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夜鶯 第二卷 伯與仲 第三卷第五十三章 狼谷
    陳一維強行抱起往回走,方綾一百個、一萬個不願意|開他如鐵鉗般的雙手,努力許久依然未果的情況下,氣得她爆出了第一千零一句罵人的話:「你是個混蛋!」

    他的心裡果然沒有她,有的只是與紀鵬飛之間的友誼,所以才會逼她回去,現在還對她這麼凶,把她捉得這麼疼。

    時過境遷,真的什麼都不同了呀,他們再也回不到過往了。

    越想越氣,越氣又越要想,氣到體內像是快要爆炸了,她開始捏起粉拳捶打他,咬著牙來打,手再痛也不管了,捶得他厚實的胸膛「彭彭彭」直響。

    任由她打了幾下後,他似乎有點生氣了,突然停下腳步,瞇起眼睛,耍狠似的盯著她:「你是想看看更混蛋的行為嗎?」

    「呃?」

    沒等她反應過來,陳一維突然把肩部一鬆,氣沉丹田,雙膝微彎,做勢要把她遠遠地拋出去。這個動作嚇得她再也不顧上掙扎,雙緊緊揪住他的衣領,把頭抵在剛才被她捶打的胸膛上,閉目等死。

    但等了半天也沒被人扔出去,反而她頭抵著的地方在微微震動著。她疑惑地抬眼,一頭撞進他噙滿笑意的溫柔眼眸裡,那張臉離她很近,近得能聽到他從喉嚨中逸出的笑音。

    原來他不是真的要把她扔出來,只是嚇嚇她而已,方綾不由得又羞又憤,正要指責他的行為,被嚇得失血的柔軟紅唇便已被他如鷹般攫住,強勢而凶悍,毫不留情,吻得她透不過氣,腦子頓時一片空白。

    他是在通過這樣的方式,把他的怒火向她傳達出來吧,方綾迷迷糊糊地想著。她甚至能感覺到他在微微顫抖著,那是因為生氣嗎?她不清楚,也沒有辦法思考,只能被動地順應著他。

    許久許久之後,兩個人才氣喘吁吁地分開,可他依然把頭抵住她的額頭,在她耳邊低喃:「我想你!」

    「我也又改變了主意。強逼自己硬起心腸。別過臉不看他。「不想你。」說這話地時候。其實她地心裡很不捨地。並不願意這麼快與他分開。這一次分開。不知道又要等到什麼時候才可以再見面了。

    他不置可否:「真地嗎?」

    「真地。」

    「沒關係。我想你就夠了。」把她地腳輕輕地放下。讓她緊貼著自己。他不由分說地再次吻住她。把壓抑許久地思念。全都化為纏纏綿綿地吻。吻得渾然忘我。

    這次地吻與剛才地差太多了。如果說剛才地是霸道而蠻橫。那麼這次地則是極盡溫柔之事。小心地珍愛著她。時而淺嘗。時而深吮。時而輕啃她。時而吻又得極為深入。讓她差點為之瘋狂。從而尖叫起來。

    不可以再這樣下去。不行。絕對不行。想是這麼想。但她地身體沒力啊。手腳軟。沒辦法把他推開。只能任他予取予求。甚至是想要得更多。不自覺地把手環上他地肩頭。借力托住自己不斷下滑地身體。

    直到一股不尋常的味道傳入她的鼻端,她才從渾噩中反應過來。而他也停止了那個深綿密長的吻,靠在她的肩上喘氣。那股腥臊的氣味越來越濃了,像是風頭那邊傳過來的,順著風勢向著山腳下飄過去,隱隱透著危險的氣息。

    方綾正要開口提醒陳一維,他卻提前反應過來,猛地抱起她,「呼」的一聲竄上旁邊一棵高大的榕樹,站在高高的枝杈上,警戒地往下面張望。

    穩穩地曲膝蹲在粗大的樹杈上,他一手扶著樹幹穩住身形,另一隻手佔有性地摟著她的腰,讓她端坐在他的膝蓋處,不讓她離開。

    方綾本想抽空查看一下他們所處的位置,卻在低頭看到自己的身體後,羞怯地低呼起來,手忙腳亂地把散開的衣襟合併,把不知何時露出來的肌膚藏好,同時身體內部點燃了一團熊熊大火,一路燒到她的臉龐,再往腦門頂端竄上去。

    察覺到她慌亂的動作,陳一維也低下頭看了看,陡地輕笑出聲,讓那口白牙在她眼前直晃:「現在才現,不覺得太晚了點?」

    「壞人。」她輕哼一聲,將視線放在樹下的小道上,打算對他來個不理不睬。

    「不妙!」他忽然坐了下來,用最舒服的姿勢把她摟進懷裡,曖昧地含住她的耳垂,輕輕地吸吮著,嘴裡出模糊的聲音。「你的態度很奇怪。」

    「什麼?」她輕推他,臉頰更是紅得能滴出血來。

    「你對所有的人都那麼好,偏偏不給我好臉色看。」他的語氣雖然很哀怨,但眼睛裡的笑意,卻是怎麼也掩蓋不住。

    因為你是最壞的那個人。方綾不理他的胡言亂語,但心裡已經偷偷給出了答案。

    陳一維繼續說道:「就這樣吧……這特別壞的態度,以後只能留給我,知道嗎?」說完後他還重重地點了點頭,口吻裡是滿溢的自豪感,恍若這樣的待遇,正是他夢寐以求的結果。

    他的話卻讓方綾瞪起眼睛看他,對他的說法不敢芶同,正要開口反駁他,他已經把修長的手指抵在她的雙唇上:「噓不再說話了,把注意力放在他們剛才所站的那個位置上。

    縱使她現在有滿腹的

    也不敢再開口,只能順著他的視線一起看下去。

    陳一維趁她不留意時,偷偷轉頭看她,嘴角有著抑不住的笑意。他的內心正被幸福感充實著,讓他整個人都飄飄然的,幾乎快要樂到天上去了。

    對於方綾為什麼只對他態度這麼差,他是清楚的,也是十分樂意的,因為這代表著在她的心裡,他是最特別的,這讓他怎麼能不開心呢?

