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木匠 作品相關 明代的官制(一)
    明朝是我國封建社會後期的統一王朝,建立於公元1368年,滅亡於1644年,先後經歷17個皇帝、276年。

    朱元璋在元末農民起義戰鬥中掃滅群雄,推翻了元朝的黑暗統治,建立起朱明王朝之後,集軍政大權於一身,加強了中央集權。由起義將領蛻變而來的文臣武將,以及為朱元璋打天下的各路英雄,如所謂開國功臣中「六國公二十八侯」等,是明王朝官僚機構中的中堅力量。他們盤踞在中央政府的各個重要部門,成為朱元璋推行各項政策的最高統治集團。

    朱元璋稱帝不久,在全國範圍內大量拉攏士大夫參加各級政權,據《明太祖實錄》卷179記載,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朱元璋選取應天各府、州、縣士大夫到南京做官,共1,460人。又據《明太祖實錄》卷252記載,洪武三十年(公元1399年),明政府調查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隸、應天十八府州,田地在七百畝以上的地主,共14,241戶,編成花名冊,準備分批召見錄用。於是,地主分子紛紛湧進明朝政府,掌握了各級政權。

    建國不久,朱元璋與文臣武將圍繞權力問題產生了不少矛盾,而且官僚集團中文臣派李善長與武臣派徐達間的鬥爭也很尖銳。兩者都威脅著皇權。故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殺丞相胡惟庸,興胡黨大獄,至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止,十年間坐而連誅者達三萬餘人,如李善長、朱亮祖等二國公、二十列侯皆坐死。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又以謀反罪殺大將軍藍玉,並興藍黨大獄,被株連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及其家屬,同時被殺的共15,000人。朱元璋以大屠殺解除了皇權的危機。與此同時,朱元璋從洪武三年至洪武十八年(公元1370—1385年),先後分封諸子為王,分鎮各地,使皇權不陷於孤立。但是,朱元璋在大封王子的措施上,也提防藩王割據而威脅中央集權,所以雖然各王是「制祿歲萬石,府置相傅官屬,護衛甲士少者三千餘人,多者萬九千人」,但是「惟列爵而不臨民,分藩而不錫土」1。可見明初的分封諸王是不同於周、漢的分封。此外,朱元璋加強了封建的偵察機構,在建國前曾建立了鎮撫司,建國後又設置了錦衣衛,作為皇帝的耳目爪牙,監視和鎮壓全國官吏以至人民。

    朱元璋在加強專制主義封建國家的同時,也加強了社會文化教育方面的統治。建國初年即在京師設立國子監,後來數次擴充,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又在全國設府、州、縣學及閭裡私塾。從此,一方面壟斷了社會教育,另一方面藉以培養大批新官僚。朱元璋非常注意國子生新官僚的培養,《明史amp;#8226;選舉志》說:「故其時布列中外者,太學生為盛」。學校成為培養明王朝新官僚的場所,明初也加強了科舉制度,籠絡各階層士大夫作為政權的支柱。

    朱元璋起義不久就建立民兵萬戶府,實行軍屯政策。他曾說要傚法漢武帝及曹操的屯田政策,強調「興國之本,在於強兵足食」,令將士屯田,「且耕且戰」。當時屯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軍糧問題,保證農民戰爭的順利進行。朱元璋稱帝后,繼續利用軍隊實行衛所屯田。這時屯田的性質不同於以前,已變成對軍士進行剝削的工具。據《明史amp;#8226;食貨志》載,明政府規定,邊地的軍隊「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種」。屯軍要向政府交納賦稅,稱為「屯田籽粒」。洪武年間規定軍屯「畝稅一斗」。軍屯的稅糧是明政府的主要收入之一。除軍屯外,還有民屯。明初統治者多次組織人多地少的「狹鄉」農民到人少地多的「寬鄉」去屯種,還把蒙古族人民遷徙到各地去屯種。這些屯民除移民外,還有「召募」和「罪徒」。他們直接由明朝地方政府管理,軍屯則屬於衛所管理。

    朱元璋從公元1368年建立明王朝,到公元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七十一歲病死,在三十多年中,基本奠定了明朝一代的政治經濟制度。他所採取的一系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順應了社會生產的發展。

