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門 正文 第五章
    杜家人離開的時候,茶館外面圍了一大群人。祖仁很不舒服。他到過國外,也見過比說書更好的娛樂節目。他是純粹陪太太來的。這裡沒有通風設備,空氣很壞,不加罩的燈,刺痛了他的眼睛。他走出來吸了幾口清新的空氣,這才感到好過些。二月的夜裡空氣冷冷的。祖仁把車開到門口,讓女士們上車。幾個乞兒圍著他們討錢。祖仁有點生氣。原則上他不贊成向人伸手要錢的乞丐。「別對他們施捨。上車吧,咱們離開這兒。」

    香華扣上皮包,坐到前座上,感覺很氣餒。柔安和春梅坐在後座。祖仁砰地關上車門,走到另一邊,坐在他的位置。圍觀的人們還站在那兒,目瞪口呆地望著這輛派克大型名車黑亮又精緻的車身。祖仁打開前車燈,按著汽車喇叭。喇叭不是嘟嘟響,而是發出「梭、多、來、咪」四個音符的旋律。引擎先是咳了一會兒,然後發出了咕嚕咕嚕的聲音。他的汽車又作怪了。他猛然一踩油門,車子晃向旁觀的人群,幾個小叫花兒都嚇得跑開了。

    「哦,老天爺。」香華差點叫出來了。

    「咱們真不該到這個鬼地方。」

    「你這樣會撞死人的。」

    「我從來沒出過事。」

    祖仁面帶怒容。他覺得跟一個緊張兮兮的女人爭執,根本於事無補。前車燈摸索著街道,照亮了幾條直直的窄巷,他們開到大街上了。大部分的店舖都打烊了。黑暗中沒有人說話,只聽到引擎的哼哼聲。祖仁停車點了一根煙,香華一言不發地偏頭看著他。

    「我看不出那有什麼好看,既不是唱戲又不是演戲。故事嘛,更多是枯燥乏味。」他說。

    「除了你,大家都愛聽。」香華說。

    「我實在是被迷住了,不管她說什麼故事,我都百聽不厭。」柔安說。

    對祖仁來說,要他喜歡這個他已經回到的都市,一直都是個挑戰。他到美國留學,專攻「企業管理」,簡言之,他對身邊那股懶散、不求效率的調調兒感到很不耐煩。他已經盡全力幫助這裡走進現代了。全西安只有他的辦事處有一組橄欖綠的鐵櫃,存放檔案的夾子和一張會回轉的椅子。不過煩惱也開始了,他必須訓練土裡土氣的職員去習慣使用檔案卡。把卡片弄得有系統之後,他這才發現在中國字中竟然沒有索引制度,沒有一個可以操作現有的資料。他咒罵《康熙字典》,他在這本字典裡找不到「為」和「包」這兩個字。「為」是猴子的象形字。他又怎麼知道這個字的語源呢?「肯」字好像是「月」部。結果他是在「肉」部找到這個字,因為這個字的原意是「著骨肉」。他自覺中國文字應該廢除。職員們把他的檔案夾弄得一團糟,繼續回去做他們舊式的記錄本子。

    當他想起在紐約大學修會計、大眾傳播和推廣銷售等課程,不禁失望得喃喃訴怨。由於沒有鋪設鐵路,他那三岔驛大湖裡的鹹魚仍利用馱車、馬車和舢板對外運銷,他的血液中流著一種杜家人遺傳的神秘天性。如果他發覺自己不適應西安,處處格格不入,那麼他要西安來適應他。他要開發道路,所以他著手經營水泥工廠。最近他體重大增,彷彿有無窮的精力可用似的。他本來就不想來聽大鼓嘛。其實也不是失望,那就跟他原來所想像的差不多——原始,不經修飾,幾乎可說是半開化的玩意兒。

    他歎了一口氣說:「你們真該看看紐約露西劇院,那燈光、佈景和舞群。一分鐘都不用等,連一秒鐘都算得好好的。」

    一談到美國,他總是很熱烈。只有這時候他才有誠意和信心。

    車子裡沒有人答腔,他不說了。真是對牛彈琴嘛!他覺得好孤寂。

    香華沒有反應,是因為剛才被弄得很氣餒,再說,她多次聽丈夫熱烈地談及美國。她沒去過那裡,根本接不上嘴。只有聽的分兒。每次他因西安的某件事而作嘔的時候,她心裡都作了準備。平常柔安會問他一些美國情形,不過,她現在心不在焉。她正在想李飛,以及他說的緣分,尤其他說命運是位愚弄大師。車子轉了好幾個彎,在他們家大門停了下來。祖仁讓柔安和春梅下了車,然後繼續駛回自己的家。

