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 正文 第十五章 演說
    庭審在今天舉行。陳佐松和李好早早地來到了法庭。李好第一次看到了被害人錢家明的家屬,他的妻子,一個發胖的婦女,臉上透著憤怒。她坐在前排右側,而李好則坐在前排左側。陳佐松坐在辯護人的位置。十年後他第一次重披戰袍,帶來了大量資料。這些資料的獲得說是此次對當事人李百義的採訪,毋寧說是十年來對老朋友的追憶。

    李百義被兩名法警帶上來了。今天他穿著號衣,是十四號。這是一個不吉利的數字。他走進法庭時環顧了四周,看到了李好。他向她笑了一下,李好的眼淚就忍不住奪眶而出。但她的確看到父親明顯胖了,也變得白晰。

    李百義也看見了陳佐松。陳佐松向他做了一個手勢,好像是要讓他明白它的含義,在陳佐松心中最重要的事情,無外乎是對自首情節的認定。李百義向他點了點頭。陳佐松放心了。

    因為李百義的案件影響很大,報紙上已經公佈了事情的經過。所以這一次審判是公開的,允許群眾旁聽,法庭上座無虛席,連過道上都站了人。

    審判長王廷義法官宣佈庭審開始。接著進行一連串預定程序。李百義站在審判席上,心中掠過一種恍忽的感覺……這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

    十年來,李百義不止一次在心中預演過這個場面,夢見自己站在審判席上,慷慨陳詞,他像一個大律師那樣揭露罪惡,而他自己是沒有罪惡的。他始終這樣想像也這樣相信。現在這一天終於來到了,李百義卻找不到那種激情。他超乎尋常的平靜。

    現在,他大可以站起來,像一個英雄人物那樣指認誰是罪人,宣講什麼是公正。但他卻沒有這樣做,而是像一隻準備牽去宰殺的羔羊默默地站在審判席上。庭審開始後,他對法官問及的所有問題一一順從地回答,其謙恭態度讓陳佐松都感到吃驚。他雖然希望李百義能配合法庭調查、也配合法官和律師的質詢,但李百義這種看上去軟弱無力的樣子,連陳佐松都感到不舒服。好像他真是犯下了彌天大罪,要請求每一個人饒恕一樣。如果李百義不堅持必要的衿持,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話,會給陳佐松增加很多麻煩。

    但在整個法庭調查過程中,李百義一邊回答,一邊點頭,每回答一句話就點一下頭,好像對問他問題的人行禮一樣。

    只有李百義清楚地知道,十年的憤怒並沒有給他帶來快樂,也沒有給他帶來尊嚴,只有捆鎖。他越做好事,就越孤獨。這是一個什麼道理?那是一種好人的孤獨嗎?它會帶來平安還是倨傲?

    李百義強烈認同自己是好人,要證明這一點需要付出代價,他做到了。不但他自己認定自己是好人,別人也這麼認為,所以這次才有那麼多人來支持他。他這十年的人生是得勝的,無愧於良心。他終於達到了自己的目標:讓自己從心底裡認同自己,讚揚自己,定義自己。

    那是瞬間的快樂,比快樂更充滿的是孤獨。這種孤獨的含義是:他需要不停地做越來越多的好事來維持這種快樂,用持續不斷的付出來驅散孤獨,所以他成了一個工作狂。有時他想,為什麼我不能避免自己像一匹馬一樣,而又能得到內心的平安?就像剛出生的孩子,躺在母親懷裡,這個嬰兒什麼也沒有做,卻得到了世界上最多的也最安全的愛。

    難道因為自己真的犯了罪嗎?李百義還是不甘願承認。他有一千個理由認為那不是罪,如果這是罪,那麼這世界上還有很多的罪沒被認定為罪,這就是不服。然而,不服卻產生了多麼可怕的憤怒!

