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 正文 第四章 馬珍珍心急中計 金岳武火大傷身
    柳三羊不得不抱著巴蘭把她放到出租車裡,送她回家。巴蘭家在威州市郊,報紙廣告上說那裡是"田園的空氣,都市的生活",是一個有二百多平米使用面積的聯體別墅。牆體刷著米黃色塗料,院裡有樹,還停著一輛汽車,在不太亮的街燈照耀下,顯得溫馨和諧。這種別墅比獨體別墅便宜,而且屬於"小產權",是村委會開的產權證。但也不是一般工薪層可以承受的。柳三羊背著巴蘭走到小院防盜門跟前,把巴蘭放下來。巴蘭有氣無力地從手包裡掏出一串鑰匙。

    柳三羊挨個試,費了半天勁終於把門打開了。他扶著巴蘭走上台階,再打開別墅的門,然後扶著巴蘭進去。結果,一進門,巴蘭突然像變了一個人,她甩掉了高跟鞋就一把抱住柳三羊的脖子,急急可可地要求接吻。柳三羊立刻明白了,巴蘭是裝醉。但他是過來人,知道這第一道防線一被攻破,第二道防線就難守了。盡管,屋裡絕沒有別人,慎獨卻尤為重要。巴蘭柔軟的胸脯正抵著自己,巴蘭火熱的嘴唇那麼濕潤,但是,他緊緊閉住嘴唇,堅決不伸舌頭。巴蘭急了,伏在柳三羊的肩膀上就咬了他一口。柳三羊立刻疼得大叫:"你干什麼?"

    "你是個結過婚的人,難道不會接吻?"

    柳三羊輕輕抱住巴蘭的腰肢,吻住她的耳根說:"巴蘭,別這樣,你是個要強的好女子,記住,你在事業上會成功,你在感情上也會成功,一定不要著急,不要輕而易舉就把自己典出去。前面還有多少事情等著你去做。咱們做個異性知己就行了,好嗎?"

    "我難道不值得你愛嗎?你和老婆明明關系緊張,為什麼不離婚?"

    "巴蘭,你沒結過婚你不懂,我們夫妻雖然志不同道不合,而且現在也不談愛情了,但我們親情很深,現在是親情在維系這個家庭,她離不開這個家庭,我也離不開這個家庭,所以,談離婚絕無可能。"

    "那我就做你的情人!"

    "幼稚!那怎麼可能?那就把你毀了,把我也毀了。"

    "你在我面前太清醒、太冷酷了!在你老婆面前也這樣嗎?咱們都正當年,你難道一點激情也沒有嗎?"

    "巴蘭,我實話實說,我不敢。"

    "三羊,我非常愛孩子,我想從SOS兒童村領養一個孤兒,但我擔心我一個人養不好孩子,你能跟我一起承擔這件事嗎?我做義母,你做義父。"

    "我想想,我想想。"

    "這有什麼可想的?行就行,不行就不行。"

    "我倒是有這個愛心,只怕沒這個能力。"

    "你是不是怕跟著我一起花錢呀?你老婆果真把錢管得這麼緊?也罷,錢我一個人出,行不行?"

    "不是錢的事,我可以協助你做這件事,但我不做義父,我做大舅。"

    巴蘭"撲哧"一聲笑了出來:"說到底是這樣!好吧。大舅就大舅。還有,我想進一批紅木家具,你能不能幫我一下?"

    "我手裡沒錢啊!"

    "我沒讓你用錢幫,你幫我把關簽合同就行。"

    "這我可以做到。"

    巴蘭再一次抱住了柳三羊強行親吻,柳三羊再次推開了她。她想抓他的手,他也拂開了。巴蘭不由得睜大了雙眼盯視著柳三羊,目光灼灼地似乎燃起了火苗,顯而易見,此時她心裡愛恨交加!

    "既然你這麼冷漠,你就走吧!我不喜歡你這種軟骨頭!"巴蘭憤然推了柳三羊一巴掌。柳三羊想辯解一句,但巴蘭又推他一把,"你走吧!你趕緊走吧!我的好心情被你攪得煙消雲散了,今晚不想再看見你了!該找你的時候我再找你,請吧!"

