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口袋裡掏出一袋金幣,十分謙恭地呈給他。他用手掌接過去,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麼,後來又用一枚取自他的衣袖上的別針撥弄了好幾次,還是沒弄明白那究竟是什麼東西。於是我示意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過錢袋,打開來,將金幣盡數倒入他的手掌。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幣以外,還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幣,每枚值四個比斯脫1。我看見他用舌頭舔了一下小指尖,拈起一枚最大的金幣,隨後又拈起另一枚;可他似乎全然不懂這是些什麼東西。他做手勢讓我將它們放回錢袋,又叫我把錢袋放回衣袋。我好幾次遞過去,請他收下,可他堅決不肯,我沒辦法只好收起來。
1一種西班牙的古代金幣。
那農夫至此才確信我是一個有理性的生靈。他不時地對我清晰地開口,但這聲音傳到我的耳朵裡卻如水磨一樣刺耳。我盡量高聲大氣,用幾種不同的語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湊近到離我不足兩碼的地方來聽,可都無濟於事,因為我們彼此完全聽不懂對方的語言。他接下來讓傭人們回去干活,自己就從口袋裡摸出一塊手帕,攤在左手上疊成雙層,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做手勢叫我走上去,由於他的手不到一英尺厚,我很輕易就走了上去。我想我只有服從的份兒,又恐怕掉下來,所以就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面,他用手帕把我裹起來只露出頭部,這樣一來就更安全了,就這樣他把我帶回了他的家。一到家他就喊他的妻子,把我拿給她看,可她嚇得尖叫起來,如同英國的女人見了癩蛤蟆或者蜘蛛一樣轉身就跑。可不消片刻,她見我舉止安祥,並且她丈夫示意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十分聽話,也就很快放心並漸漸地越來越喜歡我了。
時值正午十二點,傭人送來了午飯。菜就是滿滿一碟肉(這倒也符合農家儉樸的生活傳統),那碟子的直徑足有二十四英尺。共餐的有農夫、他的妻子、三個孩子和一位老奶奶。他們坐下後,農夫把我放在桌上離他稍遠的地方,飯桌有三十英尺高。我嚇得直發暈,盡可能地離桌邊遠一些,以防跌落下去。那妻子切下一小塊肉,連同一些面包屑放在一個木盤子裡,擱到我面前。我十分禮貌地行了個禮,拿出刀叉就吃了起來,他們見狀十分開心。女主人吩咐女傭取來一只容量約為兩加侖的小酒杯,斟滿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兩只手將酒杯捧了起來,以極為恭敬的態度把酒喝下,一邊用英語竭力提高嗓門道: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都開心地笑了起來,幾乎把我的耳朵都震聾了。酒並不難喝,味道像淡蘋果酒。接著主人向我作手勢要我走到他面前那塊切面包用的板子那兒去。
我一直驚魂未定(寬容的讀者會很容易體會並原諒我的),所以在桌上走的時候,不巧被一塊面包屑絆了一跤,摔趴在桌子上,不過並無大礙。我馬上爬了起來,看到這些好人都很關切的樣子,我就拿起帽子(我一直出於禮貌把帽子夾在腋下),揮過頭頂,連呼三聲萬歲,表示我並沒有跌傷。就在我繼續向我的主人(此後我將這樣稱呼他)走過去的時候,他那坐在他身邊的小兒子,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家伙,猛地抓住我的雙腿,將我高高地舉在空中,嚇得我手腳發抖。他父親趕緊把我從他手裡搶過來,還狠狠地打了他一記耳光,呵斥傭人把他帶走,不允許他再吃飯了,這記耳光真是力道千鈞,要在歐洲,一隊騎兵也受不了如此的重擊。為防止因此而跟那孩子結怨,而且也從心底裡對他的冒犯表示諒解,誰在童年時代不愛玩弄麻雀、兔子、小貓、小狗之類的小動物呢?於是我跪下來,指著孩子,盡可能地讓主人明白,我希望他能饒了他兒子。那父親答應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過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過他的手讓他輕輕地撫摸我。