    春梅和柔安下了車,她順道經過傳達室看看一切是否正常,然後和門房笑笑道晚安。

    門房老王年約五十歲,跟著杜家已經三十年了。他看了看天色說:「梅姐,你們回來得挺早的嘛。」

    「是啊,你現在可以鎖上大門了。可別忘了西院的邊門哦!」

    「不會的,梅姐。」

    老王眼看著「梅姐」十七歲那年進杜家當小丫頭,又眼看她爬上有權勢的地位,能幹得可以獨當一面了。她常常幫他的小忙,替他掩飾一些過失,他感激她,願意在她手下幹活兒。例如前一天晚上他忘記鎖上邊門。春梅發現了就直接來告訴他,沒有向老爺報告。

    她和柔安走進第一個院子,唐媽正獨坐在那兒等柔安回來。春梅向她們道了聲晚安,就走進老爺和太太住的第二個院子。

    她先進房去看兩個孩子,九歲的祖恩和七歲的祖賜睡得正熟呢。她摘下珠寶首飾、脫下晚禮服,換上棉袍,走進廚房看看傭人有沒有依照她交代的,十點鐘的時候把藥湯端給老爺喝。

    杜范林正在太太的房裡說著話。春梅進來,向床邊走去,問道:「婆婆,您需要些什麼?我去泡杯茶來。」

    「不用了,現在既然你回來了,你們兩個可以走了,想睡了。」彩雲說。

    春梅的禮貌太周全了,彩雲真是一點法子也沒有。

    春梅年輕有活力,她的腳步從早忙到晚沒休息,家裡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留心處理,她已經成為這幢屋子裡發號施令的靈魂人物了。雖然沒進過學堂,可是她記得哪些日子該去收租,哪些日子該付款結賬。很多地方她像是當家的少奶奶,只不過她還和老爺同榻而眠罷了。她懂得如何應付老爺,懷柔太太,贏得年輕一輩的好感。家裡的傭人都怕她,因為沒人能瞞得過她,又因為她為人公正,不擺架子,他們也尊敬她。她很願意親自當家,而且避免責罵傭人,所以每個人都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相反地,太太覺得越來越有必要對傭人嚴厲,來維護自己的權勢。如此一來,傭人們對春梅比對大太太更有好感。春梅的地位很「曖昧」,這不是她本身的錯。她對這點也有些不高興,不過她真的應付得很好。

    ***

    春梅的出頭不單靠她本身的條件,也要歸功於杜范林狡猾老練的特質。地方上仍公開流傳前市長並未納妾的虛言。如此一來,我們對書中混淆稱謂更感困惑,讀者一定也很好奇吧!

    春梅到杜家那年,只有十七歲。她不但有令人側目的身材,而且比其他女孩子有頭腦。十八歲時她愈發標緻艷麗。杜范林關心著公共道德,但卻禁不住被這個聰明、貌美的少女給迷住了。他送給她大批的禮物,要她來侍候他,避開那些對他尊敬的眾人的眼光,他向她求愛。

    在帝制時代,丫頭如果替老爺生了孩子,自然就會被納做偏房。但是杜范林一向是公共道德的擁護者。身為現代先進的市長大人,他曾經對納妾制度加以抨擊哩。現在他不能公開地納妾,可是他也不想不認自己的親生骨肉呀。他暗想,要是他從未公開發表反對納妾的言論該有多好。祖恩一出生落地,他匆匆把春梅許配給園丁,領養了孩子以繼承亡故長子的香煙。結果孩子的輩分降了一級,不過他不得不替長子的香火問題設想。於是他要孩子喊他爺爺。他一向想擁有做祖父的地位和尊嚴。那時他已經四十八歲了。如果祖正還活在世上,娶了一房媳婦,這時候杜范林是早就該當爺爺了。他把春梅安置在他臥室隔壁的後室裡,就當做孩子的保姆。園丁一點也不喜歡這樣。可是杜范林替自己免去了一場緋聞,立他的孩子為嫡嗣,而且也使自己升了一輩。

