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草木蟲魚之二
近年多看中國舊書,因為外國書買不到,線裝書雖也很貴,卻還能入手,又捲帙輕便,躺著看時拿了不吃力,字大悅目,也較為容易懂。可是看得久了多了,不免會發生厭倦,第一是覺得單調,千年前後的人所說的話沒有多大不同,有時候或者後人比前人還要糊塗點也不一定,因此第二便覺得氣悶。從前看過的書,後來還想拿出來看,反覆讀了不厭的實在很少,大概只有《詩經》,其中也以《國風》為主,《陶淵明集》和《顏氏家訓》而已。在這些時候,從書架上去找出塵土滿面的外國書來消遣,也是常有的事。
前幾天忽然想到關於螢火說幾句閒話,可是最先記起來總是腐草化為螢以及丹鳥羞白鳥的典故,這雖然出在正經書裡,也頗是新奇,卻是靠不住,至少是不能通行的了。案《禮記·月令》云:
「季夏之月,腐草為螢。」《逸周書·時訓》解云:
「大暑之日,腐草化為螢。腐草不化為螢,谷實鮮落。」
這裡說得更是嚴重,彷彿是事關化育,倘若至期腐草不變成螢火,便要五穀不登,大鬧饑荒了。《爾雅》:螢火即炤。郭璞注,夜飛,腹下有火。這裡並沒有說到化生,但是後來的人總不能忘記《月令》的話,邢昺《爾雅疏》,陸佃《新義》及《撣雅》,羅願《爾雅翼》,都是如此,邵晉涵《正義》不必說了,就是王引之《廣雅疏證》也難免這樣。《本草綱目》引陶弘景曰:
「此是腐草及爛竹根所化,初時如蛹,腹下已有光,數日變而能飛。」李時珍則詳說之日:
「螢有三種。一種小而宵飛,腹下光明,乃茅根所化也。呂氏《月令》所謂腐草化為螢者也。一種長如蛆蠍,尾後有光,無翼不飛,乃竹根所化也。一名蠲,俗名螢蛆。《明堂》、《月令》所謂腐草化為蠲者是也,其名宵行。茅竹之根夜視有光,復感濕熱之氣,遂變化成形爾。一種水螢,居水中。唐李子卿《水螢賦》所謂彼何為而化草,此何為而居泉,是也。」錢步曾《百廿蟲吟》中螢項下自注云:
「螢有金銀二種。銀色者早生,其體纖小,其飛遲滯,恆集於庭際花草間,乃宵行所化。金色者入夏季方有,其體豐腴,其飛迅疾,其光網爍不定,恆集於水際英蒲及田滕豐草間,相傳為牛糞所化。蓋牛食草出糞,草有融化未淨者,受雨露之沾濡,變而為螢,即月令腐草為螢之意也。余嘗見牛溲盆積處飛螢叢集,此其驗矣。」又汪日楨《湖雅》卷六螢下云:
「按,有化生,初似蛹,名蠲,亦名螢蛆,俗呼火百腳,後乃生翼能飛為螢。有卵生,今年放螢於屋內,明年夏必出細螢。」案以上諸說均主化生,唯郝懿行《爾雅義疏》反對《本草》陶李二家之說,云:
「今驗螢火有二種,一種飛者,形小頭赤,一種無翼,形似大蛆,灰黑色,而腹下火光大于飛者,乃詩所謂宵行,《爾雅》之即煙亦當兼此二種,但說者止見飛螢耳。又說茅竹之根夜皆有光,復感濕熱之氣,遂化成形,亦不必然。蓋螢本卵生,今年放螢火於屋內,明年夏細螢點點生光矣。」寥寥百十字,卻說得確實明白,所云螢之二種實即是雌雄兩性,至斷定卵生尤為有識,汪謝城引用其說,乃又模稜兩可,以為卵生之外別有化生,未免可笑。唯郝君亦有格致未精之處,如下文云:
「《夏小正》,丹鳥羞白鳥。丹鳥謂丹良,自鳥謂蚊納。《月令疏》引皇侃說,丹良是螢火也。」羅端良在宋時卻早有異議提出,《爾雅翼》卷二十六螢下云:
「《夏小正》曰,丹鳥羞白鳥。此言螢食蚊吶。又今人言,赴燈之蛾以螢為雌,故誤赴火而死。然螢小物耳,乃以蛾為雄,以蚊為糧,皆未可輕信。」
從中國舊書裡得來的關於螢火的知識就是這些,雖然也還不錯,可是披沙揀金,殊不容易,而且到底也不怎麼精確,要想知道得更多一點,只好到外國書中去找尋了。專門書本是沒有,就是引用了來也總是不適合,所以這裡所說也無非只是普通的,談生物而有文學的趣味的幾冊小書而已。英國懷德《以色耳彭的自然史》著名於世,在這裡邊卻未嘗講到螢火,但是《蟲劣觀察雜記》中有一則云:
