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總店,負責人登記的名字是英文,翻譯成中文大家都自動自發的把它念成莫宇森。
可是沒有人真正見過這個人,他的名字是個謎,身份也是個謎,只知道在七年前,這個名字創立了五星級的ML,在上流社會引起一陣狂潮,然後接下來的每一年,ML的版圖一國接一國,只要招牌一掛,會員就自動靠攏,一張會員證的價值是以數十萬計。
外人都不知道,負責人的名字翻成中文,正確來說應該叫莫語沈,也就是沈莫語。
一個本來安分守己待在孤兒院長大的女人,卻在大學畢業前一年,被一個叫蘭風的男人給扯進這個莫名其妙的大漩渦裡,然後幫他這個幕後真正老闆賣命了整整七年,世界各國亂亂跑,終於,台北莫蘭成立了,至少,在這一年裡,她大部分時間都會待在這裡,她從小生長的台北。
沒錯,她,沈莫語就是這間名聲響亮到爆的夜店——莫蘭的負責人。
當然,是掛名的。雖然現在在她名下的身家財產多到連她自己都懶得去數,不過,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始終知道這些東西是那男人的,不是她的;該拿的她一分都不會少拿,不該她的她一分也不想多拿。
一頭大波浪鬈發襯得她好看纖細的頸項更加白皙性感,沈莫語身著黑色細肩帶背心,白色貼身直筒褲,外罩一件白色針織衫,再踩著一雙白色細跟高跟鞋,將她高且穠纖合度的好身材包裹在極低調的細膩品味裡,卻意外的彰顯出屬於她獨特冷漠的氣質。
不屬於ML的黑夜,卻偏偏得常常在世界各地的ML出沒,看起來這好像已經是她的宿命。
可,這陣子的她有點累了呢。
沈莫語邊走邊輕輕轉動有些酸痛的脖子。就快過二十八歲的生日了,轉眼就快三十,或許應該為自己做些什麼不一樣的改變?
經過吧檯,沈莫語看見她從美國調過來的調酒師阿瑟,他正在展現他非常獨特且吸引人的調酒技術,把圍繞在吧檯的女人們逗得眼睛發亮呵呵直笑,這一向是他的魅力,凡人無法擋。
看起來正忙著的阿瑟也看見沈莫語了,性感的朝她眨眨眼,沈莫語輕勾勾唇,隨意的朝他伸手揮了揮,便閃進廊道盡頭一道小小的門後。
這道門雖小,推開之後卻別有洞天,先眼簾的是一大片落地窗,窗外約莫有二十坪大小的造景庭園,潺潺流水聲穿過一片綠意,有池塘有樹有花還有天井。
白天,陽光可以透過這片天井落入,讓這個隱匿在夜店角落的辦公室宛若世外桃源般,褪去那扇門外頭的華麗熱鬧,留下一片令人舒服安靜的淨土;夜晚,也可以賞得天上的月光與星子,是個適合一個人寂寞的地方。
佔地三千多坪的夜店,沈莫語最愛的就是這個極私人的空間,蘭風雖沒對她提過,但她從設計師那裡知道,這個辦公室的所有設計都是以她的喜好為主,她愛的咖啡色系木作,溫暖明亮的燈光,可以偶爾親近天空和綠意的夢想,一大片落地窗,休閒的籐椅,一個可以泡茶煮咖啡的大原木桌,還有室內室外的原木地板。
每次一踏進這間辦公室,沈莫語的心情就不由自主地放鬆,把高跟鞋踢得遠遠的,暫時忘記她是在一個極華麗又充滿魅惑,總是少不了酒色的地方工作。
聽到開門聲,一個女人從另一間房走出來,看見沈莫語,塗著紅紅蔻丹的手放在唇邊吹了吹,風情萬種的睇著她;這個連穿著極素色都很難掩蓋身上濃濃女人味的女人,總是讓她這個必須用濃妝麗服來妝點自己的女人有點不是味。
「來啦,剛下飛機?」
「嗯。」沈莫語看了秦梅一眼。她是台北ML的經理,酒店出來的,手腕高明能言善道,還有一雙極犀利的眼,能把各路人馬弄得服服貼貼,也能把各路人馬搞得清清楚楚,是個能力很強、天生吃這行飯的女人。
在這間辦公室看見她,老實說,有點意外,因為秦梅一向在外場,平日除了跟她對帳或和蘭風討論事情,是不會跑來裡頭的。
秦梅挑挑眉,笑了。「我偶爾也會偷懶的,老闆娘。」
沈莫語一愕,臉有點紅,有點被看穿心事的羞澀。「說過不要叫我老闆娘,我不是。」