    過了兩年,祖賜跟著出世了,紙包不住火。他給園丁三百大洋,叫他自己另娶妻室。園丁一腳踢開了他的施捨,辭職不幹了。「真是不識好歹的傢伙,他哪兒還找得到三百塊錢?」

    妙的是,杜范林每天聽到孩子一再地喊他「爺爺」,竟想使自己相信他真是這兩個兒子的爺爺。這麼一來全亂了,春梅的兩個兒子只得叫親哥哥祖仁「叔叔」,叫柔安「姑姑」。

    杜市長非但不受困擾,而且還引以為樂。一連串「姑姑」、「叔叔」、「爺爺」,把這個事實上只包括父子兩代的家庭弄得像是三代同堂似的。

    「我弟弟打牌都自創規矩。」有一次柔安的爹對她說。

    杜范林利用杜恆大夫的名義替兒子命名,也正是顯示他的一種天賦。四個兒子的名字第一個都是「祖」字,指的是杜恆大夫。祖正(祖父的正直)、祖仁(祖父的仁慈)、祖恩(祖父的恩惠)、祖賜(祖父的賜予)。

    談到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賜予(祖賜),「其實兩個都是他自己的『恩賜』。他生的、他種的,他自己去享有。」柔安她爹說。

    春梅是女傭,不過不管你怎麼稱呼她,她總是個女人。古老傳統裡,她會被收做偏房,不行穿裙子,只能穿舊長褲。問題二十世紀是二十年代的現代女性突然換下短衣長裙,改穿旗袍了。沒有任何傳統規定姨太太不能穿旗袍。有一回,春梅開玩笑地說,她很想做一件旗袍穿穿。當時正流行穿旗袍,況且穿上旗袍顯得好高雅。杜范林喜歡這個主意,大表贊成。杜太太仍然著短衣長裙。樣式稍稍地改變一下——就像軍人制服上加一條槓似的——這對杜太太來說,地位上充滿了極大的影響。春梅不但變得更漂亮、更時髦,而且也使得正室和半妾半婢的姨太太之間的利益混淆不清了。太太稍稍失勢,春梅的權勢卻很明顯地升高了。

    剛開始那幾年,「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賜予」(祖賜)還小的時候,春梅卻站在餐桌旁邊、服侍老爺太太吃飯。一天春梅為太太裁著衣裳。杜太太為了杜范林到春梅屋裡睡覺的次數比進她的房間還多而生氣。她喃喃地發著牢騷。那天早上春梅做的每件事都不對勁。她忘記把毛巾換掉,把茶壺放下時,又濺了一桌子的水。她只好去換另外一個茶壺。一切就緒之後,太太又發覺開水還不熱、溫溫的。

    「你這小巫婆、丫頭、狐狸精,如果你心不甘情不願,那就不要做好了。你簡直忘了自己的出身。當初要不是我收留你,現在你還不知在哪裡呢!窮人家的丫頭片子!你這個狐狸精盯著男人不放、勾走男人的魂、憑你淫蕩的……」太太說。「彩雲」是太太的名字(女人的名字常常把人騙住了)。其他話實在不宜記下來。

    春梅忍下一切的侮辱,向她賠不是。現在太太正瞪著她看,使她手裡的剪刀不覺抖了起來。「多彩的雲霞」氣炸了。「你這個白癡、笨蛋,前世注定的萬代仇家!」

    她拿下春梅手裡的剪刀,不斷地戳刺她的手臂。那夜春梅伏在床上大哭,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求杜范林讓她帶著兩個兒子搬出去住。

    第二天午飯,春梅站在她兩個稚兒身後,雖然臂上纏著繃帶,仍然以女傭身份侍候大家吃飯。

    「春梅,坐下來。」老爺說。

    春梅吃驚地張大眼睛。

    「春梅,這是我的命令。你是我孫子的娘。從今天起,你和祖恩、祖賜坐在一起。」

    春梅膽戰心驚地坐下來。彩雲的眼睛在冒火,她知道這是丈夫在間接責備她的所作所為。

    妻和妾之間的另一條界線又抹消了。在老爺嘴中,她是「祖恩的娘」。在太太眼裡,她還是「春梅」。祖仁和柔安喊她「梅姐」。在兩個孩子心目中,她是他們的「阿姆」,這在方言中意思是「娘」。要是老爺過世了,還非得要上海律師工會或者一流大學裡的法學院才能判決春梅究竟算不算杜家合法的一份子。因為她既沒迎娶入門,也不姓杜。

