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長夜 正文 第十章
    「溫切爾,你就像一棵該死的木餾油灌木:它的油淌到哪兒,哪兒就沒有活路。」布魯·格林費斯正在一家阿比利旅館的房間裡穿上夾克。

    那是一九六七年的紀念日,距溫切爾獲得兩對的所有權尚有二十年多一點的時間。他揮了揮環繞四周的香煙和雪茄燃出來的煙霧,想要找出一塊乾淨的方寸之地以供呼吸,但還是失敗了。房間裡的空氣幾乎和布魯英語中blue有藍色、憂鬱、曖昧的涵義。的名字與思想一樣曖昧不清。

    溫切爾拉了拉一根背帶,抬起頭來:「你輸了多少,布魯?」

    男子搖了搖頭,走出門去。溫切爾在電梯附近趕上了他。他們站在破舊不堪的佩斯利渦旋紋花呢地毯上,這地毯一度是紅色的,但現在已經被磨鈍了,呈現出一種污損的灰粉紅色,地毯上滿是污漬,還遍佈著污跡——那些經過這裡、想在去別的城鎮前,或去幹更壞的壞事前留下大名之人的未遂之跡。

    在布魯的右肩上方,得克薩斯的朝陽剛剛升起了一個時辰,火災逃生窗口離大堂地面有十米,陽光正斜斜地從窗口照射進來。灰粒的微塵在陽光裡載沉載浮,在電梯對面的一個房間裡,一個男人正和一個女人吵鬧不休。

    溫切爾朝門那邊瞥了一眼,以為會有被驚擾了夜夢的人倦容滿面、踉踉蹌蹌地提著一個手提箱跑出來,但爭吵漸漸平息了下去,他可以聽到有人壓低了聲音,正激烈而緊張地談論著應由誰來付房費。

    他從門口轉過身來,再次問道:「你輸了多少,布魯?分文不剩了嗎?」

    布魯點點頭,按下了電梯的「向下」按鈕。「玩兒了那最後一把後,輸得連搭公車的錢都沒了。」他需要沐浴一下,需要刮一刮臉,需要錢。他還需要阿布奎基美國新墨西哥州的最大城市。和他的妻子。

    溫切爾遵循著最好的行家所遵守的習俗,從自己的左褲袋裡掏出一個票夾。在牌局中不能有慈悲心腸,完事後可以以路費的形式表現出一些憐憫。「兩百塊能讓你對付過去,讓你回家嗎?」

    「你真是太好了,溫切爾。你知道這可幫了我大忙。」

    「我知道,布魯。很願意幫你忙。」溫切爾從自己的票夾裡抽出兩張一百美金的鈔票,蹺起拇指指向他們先前出來的旅館房間,說道:「有一次羅斯科·麥克曼因在福特沃斯也為我做了同樣的事,當時情況真的很糟,我也腦袋發昏。有時候牌運會一直走下坡路,發到的牌沒什麼好貨色,而補牌更是一塌糊塗,而你則一路跟進,開始追牌,自己明知道是浪費時間還是執迷不悟。這種事在每個人身上都會發生,不管你玩牌玩得有多好或多有心眼。就像他們說的,MalaSuerte西班牙語,意為壞運氣……」

    「這詞什麼意思?」

    「霉運。」

    他把錢遞給布魯時電梯正好來了。「多保重,布魯。也許我們還會在別的什麼地方相遇的。你有沒有去過瑞多蘇參加勞動節比賽?那兒有大把的錢和大批傻帽。在那兒不按常理出牌的比按常理出牌的要多。是個讓你翻本的機會。」

    「我不知道,溫切爾。」布魯斜倚著電梯門,撐著門不讓它關上。「我很理解這牌戲中的技術活,但我不確定我是不是有這種性情,指的是這份心。有些狗不會打獵,不是嗎?也許我就是其中之一。有什麼建議嗎?」

    「誰知道呢?」溫切爾答道,手插在口袋裡,靴子裡的一隻腳趾在地毯上碾來轉去,他低頭看著腳,說道:「我想一個男人必須得自己想出這問題的答案;沒人能給出答案。我唯一的建議就是我所遵循的一條規則:如果你資金緊缺了,就離我們昨晚玩的那種無限制牌戲遠一點兒。那太容易讓人翻不了身了。我想這事兒你可能已經體會到了。」

    「我想知道一件事,溫切爾。玩最後一把時,我認為你手裡有一副葫蘆,當時你手裡真的有,還是只是在虛張聲勢?」

    「我是有一副葫蘆,布魯,是在補一張牌時補上來的。」溫切爾說了謊,不想讓他感覺更糟。「從頭到尾我的牌就比你的好,我猜你手裡最多有三張同號牌。你沒叫高我的賭注是對的。不然我會叫牌並再叫高你的賭注,我會叫到最高的。」