    這是李百義十年來一直無法消彌的奇怪東西。如果預前五年的李百義是在反抗,那麼後五年的李百義只有一個心思,全力對抗和拒絕這種憤怒帶來的孤獨,它幾乎要侵蝕和消滅李百義。然而,這種秘密痛苦沒有一個人知道,包括陳佐松。

    最後的結果是,李百義似乎一點一點被吸收了,由此漸漸變得輕鬆。他不再純粹從做好事中求得平安,而是希望出現另一個答案,一個不一樣的答案。在這種期待中慢慢使心情平復。他的夢開始變化,雖然還是夢見法庭,但他不再是慷慨激昂的那一個。而是坐在審判席上靜靜聆聽的那一個。

    就像現在一樣。他的表現使大多數人感到錯愕。檢察官劉漢民正在宣讀長長的起訴書,這本起訴書很長,也很詳細,因為他從李百義身上取得了大量的證據。但劉漢民仍然自己添加了很多東西,他添加的東西有些是自己的臆斷和評論,比如說他把李百義被捕前的微笑猜測為他對法律隱晦的蔑視,甚至把有關李百義和女兒長期同居的謠言當作群眾的某種看法。最後他下結論:李百義犯有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數罪並罰,請求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接下來是律師陳佐松的辯護。這時發生了一件事,一大批人湧進法庭,引起了一些喧囂。李百義一看,是黑漢帶來的人,大約有幾十個,一下子就將過道擠滿了。警察想把他們勸說出去,但他們不走。黑漢說,他們只是想旁聽一下,看李百義一眼。但他很大聲地和李百義打招呼,喊道,李會長,您要好好保重!

    李百義朝他們點點頭。

    黑漢的兒子突然打出標語:李百義是好人!

    警察重新開始驅離他們,雙方發生推搡。黑漢說,我們不吱聲行不行?你們不是讓群眾旁聽嗎?我們算不算群眾呢?

    最後法官讓他們把標語收起來,不要出聲,安靜地旁聽。他們遵守了,把標語收了起來。

    陳佐鬆開始辯護。他辯護的重點在於李百義雖然有殺人的故意行為,但我們需要從他的犯罪動機和成因來看這個案件的特殊性。陳佐松認為,李百義本質上是一個正直善良的人,從他近十年來所作的事可以看出這種特質。他在實施殺人之前,有懷疑錢家明對李百義的父親實施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前提,據此陳佐松認為,應盡早重新調查李百義父親失蹤案,兩案並列,才能弄清事實真相和犯罪動機。

    他還認為,李百義盜竊案也具有特殊性。其所謂劫富濟貧的理想直接成為他組織盜竊團伙的動機,這是出於對社會的偏極理解導致,而不完全出於自己的利益需要。李百義的偷竊對像事後證明大部分是貪官。而他的確把所竊財物分給了貧困人群。這至少證明李百義不是那種完全由利益驅動的十惡不赦的慣偷。

    陳佐松重點例舉了李百義十年來在黃城所做的慈善事業的詳細情況。他說,這樣一個在當地被公認為優秀慈善家的人,我們難道看不出他的懺悔之意嗎?他當庭拿出李百義穿過的破衣服和爛鞋子。他承認李百義延宕十年沒有投案,但他做了那麼多事情,這個過程就是改過自新的過程,因為悔改是一個過程。這懺悔到了一個程度,就變成事實。所以,他說,在上個月,我的當事人決定,他要負起他應該負的責任,於是,他透過他的女兒,實施了投案自首的情節。基於李百義案件的特殊性、他的懺悔事實和由此發生的行為、即他的投案自首情節,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和政府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一貫政策,陳佐松認為合議庭應適度量刑,給予李百義從寬處理。

    孫民今天親自押解李百義到了法庭。其實用不著他的大駕,顯然,他對這個特殊的案件發生了濃厚的興趣……接下來是控辯雙方辯論。劉漢民指出李百義並不在自首情節之內。理由是沒有證據顯示李百義女兒的代為自首是李百義本人的意願。

