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誌亂 正文 第七章 撞死
    相縣豫州的治所。據傳,距今約4000年前的夏朝前期,居於今河南商丘的商族部落首領相土曾一度來相城居住。故《無和郡縣志》云:「故相城,蓋相土舊都也。」《太平寰宇記》云:「相故城,即相山(土)所居。」

    以前有個故事叫『商丘首領愛相山』相傳,那時居住在河南商丘附近的一個部落的首領名叫相土。相土因治理部落有方,人們都尊稱他為相土君。他的部落常以打獵、捕魚、開墾土地種植作物為生。但是為生存與發展,相土還經常到臨近去瞭解別的部落如何生活、生產的。一次他外出途經相山這個地方,發現這裡的山川優美、森林茂盛、動物繁多,河裡、沼澤裡魚蝦游來游去。他便高興地手舞足蹈蹦跳起來,嘴裡還唱著:「好地方、好地方,北是山來,西是水,東、南兩面是平原。山有柴,水有魚,一片平原好種田。」於是,他決定將部落從商丘遷到相山。

    當他回到商丘以後,便立刻向部落的人說了相山這個地方怎麼怎麼好,動員大家移居到相山。直說得全部落都動了心。當年秋收已畢,相土便叫人民收拾好家什搬家。因為沒有運輸工具,擔的擔,抬的抬,背的背,一連走了三天。人們的背磨腫了,腳上打了泡,累得腿疼腰酸不願再走了。頓時相土機智地想了個辦法,叫人砍些樹枝綁成人字架,又叫砍了一棵摟把粗的大樹,用鋸鋸成一段一段的,從樹心處鑽個眼,再用木棒穿在鋸成的樹心眼裡,然後將木棒綁在人字架的小頭處,叫兩個人推拉著走。大家一試,果然轱輪轉動向前,覺得省勁多了。後人稱這種東西為原始的獨輪土車,並傳說後來我國的馬拉車就是相土發明的。

    幾天之後大家來到了相山一看,這裡果然山清水秀,名不虛傳,十分高興。待歇息後,相土又給大家說,就在山坡下蓋住房,開荒種地。一年過去了,人們的辛勤汗水澆灌了相山的土地,各種莊稼都結出了豐碩的果實,人們安居樂業,自給自足,還有剩餘。

    所以我的印象裡相縣還是不錯的,這樣一個山清水秀的地方肯定是塊寶地,一定非常漂亮。可是像孔融一樣的烏龍事件在相縣又再次從演,雖然比起沛縣這裡有了很多高門大戶,但是低矮破敗的民房還是隨處可見。街上的行人更是層次分明,衣著華麗的人雖然不多,但是橫行街市。破衣爛衫的人倒是隨處可見,但是對我們避之如虎。一個州治之城為什麼是這樣?

    城牆雖然看來比沛縣堅固不少,但還是比不上盧縣。街上有了沛縣沒有的巡邏兵丁,但是看看他們在幹什麼?不是在幫大戶人家開路,就是搶奪小商小販賣的器具,一點廉恥都沒有,就連民國時期的兵痞恐怕都好過他們,還不如沒有呢。

    進了府衙一家大小都累壞了,畢竟一天趕了上百里。洗洗就全睡了,東西都沒怎麼規整,甚至有的人乾脆連晚飯都免了。

    第二天,全家總動員,佈置新房,當然沒有我和小五什麼事,我就專心的扶著牆練站,練走。

    說實話,從站到走只是個適應不斷變化的重心的過程,腿上的力量改變並不大,當然是指金雞獨立,所以這個過程雖然對於那些小寶貝兒來說很困難,但是對於我這個前世是運動健將的人(自己評的)來講相當的沒有挑戰。

    所以當他們吃中午飯的時候發現本大爺已經可以扶著牆走路了,於是我被下人們冠以了怪物的稱號,記住是怪物而不是我想像中的神童,這讓我一度很鬱悶。不過,血緣的力量還是很強悍的,母親不僅沒有覺得我像個怪物,而且覺得很高興,她覺得自己為陳家生了一個神童,喜悅之情溢於言表。最後居然抱著我原地轉了兩圈,這是詩書傳家的母親幾乎不可能做的動作。看來真是把她高興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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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爹這麼大人了,居然還玩失蹤,這讓我巨不爽,你兒子會走路了這麼大的事居然這麼長時間不到場。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到了晚上吃飯的時候都沒見他的人影,難道是他在相縣有老相好的?要有也不用這麼著急吧。畢竟時間有的是,不必趕在這茬口吧!很傷父子感情的!!

    「什麼?」

    「找打?」

    「當我沒說,就當我什麼都沒說還不成」

    第二天早上,我那個連續兩天沒睡的老爹帶著一身酒氣回來了,看來是喝了一晚上的酒。他本來就嚴重缺覺,所以腳步虛浮,現在乾脆連走路都沒有直線概念了,就這樣了還不讓人扶,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過也有好處,那就是回屋倒頭就睡,不用接受老媽的盤問了。

    不過那個老爹的從人就沒這麼好運氣了,被老媽派出來的許嬸好一頓臭罵。最後終於問明白了,老爹本來是想出去買點新傢俱,剛出門就碰上了豫州刺史的家人,說是豫州的一些要員準備給他接風,已經在順風樓給他安排好了宴席,請他速速到場。老爹本想回來支應一聲,但又一想吃完了再回來也不晚,反正也沒什麼大事,家裡人應該不會太擔心的,就帶著從人隨著豫州刺史的家人去吃大戶了。

    結果這一頓飯一直吃到晚上,又來了好幾個豫州的名士,這下更走不了了,一傢伙就吃到了今天早上。這個僕人是既幸運也倒霉,隨著那些官員的僕人吃了個腦滿腸肥,但是沒得到老爹的任何指示,又不敢獨自回來告訴家裡人,怕老爹臨時找他,就也在樓下一晚上沒睡,隨時恭候老爹的指派。直到早上眾人散場,他才一路扶著老爹回來。也算是吃了不少苦頭,回來還挨了許嬸一頓罵,夠慘的。但我覺得他是活該,找個路人給兩個錢,帶個消息就行了,這麼笨,純粹就是找罵。

    現在是一天雲彩滿散,家裡人繼續忙乎那點破事——收拾東西,我也過得挺充實,繼續修煉走路。哈哈!!!

    時光荏苒,呸!才三天居然就說荏苒!

    我走得越來越好了,有時候居然可以不用扶著牆了,可以說走得越來越穩了。老爹對我這個製造神奇的傢伙也是越來越愛了,不過他表現喜愛的方式確實令人不敢恭維,就是繼續增加他用鬍子扎我的癮頭,害得我現在一見他就心裡發顫,那表情按老媽說:「比老鼠見了貓都可憐。」

    不過老爹也有他的論調,這是三綱五常的早期教育,讓他記住父為子綱的最好辦法。

    這都什麼理論那,老媽對此也是嗤之以鼻,可老爹還是樂此不疲,絕對無視我的任何反應。

    這天老爹又發明了一項凌虐我的招數,就是雙手掐起我肥嘟嘟的小臉蛋,美其名曰:「很有手感。」我又不是籃球,有的什麼手感。為此我極力的抗議,可是老媽在老爹的誘惑居然也喜歡上了這項運動,害得我超級鬱悶。這下我徹底淪為他們夫妻倆的玩具了。就在這時,門外來人求見,真好,可算有人給我解圍了。但是我心裡還是一陣陣的發寒,現在已經這樣了,以後我還有好日子過嗎?

    我我誰給我塊豆腐,讓我撞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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