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調查 正文 第二節
    歐陽艷玲也來做工作,她原本就是團委書記,做思想工作是她的強項。她聲淚俱下地說了一通,推心置腹,坦誠相見,就差沒把心窩子掏出來。汪老闆就有些無地自容了:欠了女人的錢還想跳樓自殺,還是不是男人?

    無顏見江東父老,我汪某是什麼人,就為了幾個錢自殺?我還怎麼在江湖上混?我他媽真是王八蛋!

    保證,不再做傻事,不再想不開,很正常,還錢,天經地義。

    思想包袱沒了人就顯得特別輕鬆,玩!你們說玩什麼就玩什麼!打牌,這城市的"市牌""三打哈",三個打一個,被打的就是"哈"。"哈"是什麼?"哈"就是馬大哈,二百五。汪老闆心大,每次都想當莊。每次要的分最低,從一百往下要,十分五分零分都要,負分也來,就是要當莊,次次當"哈",被打得焦頭爛額,還要打,我願意,我高興,我就當二百五。

    玩得忘記一切,不記得自己是誰,不記得自己在幹什麼,有些忘乎所以。

    幾天過去了,錢還沒來。怎麼搞的?為什麼還不送錢來?

    我能打個電話嗎?

    打吧,只是別太久。

    用的是手機,焦劍準備了三個新號碼,打一次換一次,時間控制在一分鐘以內,誰也測不到他的方位。

    對方說馬上就送錢來。

    可又過了兩天,還不見人送錢來,汪老闆心裡就有些慌,再次催家裡人馬上送錢來。

    焦劍想這回應該能解決,汪老闆也不會有事了。這天母親打電話來說要出差,叫他送到火車站。沒辦法,焦劍就是再忙再抽不開身也要去送母親,就叮囑了朋友好好照顧汪總,也跟汪總打了招呼,就去送母親。

    送母親去了車站,話還沒說上三句歐陽艷玲就來電話了,急得什麼話都說不出來,就只能聽清幾個字:汪總跑了!

    焦劍當時就差沒有倒下,頭一下子大了。

    汪總跑了?!這是多麼麻煩的事!前面所有的工作不僅前功盡棄,一千多萬不僅徹底泡湯,而且焦劍和所有參與的人都要完蛋。焦劍剛剛從沈宇霆那裡得知,省廳的傳真半個小時前發到市局,台商汪大成在南江市被綁架。他的同伴已經在上海向警方報案,上海警方正派人來省公安廳,共同協商解救台商的方案。只要汪大成跑到省廳或市局就麻煩了,就什麼都穿幫了,兩地警方的下一個目標就是他焦劍和歐陽艷玲。

    沈宇霆叫焦劍趕快採取措施找到汪大成,只要控制住汪大成就什麼都好說。他是專案組的負責人,還能夠想辦法拖住專案組的行動。

    完了,這回看來真的徹底完了,他可能成為特大通緝犯被通緝。不行,千萬不能讓汪大成跑到省廳或者市局,只要他不落到我們自己人手裡一切都好說,他和歐陽艷玲都不會成為綁架罪犯,都還不會被通緝,有汪大成自己作證。他沒時間再照顧母親,匆忙打了個招呼就走了。

    他的朋友包括歐陽艷玲都在等著他的回話,怎麼辦?是去再找汪大成還是放棄?或者趕快逃跑?就等他一句話。

    他沒有別的選擇,只有一個想法:找到汪大成,截住汪大成!現在汪大成很可能趕往省公安廳,也很可能去市局,焦劍叫他的幾個朋友兵分兩路,一路趕往省廳門口,一路趕往市局門口。汪大成很可能會坐的士,的士是不能直接開進省廳和市局的,守住兩張大門,只要發現汪大成就把他攔住,絕不能讓他走進這兩個機關的大門。

    然而已經晚了,汪大成已經去了市公安局,二十分鐘後他打來手機告訴焦劍,他不辭而別,非常抱歉,他已經安全到達市公安局,正在沈支隊長的辦公室裡。他正在制止警方對他們的通緝行動,等事情平息後他立即跟他聯繫。

    通知朋友,立即撤離。

    焦劍能想像得出來,汪大成絕不會說他遭綁架,既然他肯打這個電話來就說明他也絕不會一走了之,形勢可能會有轉機。

    其實沈宇霆就在市公安局門口,他同時也佈置了手下在省廳門口等待,一旦發現汪大成就立即"扣留",由他出面處理,可以把影響減少到最小。

    沈宇霆把汪大成帶到辦公室,誰也沒有報告,先把情況弄清。不料汪大成開口第一句話就鄭重聲明:他沒被綁架,沒被任何人綁架。

    好,太好了!沈宇霆一顆懸著的心才總算落了地。只要汪大成自己說不是綁架誰說綁架也沒用。他立即通知了上海警方,汪大成並沒遭綁架,公安局已經找到他本人,請對方一起來處理所謂的"綁架"事件。

