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調查 正文 第一節
    一

    市公安局長李振山被代市長韓冰叫到辦公室臭罵了一頓,說:"你這個局長是怎麼當的?公安局還派人綁架債主?一個刑偵支隊長竟然公開安排人搞綁架,這還了得?是誰給你們的權利?"

    李振山丈二高的和尚,摸不著頭腦,他的手下刑偵支隊長沈宇霆什麼時候安排人參與綁架了?綁架誰?他怎麼一點都不知道。

    韓代市長把一疊材料扔給李振山,說:"你自己看看,看看這是什麼。這就是你手下的人幹的好事!"

    李振山拿起材料翻了翻,一時也不知怎麼回答。在這之前,沈宇霆一直是他李振山非常看好的難得的苗子,無論政治素質還是業務能力都是出類拔萃的。李振山曾經分別在不同的場合向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老石和主管政法的市委副書記作了匯報,力推沈宇霆,兩位主管領導都對沈宇霆看好。正好這次主管刑偵的副局長莫文智要退了,六十歲了,身體又不好,局黨委開過幾次會,決定把沈宇霆提上來,接替莫文智。提拔的材料已經報到市委組織部了,可偏偏在這時冒出個綁架事件來,有舉報就是個麻煩事,提拔的事情就可能被擱置。

    果然,韓代市長說沈宇霆提拔的事情泡湯了。

    李振山還想挽回,他相信沈宇霆不會參與什麼綁架的事情。都什麼人了,還至於去綁架人家?這一定是有人在搗蛋,很有可能是沈宇霆曾經打擊過的人報復他。這種事情李振山以前不是沒遇到過,在公安局經常碰到這種事情,只要一核實就什麼都明白了。李振山就跟韓代市長說能不能給我一點時間,我立即回去調查,我相信這種舉報不是事實。

    韓代市長說:"算了吧,調查的事情你就免了。我已經安排紀委了,到時紀委會成立專案組調查,你們配合好就是。"

    李振山說:"那沈宇霆提拔的事情……"

    韓代市長說:"出這麼大的事情你還替他想著提拔的事情,你還真惦記著你這手下。這樣的人能當副局長?你們是怎麼把的關?這樣的幹部你們居然還把他列為副局長的人選報上來了,公安局的人都死絕了?"

    李振山就不知怎麼回答,低著頭像個犯了錯誤的小孩。

    韓代市長說:"趕快換人,趁著市委常委會還沒開,還來得及。"

    李振山只好連連點頭說:"回去馬上就研究。"

    韓代市長說:"我看南區分局那個分局長林國平就很不錯,你們去考察考察。"

    李振山不再說什麼了。韓代市長現在是市裡的主要領導,上個月還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原來的省委常委兼市委書記鍾裕民調到省委當副書記兼省紀委書記了,原來的市長劉振財接替鍾書記當了市委書記,韓副市長接替了市長的工作,剛剛被任命為市委副書記兼代市長,等下一屆人大通過韓代市長就是正式的市長了。市長發了話李振山就再沒辦法改變領導的想法,只能應承。看來沈宇霆提拔的事情真是沒希望了。綁架不是一般的問題,若是事實等待沈宇霆的將是法律的制裁,不是事實提拔的事情也得被擱置。

    李振山剛回局裡不久市紀委調查組的同志就到了,帶隊的是市紀委副書記趙志傑。趙志傑本來在秘密調查本市黑社會老大張高峰在黨政機關內部保護傘的情況,早一段時間就跟沈宇霆接觸過,事實上沈宇霆也在悄悄收集張高峰的有關違法犯罪證據,都沒有公開。現在趙副書記突然接到韓代市長的重要批示,前來調查刑偵支隊長沈宇霆的問題,這讓他有些啼笑皆非。前面沈宇霆在收集黑社會老大的犯罪證據,後面紀委又要調查查案的人,這是怎麼回事?誰是真正要調查的對象?趙志傑有點弄不明白,可沒辦法,上面有指示,誰的指示大先落實誰的。幸虧他的頂頭上司沒意見,還說是個好事,兩個調查一點也不矛盾,去了公安局可以一舉兩得。這樣趙志傑就匆匆忙忙趕來了公安局。

