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邊草 網友上傳章節 第九十章 嫁給你容易,嫁進你家難
    這次激烈「溝通」的結果是,林妙繼續保留部分衣物在他們的「約會屋」,平時可以回父母家住,但每逢上午第一節有課的日子,必須住在錦繡園。

    為了說服林妙接受這個方案,夏以南用了整整一夜,威逼利誘,軟硬兼施,勞心勞力,差點英勇捐軀,才聽到躺在他臂彎裡的林妙說:「你實在不願意出租,那我就暫時留下來吧。」

    夏以南開心地獎勵了一吻說:「這才乖,我買這個房子本就是用來跟女朋女約會的。若只為出租,我不會在這裡買,這個地方雖然租金不錯,但房價太貴,投資回報率相對偏低,遠不如市郊的大學城。在這裡買一套去那邊可以買幾套,而且因為租房的學生多,房源緊俏,租金並不便宜。」

    林妙隨口提議:「等你以後有錢了再去那裡買。」

    夏以南笑得有點得意:「早買了,好幾套呢,買的時候真的很便宜,現在不說租金,光房子本身都翻好幾倍了。」

    林妙迷迷糊糊地嘟囔:「原來你還是個地主,哦,不對,是包租公。」

    夏以南說:「我是包租公,你就是包租婆。」

    林妙雖然已經睡意沉沉,但腦子還保持著最後一份清醒:「那是你的婚前財產,與我有什麼關係?」

    夏以南沒再說什麼,只是本來困極了的人,卻因為她這句話,又多思量了幾分鐘。

    第二天早上起來。看著浴室裡那洗漱的身影,林妙心裡不禁泛起了一絲隱憂。上回他一夜未歸,他媽媽就心臟病發作被送進住院,這回該不會出什麼問題吧?

    她試探著問:「你昨晚沒回去,你媽媽不會怪你嗎?」

    正在刷牙地夏以南含糊不清地答:「我跟她說我要出差。」

    「這倒是個正當理由。但她萬一像上次那樣,打電話給公司的其他人確認呢?」

    「放心,我已經跟他們對好口供了,為加強效果,她晚上打我電話的時候,我假裝沒接到,拜託我一個在外地出差的朋友用賓館的座機給她回了一個電話,說我在浴室洗澡。」

    林妙覺得這事有點玄乎:「就算你出差吧。怎麼會跟你地朋友住一個房間呢?你是出差,又不是跟他結伴旅遊。」

    夏以南卻說:「這種情況有的,因為他也是廣告人,我們曾一起去外地參加一個大型的推廣會,那次兩個人住隔壁。這次,我跟我媽說,他的車送修了,搭我的車過去的,所以就很自然地住進了一個房間。」

    林妙越聽越彆扭,這算怎麼回事啊?她是跟一個未婚的男人正常戀愛吧。怎麼像見不得光的地下情人似地,連幽會一次,也要費盡心力,找諸多借口。甚至誇張到動用外地出差的朋友一起幫忙圓謊。

    帶著一點懊惱,一點不甘,她皺著眉頭說:「下次你別這樣了,昨天我是不知道你做的這些事,不然我不會留下來的。我是正正當當跟一個未婚男人交往,不是勾搭有婦之夫,這種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感覺很不好,真的。

    林妙的話讓夏以南覺得有些刺耳。待要爭論幾句,又自知對方並非無理取鬧。人家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跟你,要個光明正大,又過分在哪裡呢?

