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在服務區 4
    有一些時間,好像是專為酒吧準備的,比如說夜晚。

    「零點」是一家爵士樂酒吧,從外面看很不起眼,走進去才發現裡面很大,裝飾也頗有味道。一進門,就見對面牆上零零散散、不對襯的掛著十幾隻各式各樣的鐘錶,表的指針都不擺動,停在零點上。只有中間一個巨大的圓形鍾嘀達嘀達地走,但是走的方向相反,逆時針走。左側牆上懸掛著5個汽車輪胎,像一台翻倒在地的汽車。右側牆是一個人造壁爐,下面

    堆著一堆木柴,木柴底下亮著一串霓紅燈,從遠處看倒有幾分相像。靠門一側是一排落地玻璃窗,十幾根象纜繩一般粗的麻繩從天棚垂到地上。天棚用那種看上去舊而粗糙的木板吊起來,但只吊了半面,可以看到裡面擺的各種形狀的空瓶子。

    和所有的酒吧一樣,裡面點著幽暗的燈光,看不清人臉,只能看到一些人影。

    方曉徑直走向裡面靠壁爐的位置,卓群跟在後面,一面走一面四處張望:「喲,這些表怎麼都不走?」

    「中間那只走,不過不一樣。」

    「噢,它好像是倒著走。」

    「對,現在測一測你的智商,你看是幾點?」

    卓群看了半天沒看出來,一抬手看自己的表:「8點20。」

    方曉斜睨了她一眼,拉過椅子坐下,卓群坐在他旁邊,甦醒坐在另一側,卓爾挨著甦醒,坐在方曉對面。

    一個穿著牛仔背帶褲的女孩兒走過來,笑吟吟地看看方曉。

    「先生,你好。是喝上次存在這裡的酒,還是另外來點什麼?」

    卓群看了一眼方曉,問:「這兒你們常來?存的什麼酒?」

    「郎姆酒。不過這酒很濃,不適合女孩兒喝。我給你推薦一種酒,百利甜,巧克力味,很好喝,你一定會喜歡的。」方曉慇勤地說道。

    卓群一揚眉毛, 「不,要喝就喝濃的,就喝朗姆酒。」

    方曉聳聳肩,又問卓爾:「你喜歡喝什麼?」

    「什麼都行,也一樣吧。」卓爾隨意地說。

    方曉還沒來得及做答,就感到腳下一陣生疼。他一咧嘴,抬頭見甦醒正用惱怒的眼光看著自己,忙對卓爾道:「別,這種烈性酒你肯定喝不慣。來點別的。百利甜,這酒比較適合你。」