    布魯踏進了電梯,挺直了肩,整了整自己那件破損的棕色外套上的寬翻領,開口說道:「不管怎樣,我也確實沒什麼錢來叫高賭注了。你這該死的傢伙真是個撲克手,還讓人很難去怨恨你。就我所能看出來的,你打撲克時是誠實而全心投入的。我尊重這種玩法。」

    電梯的門慢慢關閉了,布魯的身影慢慢變窄,窄到只剩下中間那麼一片,終於消失不見。那是溫切爾最後一次見到他。後來,有人說布魯放棄了撲克,成了一個房地產經紀人。一年之後,在阿馬裡洛,羅斯科會交給溫切爾十張二十美金的鈔票。

    「布魯給我的。我在阿布奎基撞見了他。他看起來相當不錯,並且說他欠你東西。他說當我們碰面時就把這錢交給你並向你問好,他還讓我告訴你,他希望你一切都好。」

    在布魯坐電梯下到阿比利的大街上之後,溫切爾回到了那個他呆了最後那八小時的房間裡。羅斯科正像往常一樣休息著,隨手倒空了煙灰缸,他那時剛剛五十出頭,腰圍幾乎是自己身高的三分之二、年齡的十分之九。約翰尼德·安傑洛正一邊啜飲著一杯威士忌,一邊聽著無線電裡的新聞。

    路德·吉本斯從浴室裡走了出來,說道:「你怎麼想呢,溫切爾?我們結束了還是怎麼的?只有我們四個人離開了,而我們都是堅如磐石的好手。」

    「我想是的,路德。給我兌現金吧。我想我會乘船到大斯普林美國得克薩斯州西部城市。去。鎮北的牧場主那兒有個星期二之夜的牌局,六點開始。正好有時間乘機睡一會兒,把自己弄乾淨,放鬆一下,好再玩幾手。」

    「嗨,溫切爾……」約翰尼德咧開嘴向他一笑:「我猜你一夜間搞到了大約一萬四或一萬五左右,大多數都是從那些個兩小時前被我們嚇跑的汽車商那兒弄來的。想在印地500在一九一一年開始的這項比賽,讓眾多的車手在橢圓型的賽道之上行駛八百公里之後決勝負。上押一些嗎?我給你下三比一的注,賭AJ佛依特和他的喜來登—湯普森專用車贏。離比賽只有四小時了。」

    「不用了,我想就這麼著吧,約翰尼。不管怎樣,多謝了。」

    路德朝溫切爾微微一笑,說道:「除了撲克之外,你從來不在運動類遊戲或其他東西上面下注,對不對溫切爾?我已經注意到了這一點。」

    溫切爾微笑著說:「確實如此,路德。我只是在遵從我老爹數年前設定的許多規則之一罷了。」

    「你父親是做什麼的?」

    「邊境巡邏人,但他喜歡打牌。」小巧的柯特式銀行家專用槍在溫切爾的靴子裡有點兒移位,他悄悄探到桌底,假裝是去拉直褲角的反折部分,偷偷地調節了一下槍的位置。

    「他還在嗎?」

    溫切爾搖了搖頭,一邊把自己的錢井然有序地放到不同的外套口袋裡。「我很難過,他已經不在了。在一九四○年的時候,一個堪地裡蠟走私者在穿過裡奧格蘭德時,把一把刀插進了他胸口。他已經掏出了左輪手槍,但第一槍打偏了,也沒時間開第二槍了。五秒鐘之後一個得州騎警就把那走私犯給轟飛了。」

    「你母親呢,還在世嗎?」

    「在的。她靠她家族在敖德薩附近的牧場生活。她是在我老爹被殺後遷到那兒去的,最後和那兒的一把手結婚了。他們看起來相處得相當不錯。我有時會到那兒停留一下,經過的時候也會問聲好。嗯,我準備去預熱一下我的車軸了。有人需要搭順風車到大斯普林嗎?」

    「我不去,」路德說道:「我要去達拉斯,要去那兒打一會兒高爾夫,再休息個一兩周,看看我老婆是否還愛著我。」

    羅斯科咧咧嘴笑了:「我想我會去母兔院轉一轉,去看看那兒的姑娘們,看看那兒是否還有人愛著我。」

    「我聽說過那個地方,」路德說:「是什麼樣的?」

    「你在那兒就做四件事:起床、上床、下床、出門。那兒可不會給你提供真正的幸福所需要的溫柔和關懷,不像我擁有許多的溫柔和關懷。」羅斯科拍拍自己的肚子。「從另一方面來講,我們滿得克薩斯跑來跑去地打撲克,這根本不允許我們有那麼多時間來創造持久的關係,所以母兔院簡簡單單的也不錯。」

    溫切爾聳了聳肩,把頭縮進了夾克裡:「那麼,回頭見吧。」

    「溫切爾……」羅斯科開口說話了,微微皺著眉頭:「到那兒可要小心些。在某些場所警察對撲克鎮壓得可厲害呢,敲詐勒索也是常有的事。上個月在拉伯克,有幾個人在吉米·雷馬斯特的撞球場後面打牌打得廢寢忘食,結果兩個帶著霰彈槍的孩子把那兒攪得一團糟。我們現在都有點兒精神緊張了。」