「怎麼就不是了?我橫看豎看正著看倒著看,你就是老闆娘錯不了,老闆什麼都依你聽你,在他眼底,全天下的人說的話都不是話,就只有你沈大小姐說的話才是話,這樣的男人你不要,到底什麼樣的男人你才看得上?」
沈莫語一笑,走到小吧檯前煮咖啡。「我和他,不可能。」
「老闆哪裡配不上你啊?」秦梅走近些,將沈莫語從頭打量到腳。「是,沒錯,你身材算得上高標,氣質算得上高標,只不過這張臉蛋,只能稱得上清麗脫俗,絕對稱不上美女,可是我們家老闆——」
「卻稱得上美男,而且是絕世美男。」沈莫語幫她說了,在等咖啡煮好的空檔,先替自己倒了一杯水放在唇邊,有一口沒一口的輕啜著,末了還補了一句:「是我配不上他,我很有自知之明,所以下次別再跟我說這樣的話了,我一點都不想聽,也聽煩了。」
從十八歲到現在二十八歲,蘭風這兩個字根本就是如影隨形,雖然剛開始問一百個人絕對有八十個以上說他不會看上她,但經過一段時間之後,這百分之八十里的百分之八十都會說他其實是愛她的,只是他太風流多金,沒個定性,身邊的美女又太多,所以才沒發現他自己的真心。
哈,真心?他蘭風有真心才真是見鬼了!交女朋友像在換衣服,一個比一個華麗又奢靡,偏偏穿不了多久就喜新厭舊,幸好他從來沒有把那些所謂的女朋友帶來給她認識,否則光記她們的名字就夠她頭痛了。
秦梅又看了一眼沈莫語。「你真不愛他?」
「他哪裡值得我愛了?」
「他對你比任何一個人都好。」
沈莫語笑了笑。「有嗎?譬如誰?」
「他親生父親。」秦梅聳聳肩,雖然她不是對老闆的身家背景非常非常瞭解,但關於蘭風很愛扯他父親後腿這事,她倒是略知一二。
「那是因為他親生父親拋棄他達十二年之久。」沈莫語淡道。
蘭風一直和母親相依為命,直到他母親生病去世,他才在十歲那年被送進孤兒院,卻在十二歲時被抓回去認祖歸宗,沒有再回來看過她,一直到十八歲高中畢業那一年,這男人才再次出現在她面前,和她念同一所大學,在大學裡是風雲人物,會玩會唸書,女人緣也好得不得了。
他是美國人所以不必當兵,一畢業便接管蘭氏財團台灣分公司,三年後接掌亞洲區總經理,又三年,他終於坐上蘭氏財團總裁之位。
他忙得要命,常常神龍見首不見尾,她已經習慣他會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的模式,心臟被他訓練得很好。
喔喔,這倒是。秦梅挑挑眉,又舉例道:「那他歷任女友呢?」
沈莫語笑而不語。神情還是淡定如常。
「沒話說了吧?」他對她的確比歷任女友都好,是事實。
「真要說?」
「嗯,我希望你可以給我一個,你身為正常女人卻可以對這樣的美色無動於衷的理由。說吧,我要聽。」
咖啡機裡的咖啡香味溢了出來,讓室內滿滿都是香氣。
沈莫語深吸了一口氣,道:「那是因為……他換女人的速度太快,快到沒辦法讓人比較他是否對其他女人比對我好。」
哈。秦梅快要昏倒了。
好吧,她承認這個理由可能很正確,但……
「那你有沒有想過,你為什麼可以待在他身邊那麼久,卻沒讓他厭煩過呢?」
問得好。
沈莫語笑了,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那就是——
因為她不是他的女朋友,不是他的情人,只是他的青梅竹馬,他的好朋友而已。
就因為這樣,她才可以在他身邊走那麼久。
就因為這樣,他的心裡才永遠有個她,不管他的身邊換過多少女人,她都可以一直陪在他身邊。
「因為我不愛他。」對著秦梅,沈莫語說了另一個答案。說完,她像是吁了一口氣,抬眼一笑。「要咖啡嗎?」
秦梅瞪著她,搖了搖頭,突然沒頭沒腦地道:「我已經仁至義盡了,老闆,她根本就不是女人,也許她愛的是女人也不一定,對吧?」
什麼跟什麼?沈莫語聽得一頭霧水,正納悶著,一個高大俊美的身影突然從裡頭緩緩走出來,就這樣像尊貴的天神似的晃進她眼底,震得她發暈……
天啊!蘭風?他這個應該還在巴黎滑雪的男人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那麼,她剛剛和秦姊的對話都被他聽見了?