    一個女人只有在她在意的人面前,才會不經意地流露出自己的真性情,表露出身為女兒家該有的嬌憨態度。雖然方綾對自己的行為無所察覺,只不過是無意識地撒著妖,還覺得對他與對平常人一樣。

    或許連她自己也不甚清楚,為什麼一看見他就不再是平時溫柔的她了,只把這當成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而他,則對這樣的「特殊待遇」感到滿足極了,辛苦追尋了這麼久,等待的不就是這個結果嗎?

    等了許久也不見下面有動物出現,只是那股腥臊味越來越濃了,一陣風吹過來,夾帶著幾欲令人做嘔的味道,拂過他們的鼻端再吹到山腳下。

    方綾終於按捺不住強烈的好奇心,轉向他壓低聲音問:「什麼動物要來了?」

    「狼群!」他輕哼,卻不失時機地在她唇上輕啄了一下。

    「你

    「不夠嗎?那繼續。」他戲謔地問道,故意曲解她的意思,雙唇再次逼近她,嚇得她急忙抿緊雙唇,掉轉頭繼續望著下面。

    這還是那個一臉正經又有擔當的陳大當家嗎?這還是那個不芶言笑又一言九鼎的陳大少爺嗎?方綾不由得懷疑了起來。

    不管她怎麼看,都只覺得眼前的這個男人只是一個超級無賴,而且還是個喜歡揩油的無賴。但不可否認的是,她非但沒有感到反感,反倒是有些竊喜的,心頭彷彿被無數細小的絲線纏繞著,並且還是會融化掉的那種,讓她產生了甜絲絲的感覺。

    可惜這樣的甜蜜沒有保持多久,榕樹下的小路就出現了數十個黑色的影子,快速地從他們的面前穿過。乍見之下,就像是一道道黑色的閃電,在路面上一閃而逝,只留下令人驚歎的美麗。

    這就是狼群,而且是數量眾多的一群!

    它們奔跑的速度實在是太快了,方綾的目光只來得及捕捉到最後一隻狼的身影,現這些狼與她在電視中看到的野狼不太一樣。這批野狼的體型比她在電視中看到的更加碩大,體格也更為粗壯。

    矯健的身姿、強健的肌肉、頎長的身形,在順風的奔跑中一展無遺,威風凜凜的,所到之處無不留下令人恐懼的味道。它們完美無缺的體態,看得方綾驚歎不已,捨不得收回目光。

    現代的狼,在全球範圍內的分佈已經比較少了,已屬比較少見的。森林在大肆遭到破壞的情況下,它們的生存環境也在經受著嚴峻的考驗,難以得到充足的食物,所以現代狼看起來全都比較瘦小,毫無氣勢可言。就算它們依然是凶狠與危險的代名詞,卻根本不會產生這樣強烈的視覺衝擊,讓她歎為觀止,愛死了它們的威武雄姿。

    她小嘴微張地感歎道:「帥呆了!」這是現代女人常用的一個形容詞。

    「帥?」

    「是啊,愛死他們了!」

    「嗯哼!」身後的陳一維出不滿的低哼。「你愛那些狼?」

    「嗯嗯……」她忘乎所以地拚命點著頭,視線被遠去的身影牢牢攫住。

    「我去把它們都殺了!」他咬牙切齒地說道,黑瞳流轉,似乎真有把它們都清除乾淨的打算。

    她慌了,急忙返身抱住他蠢蠢欲動的身體:「不要!」

    也許在他這個時代,狼是可恨而且危險的,但對於來自現代的方綾來說,狼是可憐的,也是偉大的生命。陳一維要去殺狼,她怎麼能眼睜睜看著他去?

    最重要的是,這個時代的狼太過於凶狠了,為數眾多,暴唳之氣更重。陳一維單身前往的話,只怕是殺狼不成反被狼吃,那叫她如何是好?

    強力推薦衣服的大愛音樂:《Bressanone》。

    音樂家的資料:馬修連恩hew

    馬修連恩是一位出生於聖地亞哥、寄居於加拿大、卻又因為熱愛大自然而四海漂泊的歌手和作曲家,也是一位熱衷環保事業並用音樂來喚起人們環保意識的藝術家。從《狼》的推出到《馴鹿宣言》,無一不充滿人類對身邊最忠實的朋友動物的關愛。

    這曲子正是來自於他的專輯《狼》,雖然他本人的創作意圖並不是為了狼而寫,但結合狼群的背景再聽這曲子,感觸比人類的愛情還要深。

    《Bressanon》布的背景是,當時加拿大要推出一個保護馴鹿而有計劃地獵殺狼的計劃,多位環保音樂家聯合起來,出了這張專輯以此來對這一事件進行反思。專輯中收入此曲應該是希望將歌曲中的意境帶給我們,在其間的旋律中體會心靈與自然的交接。以上是百度的內容,哈哈……(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章節更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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