正吃著,女主人的愛貓竄到她懷裡來了。我背後一陣喧鬧,聽起來就像十二個工人在織襪子,扭頭看去才發現原來那畜生在打鼾,當女主人愛撫著喂它時,我見到了貓腦袋和一只爪子,我估計那只貓足有三頭公牛那麼大。我老遠地站在桌子的另一邊,與貓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突然跳過來抓我,所以緊緊地抱著它,盡管如此,那畜生猙獰的模樣還是讓我感到分外忐忑,可是倒也沒有發生什麼危險,我的主人把我放到距它不足三碼遠的地方,它竟對我視而不見。我常聽別人說起,而且自己旅行的經歷也能證明,在猛獸面前逃跑或表露恐懼,只會引起它來追蹤攻擊你,因此,面對危險,我拿定主意要表現出滿不在乎的樣子。於是我毫不畏懼地在它面前踱步,來回五六趟,距離它不到半碼遠,它把身子往回縮,倒似乎有些怕我。至於狗,我倒不大害怕,這時候正好有三四條狗進了屋子,這在農家極其尋常;其中的一條是獒犬,身軀比四頭大象還要大,另外的一條灰狗,不如獒犬大,卻更高些。
快吃完午飯時,保姆懷裡抱著個一歲的小孩走了進來,他一見我就放聲大哭,那哭聲極響,從倫敦橋遠至切爾西1都能聽到,他像平常孩子一樣呀呀了半天要拿我去當玩具。做母親的只知道溺愛孩子,就把我拿起來送到孩子跟前,他立刻攔腰抓住了我,一口吮住了我的頭,我大吼起來,嚇得那個小淘氣一松手就把我丟了,要不是他母親用圍裙接住了我,我肯定跌斷了脖子。保姆用了一只撥浪鼓哄孩子不哭,這是一種空心的盒子,裡邊裝上幾塊大石頭,用一根纜繩拴在孩子的腰間,但無濟於事。她只有使出殺手鑭,讓孩子吃奶。我得承認,我從來沒有見過大得如此令人反胃的乳房,我真不知如何形容,才能讓好奇的讀者對其大小、形狀及色澤有所認識。乳房聳出足有六英尺高,周長至少有十六英尺。乳頭幾乎有我的半個頭大,乳頭和乳房上布滿黑點、皰疹、雀斑,沒有比它更令人作嘔的東西了。她坐在那裡以便於喂奶,我就站在桌上,離她很近,所以看得真真切切。這使我不禁想起了英國的太太小姐們,她們的皮膚多美啊,也許只是因為她們跟我自己的身材一樣,如果想吹毛求疵的話,那只好借助於放大鏡了。我們曾做過試驗,最光滑潔白的皮膚透過放大鏡看,也粗糙坑窪、色澤難看。
1位於倫敦西南部的一個住宅區,距倫敦橋約英裡。
我記得,那些利立浦特小人的容貌在我看來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就此,我曾同那裡的一位學者曾談論過,他是我的好友,他說從地面上遠看時,我的面貌比較俊俏光滑,但是當我把他拿在手上,讓他從近處看我的時候,他得承認,乍看之下著實可怖。他說我的皮膚上有許多大坑,胡子茬比野豬鬃還要硬十倍,面孔也色彩紛雜,看了讓人十二分地不舒服。不過請允許我為自己辯白一下,我其實和我國的大多數男同胞一樣漂亮,每次旅行也沒能把我曬黑。另一方面,說起朝廷裡的那些貴夫人時,他常常跟我說,這個人有雀斑,那個人嘴太寬,還有什麼人鼻子過大,可是我什麼端倪也瞧不出來。我承認學者對我長相的見解十分精辟,所以我在這裡必須說明一下,否則讀者們會真的以為這些巨人都是丑八怪呢。平心而論,這一個俊俏的民族,特別我的主人(雖然他僅僅是一個農夫),在距他六十英尺遠的地方看他,模樣還是相當勻稱端莊的。
我的主人吃過午飯要去干活。從他的神情和態度中,我能判斷出他在仔細地叮囑他的妻子要好好關照我。我累得昏昏欲睡,女主人看出來了,就把我放到她自己的床上,給我蓋上一塊干淨的白手帕,但那手帕比一艘戰艦的主帆還要大,也粗糙得多。
我大約睡了兩個小時,做了個夢,夢見自己正同妻兒一起呆在家裡,醒來後又平添了好些煩惱。我發現在一間兩三百英尺寬、兩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間裡,自己孤伶伶地躺在一張二十碼寬的床上。女主人料理家務去了就把我鎖在房裡。床離地有八碼。因為生理上的需要,必須下來不可。我不敢高聲叫喊,即便是喊了,我睡的房間離那家人所在的廚房如此之遠,我這樣的嗓音也根本不頂用。正當此即,兩只老鼠緣著床幃爬了上來,在床上跑來跑去亂嗅一氣。有一只差點跑到了我的臉上,我嚇得一骨碌爬了起來,抽出腰刀進行自衛。
這兩只可怕的畜牲竟敢對我兩面夾擊,其中一個用前爪抓住了我的衣領,幸好不等它傷害到我,我就劃破了它的肚子。它倒在了我的腳下,另一個瞧見了同伙的下場,慌忙逃跑,在逃跑過程中背後也被我狠狠地砍了一刀,血涔涔地淌了出來。戰斗勝利後,我慢悠悠地在床上來回踱步,調整呼吸養一養精神。這兩只畜生有一條大獒犬那麼大,相當靈活凶狠,如果我睡覺前脫下衣服,它們肯定會將我撕成碎片,美餐一頓。我量了一下,發現死老鼠的尾巴只差一英寸就足有兩碼。老鼠還橫屍原地,不停流血,雖然感到惡心,但我卻無法把它拖下床去。後來我見它還沒死透,就舉刀朝它的脖子猛砍而去,它這才徹底一命嗚呼了。