    「多謝。我聽說過拉伯克那事。很明顯,在敲詐發生前一小時,其中一個牌手一直在街對過的咖啡館裡誇誇其談,還炫耀著大把鈔票。真蠢。」

    溫切爾鑽進了自己停在旅館停車場的一九四○年產的凱迪拉克,在裡面坐了十分鐘,記下剛剛那場牌的筆記。他已經知道了羅斯科和路德的打牌風格及出牌趨勢,他各用了一張紙來記錄他們倆的事,約翰尼德是打西岸來的,在南方的牌圈裡是新面孔,所以溫切爾在筆記本上特意為專業牌手留空的地方對他做了一些額外的註解。

    儘管約翰尼德打牌花樣百出,他卻很擅長混淆別人的判斷力。當他拿了一手好牌的時候,他會把目光略微偏離牌局,做出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這一花招極其平常,但在牌技差勁或水平中等的人眼裡,它的效果往往就放大了。一個專業牌手偶爾恰如其分地耍上那麼幾次伎倆,其他人就會被捉弄得團團轉,覺得這個牌手拿了一手臭牌。溫切爾在一頁紙的頂部寫下「約翰尼德·安傑洛」,開始做筆記:

    1967年5月30日,身高一米七七,黑髮,向後梳,黑皮膚,衣著好。不太擅長得州撲克=高估了他手裡的牌,其實他的牌很差,同時也低估了其他人痛打落水狗的情況。擅長在拿到好牌時混淆他人視聽:眼光略向右偏,漠不關心,掩飾得很好=示弱意味著強大。就像運動類賭博一樣。閒散一些,全面一些。

    溫切爾把筆記本往後翻了好幾頁,草草寫下關於那三個從丹佛來的汽車商人的描述。他們輸得很慘,每人大約輸了七八千。他可能永遠都不會再遇上他們了,但人永遠也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麼。像他們那樣的傢伙急吼吼地跑來,輸得慘不忍睹,然後又跑回來輸上更多的錢。他給他們寫下了一些籠統的註釋,就此擱筆:

    鄉村俱樂部牌手。通常:酗酒,注意力游移,對牌的悟性不高。酒喝得越多,人就越散漫。得州撲克,雖然是他們叫的,他們仍然覺得這種牌戲很神秘。很明顯,他們想裝作自己玩得州撲克很在行。虛張聲勢表現得顯而易見,習慣在短時間牌局中下一大注。哈蒙(姓)可能會試圖偷看丟牌;當他被抓住一次並被警告之後就收手了。其他兩人輸牌時的牌風不錯,但哈蒙並不是這樣,他總是抱怨著說自己如何拿不到好牌,有兩次差點把路德給惹惱了。其他兩人中有一個(叫沃克?)喜歡「讓每個人都誠實地打牌」=即使拿了一把一般的牌或臭牌也會叫牌=很難用虛張聲勢這招來糊弄他。

    隨後,溫切爾會把他的筆記抄到兩組3×5的卡片上,他把這些卡片放在文檔盒裡。一組卡片是根據姓的字母順序來排列的,另一組列出了重要的牌局,是以日期來排列的。如果他提前知道哪些牌手會來參加,他就會仔細地翻看筆記,就像所有的優秀的記者一樣,他在短期內把每個牌手的信息都暗記於心——他是誰、是幹什麼的、是怎麼打牌的、是什麼時候打牌的、為什麼來打牌。

    溫切爾開動了凱迪拉克,駛出了旅館停車場,額外給了侍者十美金的小費,其實前晚他已經給了他十美金。他喜歡當自己不在的時候,有人好好照料著凱迪拉克。

    在街道另一頭,有兩個男人坐在一輛舊雪佛蘭裡,注視著他駕著凱迪拉克駛出停車場、開到街上。溫切爾記住了那輛車的車牌,從右靴裡抽出銀行家專用手槍,把槍放在自己的膝頭。但一直到他向右轉、把凱迪拉克調頭向大斯普林開去時,那輛雪佛蘭依然停著沒動。謹慎總是好的。就像羅斯科所言,情形越來越艱難了。

    然而——他的一根手指輕輕刮過上唇的一條淡淡疤痕——情形總是艱難的,並且不可能比一九四一年的聖塔·海倫娜一戰更難對付了,那是個星期六的夜晚,當時他忽略了費恩教他的一條基本的生存法則。

    在一九四○年費恩在聖安吉洛被槍殺之後,溫切爾對成為一個邊境巡邏人考慮得更多了。他剛滿十七歲,正是自作主張的時候。他對大學不感興趣,也沒錢去上大學,而他母親也差不多無可奈何地屈服了。