    這是好幾年前的事了,大家好在見慣不怪,接受了這個事實,您就甭去想這麼多啦。春梅的傷心復原了,而且過了幾年,連手臂上的疤也幾乎看不出來了。

    女人不知不覺中深受男人的寵愛,就如浪潮的升漲和森林的蔓延一樣,細微而不易察覺。春天一到,森林就更接近田野。香華入杜家門之後,春梅不但開始搽胭脂、抹面霜,甚至頭髮也剪短、燙卷,像是個時髦的女人,當然這一切都博得杜范林的熱烈激賞。他覺得十分

    得意。社會禁止他寵愛別的女人,他內心感受到一股反抗的勝利喜悅和報復快感。

    彩雲看著這一切事情的發生。為了報復,她故意僱用一個年輕漂亮的丫頭。這個新丫頭沒做很久。春梅察覺了一切,沒讓她待下去。

    香華第一次到杜家,有點看不慣這種情形。她是個受過大學教育的新時代女性,何況又出身上海的世家,家裡的傭人都很有分寸,而現在要她和一個女傭同桌,她覺得是一大侮辱。尤其,香華說話又直言無諱。能夠安撫香華,把她爭取到自己這條線上,才真正地現出春梅的本事。她跟著孩子們叫香華「二嬸」。她堅持要謙遜得像個女傭似的侍候香華。香華一吃完飯,她敏銳的眼睛第一個注意到,立刻起身替她添飯。香華剛到西安的時候,春梅抽空陪她逛街買東西,把最好的商店介紹給她,總是微笑地喊她「二嬸」,並且替她拿大包小包的東西。

    ***

    那天晚飯時,春梅由父子二人的談話和柔安被激怒的表情中,感覺出三岔驛谷地一定發生了嚴重的事情,引起家人的爭吵。她一聲不響地聽著,因為她對三岔驛一無所知;杜范林也不願意和她商量。第二天她來找柔安談這件事。

    「老頭子收到你爹關於三岔驛水閘的來信,我搞不懂究竟是什麼事讓你爹和你叔叔這麼一來一往地寫信。」

    柔安向她解釋,又說她爹叫她在放春假時上三岔驛一趟。

    「我已經將近一年沒見到我爹了,不過他也曾在信上告訴我這件事。你也知道,祖仁打從美國回來後,就築了那道水閘。回人住在湖的西北谷地裡,那塊谷地都靠湖水流下來灌溉。水閘一建好,河流的水位就降低了。我爹說,回人田里缺水閘災荒,谷地裡的居民都很反感,怨恨不已呢!」

    「我懂了,當然,二叔建水閘是怕魚群流入河裡去。你還記得吧?他住在家裡的時候,我們聽他興奮地說過這件事。他認為這是個了不起的計劃哩!」春梅說。

    「沒築水閘之前,魚量還是有很多,根本用不著去截斷回人谷地水源。我覺得這麼做真刻薄、惡劣、自私。我爹給我的信中說到,水閘會引起很多糾紛。」

    春梅試圖瞭解情況:「我想,剝奪鄰居的水源實在與我們的家風不合。」

    「叔叔怎麼說?」

    「他說你爹瘋了,他自己知道他該怎麼做。」

    「我聽過爹告訴我一些新疆回變的故事。他這麼擔心,一定有他的理由。你想像不出來那邊的情況。大湖以北全都是回人區。那邊已經發生過流血事件了。

    柔安告訴春梅,她常常聽她爹說起當年爺爺如何替三岔驛免除一場暴動叛變的經過。那邊一向呈現一個不易處理、易爆發的狀況。往往會引發民族間戰爭和殘殺。她也聽過很多有關左宗棠把三岔驛產業送給北家先人的好聽故事。

    柔安的曾祖父是一八六四年至一八七八年間追隨左宗棠鎮壓「回變」的一員部將。大夫杜恆就是從他的手中繼承了官職和三岔驛的產業。那時甘肅的回人侵犯西北兩省,甚至攻入西安。整個新疆都在鬧叛亂,由突厥名將雅庫布貝格所領導的。