    卓爾爽快地點點頭:「好吧。」

    不一會兒,女孩兒拿著一個拖盤走過來,一瓶喝了一半的朗姆酒,一杯百利甜,還有一杯冰塊。

    方曉端起杯,做了個請的姿勢,自己仰頭喝了一大口。

    卓群剛喝了一口,就嗆的咳嗽起來。

    方曉有點兒興災樂禍:「我說吧,這酒太濃,你喝不慣!」

    「不試一試,怎麼知道?」卓群一邊咳一邊反駁道。

    方曉搖搖頭:「我說,你老爸真應該給把『卓不』這個名字給你。」

    甦醒怔了一下,看看卓爾,又看看卓群,恍然大悟。

    「卓爾不群。哦,原來名字是這麼來的。」

    「我是想叫,可我老爸沒捨得給我,他是想給他那個沒出生的兒子留著來。」

    「為什麼?」甦醒問。

    「因為我老爸說,敢不敢說『不』,是檢驗男人好壞的惟一標準。」

    「好男人和『不』有什麼關係?」甦醒皺了一下眉,不解地問。

    「當然有關係了。好男人首先應該成為人才,而不是奴才。奴才只會說:是,哪敢說不!只有人才才敢挺直腰板和老闆拍桌子,大聲說『不』,我不幹了!你另請高明吧!」

    「有道理,這麼說,我算是好男人了!我就經常說『不』。」方曉笑嘻嘻地說。

    「那也未必。」卓群掃了他一眼,「這要看你對誰說不。如果你只會對女人說不,只能說明你是個未婚男人。」

    「為什麼?」

    「因為已婚男人已經學會了和生活講和,不管女人說的對還是不對,都會點頭說:是,夫人。」

    方曉細細打量了幾眼卓群,讚歎道:「深刻。你老爸應該把他的事業傳給你。」

    卓群眉梢往上一揚,「他才不會呢。他說女人都是為愛情而生,天生就是一群病人,無論怎麼教育培養,也絕不會成為最優秀的醫生。」

    「所以他就不教育培養,讓你放任自流,長成現在這樣。」

    「不,他也是後來才明白這個道理的。我出生的時候,他特失望,知道自己沒有兒子了

    ,就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對我嚴格教育、認真培養。教育培養的結果,我大學考了三年,好不容易考個沒名的大學。可再看看人家-」說到這,卓群朝卓爾一呶嘴,道:「我老爸從來不管,從小到大成績優異,高考一考就中,還是重點。現在一不留神又成了作家。所以我總結出一條教育定律,等將來我有孩子的時候可以用上:要想讓他成為什麼人,就從相反的方向著手。」