    或者,也許能成為一名牛仔。他是個不錯的騎手,並且已經有了一些其他的陸上技巧,剩下的東西可以到他能找到工作的地方去學。雖然薪水很低,也沒什麼前途。除此之外,去礦上是另一種可能性,但他已經聽說礦井不久就要關閉了,而且礦工們似乎總是咳個不停。看起來你一會兒被推向這條道,一會兒又被擠向另一條道,時斜時偏地走上了生活之路,與其說你是在選擇自己的道路,不如說是各種可能性把你引上了那條路。

    他咧開嘴朝自己笑了笑。如果機運主宰一切,不如就做個好僕人。打撲克,真見鬼。別再扮演那娘娘腔的紙牌術士的角色了,開始正正經經地玩這個遊戲吧。至少試一試。

    他開始在禮拜六的晚上在桑德比特商店轉悠,觀戰並研究那裡的牌局,那是礦工們賭博的地方。他沒學到多少東西。他們粗枝大葉又鬆鬆垮垮,似乎並不在乎是贏是輸,他們大多是玩抽牌和五張牌梭哈。這類牌戲通常都是鄰居們在一塊兒玩,在那些日子裡,一份一角的賭金和兩角的下注上限已經很多了,那時花上兩毛錢就能買一磅咖啡,花上一或一點五美金就能在厄爾巴索租上一個帶沐浴的旅館房間。溫切爾不覺得自己會犯什麼差錯,並且決定用上費恩給他的五美金中的兩塊錢。

    到了下個禮拜六,他候在牌桌前等座位開局,手心不停地冒汗,兩腿顫慄著。在大約十點的時候,桌邊有了個空位。他坐了下來,面前攤著兩美金零錢。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打撲克。

    錢在三十分鐘內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他給嚇著了,從他的表情和牌風中都可以看得出來,他緊張得忘記了大多數的規則,也沒能集中注意力地去打牌。他思索著,想把錢弄回來,又在錯誤的時候虛張聲勢了一番,當其他人在叫牌、提注的時候,他依然攥著一對三,當坐在他邊上的男人亮出一手可能是同花順的牌時,他抽了一副最大為五的順子。牌打得既愚蠢又粗心。他又拿出了一美金,然後在十分鐘內把它輸掉了。費恩正在什麼地方眨巴著眼睛,想著自己教了那麼多原來都是徒勞的。

    「下次再來啊,小子。」當溫切爾抽身離開牌桌的時候,一個礦工這麼說道。

    另一個礦工咧著嘴笑哈哈地說:「謝謝你給我們酒錢,年輕的迪亞先生。非常感謝盛情。」

    他的父親觀看了比賽,跟著他走到了外頭。「你得冷靜下來,溫切爾。那些男孩可能比你想像中要厲害一些。他們終日喝酒,無所事事,但他們中有一些人也打過許多次牌。別理會他們的嘰嘰歪歪,打牌就是這樣的。明天我們去你那塊平坦的岩石那兒再練習一下。就把今晚當作是一次昂貴的教育投資吧。」

    第二個禮拜六情況好轉了一點兒。溫切爾離開牌桌的時候贏了兩角五分,他的父親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在任何時候,只要你能帶著比自己下的注多一點兒的東西離開牌局,那它就是一次不錯的晚間娛樂。」

    接下來的那個禮拜五,溫切爾獨自出發了,開始把自己所知道的關於撲克的每件事都在腦子裡翻來覆去地滾,反反覆覆地實踐,一直到非常熟練,熟練到不管緊張與否自己都能舒緩平穩地打完一場牌。第二天晚上他贏了四角錢。

    事情就一直這麼發展下去了。輸了一美金,贏回來兩美金,扔下五角錢,贏回來六角錢。雖然,在什麼地方——在這兒溫切爾顯示出了核心本質,這本質會帶領他走向他面前的生命之路——他的牌技轉向了一個更高的層次。他不再緊張,開始全神貫注地投入到牌戲中去了。

    他參加週六晚上的牌局,和那些礦工們打牌已經有六個禮拜了,在某個晚上的牌局裡他贏了四美金。第二周他贏了三美金,再接下來一周他揣著七美金離開了牌桌。那個時候,礦工們不再嘲笑他了,而是確保他們的牌局中沒有任何空位。

    他的母親並沒有被山姆的那些話所騙,每到那些禮拜六的夜晚,山姆總是會說:「我想溫切爾和我可以逛逛桑德比特商店,看看那兒有什麼有意思的事兒。」

    她抬頭望著這臉龐消瘦、四肢頎長的男孩,他的棕髮向後梳去,平整光滑,她開口了:「你們這些高高大大的男人總認為自己又聰明又狡黠。我從一開始就知道在桑德比特商店那兒發生了些什麼,知道你和費恩在禮拜六下午都在幹些什麼。店裡的艾琳都和我說了。但你父親向我保證這一切都是沒有害處的。」