    柳三羊撫著很疼的肩膀,心裡酸酸的,說:"我馬上就走,你洗個澡早點睡吧,別記恨我,咱倆該見面還見面,啊?"

    "還不快走?我用得著你婆婆媽媽地囑咐嗎?你算男子漢大丈夫還是大豆腐?"

    柳三羊不再停留,立即拉開門走出去。

    這個時間郊區的公交車早已收車,柳三羊不得不依靠兩腿"一二一"了。他把領口的扣子松開,把腰帶緊一緊,一鼓作氣走了起來。剛出小區,還好,一輛出租車在別墅區周圍游弋,柳三羊急忙招手。

    而此時巴蘭正撲到床上傷心地大哭。她怨恨柳三羊為什麼從一開始就幫她。難道柳三羊是個木頭人,不知道男女長時間接觸會生出感情?他是故意裝憨還是根本就缺心眼?現如今燈紅酒綠喧囂浮躁,陳景潤那種只知工作不知生活走路撞電線桿子的人已經走進歷史,那一頁早就掀過去了,難道你柳三羊是陳景潤再現不成?巴蘭一相情願地陷進去了,而柳三羊節節敗退不敢接招,巴蘭一時間覺得自己此刻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她回手打開電視,有一搭無一搭地看起來,電視裡,有著一雙嫵媚的大眼睛的香港歌手陳慧琳正在唱《記事本》——

    翻開隨身攜帶的記事本

    寫著許多事都是關於你

    你討厭被冷落

    習慣被守候

    寂寞才找我

    我看見自己寫下的心情

    把自己放在卑微的後頭

    等你等太久

    想你淚會流

    而幸福快樂是什麼

    愛得痛了

    痛得哭了

    哭得累了

    日記本裡頁頁執著

    記載著你的好

    像上癮的毒藥

    ……

    她聽不下去了,"啪"一聲關掉了電視。感覺歌曲簡直就是在唱自己的心情。她真是哭得累了。她真的要趕他走。

    她能感覺到柳三羊也愛她,他摟著她腰肢的時候,伏在她耳邊輕輕說話,好像生怕聲音大了就吵了她。他那麼體貼她。他只是因為婚姻羈絆不敢邁那一步。惟其如此,她就更傷心。哭著哭著,她突然感覺自己太老實,怎麼就不能使點手段迫使柳三羊離婚、拔除這個障礙呢?柳三羊的家庭說是有親情,只怕是紙糊的老虎,不堪一擊!

    該想辦法就想辦法,不能意氣用事。柳三羊這種人是需要別人推著走的,指望他主動打破舊的格局幾乎沒有可能。巴蘭想好以後,轉天一早,她就主動邀請柳三羊跟她去了一趟SOS兒童村,果真領走一個孤兒,是個三歲的小姑娘。她和柳三羊一起在兒童村的協議上簽了名字,就是說,兩個人一起對孩子負有責任,需要將孩子撫養到18歲。巴蘭把孩子領回家,又把老媽從姐姐家接到自己的家裡,請老媽代為照看。

    接下來,巴蘭就又帶著柳三羊去了一趟外地紅木家具市場,精心選了幾套晚清風格的高仿。而且,還是兩個人一起簽的合同。

    再接下來,巴蘭就到建築設計所找馬珍珍去了。坐在馬珍珍對面,巴蘭就把兩份合同出示給馬珍珍看。馬珍珍因為不愛好古玩,對古玩店的人也沒什麼好感,只覺得這就是一群天天買假賣假的人,從人品到人格都很值得懷疑,所以,當漂亮的巴蘭坐在對面的時候,她感到的只是一絲厭惡,而沒有引起什麼警覺。但她一看那兩份合同,就突然感到不對勁兒了,怎麼柳三羊竟和巴蘭一起跑到SOS兒童村領養孩子去了?這不是要承擔撫養孩子到18歲的責任嗎?要撫養孩子難道只靠嘴對付、唾沫粘家雀而不需要出錢嗎?還有,柳三羊竟和巴蘭一起花了上百萬買了好幾套紅木家具,難道柳三羊背著自己已經存了好幾十萬了?他沒有交給家裡卻偷著和年輕的異性朋友搞投資了?此時,馬珍珍就留心起巴蘭的長相了。老實說,起初馬珍珍還真沒拿巴蘭的漂亮當回事。但現在不行了,馬珍珍突然就警醒了——看起來柳三羊與巴蘭真不是一般關系,否則,怎麼會與巴蘭一起干這些事呢?