沒多久,女主人回到房間,一見我渾身是血,她就趕緊拿手捧起我。我一邊指向死鼠,一邊笑著做出表示我並沒受傷的手勢,她很是高興,就叫女傭用火鉗夾起死老鼠,扔出窗去。然後她把我放在桌上,我把沾滿了血的腰刀給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擺把刀擦干淨,然後放回刀鞘。這時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兩件別人無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讓女主人明白,我想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後,我就不好意思地指指門向她連鞠幾躬,不知該如何更好地表達我的需求。好心腸的女主人終於勉強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又把我拿起來,走進花園再把我放下。我離開她大約兩百碼,一面做出手勢請她別看我也別跟著我,然後我藏進兩片樹葉之間解決了生理需求。
我不厭其煩地書寫所此類瑣事,希望尊敬的讀者能夠諒解。無知的俗人看來,這類事也許不足稱道,但事實上,它們無疑有助於豐富哲學家的想像,拓寬他們的思想,於公於私都有益,而這就是我將這篇游記和其他幾篇游記公布於眾的惟一目的。我所關注的主要是事實,絲毫沒有在學問或風格上炫耀賣弄。這次旅行的全部情節給我留下了強烈的印象,被我牢牢地記在腦海裡,因此我寫時並沒有漏掉任何重要事情,但是經過嚴格的校訂,我刪去了初稿中比較次要的幾段,主要怕人家批評我的游記沉悶而瑣碎。作為一個旅行家,倘若不受一點兒指責那才稀奇呢,別人的批評有時也是頗有道理的。
第二章
描述農夫的女兒——作者被帶到一個集市上,然後被帶到首都——旅途中的詳情。�Q
我的主人有個女兒剛剛九歲,她的聰明能干遠遠超過了她的年齡。她做得一手好針線活,打扮起她的娃娃來也十分在行。她和母親設法為我做了一個嬰兒搖籃,好讓我在裡面過夜,搖籃放在衣櫃的小抽屜裡,再把抽屜放在一塊吊板上以防老鼠驚擾。我和這家人住在一起的所有日子裡,這就是我的床了,後來我開始學習他們的語言,能夠讓他們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逐步被改進得越來越方便舒適。這小姑娘手非常巧,我只當著她的面脫過一兩次衣服,她就會給我穿衣脫衣了,不過,只要她肯讓我自己動手,我是決不會去麻煩她的。她給我做了七件襯衫,還有一些內衣,用的都是上好的布,實際上這些布比麻袋還要粗。她經常親手給我洗這些衣服。
她還是我的語言教師,我每指一樣東西,她就告訴我此物用本地語怎麼說,所以沒幾天工夫,周圍的事物都能被我叫出名字來。她有四十英尺高,在同齡人當中顯得矮了一些,但她的性格和藹可親。她給我起了個名字,叫“格立錐格”,全家人都這樣叫我,後來全國的人也都這樣稱呼我。這個詞意義和拉丁文裡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裡的Homunceletino,英文裡的一樣mannikin。全仗她的照料,我才能在那個國家裡活下來。我在那裡的時候,我們從未分開過,我管她叫我的“格蘭姆姐克麗琪”,意思是小保姆。倘若我不在此鄭重提起她對我的關心愛護,那我就太忘恩負義了,我真心希望能夠報答她的恩情。她本該得到報答,但我卻有理由相信,因我的緣故她恐怕會受到屈辱,盡管對此我既無辜又無奈。
這時,發現了一只怪獸的消息開始在街坊四鄰中傳播開了,人們傳說我主人發現的怪物大約有“斯卜萊努克”那麼大,但跟人如出一轍,還能模仿人的一舉一動。它似乎有自己的語言,也哼哼嘰嘰地學會了幾句他們的語言,兩條腿直立行走,性情溫順、彬彬有禮、召之即到,讓干什麼就干什麼,它的四肢是世界上最漂亮的,面孔比貴族家裡的三歲女孩還要白嫩。住在附近的一個農夫是我主人的好朋友,特地來拜訪我們,打聽這件事是否是屬實。我主人馬上就把我拿了出來,放在桌上,我聽從主人的吩咐在桌子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客人致敬,用自己的語言問候他,又對他說歡迎光臨,一切全是我的小保姆教我的。這個人人老眼花,想把我看個究竟便戴上眼鏡;這一戴,卻叫我忍俊不禁起來,因為他的眼睛就像兩輪滿月,正從窗戶照進房間來。當這家人弄清楚緣由,也和我一同大笑起來,這個傻頭傻腦的老頭子竟勃然大怒,變了臉色。以我不幸遭遇來說,指責他是個守財奴真是一點也不過分,他給我的主人出了一個餿主意,讓主人趁集日把我帶到鄰近的鎮上去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