    「就你,還會教育孩子?」方曉嘴一縮,不相信地說。

    「我怎麼了?我童心未泯,能和孩子打成一片,這叫同類管同類。」

    「得。我算說不過你。你的聰明勁都跑到嘴上了。可能除了睡覺,就沒閒著。」

    「睡覺也沒閒著,說夢話來著。要不就憑我這聰明勁,準能當間諜。」

    「哦,看來我們還有共同的理想,我曾經想過要當一名克格勃。」

    卓群搖搖頭:「你當不了。當間諜相貌越普通越好,放在人群裡找不著。」

    方曉聳了一下肩,嘴角浮起一絲自嘲的笑:「這不能怪我,我媽也沒經過我同意,就把我生成這樣。」

    卓群盯著方曉看了一會兒,倏忽想起什麼:「我怎麼看你有點像俄羅斯血統,喲,你不是蘇聯紅軍的後代吧?當年他們撤退時,留下不少混血兒。」

    方曉臉色「刷」地變了:「別胡說!」

    卓群沒想到方曉會生氣,撇了撇嘴,不言語了。

    甦醒忙接過話來:「別亂開玩笑,方曉是後來東北的。」

    方曉喝了口酒,又恢復原來的樣子,滿不再乎地說:「是又怎麼樣?正好可以出國尋親!」

    卓爾怕卓群再說出什麼出格的話來,一拉她的胳膊,「走,陪我去趟洗手間。」

    卓爾走到吧檯另一側的長廊停住,回身看看卓群,還沒開口,卓群劈頭說道:「告訴你一個不幸的消息。我愛上一個人。」

    「誰?」

    「方曉!」

    卓爾一怔,定定地看著卓群。斷定她是在開玩笑。

    「別鬧了,你這一晚上鬧的夠可以的了。」

    「我沒鬧,我說的是真的。」

    見卓群一臉鄭重其事的樣子,卓爾不覺有些好笑。

    「從你見到他到現在還不到3小時,也太快了吧?」

    「那有什麼?愛情都是在一瞬間產生的,5秒鐘就夠了。」

    卓爾不無嘲諷地一笑,說:「荒唐。5秒鐘能知道什麼?」

    「知道他是哪種男人。」

    「那你說,他是哪種男人?」

    「英雄式的。」

    卓爾雙手抱在胸前,戲謔道:「既然如此,這豈不是件好事?怎麼能說不幸呢?」

    卓群一仰頭,長長吐了口氣:「唉,這樣的男人好是好,遇到壞人撥刀相助,能捨身保護你。但是在餐桌上,就不會給你掰螃蟹。」

    卓爾想起剛才吃飯時甦醒給自己掰螃蟹,不覺臉有些發熱。

    卓群沒注意道,自顧自地往下說。

    「現在是和平年代,哪有那麼多壞人呀!所以,這樣的男人可愛,但不可嫁。要嫁,還是要嫁會呵護、寵愛自己,在餐桌上掰螃蟹的男人。」

    卓爾心中一動,試探地問:「你覺得甦醒這個人怎麼樣?」

    「我覺得他倒挺適合你的,不過條件不如杜輝好。」

    「我是說你。」卓爾在「你」字上加重語氣。

    「我?我才不嫁人。我要充分享受愛情。」

    「愛情?」卓爾一笑,道:「你能不能告訴我,你都愛他什麼?」

    卓群眼中充滿光亮,聲音象孩子般清脆:「他剛才埋單時那動作。很性感!」

    卓爾一撇嘴。

    「就憑一個動作?」

    「對,一個動作還不夠嗎?」

    卓爾兩眼盯著卓群,聲音低沉但有力地說:「其實,你根本就沒愛上他!」

    卓群一昂下巴,不服氣地問:「為什麼?」

    「因為,愛情是模模糊糊、說不清楚的,你說得這麼清楚,可見根本不是愛。只是一種異性間的好感罷了。」

    說完,卓爾一轉身走進洗手間。

    卓爾和卓群一離開,甦醒就瞞怨方曉。

    「你怎麼帶她們來這個酒吧?還喝我們打賭的酒!」

    方曉自知理虧,卻極力辯護道:「我一時也想不起去哪兒,就順口說來這,你不是也沒反對?再說,卓爾沒喝,卓群喝點兒沒關係。」

    甦醒不滿地看了方曉一眼。樂隊開始演奏《藍色三月》。

    方曉習慣地抬起手指,隨著樂曲的節拍,輕輕敲打桌子。

    方曉最喜歡兩樣東西,酒和音樂。上大學那會兒,口袋裡沒多少錢,常和甦醒去學校附近的小酒館喝酒,有時候一晚上換好幾個地方,再接著喝。喝著喝著就多了。不過那時候年輕,身體好,胃就像個布口袋,翻出來往外一倒,又是一隻好胃。現在有條件喝酒了,但是明顯感到喝酒的興趣越來越少了。也只有在酒吧,還能找回一點當年喝酒的樂趣。至於音樂,他已經好久沒有享受了。

    「這什麼曲子?」卓群走過來,問。

    方曉皺了一下眉,壓低聲音說:「《藍色三月》。」

    「你喜歡聽什麼?可以點。」甦醒對卓爾輕聲說。

    卓爾笑笑,沒吱聲。

    卓群大咧咧地說:「我知道,她喜歡《挪威的森林》。」

    甦醒在紙上寫下曲名,招手叫來侍者,交給他。

    過了約莫5、6分鐘的時間,樂隊開學演奏《挪威的森林》。一曲作罷,又演奏了一遍,一共演奏了三遍。卓爾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動,向甦醒投去充滿謝意的一瞥。

    「喜歡爵士樂是受日本作家春上村樹的影響,他有一部小說就叫《挪威的森林》,這是女主人公直子最喜歡聽的曲子。」

    趁樂隊休息,卓爾主動和甦醒攀談。

    「春上村樹我聽說過,但沒讀過,不過這首曲子確實很好聽。」甦醒贊同地說。

    「春上村樹?」方曉蹙了蹙眉頭:「我不喜歡。他小說裡的男主人公總是孤獨空虛,無奈悵惘,無所事事,不求進取,沒有一點陽剛之美。」

    見方曉攻擊自己喜歡的作家,卓爾有些不快,但盡量克制著不表現出來。

    「但他們都很善良,從不傷害別人。」

    「但也不會影響別人,對社會一點推動作用都沒有。沒什麼存在價值。」

    「照你這麼說,那些挑起戰爭的罪人倒有存在價值了?」卓爾不服氣地反駁道。

    「也可以這麼說吧,沒有罪人就沒有英雄。從發展的角度看,錯誤的人生比無過錯人生更有存在價值。」

    卓爾愕然。

    幸好,樂隊又開始演奏。方曉不作聲了。

    離開酒吧時已近午夜了。

    天空依然飄著細碎的雪花,地上鋪了一層薄薄的雪, 夜幕下四週一片寂靜。卓群一蹦一跳,走到路邊,忽然停下來,望著兩旁落滿雪花的樹枝,伸手一指,叫道:「嘿,你們看,像不像菊花?」