    "你向我出示這兩份合同,想說明什麼問題?"馬珍珍問。

    "守著真人咱不說假話,我和三羊要結婚,請你讓賢。"巴蘭忽閃著好看的眼睛說。

    馬珍珍心裡咯登一下子!"讓賢",巴蘭的這個詞選得很好。自己確實與柳三羊志不同道不合,這對於一對夫妻來說確實是個缺陷。但自己已經與柳三羊結婚十幾年,生養了非常可愛的女兒,現如今女兒已經十三歲了,是非常懂事的孩子,她既愛媽媽也愛爸爸。為了女兒,馬珍珍這個賢是不能讓的,或者說,是不可能讓的。但柳三羊也實在可恨,背著自己竟然干了這麼多不該干的事!

    "我如果不讓呢?"

    "你應該懂得進退,強扭的瓜不甜。"

    "別看你長了老高的個子,在我眼裡,你不過是個小屁孩兒,比我女兒大不了多少。"

    "我長得怎麼樣,不是由你來評價的,有三羊愛我就行。你知道三羊為什麼和我一起領養孩子嗎?因為我這個人不能生育,所以,三羊願意和我一起做這個義父和義母,雖然三羊在合同上簽的是-大舅-,那也是為了掩人耳目。"

    馬珍珍是搞建築設計、畫圖的,她也曾與別人簽過合同,她當然知道,合同是有法律效應的。任何內容的合同簽訂以前,都是要經過深思熟慮的。於是,馬珍珍相信了巴蘭的話:柳三羊與巴蘭相愛了。

    她把兩份合同還給了巴蘭,低垂著眉眼沒再說什麼,只是擺擺手讓巴蘭走了。

    馬珍珍也是個自尊心很強,有些大女子主義的女人。她也確實不喜歡古玩。看著那滿屋子黑黢黢、髒乎乎的家具,她就氣不打一處來。睡在那硬木床上,一翻身就咯吱咯吱響,真是煩死人了!她天天在心裡盼著柳三羊快些賣掉。然而,柳三羊根本就沒有要賣的意思。特別是他爹媽落實政策補發的工資,一分錢也沒給馬珍珍,好像這筆錢一給馬珍珍就再也拿不出來了。她馬珍珍是這種見錢眼開、雁過拔毛的女人嗎?這麼誤解她,她絕對不接受!而且此時此刻兩個人彼此看對方,都像那個寓言《偷斧子的人》一樣,怎麼看,對方都像偷斧子的。實在忍無可忍,她帶著女兒回娘家了。本想迫使柳三羊做出讓步,誰知這渾蛋鬧起花心家外有花了!她知道巴蘭這個人,既漂亮也有錢。柳三羊和她一拍即合是極有可能的事。看完兩份合同,馬珍珍就覺得這一切都是真的。而且一下子擊中了她心中最隱秘的一點——離婚。她曾經動過這個念頭。原因就是她跟柳三羊的興趣愛好和性格都差距太大。當然,她畢竟也是善良人,捨不得這個家。尤其她非常清楚,離婚首先傷害的是孩子。孩子跟著父母來到這個世界上,是無辜的,憑什麼讓自己的孩子心裡痛苦呢?

    心潮起伏、思緒萬千是必然的,但馬珍珍是冷靜的。她知道這一天早晚會來,只不過現在早了點。她還沒想離婚。她沉著地問一個同事,現在倒騰古玩有什麼前景?

