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兩個星期,都沒有戈碧的消息。克勞得爾也沒有再來找我,把我當作完全不存在。關於被害人伊莉莎白·康諾的背景,是我從拉蒙斯那裡打聽來的。
她和她哥哥和男朋友一起住在市中心東北邊聖愛德華區,那裡是勞工階級聚居地。她在聖丹尼斯一家情趣商店工作。
伊莉莎白是在4月1日失蹤的,那天是星期五。根據她哥哥所說,那天她和往常一樣去上班,前一天晚上她有出門。他以為他聽見她在凌晨兩點回來的聲音,但沒有去檢查。這兩個男人一大早便上工去了。一個鄰人說他在下午一點左右看見她。伊莉莎白原本該在下午四點上班,但她卻沒有出現在店裡。她的屍體在九周後被發現在聖米內大教堂後。她年僅23歲。
一天下午,拉蒙斯到我的辦公室,看我是否已把驗屍報告完成了。
「她的頭骨上有多處骨折,」我說:「我花了好多時間才重組起來。」
我把頭骨拿出來。
「她的頭部至少被重擊三次以上。這裡是第一次。」
我指著一處小小的碟狀裂口。在受重擊點周圍,有一連串構成同心圓的裂痕向四周散去,就像射擊的靶紙。
「第一次擊打的力量不足以把她的頭骨擊碎,只造成頭骨表面挫傷。然後,他又繼續打她這裡。」
我指著頭骨上一處裂痕。在這個傷痕周圍,頭骨呈現有向外散佈的星狀裂痕。
「這裡受到的打擊就重多了,造成嚴重的粉碎性骨折。她的頭骨被打破了。」
我花了好幾個小時才把頭骨拼湊起來,膠水的痕跡仍顯明可見。
他很專心地聽我的敘述,目光不斷在我的臉和頭骨間來回移動,好像在轉頻道一樣。
「然後,他又打她這裡。」
我指著從另一處傷口延伸過來的裂紋,一路比過去,直到下一個傷痕。這條裂紋把這兩個傷口連接在一起,就好像州道上的T字交流道。
「再來是這個地方。新裂痕不會跨過舊裂痕,所以這處傷口是最後打的。」
「哦。」
「兇手可能是從背後攻擊的,可能在後方稍偏右的位置。」
「哦。」
他經常是這種反應,不過話不多並不代表他沒有興趣或聽不懂。拉蒙斯從不會聽錯任何事,他根本就不需你解釋兩次。他老是很單調的回應,是希望不打亂你的思想組織。於是,我繼續說下去。
「當頭骨遭到重擊時,它的反應就像汽球一樣。在頭骨破裂的瞬間,受擊點的骨頭會內凹,但是在相對一側的骨頭卻會往外凸。被擊打的人所受到的傷害,不是只有打擊點那裡。」
我抬頭看他有沒有聽懂。他完全明白。
「由於頭骨的結構,那個重擊的力會沿著一條路徑前進,會造成別的地方的骨頭粉碎、挫傷等不同傷害。」
我指向頭骨的前額。
「例如,這裡的重擊會造成眼險部或臉部的損害。」
我點著頭骨的後腦部。
「在這裡重擊,經常造成頭骨基部從左至右的碎裂。」
他點點頭。
「以這個頭骨來看,它傷口的位置都在右頂骨上。在頭骨相反的另一側,有許多條直線裂紋一直向右頂骨的傷處。由此可以看出,被害人是被人從右後方重擊的。」
「連續重擊三次。」他說。
「三次。」我重複。
「這是致命傷嗎?」他其實應該已知道我的答案。
「可能吧。我不敢說。」
「還有其他外傷嗎?」
我搖搖頭。「我認為不是。位置不對。」
我把頭骨在環座上放好。
「死者被切割的部分很整齊,兇手並不是亂砍的,而是順著關節的位置肢解。記得康尼和瓦倫西亞的案子嗎?」
他想了一下。歪著頭,左搖右晃。他甚少出現這樣的動作,看起來就像一隻搖頭擺尾的小狗。
「康尼的案子,大概己發生兩年了。」我繼續說道:「他的屍體被人發現用毯子裡起,捆上包裝用的膠帶。他的兩條腿都被鋸斷,分開包裹起來。」
在這個時候,我突然想起古埃及。在製作木乃伊時,人們會把死者的內臟先取出來,裝在罐子裡另外保存。殺害康尼的兇手有點像埃及人,只有過他另外保存的是兩條腿,而不是內臟。
「啊,我想起來了。」
