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也並不奇怪,為什麼到了夏天,關心世道人心的先生們對於男女之大"防"要突然加緊。夏天的女人的裝束實在太富於挑撥性。而"挑撥"的焦點在於肉體部分呈露得太多。所以取締女人露腿赤腳的官文正是扣準了題目的得意之作。
我們的祖先在山林子裡過"野蠻"生活的時候,本無章身之具;大家光裸裸看慣了,並不覺得什麼。然而這正是野蠻人之所以為粗淺。"文明人"頭腦複雜得多了,凡事都講究個"含蓄","有餘不盡";從此而"聯想"也特別發達,見一光露的小腿就覺得有點那個了。其實腿只是腿而已,遠不及眉毛能說話,眼睛會"送媚"。說到這裡,就不能不佩服從前土耳起女人上街要戴面紗這一辦法為能真正徹底。
至於露了腿還要搽什麼油膏,撲什麼粉,赤了腳還要染紅指甲,從貪圖簡便涼快一變而為要麻煩要好看,——這真是更駭人聽聞。自然,這樣搽搽撲撲染染的腿,恐怕只是光腿中間極少數的一部分,它們的目的,和普通光腿完全兩樣。此等腿不但不許它"光",徹底些不妨投畀煤窖。所可惜者,此等腿大都坐在汽車裡,奉公守法的警察先生只好朝它看看罷了。
再從反面一想,腿主人不怕麻煩而搽油撲粉,無非為要好看。把腿弄好看了,也不是自己欣賞,而為的是那個抓權禁止光腿的男性社會需要這等樣的裝束修飾。據說從前有過女性中心的社會。那時候,男人們是不是也像現在的女人那樣刻意艷妝,我們還不大明白。但是吳敬梓卻在《鏡花緣》裡給我們一個回答。《鏡花緣》裡女兒國的男人即使是一部大黑鬍子也還要搽脂抹粉。然而現在關心世道人心的先生們讀《鏡花緣》到這一段時不肯掩卷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