    南希嚴肅認真地說道:「你有沒有偶爾想過,這些年來的某些週六晚上他都去哪兒鬼混了?山姆對賭博生活總是抱有這種浪漫的想法。那是蠢貨的職業,溫切爾,我要說的就這麼多,除了我依然認為你應該去克裡爾塞格諾這一點,去那兒在一所師範學校報上名,成為一名教師,以一種穩定的、令人尊敬的方式來謀生。除了剛才這些以外,其他的我全都放棄。你們都是一樣的——你們這些男人——又野又頑固不化、無藥可救,連上帝給你們的常識都沒有。」

    她在圍裙上擦了擦手,向窗外望去:「山姆已經走了有三天了,我開始擔心他了。他說勃奇雅附近有許多詐騙走私活動。他和幾個騎警禮拜一去了那兒。」

    第二天,當一輛邊境巡邏卡車開到他們的住處時,她就知道事情不對了。山姆躺在卡車裡的一張床上,身上蒙著一條毯子。三周後,南希搬回了敖德薩附近的老家,溫切爾成了R9上的一名牛仔,距他成長的地方有十六公里。

    和他一起幹活的牛仔並不喜歡他打撲克的方式。「溫切爾,你沒對我們出老千吧?」

    溫切爾答道:「如果我想對你們出老千的話,那你們永遠都不會知道我在出老千,當然我並沒有這麼做。」

    「好吧,並不是想冒犯你,但和你打牌簡直就像往一個地鼠洞裡灌水。一個禮拜的工錢打三小時牌就沒了,更不用說你從阿克那兒贏了他的小提琴和六次免費課程。對我們來說這些娛樂實在是太奢侈了,所以我們要你離開我們的牌局。」

    晚上,在簡陋的工棚裡,溫切爾練習著出千和洗牌,把費恩教他的那些把戲一個個耍過來,讓自己保持機靈與警覺。有人說禮拜六晚上在聖塔·海倫娜有場嚴肅的比賽。他在特靈圭亞靠北邊的地方工作,要到聖塔·海倫娜去得在馬背上好好折騰一番,兩地相距大約二十四公里。但一個週六下午,他在事畢後還是跨上了馬背,啟程出發。

    在這次跨國旅行中,他越過了卡曼奇泉的東面、涉過了特靈圭亞灣、圍著響尾蛇山的南坡繞行。疾風夾雜著灰塵從西邊刮來,在沙漠上肆虐,當他登上了裡奧格蘭德附近的一座山頭時,他可以看到左下方的騾耳峰上掛著一輪將落未落的夕陽。

    六點剛過他就渡過了河,天黑得很快。讓他那獲過獎的馬載著他穿過裡奧格蘭德似乎並不是個好主意,於是他勒住了馬,付了五分錢給一個墨西哥人,讓他用船送他過河。溫切爾的邊境西班牙語說得相當不錯,他向這墨西哥人詢問聖塔·海倫娜是個什麼樣的小鎮。

    「是個不錯的村莊。」墨西哥人一邊搖船一邊回答,還對一個騎著毛驢涉水過河去北邊的老外喊道:「晚上好,先生。」兩個二十升的莎脫酒罐在驢子的鞍邊晃蕩著。

    「看到那些打那兒分叉的懸崖了嗎?」船夫指著一個地方說道:「那是聖塔·艾麗娜峽谷。美國人會付船錢請人把他們渡過去,但我的船沒那麼好,渡不過峽谷上頭的急流。有時峽谷裡會有又大又急的湍流。如果我有一艘好一點兒的船,我就可以靠把你這樣的美國人渡過峽谷來賺許多錢。」

    溫切爾向下看了看在渡船周圍飛濺的水花,相信了船夫對這船所作的評價。

    一條四十磅重的死鯰魚翻著肚皮漂了過去。船夫說,不管從汞礦那兒沿著特靈圭亞灣被沖刷下來的東西是什麼,那玩意兒弄死了所有在灣口轉悠的魚。

    溫切爾步行來到了鎮上,仔細觀察起這個小鎮來。他已經知道,主要的撲克牌局設在街道左側的一家小酒店裡,人家告訴他,聽著音樂,一路朝目的地走,離女士、小姐們遠點兒。要是朝村裡的女人走錯了一步或發生了諸如此類的事,就意味著有把刀插在你的肚子上。他在街上一路走的時候遇上了幾個女人,他只是側一側斯泰森草帽美國西部牛仔戴的一種闊邊高頂氈帽。說道:「晚上好,」別的什麼也沒做。有時小姐們會同樣對這個瘦骨伶仃的年輕牛仔打招呼,有時她們只是微笑,有時則沒有任何反應。

