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新一科幻作品 第二輯 還鄉人
    作者:星新一

    他出生在深山裡的一個村落。十五歲那年,父親才四十歲便患病身亡。母親在父親死前不久,從懸崖上失腳墜落,因而喪生。而且他是個獨生子,成了名符其實的孤兒。提起山裡的孤兒,總給人以湊苦貧困的印象.然而,位這個孤兒卻迥然不同。

    他倒不是立刻活不下去。相反,他卻是個了不起的大財主。他有大片的山林,只需把樹木砍倒,再栽上幼苗。把本材賣掉,僅此就可以悠閒度日。深宅裡的庫房還藏有列祖列宗留下的許多珍寶,美術品、寶刀、金幣等等,單是清點一次,也要花上幾天的時間。他並不是年僅十五歲就管理這些財富。他還是個少年。一切都由監護人——當村村長掌管。這村長人品高尚,可以信賴。只要委託他就可以了。因為有錢,燒飯、清掃等等自有鄰近的村民前來從事。日子過得十分舒適。

    但是,他總覺得周圍的清況有些異常,這使他感到十分奇怪,雖然說不出問題何在。

    例如,周圍人打量他的目光,很不尋常。既然生活得如此優越,人們有所嫉羨,也是奈何不得的。可是,那視線總是令人感到有些不同。

    他察覺到村裡的人,似乎在背地裡議論他。這是怎麼回事!只要他猝然出現,人們便慌慌張張地掉轉話頭,支支吾吾地前言不搭後語。

    從人們的視線,有些是對他表同情,也許是憐憫他是個沒爹沒娘的孩子。但絕非如此而已。真是怪現象,又一定有什麼原因的。他亟待揭曉這個謎。

    真像是不可能永遠保密的,何況他已努力要知道這個究竟。

    於是,有一天,他終於知道了。是他躲在背後偷聽了人們的談話,那的確是一個爆炸式的消息。難怪人們都背著他而不敢講給他聽。既然如此,他後悔原來就不該去探聽。然而,已經是悔之莫及了。

    原來,人們在背後的議論是說,他的壽命只有四十年。這是命中注定,誰都束手無策。

    他跑到村長那裡去探聽虛實。

    「人們說,我的壽命只有四十歲,這是真的嗎?」

    「本想盡量瞞住你的,既然如此,我就沒有辦法,這是事實嘛。你家世世代代的主人,都是四十歲歸天。查了你家的家譜,從無例外……」

    「父親也是四十歲死的呀!父親有生之年,倒是什麼樣的心情呢?」

    「你父親明知是命中注定,便也不抱什麼希望。他大約是個樂天知命的人吧。他臨終時,還是那麼安詳。」

    「但是,為什麼非是這樣不可呢?莫非道了什麼邪氣或咒語?」

    「倒也不是沒有這樣的議論。但據我調查所知,原來是這樣:那好像是在戰國時期,你家的先祖曾向山神祈禱,他祈求山神保佑,讓自己的子孫後代,都能活到四十歲。山神,真就遂了他的心願。」

    「為什麼只求活到四十歲?」

    「那是戰國時期嘛!人們都被捲入戰亂,受盜賊襲擊,人們多半死於非命。其後的江戶時期,也沒有多大改變。九次出現荒年,又沒有像樣的醫術,生下的孩子約有半數活不上一年。一旦傷口化膿,患了盲腸炎,發生了瘟疫,那就要一命鳴乎」

    「啊!真所謂『人生無常』呀!」

    「因此,神佛保佑,活到四十歲,那就是格外開恩了。果然,你家世代祖宗,沒有一個人在四十歲以前夭折,所以,你家能夠積累萬貫家財,多是神靈的庇護,村裡人哪個不羨慕?」

    「可是,到了現代……」

    「誰說不是呀!只能說是怪可憐的。不錯,你在四十歲以前,肯定不會病故的。也不會遭到橫禍……」

    村長雖然好心安慰,但他卻搖頭。

    「您這番勸慰,並不能使我高興起來。啊,怎麼回事!難道科學的力量,也不能帶來福音嗎……」

    「是的,已故的尊父大人在世時,也是這樣說,跑過幾次大醫院,但也都失敗,從科學上講,說不定遺傳因子含有壽命的因素,好比有的花兒開不敗,有的花兒卻開不了幾時就凋零。」