    陳佐松反駁說,法律規定可以由親人代為向公安機關報告自首並交出犯罪嫌疑人。

    劉漢民提出新證據:李好並不是李百義的女兒。

    陳佐松拿出一整套手續證明李百義已經辦理了收養李好的正式手續,就可以認定李好是他的直糸親屬。

    劉漢民說,現在的關鍵是,沒有證據顯示這是李百義本人的自首意願。

    陳佐松說,這個問題很簡單,可以由李百義本人來說明,他是不是自願自首。

    劉漢民說,即使李百義願意承認,也不能說明就是自首。事實上自首是一種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由其親屬帶領赴公安機關實施投案自首的情節,但本案的情形恰恰相反,公安人員千里迢迢趕赴黃城,和犯罪嫌疑人周旋了兩天,最後在黃城市場設伏將犯罪嫌疑人當場逮捕,你說,這算是投案自首嗎?

    聽眾出現騷動。人們開始議論。

    陳佐松說,我的當事人當時正處於病痛當中,不便長途跋涉,他的女兒由於擔心父親的身體狀況,為了妥善圓滿地處理此事,才決定帶公安人員前往。

    劉漢民笑了,他請求法庭放了一段錄像,就是李百義被逮捕時的現場錄像。

    大屏幕上,大家看到了李百義在松花江牌小貨車前被捕的畫面。

    劉漢民指著畫面上的李百義,說,請大家注意,當公安人員出現在犯罪嫌疑人面前的時候,他的臉上顯然出現了驚愕的表情,請問,一個等待自首的人,會對警察的出現表示驚愕嗎?

    陳佐松反對。他說,這種驚愕表情並不能證明李百義沒有自首意願,一個已準備好的人,在事情突然發生時也會露出這種表情,這是人的生理的自然反應。

    陳佐松提出新證據:李百義在看清楚是警察時,他露出了笑容。試問,一個不願意被逮捕的人,在結果來臨時除了驚慌、沮喪,誰會露出如此燦爛的笑容呢?只有在這種結果是他願意接受的,而且是他希望的結果的時候,他才會有這種反應。

    劉漢民提出相反的解釋,他說,這個笑容恰恰是一個頑固不化的人特有的表現,是無恥的人才有的表情。這非但不能證明李百義願意自首,恰恰證明李百義根本沒有一絲悔改之意。

    陳佐松抗議公訴人使用侮辱性字眼攻擊他的當事人。王法官同意抗議有效。時間已到,他中止了控辯雙方的辯論,認為這種辯論已經走向情緒化。

    王法官問李百義,是否是他自己主動意願自首,並托付女兒李好實施自首情節。

    李好和陳佐松的目光迅速地投向了李百義。李好的心緊張得要撞破胸膛。她知道李百義的回答非常關鍵。他的回答不是唯一證據,但至少可以讓陳佐松有操作的餘地。一種可怕的畫面浮現:李百義的話就像一顆子彈,有可能擊中目標逃生,也可能偏離,射向他自己。就在一念之間……李百義好像楞在那裡。他的目光投在女兒臉上,他看到了女兒的眼神,那是一種讓他不能久視的眼神。就在那一剎那,他發覺,它不僅是父女之愛,它就是愛情。

    李百義也看到了陳佐松的臉,那是一張貌似平靜的臉。但他看到了朋友心中的期待。李百義想,他為什麼千里迢迢來到這裡當他的律師,難道只是因為他是自己的朋友嗎?他為了朋友丟掉自己的烏紗帽,這樣的代價是不是太大了?還有一種解釋:陳佐松真的看到了真相,他真的相信李百義是無罪的,他相信一切,因為他相信李百義。不但李百義的希望在他身上,他的希望也在李百義身上。李百義如果被判決為一個罪人,他就是罪人的朋友。陳佐松並不像別的律師,他完全相信他所辯護的不是一團混亂的事實,他辯護的是真理。

    王法官重複問道,李百義,自首是你的意願嗎?

