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蓀吾兄:憶自迪寄奉一信,忽又半載。頃得讀《文學月報》第5號,琳琅滿目,美不勝收。兄等之努力,殊為欽佩。而於《文藝的民族形式問題》特輯,尤感興趣。光未然之長文及座談會諸公之高論,大部分皆與鄙見相合。以群兄之見解,弟尤有同感。蓋據弟見聞所及而言「民族形式」之前途,可能有錯誤之傾向發生而滋長,——此即強調了舊形式在民族形式上之比重,而以今日民族形式之提出,視為五四新文藝運動之否定,從而流於褊狹的「自力更生」主義;此其一。或者,又以為新文藝之不能深入大眾,主要在於形式,而不知內容亦與有關;中國大眾文化水準之低無可諱言,而在生活重壓之下,凡非與其切身的生活問題有直接關係者,大眾是不感興趣的,是故昔在提出「大眾化」之時,就已再三指出,「要向大眾學習」,—-即要瞭解大眾以何者為生命攸關,非爭不可;大眾之瞭解一事物,乃通過物質的關係,而非精神的(從具體的行動,而非從抽像的說理),等等一切,然後寫成的作品,能為大眾所接受也。不然,《紅樓夢》、《儒林外史》,是舊形式之佼佼者;然而有幾許大眾對之有興趣耶?今日言民族形式,倘拘執於問題之表面,而誤以為形式是大眾所熟悉,內容便無論怎樣都行,則亦不免背謬;此其二。以上二者,已頗有人論及,但尚嫌棄聲浪不高,易為一般青年作家所忽略。蓋欲吸收世界文藝之精華及向大眾學習,其事甚難;而欲「學習」舊形式,並作換面改形式之所謂「揚棄」,則似頗易為力耳。平心言之,單純之「舊瓶新酒」論,固已受多方面之駁難,然鄙見以為倘能真正做到在舊瓶子裡裝進了大眾所喜愛的新酒,既易上口,又於衛生有益,則瓶雖舊,在今天還是比半新不舊的瓶子裝進了酸酒好得多了。但此非即說不必再努力創造民族形式之謂。
光未然之長文,殊見用力之夠,亦頗多警辟之論。惟於指陳舊形式句法之巧妙,語彙之豐富處,其中有數點,鄙見有與不同。如所舉《蟬宮曲》之連用「一聲」,「一會」……
以及「寶玉問病」之連用「一陣」,「一面」……等之「一字格」,我覺得並不可愛。昔在江南聽說書,見聽者對於排句式之鋪敘未表興趣,然則此種單調的近於文字遊戲之「一字陣」,恐亦未必娛於大眾之耳。又疊字格,恰當好處用一二,頗覺可愛,多用則成為文字遊戲。凡文學遊戲,於形式上雖似新奇,實則有傷於表情之真摯也;至於雙聲疊韻,則以南方之吳語系語言而論,似乎並不多;雙聲疊韻似乎還是在文言文字較多,故此點上值得再討論。偶因有便,托帶此信,率陳偶感,草草不工,不足為外人道也。
順頌時祺寶權兄及諸友均此,恕不另柬。
茅盾〔一九四○年〕八月五日於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