    上海警方原本就在與省廳商量解救方案,現在當事人說不是綁架,一時他們倒難以相信,他們就問:"你的同伴不是報案了嗎?"根據你這幾天被人控制的情形來看完全是遭到綁架。

    汪大成說:"這幾天我在朋友家過得很好,沒有人劫持我,我也沒有受任何傷害。至於我與華聲集團的債務問題,我想請你們作個公證,我想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當事人都說了不是綁架還有什麼好說的,是綁架也不是綁架了。

    這是再好不過的結果,省廳和市局當然求之不得。如果作綁架案處理,第一個被懷疑的對象就是華聲集團,一個欠債,一個要債,不懷疑追債的還懷疑誰?全在欠債人一句話:他要告對方綁架真還構成綁架,成了綁架要追一千多萬就更困難了;他要說不是綁架那任何人都不能說是綁架了。關鍵的時候汪大成還夠哥們,理直氣壯地否認了他被綁架的事實。

    汪大成卻不想如數歸還所欠的一百八十萬美金。貨物的確存在質量問題,他說要協商的就是減價。

    這只能由欠債的和要債的雙方來定,警方最多也就當個旁聽,說不上話也不宜說話。

    不知怎麼歐陽艷玲知道了焦劍的身份。歐陽艷玲已經跟集團公司的老總說了,她請了個法律專家跟她要債,沒具體說什麼人,只說能走到這一步全是這位專家在起作用。事實上,開始"綁架"汪大成的時候公司就知道是這個專家在活動了。站在公司的角度當然不會反對,到了這一步,你歐陽艷玲用什麼方法都可以,只別鬧出人命來,只要能把錢要回來,別說一百八十萬美金,你就是要個零頭回來都不錯了。現在到了談判要錢的時候了,歐陽艷玲當然希望焦劍能出面,有焦劍在她心裡就踏實。

    汪大成也請了焦劍。否認自己被綁架後汪大成就打電話告訴了焦劍,叫他放心,他們任何人都不會有事。他還請他參加與華聲集團的談判會,他想最終把這個問題解決,他希望他能幫他說幾句公道話。經過這幾天的接觸,他覺得他這人不壞,還救了他一命,不然他早跳樓死了。

    這讓焦劍有些為難。照他的想法這個時候他完全應該退出了,不要再摻和了。經濟糾紛,再插手就違反遊戲規則了,幫人能幫到這個地步也就不錯了,自己還差點身敗名裂,是該急流隱退了,可又偏偏不能"自拔",兩邊都纏著他,沒辦法,算是好事做到底,不過他跟兩邊分別說清,純屬個人行為,朋友幫忙,不代表任何單位,並再三叮囑歐陽艷玲別告訴任何人他的真實身份,他就是她的朋友、法律顧問,他三年前就考了律師證,派上一回用場。

    雙方談判,作內部協商,沒由法院出面。

    不是還不還的問題,而是還多少的問題,質量是焦點。汪大成說:"有批次品現在還壓在倉庫沒人要,大概還有八十萬美金的庫存積壓,要不把次品退回來,其餘的貨款他立即付清。""還退貨?多久了?華聲早沒生產這種產品,退回來怎麼處理?"老總說:"不能退,已經早過了退貨的期限。"

    雙方就僵持不下,都把目光集中到焦劍身上。

    焦劍說:"我說個折中的辦法供你們參考。汪總樂意還債已經很不簡單,而且我覺得汪總現在是有誠意的,希望把問題解決好,這就是解決問題的最好基礎。華聲集團生產一批產品也很不容易,一百多萬美金對汪總可能不算什麼,可對華聲卻比命還重要,就是這筆錢可以救活一個企業,可以救活兩千人。現在主要是部分產品的質量問題。問題肯定存在,這不是汪總現在提出來的,交貨的時候就說了,但當時沒解決。現在退貨肯定不合規矩,不如都讓點步,汪總先還一百二十萬美金,庫存的次品由華聲集團派人去香港再加工修補一次,餘額部分就由汪總根據修補情況確定數額,華聲集團也不必作過高的期望。"

    沉默了兩分鐘,雙方認可,就這麼定了,第二天汪大成就通知家裡把錢匯到了華聲的賬上,一百二十萬美金;華聲也隨即派人去了香港修補次品。問題終於得到解決,皆大歡喜。

    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沒有誰知道焦劍在中間幹過什麼,更沒人知道沈宇霆在這中間起到過什麼作用。一切都是悄悄進行的。