    那個同事知道馬珍珍老公愛好這個,但這個同事卻恰恰不喜歡,於是就說:"你最好親自去看看——假貨充斥市場,販子一嘴鬼話!趕緊勸你們家柳三羊改弦更張,別弄這個!"

    這就讓馬珍珍納罕,既然如此,柳三羊怎麼會這麼熱衷此道呢?巴蘭他們怎麼會賺這麼多錢呢?難道只靠欺騙嗎?

    馬珍珍曾經偶爾路過一些古玩店,看上去基本上都冷冷清清。回來後她就問柳三羊:"看不見古玩店人來人往,他們吃什麼?賺得出房租來嗎?"

    柳三羊淡淡地回答:"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也許柳三羊說得對,自己不該拂逆他的愛好。可是即使自己使點小性子,去娘家住些日子,你柳三羊也不應該借機亂搞啊!想到這一點,馬珍珍驀然間心髒緊縮起來,感覺絞痛。他愛好古玩,或許我還能忍受,他在外面亂搞則決不允許!就像香港要不要回歸,海峽兩岸要不要統一,這是沒有商量余地的!她突然感到心髒非常難受,緊揪著,便急忙服下幾粒速效救心丸,這其實是怕自己的父母有意外,她裝在口袋裡的,現在派上用場。心髒好受一些以後,她就重新投入工作,然而,一點心思也沒有了。

    婚姻對於一個女人,幾乎是人生最大最嚴重的問題,現在驀然間亮起紅燈,她還工作得下去嗎?她找男同事要了半盒煙,來到吸煙室抽了起來。她把自己和柳三羊認識、交往、結婚以來的所有事情都回想了一遍,越想心裡越氣憤。

    她從來沒抽過煙,當她抽到第四支的時候,就抽醉了。她非常難受,想吐,便對著吸煙室裡的痰盂"嘔、嘔"地吐了起來,把中午吃的飯沒消化完的那部分都吐在了痰盂裡。然後她想在條案上趴一會兒。但她渾身無力,心跳很快,一下子就溜桌了,出溜到條案下面去了。她的身體為此撞了條案一下子。條案上鋪著紫絨台布,馬珍珍架在煙灰缸邊沿上的那半支煙一直燃著,因為條案被撞了一下子,那半支煙就出溜到條案上,接著,就把紫絨台布引燃了。而且,驀然間由引燃變成了明火。

    據後來馬珍珍回憶,起火是因為男同事給她的不是打火機,而是火柴。事情非常湊巧,現如今哪還有使用火柴的?偏偏這個男同事就愛使用火柴,因為,他是個集火柴盒的愛好者,他使用的火柴都是從全國各地淘換的,使完以後就把空盒集起來。馬珍珍借了他的煙,也借了他的火柴,就擺在吸煙室的條案上,當台布引燃以後,就波及到火柴盒,火柴盒被引燃以後,驀然間就"忽"一下子變成了一團明火,整個台布就騰騰地燒起來了,接著,木質條案就跟著燒了起來。此時,馬珍珍應該是有些意識的,但她實在太難受了,有過抽煙抽醉了的歷史的人會明白這一點,這是比喝酒喝醉了還要難受的一種體驗。讓人既無招架之功,也無還手之力。馬珍珍躺在條案下面,於冥冥之中知道條案已經燒起來了,但她硬是不能把火撲滅了。就在這時,另一個來吸煙的人推門進來,發現了這一切,便大呼小叫招來了人,把火撲滅,救走了馬珍珍。

    其實,火勢是往上走的,趴在地上保險系數是最大的,馬珍珍因為倒在地上,所以身上沒受一點傷。事後,領導就說馬珍珍因為婚姻問題想不開,故意在吸煙室放火。把馬珍珍氣得呀!