    左宗棠是偉大的軍事家,也是了不起的政治家。他是第一位成功地將漢人帶入新疆的人。當部隊向哈密沙漠西行推進時,他命令士兵種植樹木,並且在沙漠邊緣開墾了不少田地,作為他們的安全基地和糧食來源。為了傳入養蠶事業,他叫士兵的眷屬們利用腋窩及胸部挾帶蠶卵。據說有些蠶卵在他們未到達新疆時,已經孵化了。士兵還帶了柳樹苗和弓箭、油布傘去。直到今天,新疆境內通往哈密的路旁的楊柳,還叫做「左公柳」呢。那是個偉大的成就。「回亂」弭平後,柔安的曾祖父得到甘肅南部大夫的榮銜,三岔驛的大湖封給他當私人產業。他死後,兒子杜恆繼承他的官職、頭銜和那片大湖產業。

    雖然左宗棠是個行政人才,但是對土著卻毫不留情。他認為千年以來,西北邊疆上的突厥、龜茲、準噶爾、多薩克、韃靼等十二種族產生的週期性大屠殺和宗教暴動問題,惟一解決的方法,只有建立漢人殖民地,強迫蠻人改變宗教,以及接受漢人的生活方式。他殺回僧、毀寺廟。當武力鎮壓了叛亂後,許多部落被夷平,回人也被征服了,但是都懷恨在心,怨恨不已,所以他一死,叛亂又開始了。

    ***

    三岔驛和西北的其他地方一樣,南部的岷山稀稀疏疏地住了些西藏人,蓋有一些城堡喇嘛廟,北部在洮河上游的肥沃谷地裡住了一支突厥的部落,他們是為了貿易和農業才流散到北邊來的。杜恆手下的漢軍本來也是動輒以征服者的姿態對付回人。但是,當剝削土著、殘殺回人的事件傳到他耳朵裡,他對手下一概嚴厲處分。釣魚就是個問題。回人為了生活,想在湖裡釣魚,杜恆任他們自由地到他的湖裡釣魚。儘管這湖是他私人財產。他沒有什麼驚人之舉,但是他憑著公正待人,終於贏得回人的好感。

    一八九五年西寧發生回變,回人為了報復左宗棠手下對回人施加的酷行,而對漢人進行大肆屠殺。回教徒凶性大發,眼望著就要導致毀滅了。據說,無辜犧牲的漢人和回人共高達二十萬人之多!叛變眼看就要伸向甘肅南部了。杜恆把回僧「阿亨」叫到他的辦公所,把整個局勢告訴他之後,帶著冷靜的表情直直地看著他。回僧微笑著,杜恆拍拍他的背,表示友誼,兩個人什麼話也沒說,整個三岔驛就免掉了一場恐怖的屠殺,而其他地方卻無一倖免。

    春梅深受感動。「我不懂是什麼促使二叔這麼敏感、緊張、活躍,他眼中含著冷酷的眼神,臉上的肌肉也總是繃得緊緊的。」

    「你也這麼覺得?我覺得他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倒是很滿意。他一定是從美國學到了那種緊張、活躍的態度。他吃飯好快,好像把吃飯也當做成例行公事似的。當然叔叔很高興他幫著擴展鹹魚生意。」

    ***

    祖仁和香華住在東區的一幢屋子。身為杜恆的孫子,不陪父母在老宅裡,在他父親的眼裡實在是不忠、不孝的行為,但是他們也有充分的理由。那幢房子有個緊挨著鄰居的小花園,但是這座現代化的花園有白色的粉牆和綠色的百葉窗。最正當的理由就是房子裡有個瓷浴缸,浴室裡的白瓷磚一直鋪到半牆上。祖仁裝了個淋浴噴頭,幻想自己又回到美國。他總是使勁地擦洗身子。他一絲不掛的身子不很好看,而且他總是濺了一地的水,香華常常被嚇著。她不懂,既然有個浴缸,為什麼男人連洗澡也不肯安靜坐下來。

    那天晚上從茶樓回來,香華走進她的房間,脫下衣服,覺得剛才玩得很愉快,又認為今晚的氣氛被破壞了。這有點像口渴時,當你正喝著一杯水,卻有人搶走了茶杯。你喝了水,但是沒全喝、沒喝過癮。祖仁很會賺錢。回國之後,他就接下他爹的生意,憑著遠見和他所謂「進取的策略」擴展生意。他眼見著新紀元的來臨。中國將會有更多的道路和新的建築物。這些都需要水泥。他發展得很順利,很快地就成為西安的傑出青年才俊之一。