    可歐陽艷玲不能沉默,她不能就這麼靜悄悄地過去了,她要感謝她的救命恩人。公司已經同意,拿出二十萬來酬謝幫忙的人。歐陽艷玲就找到了沈宇霆,說明了來意,希望他能把他的朋友焦劍約到一起吃頓飯,見見面,公司和她本人都要好好感謝他們。

    沈宇霆說:"什麼都免了。你要為我和我的朋友好你就什麼也別說,也別往我這跑,免得有人把你追款的事與我們聯繫起來。只要不提這事,咱們永遠是朋友。"

    歐陽艷玲拿出一疊票子給沈宇霆,說:"那你就代勞吧,這裡是二十萬,請你幫我發給那些弟兄。"

    沈宇霆臉色就有些沉了,說:"你把我們當作什麼人了?討債公司?你看錯人了,歐陽小姐。就當什麼事情也沒發生吧。"

    歐陽艷玲感動得都要哭了,沒想到會碰上這麼好的人,把她從死亡線上救了出來連感謝都不讓說一聲,她感覺好像是在做夢。

    三

    市紀委調查組經過半個月的調查終於摸清了整個"綁架"案件的全部情況。

    結束的這一天,市紀委副書記趙志傑帶著他的兩個手下來到了李振山局長辦公室,跟李局長通報調查的情況。

    按理他是沒有義務跟公安局的領導反饋什麼情況的,這是市裡領導交辦的案件,他只對領導負責,要通報也是跟上面的領導匯報了情況之後再來反饋信息,可調查剛一結束趙志傑就約了李振山見面。這中間有個原因,紀委調查組一來李振山就跟紀委的同志說請他們快一點調查,要公安局什麼支持都行,就是要快。當然,必須實事求是,在事實面前誰都不能蒙誰,一旦有了結果希望市紀委的同志能夠第一時間將結果告訴他。李振山跟趙志傑把話說白了,這中間牽涉到沈宇霆提拔的問題。李振山一直還抱著希望,他相信沈宇霆沒問題,只要紀委調查他沒問題,他的提拔還是有希望,希望紀委的同志能夠理解公安局黨委的意圖。

    客觀地說紀委調查是夠快的,可謂馬不停蹄,可還是慢了半拍。調查剛剛進行了一個星期,市委組織部和政法委的領導就來公安局宣佈了班子:原南區分局局長林國平升任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刑偵,也就是說成了沈宇霆的直接領導;莫文智光榮退休。

    官場上的事情誰都說不清楚,說變就變,決策有如閃電。

    李振山原本是想拖一拖,儘管韓代市長已經給他提示了,叫市公安局考慮林國平。李振山口裡答著好好好,實際上根本沒動。他想拖著,只有紀委的調查結果出來他才好做決定。這種事情對局裡來說並沒什麼影響,老莫早退兩天遲退兩天沒關係,這麼久也過來了,不在乎這幾天。可上面不能拖,上面接二連三催李振山報林國平的材料,必須趕在市委常委會之前報上去。沒辦法,李振山找不到合適的理由,他不能說等調查組的結果出來了再說,沒有人聽他開這樣的國際玩笑,拖了五天實在不能再拖了,上面的領導真的生氣了——再不報公安局整個班子一塊調。李振山立即召集局黨委會專題研究林國平提拔問題,結果黨委的意見很不統一,甚至對林國平的提拔大有微詞。儘管林國平曾經也是英雄,可以前有次戰友焦劍被流氓張高峰一夥人砍傷卻在關鍵時候拒絕出庭作證,這事的陰影永遠留在所有警察的心裡。就那件事,只要是警察,沒人會原諒他,所以這次考慮副局長候選人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再提到他這個人。尤其是張高峰勢力一天天壯大,形成一股強大的黑惡勢力而臭名遠揚。外面的人恨張高峰,公安內部就恨林國平——如果沒有他當年的沉默就不會有今天的黑幫。可現在上面有"指示",李局長只得提出來,按照市領導的意圖才勉強把林國平也列入了副局長候選人。市局才把考察材料報了上去,結果很快任免決定就下來了。

    沈宇霆提拔的事情還是沒有趕上趟,等上面的人事安排一切都到位之後紀委的調查才終於結束。調查組長一再聲明這不是他們故意的,他們已經盡力了,只是沒有想到上面的決定會有這麼快。不管怎麼樣,趙志傑還是在調查結束的第一時間內把情況反饋給李振山。

    不錯,從始至終,沈宇霆都沒有參與綁架事件。調查所有人,沒有任何人說沈宇霆知道這件事情,所有的事件都是焦劍一手策劃並實施的,跟沈宇霆沒有任何關係。

    其實,市紀委調查組一來焦劍就在第一時間內找到了歐陽艷玲,劈頭就罵:"歐陽艷玲你還是不是人?我們冒著生命危險幫你要錢,現在錢要回了你卻要告我們綁架,你怎麼這麼缺德你?"