    但事實是吸煙室的條案被燒了,馬珍珍再怎麼解釋,都顯得蒼白無力。建築設計所是個有錢的單位,沒人在乎那個條案值多少錢,人們議論最多,甚至發出詆毀的,是對馬珍珍的人格。這就叫"屋漏偏逢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馬珍珍的心境更壞了。

    她在家裡躺了好幾天。最後,她讓女兒在周末放學以後到商業街找巴蘭去,就說替爸爸看看那個領養的孩子。她要印證一下。女兒不明就裡,便到商業街去找巴蘭,而巴蘭正巴不得如此,急忙開著車帶馬珍珍的女兒來到市郊結合部的聯體別墅,讓馬珍珍的女兒看了家裡跟著自己老媽的那個三歲女孩。

    女兒回到家以後,一五一十地告訴馬珍珍,巴蘭家裡確實剛剛領養了一個女孩。

    馬珍珍什麼都不說了。她兩眼緊閉,兩行熱淚不由自主地從眼角流了下來。結婚這麼多年來她為這個家所做的一切努力,所吃的一切苦頭,所承擔的一切壓力,所忍受的一切委屈,如一浪高過一浪的潮水,一股腦都湧上心頭。柳三羊,你太過分了!這麼多年來,你心裡只有你自己的愛好,根本沒有這個家!既然如此,我留戀這個家還有什麼意義?別看你外表道貌岸然,實際骨子裡男盜女娼!我現在也不老,再找個好男人也不是做不到,拜拜了,畜生!

    就這麼了結似乎便宜了柳三羊,她要到《賞玩》雜志社去一趟,找柳三羊的領導奏一本,讓柳三羊在單位三年抬不起頭來!誰讓你家外有花,這是有代價的!

    雜志社的主編接待了馬珍珍,聽了她的哭訴以後表態道:"現在的年輕人啊,簡直就沒正行!唉!別哭了,多想想應該怎麼應對吧。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種事我們雜志社作為工作單位不便干預太多,但我們對柳三羊開展必要的批評教育是責無旁貸的,必要的時候還要叫他把手裡的工作停下來。因為這種事如果在同事們中間傳開來,影響實在太壞!"

    馬珍珍見目的已經達到,就站了起來,說:"我也不多打擾了,你們知道就行了。什麼時候我承受不了,再來麻煩您。"

    主編把馬珍珍送到樓梯口就回去了。她聽見主編自言自語:"這叫什麼玩意兒!"

    這就對了,我就是要叫你柳三羊身敗名裂。誰叫你不知道自重呢!

    晚上,馬珍珍拿著一份離婚協議書來找柳三羊。之所以寫離婚協議書,是因為那一屋子古木家具和壇壇罐罐是他倆婚後的共同財產,再者說,買這些東西也並非沒用過家裡的錢,理所當然有一半是她的。哪怕拿回娘家以後再把那些東西處理掉,此時該要的決不能含糊。

    柳三羊看了離婚協議書也沒有吃驚。因為他也考慮過這個問題。不是他想離婚,而是他預計馬珍珍不知哪天就會提這個問題。馬珍珍對古玩培養不出興趣,而他又放棄不了古玩,那怎麼辦?而且只要染指古玩就涉及錢的問題,這在一個家庭裡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接下來的事情只能聽天由命。他看著離婚協議書淡淡地說:"別著急,咱慢慢協商。"可是,他一聽馬珍珍講起事情經過,就立馬火冒三丈了。巴蘭這人怎麼這樣?我明明是為了幫你,你怎麼領我往溝裡跳啊?即使你愛一個人,愛得深入骨髓,也不能不擇手段吧?這不是生生毀了一個家庭嗎?這不也等於在我心上插上一把刀嗎?

    "我不反對離婚,因為如果不離婚,看上去你會很痛苦。但我以我的人格擔保,我只是幫助巴蘭,並沒有與巴蘭生出與咱倆婚姻相抵觸的情感,她所說的事實是根本不存在的!"

    馬珍珍一聲冷笑,說:"該調查的我已經都調查了,鐵案如山,事實證明你是一個披著好丈夫外衣的偽君子!我被你生生地騙了這麼多年!不要再狡辯了,簽協議吧!"

    柳三羊緊緊地皺起眉頭,認真地說:"協議可以簽,但你不能污蔑我的人格!"