    紀委的調查就這麼開始了。

    二

    綁架的事情並不是空穴來風,還真有那麼回事。

    省華聲服裝廠的老闆歐陽艷玲跑來刑偵隊報案,說他們價值千萬元的產品被一個台商騙走了,除了二十萬美元的定金之外其餘分文未收,請求公安破案。

    這家服裝廠是省外經委下屬的一家特困企業,總經理歐陽艷玲是省十佳傑出青年,剛從南江市團委書記的位置上調來的,前來組建省服裝集團公司,對外稱華聲集團。

    歐陽艷玲來公司做的第一筆生意就是與台商汪老闆簽下一筆兩百萬美金的T恤生意。對方先預付了二十萬美金作預定金,說好貨到後一次付清全部款項,筆寫紙載,有據可查。半年後華聲按期交貨,將貨送到香港。交貨時汪老闆沒在香港,正在美國,就叫他的手下收了貨,對方並沒仔細檢查服裝的質量。華聲交貨後立即催對方付款,汪老闆說等他回香港驗貨後馬上付款,可等了一個月還不見對方付款。歐陽艷玲就催問怎麼回事,汪總怎麼還不打款過來。汪老闆說服裝質量有問題,他不能如期付款,結果一分也沒付過來。

    華聲集團急了,一千多萬的貨,僅僅收了十分之一,怎麼交差?歐陽艷玲就天天打電話,發傳真,對方就是不付錢。歐陽艷玲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難過,本來是提拔任用的,副廳級,還是省長欽定的,任職文件就要發了,這邊卻沒收到貨款,說什麼話的都有,很難聽,自然就不能再任總經理了。不久上面另外派了總經理,歐陽艷玲被擺到一邊晾著。新來的總經理說:"你什麼也別做,就把那一千多萬收回來。"

    歐陽艷玲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也沒別的辦法,就只能是打打電話。那邊已經不理不睬了,沒一點作用。歐陽艷玲去求助法律,請求法院受理裁決,法院也感到愛莫能助,對方不在大陸,連人都沒辦法見到,怎麼裁決怎麼追回貨款?他們除了深表同情也無他法。歐陽艷玲又想隻身去台灣,去找那個汪總,可人家明顯是想賴這筆賬又怎麼會見你?再說你上哪去找?

    真是無路可走了,歐陽艷玲突然想起公安局,就死馬當活馬醫,把自己的遭遇跟沈宇霆說了,說對方犯的是詐騙罪,該把他繩之以法。沈宇霆說:"你不要急,這不只是影響你個人的前途,還有國家的一千多萬,多少人等著這筆錢用啊。"

    歐陽艷玲說:"什麼辦法都想了,沒用。"

    沈宇霆說:"這事我再想辦法,你先回去。"

    沈宇霆把他最信賴也是最得力的偵查員焦劍叫來,問有什麼辦法。

    焦劍琢磨了一陣,說:"這筆貨款八成是沒了,根本就沒什麼辦法。"

    沈宇霆說:"先別把話說死,總會有辦法的,再想想吧。"

    焦劍說:"按正常的渠道破案是沒一點希望,我倒是有個想法,也不知行不行?"

    沈宇霆說:"什麼想法,說出來聽聽。"

    焦劍就說了他的打算。

    沈宇霆聽了半天沒作聲:這哪是破案?