    歐陽艷玲不知焦劍在說些什麼,說:"你說些什麼,焦劍?"

    焦劍說:"你還裝蒜,狀都告到市裡的領導那裡了,說我們幫你們綁架台商追回貨款,你還裝糊塗?你怎麼這麼沒有人性?"

    歐陽艷玲說:"我沒告呀,我告你們做什麼?我腦子進水了?你們幫我追回了一千萬我為什麼要告你們?"

    焦劍說:"現在我正式告訴你,這事與公安局無關,特別是與沈宇霆支隊長無關。他沒有要任何人綁架台商,全是我一個人幹的。不錯,我還要告訴你,我也是警察,但我不是代表公安機關執行公務,我是個人行為。你給我聽好,以後無論誰問你你都把所有的事都推在我一個人身上,與我們隊長沒關係,你沒找過我們隊長,就找的我,懂嗎?

    歐陽艷玲痛苦難受,心如刀割:"怎麼會這樣?天地良心,我真的沒告,我不可能做這麼缺德的事情。真的,你們相信我,一定是有人要陷害你們。"

    焦劍懶得跟她多說,他叮囑歐陽艷玲,如果有人來調查,就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他身上,與沈宇霆無關,與公安局無關,算是他求她。

    歐陽艷玲有口難辯,根本就無法說清,只好一再道歉,一再賠不是。狀的確不是她告的,但都是因她而起,都是她惹的禍,怎麼也沒想到會把他們害成這樣。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她會向有關部門反映,他們誰都沒有參與,是她自己叫社會上的人幹的,與公安沒任何關係。

    可現在一切都晚了,市委常委會開了,沈宇霆提拔沒希望了,紀委還要來調查,她的心真的有如刀割。

    當然,後面紀委的調查她全都按照焦劍跟她說的。她本來有意改變事實的,說與焦劍也沒關係,是她自己安排人幹的,可不能了,紀委的同志已經掌握了全部的過程,她唯一隱瞞的是她直接找了焦劍,並沒去找沈宇霆。

    這種"交待"對於沈宇霆來說本來是萬無一失的,所有的責任焦劍都一肩挑了。可偏偏沈宇霆自己主動跳出來承擔責任,在調查組的同志找他談話的時候他毫不隱諱地說這件事情是他一手安排的,他負全部責任。這樣一來弄得調查組都不好作結論,按照調查組的調查,沈宇霆與此事無關,可他自己說有事就麻煩了。趙志傑只得跟公安局長溝通,一是反饋情況,二是希望局裡給予配合,幫助調查組弄清事實真相,並且對相關人員拿出處理意見。紀委在沒有跟市局形成一致意見之前不會把情況往上面捅的。

    顯然,紀委調查組長也不想沈宇霆來趟這趟渾水,他也聽到了也看到了這個刑偵隊長是個不錯的隊長。誰都沒說他參與了這個事情,他自己要來承擔,這一承擔就怕承擔出問題來。這個案子有點特殊,說綁架也是綁架,的確是綁架,如果被綁架對像出面控告,所有參與者都脫不了干係;說不是綁架也不是綁架,被綁架的本人沒有出面控告,告狀的是別人,儘管現在還不知道是誰,但可以肯定不是被綁架者。這是最大的幸事,至少追究不了法律責任,頂多是違紀甚至是違法,但不是犯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現在要解決的是沈宇霆與這個事情有沒有關係,要不要負責,要負什麼責任。事實上,趙志傑是把一個皮球踢給李振山,他自己不好提示沈宇霆別承認與本案有關,這個工作只能由公安局自己來做。說白了,他是想保沈宇霆,只要沈宇霆自己說不知道這件事情,紀委調查組是絕不會深究這件事情的,有人擔著就行了,連調查組的同志自己都佩服公安局這幫弟兄不簡單,儘管口裡不敢贊成,心裡卻拍手稱快。到了這個份上,他們也只是希望完成個差事就行了,把事情落實了跟領導匯報就完了。

    李振山說這事讓他來處理,兩天之內他就會給紀委調查組一個圓滿的答覆,接著就安排紀委調查組的同志到市局警犬基地、反恐基地參觀去了。

    等紀委的同志一離開辦公室李振山就叫來了沈宇霆。

    沈宇霆接到電話就急急忙忙跑到局長那裡問:"怎麼回事?"

    李局長這時頭髮都氣得豎起來了,說:"還怎麼回事?都是你做的好事,把人家台商都綁架了,到底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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