    馬珍珍沒有興趣再跟柳三羊矯情。她說:"你愛怎麼說都行,眼下只需要你把協議簽了。"

    柳三羊這口氣憋的!真讓他無可奈何。簽!有什麼?早晚有你後悔那一天!

    一個古玩收藏家的家庭就這麼解體了。接下來是分家產,然後吃散伙飯。當然,都沒讓女兒參與。他們都怕女兒會哭成一個淚人。在這一點上他們出奇的一致。那份協議涉及的事項,最重要的部分是房子和一屋子古木家具。他們商量的結果,是馬珍珍要房子,柳三羊要古木家具。而壇壇罐罐,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

    但搬家的時候,馬珍珍把她這一半壇壇罐罐無償地送給柳三羊了。因為,她看著那一屋子破家具動了惻隱之心——那跟房子的價值怎麼能夠對等?眼下房價噌噌地看漲,卻沒聽說破家具會看漲。畢竟夫妻一場,人之常情嘛。當然,馬珍珍還不知道一件元青花能賣226個億的天價。如果知道,就不會把壇壇罐罐拱手相送了。但柳三羊心裡有數,如果賠了,自己認倒霉,如果賺了,將來給女兒。因此,他對馬珍珍想要什麼,自己該送什麼,都表現得很平淡。無所謂!

    問題是柳三羊必須得從家裡搬出來。馬珍珍限定他一個星期搬完。可是他那一屋子破家具往哪兒搬?他想過擱在哥哥柳大羊那裡,但大嫂是個很挑剔的人,估計不會喜歡這些看上去黑糊糊、髒兮兮的東西,而且他們家裡那麼干淨、講究,這些東西擺在屋裡也實在不搭調。最重要的,是不能給哥哥添亂。試想柳大羊家裡天天門庭若市,人們看到他家裡突然增加了一屋子古木家具必定猜疑是有人送了大禮,那舉報信立馬就寄到市紀委去了。褲襠裡的黃泥——不是屎也是屎,不是自尋煩惱嗎?而周圍說得上話的朋友,家裡都沒有空余的房子。

    他試著給沈蔚打了一個電話,因為他覺得沈蔚人品不錯。說起離婚、分家,古木家具沒處放的事。沈蔚一陣歎息,說:"好人怎麼不得好報呢?要麼我跟老公商量一下,在我們存貨的小倉庫裡擠一擠,給你騰點地方,也許能放幾件家具。不過這也是暫時救急。"

    柳三羊病篤亂投醫,就說:"那敢情好,太謝謝了!"

    結果沈蔚跟金岳武一提這件事,金岳武立馬火冒三丈,說:"柳三羊他鬧離婚活該!他破家具沒處放他活該!這就叫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沈蔚你要敢幫他柳三羊的忙,看我不跟你鬧離婚!再說,我也決不會給他騰屋子!"

    誰知,沈蔚真拿柳三羊的事當事了,柳三羊是什麼樣的人品啊!她總是念念不忘柳三羊曾經無私地幫助過她。她不能忘恩負義,不願看柳三羊的笑話。她一挺胸脯就跟金岳武叫板了——"你剛才說什麼?你再說一遍!"

    "說就說,你敢幫柳三羊,咱倆就離婚!"

    "好,那咱倆就離吧!"

    "什麼什麼?你說什麼?"

    "離婚!"

    金岳武張大了嘴巴,吃驚地看著沈蔚,像看外星人。接著他就一聲喊叫:"哎喲喂!"金岳武抓著自己的頭發蹲在地上。他這好幾年來對沈蔚與柳三羊的猜疑,終於兌現了!本來這兩年他們夫妻倆男主外女主內,一買一賣,一唱一和,真是干得不錯,金岳武還慶幸沈蔚雖在河邊走,終歸沒濕鞋。誰知,卻原來老鼠拉木掀——大頭在後面。金岳武一聲大叫:"柳三羊,我操你媽!"接著,他咕咚一聲就栽倒在地,人事不省了。

    沈蔚立即給柳三羊打電話,現在她最相信的人、最堪以依靠的人就是柳三羊了。柳三羊回話道:"不要搬動病人!哪兒都不要動!立馬打120!我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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