    祖仁夫婦分房而睡。他走向冰箱,找他那瓶進口的「白馬」威士忌。他太太不喝酒。她的舞姿很棒,但是他們已經很久沒跳舞了。全西安市連一家高檔的舞廳也沒有;再加上很少有跳舞的機會。

    冰箱常發生故障。停電或嗡嗡作響。一旦他放棄了,卻又恢復原狀。有時電線短路,西安竟沒有一個人會修理。裝船運回上海去修理又太貴了。今晚冰塊總結不起來。所幸晚上涼快,他可以不加冰塊。他喜歡在上床之前喝一杯威士忌蘇打。他覺得自己好高貴,犧牲一切回到這裡為故鄉和祖國效命。不加冰塊的威士忌!

    「我能進來嗎?」他敲敲妻子的房門。他擁有受西方教育人士的所有禮貌。地道的中國丈夫會直接走進去。他總是在太太上車前替她開車門,在街上他也走正確的一邊。這是一種習慣,不過似乎沒啥差別。香華並不覺得他真正尊重女性。開車門讓妻子先上並不表示溫柔,那種女人內心所渴望的溫柔。香華發現!一個男人在國外留學多年,接受了全套的現代教育,然而他對女人的個性仍然不會有所改觀。我們無權要求一個紐約大學的畢業生自動變成一個理想丈夫,穿西裝、打領帶很自然地會使男人脫離鄉下人的粗裡粗氣。不過香華和許多時髦的人一樣,總是對西方教育及出國旅遊的好處抱著一種莫名、誇張的觀念。

    「你去睡吧。我累了。」香華在臥房隔著門說。

    「我只是想在上床之前和你談談,達令。」這句話是中文,「達令」卻是英語。香華的英語會話還馬馬虎虎過得去。這個字眼怎麼啦?它還是那個英語字眼。當祖仁追求她的時候,這個呢稱聽起來那麼溫柔、那麼美妙——簡直漲滿了女人的心房;而現在,同樣的字眼卻變得發霉而枯燥,像走了調的音樂似的。

    「你去睡吧。」香華一向對他很直率。說起話來像是結婚兩三年的夫妻似的。

    祖仁轉身走開,覺得比往常更寂寞。

    她已經脫下了衣服,放下結髻的長髮。因為消瘦,肩胛骨很明顯地突出。她的雙頰很特別地暈著——並不是她抹上的厚厚胭脂,而充滿了溫馨。她對著鏡子看自己的臉孔。婚姻對她而言,像是在吃烘了一半的麵包似的,一頭是鬆軟的,另一邊卻是生粗的。她對自己的華服和首飾相當自傲。總是對著首飾仔細看個半天,才鎖起來,衣服也是小心謹慎地掛在衣櫥裡。然後她換上飾著軟毛的拖鞋,滑入絲被裡。她的睡床鑲有閃亮的銅柱。她熄燈後,看見丈夫臥室的門下透出一道白光。

    那道細細的光線令她無法入睡。她還在為茶樓的槍聲感到緊張呢,她聽到丈夫在隔壁房裡不停地踱著步,自己格格地笑了出來。「活該,要是他在茶樓行為不這麼粗野,我會放他進來的。」

    丈夫是否仍像從前那樣愛著她呢?他似乎少不了她、需要她,而且讓她過得舒適。但是任憑他娶哪個女子做合法的妻子,他都會需要她,讓她過得很舒適。對祖仁而言,他學的是經濟,雖然不懂得情調,不過卻是個很好、很規矩的丈夫,和值得尊敬的公民。他們剛結識不久,她就發現自己嫁了一個相當乏味的男人,似乎他的腦袋只朝一個方向發展。他看不出妻子強烈感受的事情。他一心要建立個好家庭,他所謂的好家庭就是住一棟房子,讓太太穿美麗的衣裳,客人來的時候做些像樣的佳餚。然而他自己卻從未在意美味的菜餚。連湯裡是否有火腿味,他都吃不出來。這些他根本就不在乎。人的神經就像是底片,有些底片感光好,能捕捉一切色調、音調的細微差別。有些則粗劣簡陋。他胃口很好,精力充沛。但是他就是無法欣賞遏雲那輕快的旋律和美妙的音色。他聽到的只是表達意思的噪聲。那個唱大鼓的名伶說的某些話,都是華麗、冗長,故意虛張聲勢的廢話——他感到很不耐煩,他向來對文學敬而遠之,甚至還有些害怕。他也很納悶為什麼太太打開皮包,把錢施捨給那些在街頭髮抖的乞兒。他說過他不贊成乞討,這會助長人們偷懶怠惰。大寒夜裡,往往會有乞丐凍死在路旁。