    焦劍說:"只有這條路了,再沒別的途徑,就算是這樣還不知道我那朋友願不願意幫忙。"

    沈宇霆猶豫了很久,最後說:"也只好這麼辦,一切責任由我來負。你馬上去辦,對誰也別說。"

    焦劍忙擺手說:"你就別摻和了吧,這事與你沒關,有什麼事我都擔著。聽說了嗎?這次局裡調班子你最有希望。莫爹要退下來了,市局要提個管刑偵的副局長,你又是刑偵支隊長,除了你還有誰能坐這個位子?再說在分局支隊一二把手中就你和林國平最年輕,可你學歷比他高,林國平還是在火車站買的假文憑,能跟你比?你就別把事往自己頭上攬,只要不出意外那副局長就是你的。"

    沈宇霆說:"你胡說什麼,你什麼時候也成組織部的了,別瞎說了。有事電話聯繫,悠著點。"

    沈宇霆不久就和歐陽艷玲說:"這事我們公安也一時沒什麼辦法,也不好出面。不如這樣,我有個朋友是學法律的,他給你幫幫忙,我讓他來找你。他說怎麼辦就怎麼辦,你配合他就是,你也別再來找我們,我們出面也解決不了。"如此這般叮囑了一番。

    焦劍立即著手佈置,他發了封電子郵件給美國一個關係很好的朋友,請他跟台商汪老闆取得聯繫,邀他一起來南江做生意。如此這般交代了一番,把底也亮給了對方,朋友的公司很大,在台灣內地都有分公司,正好要來中國談筆生意,就滿口答應了焦劍的請求。

    兩個星期過去了,焦劍正忙著別的事情。朋友突然打來電話,說:"你要辦的事情基本搞定了,兩天後汪老闆就來南江洽談業務。"

    這倒是個好消息,只要汪老闆來南江就不愁拿不到錢。

    焦劍把這消息告訴了歐陽艷玲,叫她對誰都別說,一切聽他的安排。

    第三天汪老闆果然來了,住在南洋賓館。他當然不會告訴歐陽艷玲,也不會告訴華聲集團的任何人,只要是南江市與他熟悉的人他誰都沒告訴,行蹤非常隱秘。他不能聲張,一聲張討債的馬上就會找上門來,就不得脫身了。

    這天上午汪老闆和美國客人談得非常好。正式簽了合作協議,準備在本市建一個電子元件廠,專門生產手機配件,與美國本土的一家大公司配套,產品主要銷售中國大陸與港台地區。

    談完了業務,美國商人一方下午一點要飛北京,汪老闆一方下午四點要飛上海轉機回台北,雙方就一同去了機場。送走了美國商人一方後,距汪老闆等一行人的登機時間還要三小時,送他們來的司機就說還早,不如到市區轉轉。汪老闆見反正也沒什麼事,來南江好幾次了,還沒去看過聞名世界的西漢陳列館,不一睹為快實在是人生一大憾事,也就沒想別的,去,去看看去。汪老闆一個人跟著司機去了西漢陳列館,其他人就暫時留在機場等候。

    汪老闆怎麼也沒想到,這一返回給他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開車的司機就是焦劍。

    他沒有把汪老闆送到陳列館,沒陪這位台商去看西漢陳列館,卻把他帶到了郊外一個偏僻的招待所裡。

    "對不起,汪老闆,你暫時不能走了,有人要找你。"焦劍說。

    "你是什麼人?你想幹什麼?"汪老闆就緊張起來,說。

    "別怕,你可以放心,我不會把你怎樣,等會你就知道是誰找你。"焦劍非常文明,沒有半點凶狠粗暴的樣子。

    "你想綁架?"汪老闆轉身就想走,卻被兩三個年輕人攔住。

    "你說什麼都行,只是別忘了華聲集團的一百八十萬美元的貨款就行了。"焦劍說。

    "你是華聲集團的?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我要告你們。"汪老闆非常氣憤地吼道。

    "你也別生氣,法院的人等一下就來,你可以告。"焦劍說。

    幾分鐘後,歐陽艷玲領著兩個法院的人進來了。一見汪老闆,歐陽艷玲的憤怒就來了:"姓汪的,你害得我好苦呀,你你……"就要揪住對方,卻被焦劍拉住:"別激動,別給人留下話柄,說我們虐待了他,還是讓法院來解決吧。"

    兩名法官出示了證件,宣講了大陸的有關法律條文,告之汪老闆。法院已經受理了華聲集團的上訴,責令你立即付清對方的貨款,否則我們將以詐騙罪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在沒有得到法院的同意前你暫時不能離開本市。