    想了又想,他索性停止換鞋,回身把林妙抱在懷裡說:「要不。我們就快點結婚吧。婚後我們名正言順地住在一起,誰也不會說什麼了。」

    結婚林妙倒不反對。她也25歲了,在爸媽和老家那些親戚的眼裡,早就邁入了剩女行列,只是,有一個必須事先問清楚的問題是:「婚後我們住在哪裡?」

    「當然是我家啊,難道你想讓我上你家當上門女婿?」

    「我不是那個意思。」

    「那你希望我買新房結婚?」

    林妙趕緊搖頭:「從沒那麼想過,你也不是什麼大富豪,現在房價這麼貴,買房子又不是買白菜,說買就買。我只是想問你,婚後我們是住在這裡,還是住在你媽媽那裡?」

    夏以南不假思索地說:「不存在我們這裡和我媽媽那裡,因為不管我們住在哪裡,都要跟我媽媽在一起。你也知道,我是單親家庭出生,她孤身一人把我養大,為了我吃了無數地苦頭,我不能丟下她的。你別看她顯年輕,到底快五十的人了,身體又不好,身邊需要人。」

    「嗯,我知道了。」林妙的心情糟糕到無以復加,她明知是這樣地答案,卻還懷著一分僥倖問。當夏以南振振有詞的時候,她連提醒他「你媽媽自己說過不跟兒子媳婦同居」這樣話都不敢,怕一旦說出,她就變成了不善良不孝順的壞女人。

    直到這時她才意識到,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只關乎愛不愛,其他的似乎都可以不考慮;真到談婚論嫁那一步,就什麼都要考慮了。

    跟夏以南結婚她很樂意,可是嫁進夏家就讓她猶豫了。那是他們母子共同生活了幾十載的家庭,他們早已形成了自己的相處模式和生活習慣,她以空降之姿突然加入進去,能適應嗎?那位未來的婆母,會真心接納她嗎?

    她不是那麼天真地人,從不曾奢望婆婆像親娘一樣疼她。她們本來只是純粹的陌生人,各自在不同的環境裡生存,突然因為一個男人,不得不住在一起磨合,分享最私密的空間,如廚房、廁所,等等。如果要彼此舒心,至少必須是真誠的,是有心交好的。若是抱著壓倒對方地想法,背地裡挑撥離間以爭寵,那家這個稱呼就徹底失去了意義。

    「你怎麼臉色這麼差?不舒服嗎?」夏以南摸著她地臉問。

    「沒有。不早了,我們走吧。」

    兩個人起身走出屋子,下樓的時候林妙想起來問:「你媽媽那次在街上見到我表弟,回去是怎麼跟你說地?」

    「她就說,見到你和一個男人逛街,手裡拎著很多東西。」

    林妙忍不住糾正:「那不是一個男人,只是一個大男孩。」

    「我媽遠遠地看到嘛,你也說你表弟個子很高的。」

    聽夏以南的口氣,有意無意地還在替他媽媽辯解,林妙也不好繼續追問下去。真要說起來,人家的媽媽再加油添醋,那也是合理想像,本意不過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兒子不受水性楊花的壞女人蒙騙,有什麼錯呢?站在做兒子的那一方,更不會覺得有錯了。

    林妙想到了一種論調:父母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好。

    這句話本身無可辯駁,但必須先對概念進行限制,裡面的「我們」必須是「父母」的親骨肉。就像逛街事件中夏媽媽的反應,她或許是為了自己的兒子好,但絕不是為了林妙好。至少,在主觀動機上,她只會維護自己兒子的利益,不可能考慮到林妙的。

    林妙悲哀地想:夏以南再愛她,一旦事情涉及到他母親,他是永遠不可能站在她這邊的,哪怕明明是他母親冤枉了她,讓她受了委屈。

    這種悲哀的感覺還沒消退,那個讓她悲哀的人就活生生地出現在眼前。

    當時夏以南和林妙一起從地下停車場走出來,因為女友臉色不好,夏以南一路陪笑呵哄著,抬頭看見他母親鐵青著臉站在電梯口,嚇得撇下林妙就跑過去。臉上倒是還在笑著,不過這回不是哄林妙了,而是用更大的耐心,陪著更小心翼翼的笑去哄他媽媽了。

    夏媽媽更絕,一副遭兒子遺棄和背叛的「苦大仇深」狀,一言不發,掉頭就走,甚至,不管不顧地往馬路上跑。林妙呆呆地站在一邊,看那對母子在車陣中穿行,看夏以南在一輛緊急剎住的車前驚險萬狀地抱住他媽媽哭泣,她也情不自禁地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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