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點,在愛藝劇團小小的辦公室裡,團長兼導演譚吶焦急地搓著手來回轉圈--助手告訴他:於堇來過電話,人已經到了上海。
譚吶剛才只是肚子餓了,出去找個地方打發午飯,吃碗陽春麵,恰恰就錯過這個等了一個多禮拜的電話。
其實他有預感,久等不至的於堇,很可能今天會到上海。只是怕雙方錯過,他才未去碼頭接她,而是在這裡坐等。
老闆娘添煤下面時,譚吶第一次發現這個瘦瘦的女人手腳慢得惱人,圍裙都系得歪歪扭扭。因為細雨,氣溫比往日冷。他穿著暗條紋的褲子,上衣是中式棕色夾絨套衫。似乎有意看得清楚一些周圍情況,坐在對著門的地方,涼風貼著皮膚竄。看著濕濕的馬路上的人影,他心裡惴惴不安。
雨傘擱在凳子邊上,只有幾滴水珠。桌上的醬油瓶和醋瓶換成細高頸的小壺,旁邊一桌仍是原來的瓶子。
老闆娘端面上來時,他正好猛一回頭,差點撞翻熱騰騰的麵碗。他氣得想罵人,但忍住了。老闆娘倒是好性子,笑著給他放好碗。上面漂了層綠綠的蔥花,冒著一股香味,平時在解饑之前,他覺得這味道特別好聞,總是借此給自己的嗅覺一點兒挑逗,本來就是要把油吹開才能讓湯麵涼一些。
這次他著急起來,吹重了,油湯水濺出來把手燙著了。他驚叫一聲跳起來,掏出手絹,把手擦乾了。老闆娘趕快端來一碗清水,嘴裡連連道不是,其實這與老闆娘無關。他鎮靜了下來,心裡直為自己的失態冒火。
助手看著譚吶腦子走神好一會了,覺察到導演今天神情太緊張,便體貼地走到辦公桌邊。助手比高個子的譚吶矮一截,一張圓臉,他耐心地說:「於堇小姐說等一陣子再來電話。」便小心翼翼地等著譚吶發話。
「她留了電話號碼沒有?」譚吶看了助手一眼,不快地問。
「沒有。」「你也不問一下?」譚吶止不住發火。
放在門邊的雨傘突然倒地,聲音響得不合雨傘的身份,從傘邊沿細細徐徐有一注水往地板上流。譚吶走過去,拾起傘來,乾脆撐開,仔細地擱到有屋簷的陽台上去。
「她還說了什麼嗎?」譚吶皺著眉頭問。
「她說過一陣再打電話來。」助手給譚吶倒了一杯茶水,放在他的桌上。「她這麼說了,我就不便問她的號碼。」「不便?!」譚吶坐下來,他重複一句,心裡很是不快。「大明星的牌子能砸死人,連劇團裡的人見了大明星也兩腿發顫。」但是他沒有說出這些話,只是在心裡嘀咕。或許整個上海就他一個人不必佩服明星--好幾個特等大明星都是他調教出來的。
譚吶擰亮檯燈,撥弄著桌上的鉛筆,在紙上亂畫,那一疊畫紙,全是他設計的《狐步上海》的舞台背景。幾天前舞台布景美工師全部做完,從昨天開始,他又在紙上重新設計,好像是為再度演出之用。
追求完美,這本來是他的毛病,世上哪件事能夠完美?藝術一完美就有匠氣。這點他明白,但是至少比枯坐等電話,感覺好受一些。這天氣糟透,做什麼事都打不起精神來。窗簾髒得可以做抹布,插曲已經排演完畢,他在考慮是否再加一首可以唱得入心的歌曲,讓於堇自己唱。
「她說過一陣就打回的。」助手像是自辯像是安慰地咕噥了一句。
「她的『過一陣』,就是半夜--半夜前她不會有空。」一個低沉的聲音在門口響起。
譚吶一點不驚奇地慢慢回過頭來,是莫之因靠在愛藝劇團辦公室的門框上。此人不管天是否下雨,照樣穿得整齊,惟恐不符自己小說的風流情調,頭髮抹著凡士林,腳上凳著黑黃雙色意大利皮鞋,戴了一根絲綢領帶。
這個《狐步上海》劇本的作者,是這裡的常客。譚吶取下眼鏡來看玻璃鏡片,潔淨得很,他還是用絨布揩揩戴上,心裡倒是驚奇莫之因斷語如此肯定。助手和他面面相覷。剛才兩人都沒聽到任何上樓的腳步聲,看來他們的腦子都被於堇的電話擱死了。
「之因兄,你好作驚人語。」譚吶揮手讓他坐,自己也不抬起身來:他們很熟了。以前在一些文人的聚會上碰來碰去,卻一直沒有深交,這次合作才算正式攜手合作。戲開排之後,莫之因幾乎天天現身一次,有時在排練場,有時徑直到譚吶的辦公室。對此譚吶不由得在心裡打個問號:這人是否時間太多?後來明白了作家也喜歡在演劇界進出,既然人生如戲,且看職業戲子如何過人生。
這上海灘也怪,專門生長文人,就像蘑菇,一大簍去了內地,一片空白的地上又冒出一大筐,而且更加色彩斑斕。
牆上掛鐘兩點過五分。天突然明朗,陽光照進房間裡來。莫之因臉無表情,走了兩步,站在椅子前。一束陽光穿過陽台,正好打在他的膝蓋上。「這個女人好做驚人事!」他說完,歎了一口氣。
「我知道你一直反對請於堇主演。」譚吶理解地說。「不過你相信我們吃這碗飯的:明白什麼角色,非得什麼人演不可。」他的手抬起來,點向莫之因,朗聲笑起來,「說到底,你創造了這個角色,罪責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