    眾人隨她的手指看去。方曉點點頭:「你別說,還真有點像。」

    「那應該叫雪菊花。」

    卓群說,還要繼續往前走。方曉叫住她。「你去哪兒?車在這邊。」

    卓群回過身來,歪著頭定定地看著方曉,「方曉,你想不想-」

    「幹什麼?」

    「爬樹?」

    「現在?」方曉驚詫道。

    方曉一踩油門,把車開到植物園。甦醒和卓爾兩人面面相覷,卓群興奮地一拍手,叫道:「嘿,太棒了!」

    方曉和卓群在前,甦醒和卓爾跟在後面,不一會兒就被他們拉下一段距離,但仍能聽到兩人的說話聲。

    「就這棵吧?」

    「不行,這棵太小,你還行,我太重了,承受不住。再往前走走。」

    又往前走了約100多米,兩個人才停下。

    「得,就這兒吧。」

    方曉脫下皮夾克,往卓群懷裡一扔,穿著羊絨衫,走到一棵兩人多高的樹下,仰起臉,向上望了望,敏捷地一躍,抓住一根樹枝晃了晃,上面的雪紛紛落下來。他兩腳一蹭,脫掉鞋子,身體向上一躍,攀住樹幹,兩腳用力一蹬,攀了上去。

    方曉騎坐在樹枝上,俯下身,伸出一隻手給卓群:「來,我拽你上來。」

    這當兒,甦醒和卓爾走到近前,仰臉望著樹上的方曉。

    「拿著。」卓群把方曉的外衣扔給卓爾,也學著方曉的樣子,兩腳一蹭,先把鞋子脫掉,然後縱身往上一跳,一隻手抓住方曉,一隻手攀住樹幹,兩腳用力往上蹬,可是一蹬一滑,身體仍然懸在半空。

    「甦醒,過來幫一下。」方曉在上面喊。

    甦醒跑過去,卓爾也跟過去,兩個人托住卓群的腰和腿,幫她往上攀。

    「小心點,不行就別上了。別摔著!」卓爾有些擔心地說。

    三個人連推帶拽,總算把卓群給弄上去了。卓群嘴裡喘著粗氣,騎坐在樹枝上。

    「怎麼樣?還上不上了?」方曉用幾分戲謔地口氣問。

    「上,先歇會兒。」

    「哎,別上了,上面樹枝太細,撐不住。」卓爾在下面衝他們喊道。

    「沒事兒。」

    方曉滿不再乎地說,抓住樹枝,又要往上攀。

    甦醒在下面仰頭看著他,不一會兒就沉脖子有些酸痛,用手揉了幾下,一低頭,看見樹下方曉的兩隻鞋,腦袋倏忽一轉,趴在卓爾耳邊說了句什麼,彎身拎起方曉的鞋,拉起卓爾就跑。

    方曉正專心致致研究怎麼往上攀,沒注意下面。聽見卓群喊:「喂,你們去哪兒?」才掉過頭來往下看。只見甦醒拉著卓爾跑出去30多米遠。他愣了一愣,定睛一看,發覺甦醒手裡拎著自己的鞋。

    「甦醒!你給我回來!」

    方曉氣極敗壞地喊道。縱身一躍,跳到樹下,撒腿就去追甦醒。

    「別走!還有我呢!」卓群在樹上大叫。

    方曉又回過頭來,把卓群從樹上接下來。

    「怎麼了?你們跑什麼?」卓群急切切地問。

    方曉用手往下一指:「我的鞋。這傢伙把我鞋拿跑了。」

    卓群這才看見方曉穿著襪子站在雪地上,不由得一愣,接著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後翻,用手摀住肚子,上氣不接下氣。

    「甦醒……這傢伙……看不出來……他還挺幽默的!」

    「還笑呢,快,去追!」

    方曉扯著卓群,兩人一前一後往前跑。剛跑出幾米遠,方曉猛然停住,隨之大叫一聲,一屁股坐在地上。

    「怎麼了?」卓群半跪在地上,伸手去拉方曉。

    「我的腳紮了!哎呀!」方曉大聲呻吟道。用手摀住受傷的腳。

    「怎麼弄的?厲不厲害?我看看。」卓群趴下身,掀開方曉的手。

    方曉鬆開手,嘻嘻一笑:「沒事,逗你玩兒。」

    「你-」卓群氣惱地搡了他一下,方曉豎起一根手指伸到唇邊,低聲說:「噱,別吱聲。我是騙甦醒的。這小子,想不到會來這一手。這才叫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那年我們還在北京上大學,有一次打牌他輸了,去教室後面的樹林爬樹,我把他的鞋拿跑了,他追我時把腳扎破了。現在想用這個報復我。我才不上當呢,我們不追了,就在這等著,用不上兩分鐘,他准給我送回來。」