她的胸口一緊,快要沒法子呼吸,雖然,她的表面鎮定如常,依然抬眸笑望住他。
這男人,永遠不改其華麗風,發亮的棗紅色皮衣搭在他一八五寬肩窄臀的好身材上,黑色皮長褲緊裹著他筆直矯健的長腿,皮衣底下僅著一件低領白衫,襯著他那微鬈不羈的發、挺直好看的鼻樑,薄而性感的唇,和那雙略微細長卻勾人的眼,根本就比那走在伸展台上的模特兒還要耀眼萬分。
唉,他的模樣哪裡像是在全亞洲赫赫有名的蘭氏財團總裁了?不認識他的人第一眼看見他,絕對會以為他是國際巨星,因為他不只衣著華麗,派頭也大,氣焰從來也沒小過。
或許每個人都以為他是天之驕子,才有今日的成就,只有她知道,他從大學畢業之後接掌蘭氏台灣區經理,一直到現在穩穩坐上蘭氏財團總裁的這六年裡,他付出了多少的努力與心血,更別提他在檯面下創立了一個不屬於蘭氏財團,只屬於他自己的ML。
他是個很棒的男人,包裹在華麗美麗又帶著些許張狂的表相之下,他其實比一般人以為的還要出色萬分。
「我不是說過了嗎?這個女人沒心沒肺沒肝,我對她再怎麼好,她都不會愛上我。知道我的心有多痛了嗎?秦姊,如果她真的愛的是女人,以我這絕色,扮成女人也是傾城傾國的,對吧?」蘭風摀住心口說痛,明明話是對著秦梅說的,一雙狹長魅眸卻死盯著沈莫語不放。
沈莫語迎視著這雙懾人心魄的眼,看見他眼底深處及掛在唇邊的戲謔,所以,方纔那段對話其實都是為了試探她對他的心意?
真是夠了!她輕抿了一下唇,眼眸一閃,瞬間的小動作全落入蘭風眼底。
「生氣啦?」蘭風伸手拍拍她細緻滑嫩的臉,然後把他那張比女人還迷人的俊顏湊近她。「不喜歡看見我?我們已經一個多月沒見了耶,你這麼冷淡會傷我的心,你忍心啊?」
她的反應是退開些,瞪著他那兩片過於好看的唇,就怕它們會突然不小心撲過來貼在她臉上。
「真是過分,沈莫語小姐,我可是每天都在思念著你呢,好歹你也哄我一下,讓我心情好些,嗯?」他又湊近她笑,漂亮的眼睛燦亮的轉著,比天上的流星還令人驚艷。
要不被他迷住,真的很難。
尤其,他老愛親親密密的逗弄她,不斷的考驗她對他這個絕世美男的免疫力究竟有多強。
他是故意的,她知道。因為她始終沒有愛上他,讓他的男性尊嚴很受挫,所以一有機會他就會對著她散發他無與倫比的男性魅力,使出渾身解數想要勾引她入甕。
他似乎把勾引她當挑戰。
她卻把抗拒他當挑戰。
這場仗,短期之內恐怕難有結果。
至少,沈莫語這麼以為著,卻沒料到,有這麼一天,她會直接退出戰場,而這一天竟這麼快就到來……
她的二十八歲生日,照往例,沈莫語盛裝赴約,一襲紫羅蘭細肩帶及膝小禮服外罩一件白色亮面絲質披肩,露出她均勻美麗的長腿、雪白剔透的頸項與性感迷人的鎖骨。
她早到了,這是她的習慣,因為不喜歡蘭風那雙眼盯著她朝他走來的樣子,那會讓她緊張不安又羞澀萬分,然後她可能拐到腳或被地毯絆倒,白白成為他的餐前笑點,這是她絕不容許自己發生的事。
今天,他卻遲到了整整半個小時,這是前所未有的事,正擔心的想要打手機給他,門口的一陣騷動讓她抬眸——
在門口引起莫大騷動的人不正是蘭風嗎?這個明明不是影劇界的男人,卻常常像是巨星般出場,不是腳蹬著最新款的意大利名牌長靴配皮衣皮褲,就是頭上戴頂法國時尚界最時髦的各式各款帽子,不然就是最炫目的領巾或圍巾,最最保守,他也會在上衣口袋裡擱一條最符合他品味的手帕。