    當他注視著那些女士、小姐的時候,他的撲克意識有那麼一會兒離他而去。她們可愛、苗條,如鮮花般綻放,並且似乎已經準備好翩翩起舞,或者做任何男人會和女人做的別的事情。他對後者的概念一直是模糊的,但卻有一種大致的感覺。在他聽了工友們在工棚裡的談話之後,近來他一直都思忖著女人,牛仔們談起他們在奧吉戈和聖維森特木屋裡的冒險經歷時,可謂把細節描述得淋漓盡致。

    他帶了十八美元作為賭注,另有五美元是旅費。這些錢比他幾個月前能想像的要多,這要感謝那些在桑德比特商店的礦工,以及那些在R9的好脾氣的牛仔。溫切爾現在打牌時很有信心,形成了一種費恩所稱的「永不把事情搞砸」的風格。他成了注意力高度集中,及打法凌厲大氣、嗜血的牌手。

    獵食者與獵物的眼光是不同的,這眼光指的是對食物鏈層疊規律的大致感覺,溫切爾的眼光已經不再是那些獵物的眼光了。當他對自己充滿信心的時候,也把費恩的警告拋在了腦後,他覺得費恩關於那些打牌時出老千的說法肯定是誇大其詞了。

    在聖塔·海倫娜,事情進展得不妙。把他算在內共有七個人,正打著直接的抽補式撲克。溫切爾覺得自己打得不錯,可卻持續地在大注上輸錢。有兩個人似乎贏去了大部分的錢。其中一個面如土色,臉龐窄小,好像被消毒水洗過一樣坑坑窪窪,手很快。另一個是個大個子,留著鬍子,舉止粗魯,身穿棕色法蘭絨襯衫,頭戴一頂褪色的灰色軟呢帽。這個地方是用煤油燈照亮的,在三米開外的另一個房間裡,一個留聲機裡的人一遍又遍地彈奏著同一首波爾卡舞曲,這聲音把場面渲染得更為迷亂,人的本性傾向、這夜晚,以及那些前行或經過所帶來的痛苦,使人們的醉意越來越濃。

    輸了九美元之後,溫切爾開始懷疑這牌桌上不止有壞運氣,還有別的什麼在暗箱操作。他開始在腦子裡把所有的識別方式都過了一遍,那些費恩灌輸給他、但他已久未想起的花招。

    然後,他看到了。一個人用右手從上方洗牌,一邊洗一邊彎曲另一隻手的手指,手指環籠著那疊牌。但當土色面孔的男人把牌從底部抽出時,他的左手手指有時會下垂,動作幾乎難以察覺。這是一個近乎一流的底部發牌者的手勢。

    溫切爾謹慎地又玩了幾手,繼續觀察著。那個精瘦的男人一直在偷看丟牌,並從中挑選出自己想要的牌,在洗牌之前把選出的牌放在牌疊的底部。底部的牌要麼到了他自己手裡,要麼到了那個留鬍子的男人手裡。在那時,溫切爾已經輸得只剩十美元,已經暴怒不已。也許他們看出來了。

    「好啦,牛仔,今晚你沒能心想事成,是吧?」那個底部洗牌的瘦男人說道。

    「我想會發生這種事是有原因的。」溫切爾答道。

    「那可能是什麼原因呢,牛仔?」土色面孔的男人露出一個得意而下作的微笑。

    牌桌上一片寂靜。四個墨西哥人在打牌,再加三個外國人。墨西哥人互相交流著眼神,開始把籌碼往回撥。

    溫切爾指向發牌者並開始說話,但他沒機會把話說出來,而是無聲地連人帶椅向後翻倒,留鬍子的男人用手背狠狠地揍了他。由於從事牛仔工作,溫切爾結實強壯,肌肉發達,但他還沒擁有一個男人的力量。他掙扎著想站起來,但這個大塊頭的拳打腳踢雨點般地落在了他身上的每一寸地方。

    幾小時後他醒了過來,發現自己躺倒在小酒店後面的塵土裡。村莊已經熄燈了,而他遍體鱗傷;至少有兩根肋骨裂開或折斷了,他很可能還有點腦震盪。他臉上佈滿了乾涸的血跡,嘴唇上有一道很深的傷口。他猜這傷口是那大塊頭右手上戴的土耳其玉戒指造成的。

    日出時,他終於堅持來到了河邊,撐著自己的左半邊身子,依然頭暈目眩。當然,他的口袋已經是空蕩蕩的了,但船夫依然把他渡過了河。「這是個不錯的村莊,先生,但在週六晚上會有些出格。我以前也見過這種情況。你可以下次再付我錢。」

    船夫指了指坐在船首的一個小男孩:「這是我的孫子,名叫帕布羅。他將來會又高又壯,像他父親那樣在這片土地上辛勤工作。」

    在聖塔·海倫娜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十一年,這次是在德裡奧,在一家叫作邊境狗的沙龍裡,他們在半夜裡鎖上大門,從事激烈的運動。羅斯科越過牌桌向溫切爾使了個眼色。牌變得很奇怪,牌局的味道也有點不對。溫切爾對羅斯科拋來的詢問眼光心領神會,他以旁人難以察覺的動作聳了聳肩,表達的意思是:「再等幾手看看情況吧。」