    朱棣即位後,繼續加強中央集權,消除了地方藩王的割據勢力,繼續實行墾荒和屯田,進一步加強對北方和東北地區的管理。從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到永樂七年(公元1409年),陸續在東北地區設置了130個衛所。永樂七年,朱棣採納了奴兒干官員的建議,下令設置奴兒干都指揮使司。永樂九年(公元1411年)又在黑龍江口附近特林地方設置了奴兒干都指揮使司(簡稱奴兒干都司)。奴兒干都司是明朝中央政府委派管理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軍政合一的最高地方行政機構。設有都指揮使,都指揮同知和都指揮簽事等軍政長官。在奴兒干都司的治所派有五百名駐防軍。這些都司衛所的官員,都由明朝政府任命,其中有漢人,女真(滿族)人和其他民族的人民。但衛所的官員,一般都由本部族的首領擔任。各衛所的居民還得向明政府繳納賦稅。

    自明宣宗宣德(公元1426——1435年)以後,「臣僚宴樂,以奢相尚」。尤其是到英宗正統時(公元1436——1449年)土地迅速集中,朱姓皇族地主更加惡性膨脹。明政府給親王莊田多達10萬畝。嘉靖時歲支各藩祿米至853萬石,再加上一批皇親國戚,構成一個龐大的寄生階層。他們憑借政治特權,往往以「空地」、「閒地」、「退灘地」、「荒地」種種名目,向皇帝「奏討」,「乞請」賜田。官僚地主也乘機大肆兼併土地。劇烈的土地兼併,破壞了明初建立的屯田制度,原來的軍屯,這時成為「田歸豪室,賦累貧軍」1。不少軍官把士兵「私役在家,侵其軍糧」,使得廣大士兵無法生活,紛紛逃亡。

    明代的特務統治是明朝封建統治者鞏固皇權的主要形式。錦衣衛與東廠(永樂時置),西廠(成化時置)是實行特務統治的主要機構。從永樂開始,宦官就成為皇室的爪牙。他們是執行特務統治的主要成員。到正德時,內閣官僚與皇權仍然存在著矛盾,所以明武宗即位,就以親信太監劉瑾掌司禮監,邱聚、谷大用提督東、西廠,張永督十二團營兼神機營,首先掌握重要的特務組織與「警察」機構,其次命令「各鎮守太監預刑名政事」2,讓他們隨時考察京官,可用笞捶、重枷之法來對待言官。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劉瑾感到東、西廠尚不能盡特務統治之職,又設立內行廠。內行廠不但是特務統治的號令機關,同時連東、西廠的特務行動也在其伺察之中。正德時期,劉瑾勢力空前增漲,權壓朝野,據《明正德實錄》卷66載,凡「章奏先具紅揭投(劉)瑾,號紅本,然後上通政司,號白本」。章奏的批答,劉瑾皆「持歸私第」,與親信孫聰、張文冕、焦芳等人參決,所以當時人稱劉瑾為「立地皇帝」。由於劉瑾勢力的無限增大,武宗也感到威脅,於是就以謀反之罪,捕殺了劉瑾,並誅殺其同黨。劉瑾雖死,但是明朝的特務統治並不因此停止。

    從十六世紀二十年代開始,明朝的歷史步入晚期,公元1521年明武宗死後,他的堂弟朱厚熜以湖廣安陸藩王的資格,受到以楊廷為首的內閣改革派的擁護而入繼大統,改元嘉靖。因而內閣的權勢也遠較明代中葉為重,皇室支柱的重心也更多地移放在內閣。在內閣改革派的主持下,世宗(朱厚熜)即位時頒布了一系列改良政治的詔令:革除武宗時期的一些弊政;汰除錦衣衛及各衛軍冗員十餘萬人;殺錢寧、江彬等人,限制宦官專政。此外也部分地清查皇莊官莊。清理鹽法,裁減抽分。但是這些措施的欺騙性很大,世宗即位的第二年就改變了對人民讓步的諾言,在權貴們攻擊下,只好「收回成命」。內閣也在改革派與保守派的鬥爭中出現派系傾軋的混亂現象。改革派與保守派都想在內閣中找到自己的代理人,所以內閣首輔地位的爭奪從嘉靖以後愈來愈激烈,一直到明王朝覆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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