「觀察兩個從野間捉來放在後園的螢火,看出這些小生物在十一二點鐘之間熄滅他們的燈光,以後通夜間不再發亮。雄的螢火為蠟燭光所引,飛進房間裡來。」這雖是短短的一兩句話,卻很有意思,都是出於實驗,沒有一點兒虛假。懷德生於千七百二十年,即清康熙五十九年,我查考疑年錄,發見他比戴東原大三歲,比袁子才卻還要小四歲,論時代不算怎麼早,可是這樣有趣味的記錄在中國的乾嘉諸老輩的著作中卻是很不容易找到,所以這不能不說是很可珍重的了。其次法國的法勃耳,在他的大著《昆蟲記》中有一篇談螢火的文章,告訴我們好些新奇的事情。最奇怪的是關於螢火的吃食,據他說,螢火雖然不吃蚊子,所吃的東西卻比蚊子還要奇特,因為這乃是櫻桃大小的帶谷的蝸牛。若是蝸牛走著路,那是最好了,即使停留著,將身子縮到殼裡去,腳部總有一點兒露出,螢火便上前去用它嘴邊的小鉗子輕輕的掰上幾下。這鉗於其細如發,上邊有一道槽,用顯微鏡才看得出,從這裡流出毒藥來,注射進蝸牛身裡去,其效力與麻醉藥相等。法勃耳曾試驗過,他把被螢火掰過四五下的蝸牛拿來檢查,顯已人事不知,用針刺它也無知覺,可是並未死亡,經過昏睡兩日夜之後,蝸牛便即恢復健康,行動如常了。由此可知螢火所用的乃是全身麻醉的藥,正如果贏之類用毒針麻倒桑蟲蝦蛹,存起來供幼蟲食用,現在不過是現麻現吃,似乎與《水滸》裡的下迷藥比較倒更相近。螢火的身體很小,要想吃蚊子便已不大可能,如羅端良所懷疑的,現在卻來吃蝸牛,可以說是大奇事。法勃耳在《螢火》一文中云:
「螢火並不吃,如嚴密的解釋這字的意義。它只是飲,它喝那薄粥,這是它用了一種方法,令人想起那蛆蟲來,將那蝸牛製造成功的。正如麻蒼蠅的幼蟲一樣,它也能夠先消化而後享用,它在將吃之前把那食物化成液體。」《昆蟲記》中有幾篇講金蒼蠅麻蒼蠅的文章,從實驗上說明蛆蟲食肉的情形,他們吐出一種消化藥,大概與高級動物的胃液相同,塗在肉上,不久肉即銷融成為流質。螢火所用的也就是這種方法,它不能咬了來吃,卻可以當作粥喝,據說在好幾個螢火暢飲一頓之後,蝸牛只是一個空殼,什麼都沒有餘剩了。丹鳥羞白鳥,我們知道它不合理,事實上卻是螢火吃蝸牛,這自然界的怪異又是誰所料得到的呢。
法勃耳生於一八二三年,即清道光三年,與李少荃是同年的,所以還是近時人,其所發見的事知道的不很多,但即使人家都知道了螢火吃蝸牛,也不見得會使他怎麼有名,本來螢火之所以為螢火的乃別育在,即是它在尾巴上點著燈火。中國名稱除螢火之外還有即炤,輝夜,景天,夜光,宵煙等,都與火光有關。希臘語曰闌普利斯,意雲亮尾巴,拉丁文學名沿稱為蘭辟利思,英法則名之為發光蟲。據《昆蟲記》所說,在螢火腹中的卵也已有光,從皮外看得出來,及至孵化為幼蟲,不問雌雄尾上都點著小燈,這在郝蘭皋也已經知道了。雄螢火蛻化生翼,即是形小頭赤者,燈光並不加多,雌者卻不蛻化,還是那大蛆的狀態,可是亮光加上兩節,所以腹下火光大于飛者了。這是一種什麼物質,法勃耳說也並不是磷,與空氣接觸而發光,腹部有孔可開閉以為調節。法勃耳敘述夜中往捕幼螢,長僅五公厘,即中國尺一分半,當初看見在草葉上有亮光,但如誤觸樹枝少有聲響,光即熄滅,遂不可復見。造及長成,便不如此,他曾在螢火籠旁放槍,了無聞知,繼以噴水或噴煙,亦無甚影響,間有一二熄燈者,不久立即復燃,光明如舊。夜半以前是否熄燈,文中未曾說及,但懷德前既實驗過,想亦當是確實的事。螢火的光據法勃耳說:
「其光色白,安靜,柔軟,覺得彷彿是從滿月落下來的一點火花。可是這雖然鮮明,照明力卻頗微弱。假如拿了一個螢火在一行文字上面移動,黑暗中可以看得出一個個的字母,或者整個的字,假如這並不太長,可是這狹小的地面以外,什麼也都看不見了。這樣的燈光會得使讀者失掉耐性的。」看到這裡,我們又想起中國書裡的一件故事來。《太平御覽》卷九百四十五引《續晉陽秋》云:
「車胤,字武子,好學不倦,家貧不常得油,夏月則練囊盛數十螢火,以夜繼日焉。」這囊螢照讀成為讀書人的美談,流傳很遠,大抵從唐朝以後一直傳誦下來,不過與上邊昆蟲記的話比較來看,很有點可笑。說是數十螢火,燭火能有幾何,即使可用,白天花了工夫去捉,卻來晚上用功,豈非徒勞,而且風雨時有,也是無法。《格致鏡原》卷九十六引成應元事統云:
「車胤好學,常聚螢火讀書,時值風雨,胤歎曰,天不遣我成其志業耶。言訖,有大螢傍書窗,比常螢數倍,讀書訖即去,其來如風雨至。」這裡總算替車君彌縫了一點過來,可是已經近於誌異,不能以常情實事論了。這些故事都未嘗不妙,卻只是宜於消閒,若是真想知道一點事情的時候,便濟不得事。近符千年來多讀線裝舊書,有時自己疑心是否已經有點中了毒,像吸大煙的一樣,但是畢竟還是常感覺到不滿意,可見真想做個國粹主義者實在是大不容易也。三十二年十一月二日所寫,續草木蟲魚之二。
(1944年11月作,選自《立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