還會有幾座墳山?

    來福撿到一塊薄薄的瓦片,在河面上打出了幾個水漂,他不知道島上會有多少這樣的大墳。他只知道,它們都是那場地震的產物。在環島流浪的途中,它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次,連同眼下的這一個,來福已經有些麻木了。

    鬈毛從來福的眼睛裡消失了一會兒,她再次出現的時候,身邊多出一個與她一樣光著身體的女孩。那女孩與鬈毛一般高,膚色同樣曬得黝黑,看似一條滑溜溜的泥鰍。她好像剛從河裡上來,肩上斜背著竹編的魚簍。她的頭髮緊貼著頭皮,左頰上有塊暗紅色的胎記,佔了小半邊臉。她拉著鬈毛的手,走到來福跟前,說,我叫醬油斑,我是漁夫的女兒。

    來福慌忙用手護住襠部,他從未在陌生女孩面前*過,他尷尬地笑了笑,說,我叫來福。

    他把光屁股留給醬油斑,跑去把濕衣服穿上,順手將鬈毛的褲衩從灌木上取下來,揉成團,朝鬈毛扔過去。

    但是,一陣奇異的風不疾不徐地吹了過來,將翻騰的褲衩變成了大蛾子,朝河中央飛去。

    醬油斑一個猛子扎進了河裡,她把頭冒出水面,大蛾子正在下降,她一伸手,把它接住了。

    鬈毛看見那隻大蛾子又朝岸上飛過來,她向上蹦了一下,做了個仙人摘桃的姿勢,手到擒來。

    這一組動作看得來福有點愣神,他是個旱鴨子,醬油斑的水性讓他目瞪口呆,到底是漁夫的女兒,他想。那麼漁夫又在哪兒呢?來福的目光在周圍掃視著,他沒有發現別的人。

    你爹呢?來福問河裡的醬油斑。

    他在前面呢,跟我來吧。醬油斑說。

    來福走到鬈毛身邊,她正在把腿往褲衩裡套,來福說,把你的尾巴藏藏好。

    醬油斑還在河裡,她已經游出去一大段距離,來福和鬈毛一路小跑才趕上了她。這時候,一隻小木船在黃昏的河流彎道中露出了它的輪廓,野草和蘆葦讓它處在不易發現的背景裡,如果不留神,就不會被發現。或者至少,它還可以在那兒隱匿五分鐘,直到有人近在咫尺地站在它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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