    他已經對坐在和羅斯科隔開一個座位的那個男人觀察了一段時間。每次當他看向那個男人的時候,他的記憶裡就會有某些久遠的呼喚持續地推動著他,提醒著他。在一次中場休息時,這個男人就自己數年前在洛杉磯如何識破了一次老千誇誇其談著。說那傢伙是個真正的公子哥兒,在靴子裡藏著一把掌心雷。當時溫切爾正癱在椅子裡休息,大拇指掛在背帶上,但當他聽到有人提到掌心雷、公子哥兒和一次在洛杉磯的槍擊事件時,他立刻彈了起來,注意力高度集中。費恩就是這麼死的。

    接下去的幾手牌溫切爾都早早認輸了,這讓他有了個仔細研究這說故事人的機會,他當下正在洗牌。他研究著這個人蒼白虛弱的氣色……還有……他的左手手指在洗牌時幾乎不為人覺察的下垂。原來是這麼回事:聖塔·海倫娜。時間和增加的體重掩蓋了這個男人的面目,但現在溫切爾認出了他。甚至那晚他說的那些話也飄了回來:「好啦,牛仔,今晚你沒能心想事成,是吧?」

    羅斯科又一次看過來的時候,溫切爾點了點頭,羅斯科抄起自己的二百八十英鎊,越過坐在自己身邊的人,把它們全都扔到了洗牌者的身上。溫切爾立刻站起身來打掩護,眼睛飛快地掃過其餘的每個打牌者,他知道底部發牌者不可能是孤軍作戰的。有人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把彈簧刀,溫切爾也同時從靴子裡抽出了柯特槍。刀掉落到了地上,拿刀的手被打飛到了天花板上,羅斯科正狂揍著那個老千。

    「夠了,羅斯科。拿上我們的錢離開這個鬼地方吧。」溫切爾咆哮著說道。

    溫切爾猛地把那個七葷八素的底部洗牌者拉上了一張椅子,用柯特槍指著他的鼻子上方,他對這種欺詐感到憤怒,對費恩的死感到雙倍的憤怒,儘管費恩並不是盡善盡美,但他就這麼死在這個坐在他面前、被痛扁得渾身是血的無恥之徒手裡,這實在讓他悲憤難平。「以前在聖塔·海倫娜你捉弄過我一次,當時我還只是個年輕的牛仔,只想公公平平地打牌,你那時卑鄙透了,現在也沒一丁點兒變好。順便告訴你,你在洛杉磯殺死的那個人是我的朋友。」

    溫切爾的目光徐徐掃過其他牌手,然後又向下注視著發牌者,再一次對他說:「將來,你得給我留點神,因為如果再讓我看到你在得克薩斯或其他任何地方打牌的話,我就一槍轟掉你的屁眼。」

    現在過了這麼些年,到了一九六七年的紀念日,他正從阿比利出發,朝西向大斯普林駛去。時年他正四十來歲,一切都挺不錯,在得州的幾家不同的銀行裡有十萬美金的存款,在他的凱迪拉克門上的鑲板裡還藏著一萬美金,更不用提他零散地塞在衣服口袋裡的賭金和昨晚贏來的錢。對於那陣子來說這已經不錯了,撲克牌手趕上了好時光,他們的光輝年代就要來臨了,那時他們會終日奔波,繞著南方的一圈城市——包括俄克拉荷馬、阿肯色、得克薩斯跑來跑去,在那兒尋找牌局——好的牌局、找地方領取不菲的薪水,同時也建立起自己作為一個能幹的撲克牌手的良好聲名。

    在聖塔·海倫娜的那個糟糕的夜晚之後,這種生活就已經開始了。他在R9又住了幾個月,弄了一小把賭注,然後又抽了出來。他行了一百萬里路,也許有幾百萬里也說不定,先是上了長途汽車,然後上了普爾曼火車,當火車提供的服務變得越來越少、越來越艱難的時候,他又坐上了自己的車。

    這些年來你可能在什麼地方見到過溫切爾,可能即使你見到了也沒怎麼注意他。他的外表沒有任何引人注目之處:身量較高且瘦,身著灰色衣服,深棕色的髮梢修剪得整整齊齊,當他看報紙或查看火車時刻表時會戴上眼鏡。既不英俊,也沒別的出眾之處。臉有點太瘦了,在邁步時有點不好意思。可能是個銀行家,你會這麼猜,雖然作為一個銀行家,他的黑靴子顯得有點樸素過時了,除非他是在得克薩斯或類似的地方工作。

    也許之後你瞥進頭等房間的玻璃窗,會注意到他正和六七個男人在裡面打牌。在冗長的火車旅程中消磨時間而已,你會這麼想,你不知道的是,溫切爾從不在撲克桌前僅僅為了消磨時間而打牌。