    「真的?」卓群有些不相信地問。

    「真的。我瞭解他,他這人心軟,這是男人最大的弱點。」

    「那你呢?你也是?」

    「我?「方曉用手指指著自己的鼻尖,搖頭道,」不,不包括我。我心硬著呢。」

    「是,能感覺到。」卓群點點頭,不無嘲諷地說:「剛才你差一點把我扔到樹上。」

    方曉有些氣惱地:「我說,今天可是你要爬樹的!」

    「那你也不能扔下我就跑哇!」

    說著,卓群又搡了一下方曉,方曉就勢往後一倒,頭枕著手,躺在雪地上。

    「你這傢伙,喜歡什麼不好,喜歡爬樹?害得我們半夜三更在這望星空。你說你還想幹什麼?摘星星?」

    「答對了。」卓群往後一仰,也躺在地上,「我嘛,想上天攬月,下五洋捉鱉。再飲長江水,去食武昌魚。反正幹什麼都行。只要不在辦公室呆著。」

    「那你得找個戶外工作。嗯,我想起來了,有一種職業比較適合你-農民。」方曉打趣道。

    卓群一撇嘴,「行啊,那也比當工人強。整天擰鑼絲釘,多單調。」

    「農民成年累月地耕地,不單調?」

    「所以嘛,我給自己找了一份在戶外而又不單調的工作。」

    「什麼?」

    「導遊。」

    「你做過導遊?」

    「對。」

    「什麼時候?」

    「讀大三時,開始在旅遊公司做兼職,可他們線路太單一了,後來就給外教做。」

    「為什麼又不做了?」

    「因為國內想去的地方都去過了,再去就該去國外了。」

    「國外?想去哪兒?美國?」

    「NO,」卓群搖晃了下頭。「聿巴布韋。」

    「聿巴布韋?那是非洲呀。都是叢林野獸。」

    「我就是想去叢林當導遊,親眼看看五大猛獸,而不是在電視或公園。」

    方曉側頭看著卓群,縮一縮嘴,不無嘲諷地笑道。「就你?上樹還得人托著。」

    卓群一翻身坐起來,不服氣地辯解道:「那是我沒經過訓練。你知道嗎?要想成為一名獨立帶隊的叢林導遊,得經過5年訓練。」

    「5年?那不和醫學院一樣嗎?」

    「對呀,人命關天,可不是鬧著玩的,搞不好就被猛獸吃了。」

    「這麼說,你打算去報考了?」

    卓群仰頭望著星空,歎口氣:「唉,人家不招收女的。」

    方曉還想說什麼,這時,傳來一陣聲響,他一抬身坐起來,只見甦醒和卓爾兩人肩並肩朝這面走來。

    「怎麼樣,我沒說錯吧。瞧,他們來了!」方曉不無得意地道。

    看著他們漸漸走近,方曉忽地想起什麼,問卓群:「哎,你姐喜歡什麼?」

    卓群看看方曉,搞不清他為什麼突然問這個。

    「她能喜歡什麼?喜歡寫小說唄。」

    「除了寫小說。」

    「看書。」

    「還有什麼?」

    「聽音樂。」

    「除了這些,比如運動什麼的?」

    卓群想也不想,乾脆地道:「她不喜歡運動。」

    方曉有些失望,但仍不肯放棄,啟發卓群道:「你好好想想,她除了寫小說、看書、聽音樂,總該愛好點什麼吧?」

    卓群凝眉緊思,忽地一拍大腿:「對了,我想起來,她是有一個愛好。」

    「什麼?」方曉盯著她,急切地問。

    卓群眉梢往上一揚,嘴微微一張,輕輕吐出兩個字。

    「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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