「康尼的腳從膝蓋以下被鋸斷。瓦倫西亞也是。他的手臂和腿部都被切下幾寸,切口都是在關節上方或下方的位置。」
瓦倫西亞是因為得罪毒販而遇害的。他的屍體在送來這裡時,是裝在曲棍球袋裡。
這兩件案子,兇手都是隨意將死者的手足砍斷的。然而,這次的案子,兇手卻是從關節下手,很整齊把關節切斷。你看。」
我拿出診斷書給他。我使用的正式的驗屍報告,上面畫有人形,詳注了屍體被切割的部位。一條直線畫過喉部,其餘幾條直線則畫過肩部、上臀部和膝關節。
「他切斷第六節頸椎,割下頭部。他從肩部關節肢解下手臂,腿部則是從胯骨窩切開的。這兩條小腿還被從膝關節處切開。」
我拿起左肩腫骨。
「看到關節窩的切痕了嗎?」
他研究傷處的刀痕。這個刀痕沿著關節,圓圓地繞了一圈。
「腿部的情況也是一樣。」我把肩腫骨換成骨盆。「看看破臼部位。他從右邊切進窩處。」
拉蒙斯仔細看著胯骨窩銜接大腿骨的地方。在窩處骨盆上有無數道切痕。我默默地接過骨盆,把大腿骨拿給他。大腿骨中間有兩道平行的切痕。
他看著這些骨頭,好一會兒才把它們放回桌上。
「唯一例外的是手臂。竟然有一處切口偏離了關節。」
我拿起橈骨給他看。
「奇怪嗎?」
「嗯。」
「哪一種比較典型?這個或那些?」
「那些。通常分屍的目的是為了方便處理屍體,因為為了省時間,都是亂砍一番。康尼的案子就屬於這種。然而,這次的兇手卻花了很多時間。」
「嗯……你認為他的目的是什麼?」
這個問題讓我費了一番思量。
「我不知道。」
我們兩人沉默了一會兒。
「死者家屬想領回屍骨安葬。我盡量拖時間,等人一做完檢驗和拍照,我們就發還給喪家。」
「我想留幾塊切口處的骨頭,準備用顯微鏡觀察,看能不能找出兇手用什麼凶器。」
我一邊觀察他的反應,一邊在心裡想著適當措詞。
「我想留幾塊完整的骨頭,用來和另一件案子做比較。」
他的嘴角抽動了一下,幾乎難以察覺。我不知道這是出自不屑或困擾。也許,這只是我想太多了。
他停了半刻,才說:「我知道,克勞得爾對我說過了。」他的眼睛直視著我:「告訴我,為什麼你覺得這兩件案子有關聯?」
我簡要地把兩件案子的相似性說出:頭部同樣受重擊,屍體同樣被分解,同樣被裝進塑膠垃圾袋,同樣棄置在荒郊野外。
「這兩件案子都是蒙特婁警局辦的嗎?」
「伊莉莎白的案子是,茜兒的案子則是魁北克警局辦的,因為她是在聖傑羅被發現的。」
蒙特婁和許多城市一樣,對刑案的管轄權總是能推則推。蒙特婁市坐落在聖羅倫斯河中央的島上,因此蒙特婁警局只管發生在島上的案件。一離開島外,就歸屬各地方的警察局管理,否則就交由魁北克省警局統轄。各警局間的協調性一向不是很理想。
他又沉默片刻,才說:「克勞得爾也許……」他猶豫了一下,「很難接受。你按照你的推論調查下去吧,如果有什麼需要,儘管讓我知道。」
那個星期剩下的那幾天,我忙著把屍體切口處的骨頭拍照,從各種不同角度拍攝,用高倍率的照相機並打上強光。我希望能拍得越詳細越好。我還從各個關節取下一些骨頭碎片,準備用光學顯微鏡察看。然而在接下來的兩個星期,我卻完全忙得不可開交。
一個小孩在省立公園裡發現一具骨骸;有人在聖路易絲湖畔發現一具浮屍;一對夫妻在打掃新屋的地下室時,發現一個裝有屍體的桶子。這些遇害者的遺體,全都送到我這裡來。
那具在聖路易絲湖發現的浮屍,是去年秋天發生的船難。我已把他的骨骼處理好了,隨時準備把報告交上去。
我己預料到了,但沒想到這麼快。當這個消息傳來時,我的心臟狂跳著,血液直衝上胸部,像灌滿了碳酸蘇打,整個人幾乎無法站穩。
「她死亡時間不到6個小時,」拉蒙斯說:「我想你最好過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