    李百義終於回答了:不是。

    陳佐松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李好在聽到這樣的回答後當場暈了過去,被黑嫂背出去。連劉漢民都驚愕地坐在那裡。

    只有孫民明白,這個人會這麼說的。因為這個旁觀者在心裡把李百義的行為和心理邏輯推演了一遍,他猜測,也許李百義會給大家一個不一樣的答案。

    看到女兒被抬出去,李百義心中劃過一絲尖銳的悲痛。他幾乎要後悔說出那兩個字。他兩手扶著欄杆,雙腿發軟,好像要坐下去。但突然他重獲力量,似乎只過了幾秒鐘,他勝過了自己,一種輕鬆感從天而降。

    長達幾小時的枯坐中,使他的內心已經漸漸失去平靜,冗長的法庭辯論打擾了一個人已漸趨平復的心。李百義本來打算平靜地在法庭上度過所有時間,因為他再也不想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演說和辯護了,只想像一隻羔羊一樣坐在那裡,靜默無聲,傾聽內心的聲音。可是,他的平靜最終還是被打破了。

    王法官說,李百義,你最後有什麼陳述?

    李百義看了看全場。他意識到,現在已經無法迴避那個他無數次預演過的演說。雖然他不再把他它當成演說,或者說演說的性質已經發生改變,變成了一次告白。但它畢竟來臨了。

    以下是李百義的法庭自述……我的確想過自首,也想過自殺。我想過在這個法庭上演說,完全不像一個罪犯,而像一個法官那樣在講演,因為我從來不認為我有罪,即使我有罪,那麼,別人也有罪,如果要審判我的罪,也要審判別人的罪。所以,如果有一天我站在法庭上,無論我是以什麼方式站在這裡,我都不會改變我要說的話。現在,我真的站在這裡了,可是我卻忘了我要說的話,我已經為此準備了整整十年,可是現在我忘了。我好像丟了演說稿的小學生,只能隨便說,既然不再是演說,你們就把接下來我的話當作一次交心,如果你們認為我是在認罪,我不會反對。

    我感覺到了一種從來沒有過的輕鬆,還有快樂。過去十年所做的一切,既不是在積斂財富,也不只是在做慈善,我所做一切的最後目的,都是在準備這場法庭演說,這是終將會出現的,因為,這個世界沒有事情是無理由和沒結果的,如果這樣,這就是個奇怪的世界。

    我在等待這個結果的出現。我小時候,相信一切;長大後,我不相信了;後來,我相信自己;現在,我連自己也不相信了。因為相信自己仍然沒有給我帶來快樂。

    那我相信什麼?我相信法庭嗎?如果我相信,我會早些出現在這裡,我會自己一個人悄悄地來到這裡,但我沒有這樣做。我一直沒有真正地認真想過自首的細節,所以我沒有決定。是沒有勇氣嗎?不是,我連死的勇氣都有了,會沒有自首的勇氣嗎?自首的結果只是死嗎?如果是這樣,一些變得更加簡單,我可以自己了結自己,可以省去這麼多複雜的手續。

    不。一切並不那樣簡單。我真的嘗試過自殺,你知道這是很難的,不是出於恐懼,而是出於理由。我曾走到一個懸崖上,我知道我只要一閉眼就可以結束一切,我真的想這樣做了,可是我突然停了下來。

    並不像很多故事中說的,我突然轉身看到了一片翠綠的樹林,看到了美麗的花朵,或者聞到了樹上果實的香氣,覺得人生是美麗的。不是,我沒有看到這些。我看到的是更大更黑的深淵。如果我從這裡跳下去,是基於什麼理由?是誰把我送到這個世界上來?他既然把我送到這個世界上來,僅僅是要讓我受苦嗎?或者恰恰相反,僅僅是要讓我吃遍山珍海味然後死掉?而不告訴我這個世界的答案。不,這兩樣都不是答案。

