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
晚飯後,我拿出一隻乾淨玻璃杯,濃濃的泡上一林綠茶。我一面啜著茶,一面苦苦思索要做的文章。忽然,我瞥見自己端著茶杯的手,纖白的指頭,與綠的茶葉輝然相映,看上去像五枚細長的象牙。
——這是我的手嗎?
——我的手。
於是我慢慢放下茶杯,把手接在膝上,自己仔細端詳著:長長的指頭,薄薄的掌心,一些血色都沒有看上去實在有些怕人。
我想,這是左手,右手也許好一些吧。於是把右手放在膝上,這麼一比,那麼一比,看看差不多,實在說不出什麼不同來。就只是右手的食指尖端多藍墨水跡一瓣,那可是寫稿時偶然不當心把它玷污的,只要用肥皂一擦,就可以洗得乾乾淨淨的了。
真是一雙蒼白瘦削的手呵!我不願再看它們,只默然捧起茶杯,輕輕呷著茶。心裡想,她們是應該休息休息了,再不然,憑這種沒血色的手,怎能寫得出有血有肉的文章?
據說有許多西洋大文豪,他們在寫作的時候,是用不著自己動手的。他們只要閒適地靠坐在沙發上,只銜雪茄,一面噴煙一面念,旁邊自有人替他打字或速記下來。這樣做文章舒服是舒服的,但是我的地位同他們比較起來相去不知幾千萬里,只好當作神話想想,想過之後還得辛苦自己的手,為了生活,不得不放下茶杯拿過稿紙來寫。
寫呀,寫呀,我的手寫得麻木了,指頭僵硬了。見了它們,我就把腦中準備好的快樂語句一齊忘掉,剩下來只有無限辛酸,不能用字表達出來,不能用句表達出來,對著空白的稿紙,我只是呆呆出神。
半晌,我忽然得了個主意:把左手放在稿紙上,右手拿鉛筆依著它畫去,不多時,一隻瘦削的手的輪廓,就清楚地留在紙上了。
——這是我的手嗎?
——我的手。
我的手以前可決不是這樣:十根粗粗的指頭,指甲修得很短;手掌又肥又厚,顏色是紅潤的。
以幼小的時候,它們整天援泥丸,捉炸據,給媽媽技小雞革
在學校裡,它們忙著抄筆記,打網球,還能夠把鋼琴得叮噹作響…
後來,他來了,把鑽戒套在我的無名指上,吻著它,說道:"多能幹呀,你的手!"
我用我的手替他們做了許多事情…
油垢,灰塵,一齊嵌進了我的手心裡,劇不盡,洗不掉,我的手終於變得齷齪而且粗糙了。
但是,我並不怪我自己的手,因為它工作著,能夠使別人快樂與幸福。
在冬天,我的手背上都龜裂了。但是我仍舊忍住痛,在燈下管孩子們縫花緩的棉施。
粗糙的手觸著花緞,毅奉有聲。
孩子們都奇怪起來,問我道:"媽媽,你的手怎麼會有聲響?"
我笑了:瞧瞧他的臉,但是他不笑。半晌,他皺著眉頭,用憎厭的口吻對我說道:"瞧你這隻手,可不是糟蹋了我的寶貴的鑽戒?"
我悄然無語,第二天,便把寶貴的鑽戒還了他。
但是法律,經濟,都不允許我攜帶孩子:我是什麼也沒有,只憑著龜裂了的手,孤零零地自謀生活。
——這是我的手嗎?
——我的手。
我的手再不能替孩子們把尿換屎,搞鼻涕了,只整天到晚左手端著茶杯,右手寫,寫,寫……
濃的茶,滋味是苦的。我一面緩著,一面暗暗思索文章。但是什麼字,什麼句,才能表達我的意思呢?而且,即使表達出來,又將希望哪個知道?
半晌,我忽然得了個主意:把那張畫著手的稿紙寄給我的孩子們去吧,讓他們知道:我的手一一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