    "我抗議,你們這是綁架,是非法拘禁,我要控告你們。"汪老闆幾乎是吼叫。

    沒人理你,你叫吧,愛怎麼叫就怎麼叫。這是你的權利,沒人干涉你,也沒人制止你。法官給了他有關法律文書就走了,他能說什麼?沒什麼可說的。

    歐陽艷玲也走了,臨走時說:"我們還合作一回,把錢還來,你什麼事也沒有。你大概不知道,我已經被你差點害得家破人亡,就差沒跳樓了。算是我求你,還錢,還了錢不只是救我一個人,也救了我們公司,你知道嗎?"

    "可你也不能綁架呀,你把我綁架了我上哪弄錢來?"

    "這叫綁架嗎?我們的法律手續齊全,沒人打你,也沒人罵你,更沒人要挾你。你放心,在拿錢來之前就我陪著你,我一個女流之輩能綁架一個大男人?誰信?你不是要人幫你籌錢嗎?這位先生。"歐陽艷玲趕到機場對汪老闆的同伴說,"請你幫個忙,回去告訴汪老闆家裡人,就說汪老闆在南江等著一百八十萬美元的貨款,叫那邊馬上付錢來。汪總有我陪著,就在我宿舍住著,絕對不會有事,叫他家裡人放心。"

    歐陽艷玲把汪老闆的同伴送上了飛機,不讓他們形成綁架的印象,也不讓他們在南江有報警的機會。

    剩下的事就是守著汪老闆。總不能讓他放任自流,沒人陪著他馬上就會走人,什麼目的也達不到。

    出面的就焦劍、歐陽艷玲,還有焦劍的兩個朋友,除焦劍之外所有人都不是公安的,都與公安局無任何關係。這種事焦劍不想把隊裡的弟兄拖進來,後果無法預測,說不定是起驚天大案,說不定什麼事也沒有,誰都想像不到。有麻煩他只能一個人扛著,一開始他就想好了這一切,也作了最壞的打算。純粹是拉一把歐陽艷玲,也幫一把華聲集團,他很清楚自己在幹什麼,但他不能不幹。

    已經干了,就要幹得天衣無縫,不留破綻,不留把柄。

    送走了法官和汪老闆的同伴之後焦劍立即把汪老闆轉到了另一個地方。不能老在一個地方,他時刻擔心對方報案,時刻擔心被自己人逮著,一旦露餡就什麼都完了。

    陪著汪老闆打牌,唱卡拉OK,給他做工作,勸說他。汪老闆卻什麼都不想幹,什麼都聽不進去,他感到自己像掉進了冰窟窿裡,怎麼也爬不出來。真是羊落虎口,完了,這一回是徹底完了。當他被帶進那個破舊的招待所之後他就意識到已經被綁架,就千方百計尋找逃跑的機會,可根本就沒這個機會;他又想打電話出去,可手機放在包裡全被綁架他的司機控制著。他感到絕望,他不知道未來會是什麼結果,不知道這些綁架他的人會把他怎麼樣,他感到了空前的恐懼。

    趁著人們沒注意的時候,他一個箭步衝到窗口,縱身一躍,就要從四樓的窗口跳下去。就在衝出窗口的那一瞬間,兩隻手把他拽住了,使他的身體重重地落到了桌上。那是焦劍逮住了他。

    焦劍把他從桌上摔到地上,揪住他的衣領,吼道:"你想死是嗎?你……"握得咯咯直響的拳頭就要砸下去,可他還是沒有,他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也許這是職業的本能,每當到這個時候理智會告訴他不能再打下去,他就不會再打了,也就嚇唬嚇唬。他收了手,歎道:"你怎麼這麼狹隘?不就是要你還錢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值得把命都搭上嗎?你死了算什麼?連條狗都不如!賴賬,不想還錢,你一世的英名全沒了,你何必呢?再說你死了我們怎麼辦?我們還說得清嗎?全都得跟你受罪,何苦?跟你說了,我們不是綁匪,不會把你怎麼樣?你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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