    如果你盯著那窗戶看上一會兒——時間不能太長,因為有人會注意到窗簾是拉開的,並且會當著你的面把它拉上——你會看見溫切爾的雙手就像魔術師的手那樣活動著。他洗牌洗得很快,發牌手法堅定而敏捷,牌就好像扁平的子彈那樣射了出去,總是穩穩地落在應該拿到牌的那人面前。溫切爾到了三十五歲的時候,就成了牌桌上把牌玩得溜溜轉的風雲人物。

    如果有個牌手說:「我要三張牌,溫切爾。」在八分之一秒的時間裡牌就會出現在桌上,放在他手邊。

    你也許還注意到,他的面部表情總是那麼愉快而超然。他為此已經努力了許久,對著鏡子再三練習,直到他總是知道自己的表情在那些盯著他看的人眼裡是什麼樣的,那些人總是在尋找暗示,而他從來都沒有什麼破綻。

    大路和撲克牌就像一架冷酷無情的機床,這些年來溫切爾一直都開著這架機器,直到所有生澀的粗糙邊角都被磨平成形。最後一年裡,他思忖著去拉斯維加斯。他聽說拉斯維加斯越來越不錯,但那地方到處都是在幾場牌局中拚個你死我活的硬骨頭,並不適合拿著大筆鈔票、總是想賺外快的二流牌手。人們說,如果你想上那兒去的話,你一定得再考慮一番,除非你真的相當不錯並且頗有自知之明。和一些無恥難纏的男孩頭碰頭地打牌意味著,你在數年裡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賭本可能在幾個晚上就煙消雲散,消失在一片香煙的愁雲慘霧中,消失在一陣霉運的氣息中,不管你最好的衣服熨得有多整齊。然而,正如布魯·格林費斯和其他人即將證明的那樣,溫切爾已經達到了拉斯維加斯水準,已經達到了相當高的水準,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小車輕巧穩當地向大斯普林駛去,此時收音機裡正嘈雜地播放著在印第安納波裡舉行的一場比賽。溫切爾調了台,找到了音樂節目,一個不錯的得州男孩正在唱道:

    街道那頭的吉他

    有點兒跑調,

    但可以看到邊境那頭

    從我們房間的窗戶。

    在像今天這樣的日子裡,要是真能這樣就好了,溫切爾深思著,從一扇窗戶裡望出去,在房間裡的另一邊有個女人躺在皺巴巴的床上睡覺。這種情景曾經發生過一回,那時他十八歲,在墨西哥的聖卡洛斯度過了一個週六之夜。清晨他靠在窗台上,往外向得克薩斯的方向望去,望著剛剛醒來的奇索斯山群。

    那女孩名叫莉莉安,是個狂野的小傢伙,既原始淳樸,又老於世故,她是R9所有者的女兒。當她的父母在一個週末去克裡爾塞格諾談生意的時候,她和溫切爾就跨上了兩匹馬向聖卡洛斯騎去。

    他依然記得她的穿著:黑色的裙子,裙邊正好蕩在黑色的皮靴頂部,漿成白色的襯衫,襯衫袖子偏長,樣式也鬆鬆垮垮,一頂斯泰森氈帽壓在她的黑髮上,她的頭髮向後梳,搭在背上,整齊而漂亮。那年她十七歲,騎起馬來就像個卡曼奇人,她愛上了騎馬,而溫切爾最終成了牌手。

    在朝著得州打道回府的那個長長的午後,莉莉安說道:「溫切爾,你應該更經常地放縱自己一下。當你不擺著那張撲克臉而是盡興去玩的時候,你是一個非常懂得玩樂的人。」

    她用靴子踢了踢那匹跑得飛快的小母馬,回頭向他喊道:「來啊,讓我們揚起塵土,衝到河裡去玩個痛快!」

    在莉莉安幾個月後出發去莎拉勞倫斯學院或類似的地方之前,他們兩人經常偷偷地潛入峽谷。當天下雨,雨水滑入岩石的時候,泰納河積滿了水,他們在河裡赤著身互相潑水,然後在粗糙的溪沙上做愛。通過莉莉安裸身時與幹正事時處之泰然的樣子,溫切爾清楚地感覺到,自己並不是第一個在她的旅程中出現、和她一同在河裡漂流的牛仔。在她去上大學之後,他再也沒有看見過她。

    大約上午十點,溫切爾啟動了凱迪拉克,出發去一家在科羅拉多市裡的咖啡館。他點了培根和半熟的雞蛋,環顧著四周,心裡思忖著是否有個什麼溫切爾餐車之類的東西存在,要是有的話應該只有一個座位。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直到那個一九六七年的紀念日那天,露辛達取走了他的點菜單,過了一會兒又從得克薩斯的科羅拉多城裡的一所廚房裡走了出來,她穿著一套粉紅色的制服,手裡托著他要的培根和雞蛋。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