    「看來,是天能為力的了!」

    「依我看,你就該及時行樂,過一個心滿意足的人生。要錢,有錢,到城裡去,只要發一封信,用多少錢,就會如數匯到。」

    「就照你說的辦吧!」

    不久,他來到城市,過起恣意尋樂的生活。

    弱冠年華,其樂無窮。距離四十歲不惑之年,還遠著哪。自己固然不幸,但世上有多少人比自己還可憐,年輕輕地就夭折了。而且,他不論怎樣縱情極欲,也不會因此而喪生的。於是,他就終日尋歡作樂,只因有錢,使優遊歲月。即使想巴結個地位,也是做不到的。

    可是混到了三十歲,他逐漸地忐忑不安,壽命只剩下十一年了,酒量越來越大,女色越貪越戀。而且如此荒唐,仍感到索然乏味。

    有時,他想出家得道,可這又不是他的行當,只好依然沉湎於酒色之中。到了三十五歲,壽命只剩下五年了。他已經身心慌伴,更加任性妄為。他回到了鄉里,對管家的村長說:

    「請把我的全部家當都賣掉。即使結了婚,生了兒女,也只有增添苦惱,我要盡情揮霍,讓我家的家業,到此結束。」

    「我並不阻攔。」

    村長遵命,四處奔走,把山林等等產業變賣,換來了巨額的金錢。他付給村長一點落酬,便又離開故鄉。

    他去外國旅遊,賭博,終於開始吸毒,藉以排遣憂愁。但也無濟於事。他玩盡人間快事,很快就把金錢揮霍一空。

    三十八歲,他四處借債。一切熟人都借遍了。總之,是還不起的。最後還有二年生命。借不到錢,他便詐騙,湊錢。他卻又把這錢揮之如流,用來付樂。

    債權人和受害者,逼了上來,他便四處躲藏,終於加入了一個犯罪團伙。他申請:

    「如果同意我入伙,我可以去殺人!」

    「來了個有用的人。」

    他在犯罪團伙裡,有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因為殺人是件大事。他肯幹。

    事實上,他接受了任務,將敵對犯罪團伙的三個人殺害了,用來福槍瞄準,一勾火,就算成了。

    然而,歲月無情,四十歲的誕辰,眼看就要來到。但他已被警察偵緝在案了,對立的團伙,對他盯梢不放。他所屬的團伙,認為有他更麻煩,便給了他少許的錢打發了他。

    他依舊酗酒,吸毒,已經徹底中毒。但他的頭腦中的部分細胞,還有些正常的。就靠這微量的正常神經,他又回到故鄉。他想,必然一死,也要死在故土。到了黃泉之下。向列祖列宗提出自己的抗議。

    原來的村長,已經辭職,但他還仍然健在。老村長迎上前來說:

    「聽說,你過的是荒唐生活。」

    「自然。好慘的人生呀!只剩下不多日子了。」

    「對啊,對啦,有那麼一次,我整理零碎東西時,偶爾發現了你母親生前留下的一封遺囑。本想寄給你的,因不明地址,就沒有寄出。」

    「什麼信不信的,沒啥用。」

    他一邊這樣說,一邊把信接了過去,自封讀道:

    $R%「當我知道這一家的宿命時,心兒立刻感到冰冷。因此,明知我要做的事見不得人,但我為了留下長壽的下一代,背著你的父親勾搭男人。生下來的孩子,就是你。偷男人是不體面的,但是想想後代的人生,就欲罷難正,我的娘家也多是長壽的人。所以,你不必有任何憂慮。我想你一定會高興,一定會感謝媽媽的。」$R%

    (譯自新潮社1980年版星新一著《夜裡捉迷藏》)

    孫曉伯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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