也許這樣的穿著打扮,在上流世界裡會顯得不夠莊重,不夠有氣勢,更不像是掌理跨國際財團的總裁,可不知為何,那些時尚界的名品,華麗到讓人炫目的衣裳,放在蘭風身上就是如此的適得其所。
可能是他本身的美色太過奪目,所以讓人忽略了其它,也可能是他渾身散發出來的尊貴霸氣壓倒過一切,讓人只注意得到他這個人,總之,他就是這樣一個特別的、巨星般的男人。
沈莫語輕輕勾唇笑了,喜歡在遠處盯著他的美色瞧,然後當這男人走向她的那一刻,她真的有種像是灰姑娘獲得王子邀舞時的那種榮耀感。
可,有什麼東西不同了……
她的眼皮輕輕跳動著的同時,她看見挽著他手臂的女人。那是一個微微含笑,面對目光毫不退縮,一個看似嬌羞卻儀態大方從容的女人,留著一頭柔柔順順的黑髮,當她仰起那張柔美的臉龐對著蘭風笑時,長髮還會輕輕晃動出迷人的波浪,像是風中的絲巾一般。
「小語!」蘭風看見她了,拉起身邊那女人的手朝她小跑步而來,站定在她面前時,還把那女人給勾進懷裡,介紹道:「我女朋友,江柔,叫她柔柔就可以了。」
說著,蘭風又把臉轉回去對他懷裡的女人說:「這位是我從小到大的好朋友沈莫語,你可以叫她沈姊姊,莫語姊姊或是小語姊姊。」
江柔甜甜一笑,乖巧的對沈莫語喚了一聲:「小語姊姊,生日快樂!」
沈莫語笑著,對她點點頭。「謝謝你。」
「不好意思來晚了,因為——」
「路上塞車?」
「不是,是柔柔不知道要穿哪一件衣服來見你,所以就遲了,真抱歉,今天晚上你多吃一點,要什麼禮物也儘管開口,就算要我摘天上的星星我也一定辦到,嗯?」蘭風目光燦亮的看著她。
她知道,說這句話的他是真心誠意的。
可是,她的鼻子卻有點酸酸的。
「謝謝。」沈莫語微笑的道謝,下一秒卻站起身。「不好意思,我上個洗手間,你們先點餐吧。」
她拿起小小的宴會包快步離開,就算知道此刻的蘭風一定緊盯著她的背影瞧,她也顧不了這麼多了,她邊走邊用手摀住發酸的鼻子,就怕下一秒那股濃得散不開的酸意便要逼出她的淚來。
跑進洗手間,她把自己關進一間廁所裡,背抵著門,突然笑出了聲。
一聲接一聲,竟怎地也抑制不住,直到她伸手揉了揉笑得發酸的臉龐時,觸摸到一股異樣的冰涼,才知,自己竟然在哭……
哈,可笑,哭什麼呢?
不過就是蘭風又交了一個女朋友而已,不同的是,他把另一個女人帶來幫她慶生。
不過就是這一次忘了帶禮物來而已,不同的是,他是因為另一個女人而沒時間幫她挑禮物。
不過就是……失去了每年只有他們兩個一起慶生的意義而已,這樣,真的值得她這麼難受嗎?
不,她知道惹得自己難過的根本不是這些,而是……
她知道,這女人是蘭風交往過最不同的女人,溫柔安靜而沒有任何侵略性,是個大家閨秀,才幾個小小的動作她就知道,他把柔柔呵護得很好,對待柔柔的方式也和一般女人不同,他甚至在這麼重要的一個日子裡,在過去十年只有他們一起共度的日子裡,把這個女人帶了過來……
是的,她得承認她很不高興,傷心透了,不管之前她在人前的偽裝有多成功,此刻,她根本騙不了自己。
她是在乎他的,很在乎,因為太過在乎了,從一開始就不敢去想擁有他,以為這樣就可以避免傷心。
結果呢?
他說過,在他心中,她永遠是最重要的女人,他的心裡一輩子都有她的位置,可是,就要被替代了吧?
這樣的認知,讓她的胸口疼痛著,連帶著從中午開始就空空如也的胃也跟著一塊翻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