    我說自殺是困難的,就在這裡。我下不了手,因為我不知道死後會去哪裡,會遇到什麼。我審判過一個人的死刑,他真的死了。可是我卻慌張了,因為我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裡?如果我也去了那地方,他會對我說什麼?殺錯了人並不可怕,我拿這一條命頂上就是了,應該算公平了,如果僅僅是這樣,就像一減一那樣簡單,沒什麼好說的,也沒什麼好想的。

    但可怕的是,我憑什麼,有什麼權力殺害自己?如果我去自首,就是把自己送出去,殺掉自己。這裡有兩個問題:你相信別人的審判嗎?你相信自己的審判嗎?這兩個問題只要有一個通不過,我就不會自首。

    劉漢民反對被告在庭上發表與案情無關的長篇大論。王法官卻指示李百義繼續說下去。

    我知道我今天說的話讓我的親人和朋友傷心……李百義說到這裡哽咽了,因為他們愛我勝於愛自己,但我要說,除了愛,我更願意讓你們瞭解我的心,我的確沒有自首,是女兒背著我聯糸了警察。我沒有自首,因為心中有最後的不服,雖然我已經不相信自己,但我也不願意完全相信別人,但我相信什麼呢?我不知道。但我接受我女兒安排的一切結局。因為她這樣做是對的,她真是我的好女兒,我愛她這麼久,只有情感的愛,並沒有作好榜樣,但她給了我最好的禮物,就是幫助我跨過了最後一步,讓我完成了最後的順服。

    法庭上先是靜悄悄的,現在開始議論開了。法官指示肅靜。陳佐松呆呆地聽著,他坐在那裡,完全失去力量了。

    我順服什麼呢?李百義說,事實上我是很難被抓到的,我藏得很好,我可能在黃城生活到老死。是我自己把一切告訴了我女兒。我順服了,我為什麼能順服?因為我真的發現,我是有罪的。

    有一個長者跟我說過,人有兩種罪,一種是罪行,是具體的罪行;一種叫罪性,是內心的想法。我想,我兩樣都有了。就是個罪人。它折磨了我十年。我先以為是別人在折磨我,後來發現是自己在折磨自己。我很難過。我常常一個人清晨坐在山上看山下的小河,看到這個世界那麼美麗,我就想哭。我想,既然有這麼美麗的世界,為什麼沒有美麗的人生呢?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是不對的,是哪裡出了岔子。我真想突然變回孩子,好像一切發生的並沒有發生過,我也沒殺過人,沒偷過東西,我身邊的人也一樣,他們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人。一切從頭來過。從今天早上開始,以前的都忘記了,一切都變成新的了。

    李百義對黑漢他們說,謝謝你們支持我,你們打出標語說,李百義是好人。我知道你們愛我。可是我要對你們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完全的好人,連一個都沒有,我們是罪人。

    劉漢民說,你說了這麼多,就是要說,你不是自願自首的,是不是?

    李百義說,是的。但我接受我女兒帶來的結果。

    劉漢民對法官說,我看可以了,他說得夠多了。

    陳佐松低下頭。

    法官宣佈休庭。觀眾紛紛議論著退場。

    李百義被孫民帶走時,看了陳佐松一眼。他看到陳佐松的眼睛是疑惑和茫然的。他的心抽了一下。他沒有看到女兒。

    孫民把李百義帶上了車。車往看守所開去。

    孫民一直看著李百義,看他很疲倦的樣子,靠在車上。孫民突然說了一句,你很像演說家嘛。

    李百義一楞,沒說什麼。

    孫民說,你不怕死嗎?

    李百義說,怕。

    孫民說,我看你不怕。

    李百義問,我女兒怎麼樣了?麻煩你……

    孫民說,放心吧。

    過了一會兒,孫民說,我會替你留意,你自己管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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