    紮穩根基、受人敬重,這是他私底下的理想。乾淨、進步和水泥則是他理想中的中國。「中國需要的是水泥,嘿,美國的水泥地都是那麼的乾淨,躺在水泥地上都不會弄髒衣服哩。」他曾向太太說過一千遍。

    她是在上海認識他的。那時候他剛從美國回來,帶著那股受了西式教育的年輕人吸引力。香華已經從學校畢業兩年了。雖然他的皮膚粗黑,但是體格倒是蠻健壯,加上衣著完美華挺。從任何一方面看來,他都具有清醒、能幹、莊重、嚴肅、肯上進青年的神采。他為自己吹噓,而且大談美國,香華被沖昏了頭,嫁給喝過洋水的人是時髦的舉動,也是現代社會的上流階層。香華覺得這個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們在上海快樂地度過了兩個月,幾乎每兩天就到一些閃亮豪華、五光十色的夜總會跳舞。他們和朋友聚聚,到蘇州、杭州、無錫旅行,最後才把他們的小家庭安頓在古都西安。

    結了婚,女人會發現兩個心靈。首先是丈夫的,深藏大男人心裡的想法和秘密野心都暴露無遺,不需要像在社交場合中掩蓋和隱藏;人類性格裡的限制、弱點、偏見、自我主義,以及無知都顯露出來了。她通常也會發現她自己的心靈,找到自我,找到自己的命運,以及活下去的目標。第二個發現則要從孩子出生開始。香華已經發現了丈夫的靈魂和個性,卻還沒有找到她自己的。

    她來到西安就迷失自己了——奇異、陌生的西安——在這裡,李白、杜甫、楊貴妃曾經住過;在這裡,漢武帝建過都,遠征突厥;在這裡,發生過多少戰役,改朝換代,宮殿連燒數月,皇帝的陵墓慘遭掠奪。祖仁沒幫上她什麼忙。她聽說城外有唐朝和漢朝的廢墟——「唐宮」和「漢鎮」,但是她從來沒有去看過。她丈夫把那裡說得一文不值:「沒啥好看的,不過是些土丘和村落罷了。」她在大學讀過《景教碑》,一千多年前,由遠來中國的景教基督徒建立的石碑,就豎在西安城外的一座廟裡。她甚至也沒見過《景教碑》。其實她丈夫根

    本不知道有這麼一塊碑存在。他老是強辯說,他所學的只限於經濟嘛!

    今晚藍如水會提到在唐代來西安的基督徒、突厥人和波斯人。藍如水還跟她站到「波斯關」——唐代波斯人住的特別區。當他說話時,他的熱誠感染到她。他說,有一天他和他的朋友救出了六塊古代雕刻的畫板,那些畫板被一個窮人家當做踏板鋪在院子裡,每天踩來踩去。每個畫板上都雕了一個女人的全身像,顯然是波斯女人。畫裡的女人穿著外衣,戴著帽子,腳上穿的是蹺起的小鞋。「真不可思議,看起來好像是波斯帽。那幾塊石板一定是八世紀左右的遺物。」藍如水說。就在這時候,她丈夫走到她身後,輕輕拍她的肩說:「走吧?咱們回家!」他根本沒有考慮到要坐下來,等他們把話說完。他天生就不會替別人著想,即使沒有醉兵的出現。假如他坐下來等,他也不會對藍如水的話感興趣。

    香華看著門縫下的光線,她在床上翻了個身,終於帶著那種嘗過半生不熟的麵包的感覺睡著了。

    如果有個甜甜的小寶寶躺在她身邊,對她咕嚕咕嚕地撒嬌,她就不會感到空虛了。惟有嬰兒的小手能解開心結,打開女性潛能的水閘。沒有人解開香華的心結,醫生說祖仁不能生育。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